中国私营企业工会化的组织差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私营企业论文,工会论文,差异论文,组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4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398(2009)04-0006-06
一、问题的提出
Dunlop(1958)指出劳资关系主体包括雇员及工会组织、雇主及雇主协会、政府及其相关机构。这三方参与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并且接受其他方所扮演的角色[1]。当然接受并不等于各方利益的一致,尽管双方利益有重叠处,但是他们在关键方面却是存在分歧的,比如企业利润的分配,所以劳资间的矛盾总是不可避免[2]。因此,有效的劳资关系体系并不是要消除劳资矛盾,而是提供一种对各方而言解决矛盾成本最小化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中工会被赋予了重要的角色。
但是,相关研究表明,避免工会的出现常常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和实践在劳资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目标。不少企业管理者倾向于这样的认识:内部晋升、建立有影响力的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供高于平均水平的工资与福利等措施会导致一系列理想结果的出现,如雇员工作态度积极,更富有责任感和忠诚感,而这些结果最终又会导致生产率的提高和员工关系的进一步改善,即雇主试图通过自行向雇员提供原来工会所能提供的大多数好处来避免工会的出现[3]。
上述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反映企业在承认工会问题上的两种冲突的价值取向:是鼓励工人成立工会呢,还是反对工会的成立?如果承认工会,可能会因此出现较高的工资和福利成本,出现因罢工造成的停产,甚至出现工会对企业的决策灵活性和自由度造成更多的限制[4];如果不承认工会,劳资关系治理可能会溢出制度的框架,导致冲突风险的放大。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重视私营企业的工会组织发展工作。但是,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中国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并不高,但呈现缓慢提高的趋势。本文所要讨论的主题是,私营企业对于工会承认有着什么样的组织特征?哪些企业更倾向于工会承认,哪些企业更倾向于对工会建立的拒绝?工会组织又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对此,本文利用第6次全国私营企业0.1%抽样调查中华全国工商联负责完成的数据展开分析与探讨。
二、数据分析
表1列出了私营企业组织特征与是否成立工会的交互分析。总体看,不同的私营企业工会组建情况存在着组织差异。
(一)私营企业主个人禀赋特征与工会承认
1.从企业主年龄看。私营企业建立工会与私营企业主的不同年龄段分布相关。企业主年龄越大的私营企业,建立工会的比例也越高。其中,企业主在50岁以上的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最高。
2.从企业主性别看。企业主性别不同的私营企业建立工会的差异不显著。
3.从企业主受教育水平看。企业主教育程度不同的私营企业建立工会的差异显著。学历越高,工会组建率也越高。
4.从企业主政治面貌看。企业主为中共党员的私营企业建立工会的比例显著地高于非中共党员的私营企业主。
5.从企业主政治参与看。企业主是人大政协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私营企业的工会组建率也显著高于企业主不是人大政协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私营企业。
在私营企业主个人禀赋对工会组建的影响方面,企业主是否是人大代表影响最为显著(见表2),=90.396,Sig.=0.000;企业主是否是政协委员的影响次之,
=39.298,Sig.=0.000;企业主的年龄对工会组建影响位于第三,
=0.028,Sin.=0.000。这验证了研究假设。在个人禀赋中,只有企业主性别对工会的组建影响不显著,
=30.028,Sig.=0.190.
(二)私营企业组织特征与工会承认
私营企业组织特征从企业是否改制看,由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71.10%)要明显高于其他私营企业(52.48%);不同类型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差异不显著;从行业分布看,分布于智力密集型行业的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要低于其他行业的私营企业;从企业上市情况看,上市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要高于非上市企业,不过差异不是很显著;从企业规模看,私营企业规模越大,工会组建率也越高,其中500~1000人规模的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最高,达到82.67%;是否是家族式管理,对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影响不大;从私营企业地域分布看,位于城市的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也低。西部地区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69.14%)也显著高于东部地区(51.65%)。
在上述企业组织特征中,除了企业类型之外,其他不同组织特征的私营企业的工会组建情况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表3)。其中,工会在不同规模的私营企业中,其组建差异最为显著,检验值为101.612(Sig.=0.000);其次是行业分布,
检验值为63.702(Sig.=0.000);然后依次是企业地域分布、企业是否改制、企业成立年限和企业是否上市。
(三)私营企业总体组织特征与工会承认的Logistic回归分析
表4进一步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上述因素对私营企业工会建立的影响。其中,因变量为私营企业工会建立情况,自变量为私营企业主个人禀赋以及私营企业组织特征。
从企业主个人禀赋看,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私营企业主学历为小学,工会组建情况是企业主学历为研究生的13.4%。其他学历也不同程度低于研究生学历,不过不显著。在年龄方面,如果企业主年龄不超过30岁,那么,工会组建情况是私营企业主年龄高于50岁的私营企业的23.3%;企业主年龄在31~40岁的,工会组建情况是参照组的62.7%。在政治面貌方面,如果私营企业主是中共党员,那么,工会组建情况要比企业主不是中共党员的私营企业高1.1倍。在政治活动参与方面,如果私营企业主是人大代表,那么,工会组建情况要比企业主不是人大代表的私营企业高出近3.2倍。同样,如果私营企业主是政协委员,那么,工会组建情况也要比企业主不是政协委员的私营企业高出71.2%。
从企业组织特征看,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由国企、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私营企业工会组建情况要高出非改制而来的私营企业70.5%。从行业分布看,交通运输业、商业餐饮业私营企业工会组建情况高出科研技术类企业2~3倍左右。其他行业也不同程度高出,不过不显著。
从企业规模看,规模小于100人的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是规模大于1000人的企业的23.2%。规模在101~500人的为58.9%,规模在501~1000人的则高出0.5倍,不过都不显著。
从企业家族管理方式看,非家族管理与家族管理私营企业工会组建差异不大。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要比没有上市的私营企业高出1.65倍。
从企业成立年限看,每增加1年,工会建立的比例提高4.9%。
从企业城乡分布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远远低于乡镇私营企业。
从企业区域分布看,东部地区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比西部地区低67%,而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相比较不显著。
三、结果讨论
总体看,中国私营企业工会承认组织差异,主要表现在6个方面。
第一,私营企业主个人禀赋越高的私营企业越倾向于工会承认。其中,私营企业主学历和年龄越高,工会组建率也越高;私营企业主是中共党员身份的私营企业的工会组建率要比企业主不是中共党员的私营企业高1.1倍。同样,如果私营企业主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那么,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也要分别高出近3.2倍和71.2%。
第二,成立年限越久的私营企业越倾向于工会承认。发展年限每增加1年,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提高4.9%。
第三,改制而来的私营企业更倾向于工会承认。由国企、集体企业改制收购而来的私营企业工会组建情况要高出非改制收购而来的私营企业70.5%。
第四,相对于非上市私营企业,上市私营企业更倾向于工会承认。上市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要比没有上市私营企业高出1.65倍。
第五,相对于智力密集型私营企业而言,体力密集型行业的私营企业更倾向于工会承认。从行业分布看,交通运输业、商业餐饮业私营企业工会组建情况高出科研技术类企业2~3倍。其他行业也不同程度高出,不过不显著。
第六,组织规模越大的私营企业越倾向于承认工会。和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相比,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的工会化率是显著高出的。
与此同时,统计分析表明:(1)不同类型私营企业工会建立情况差异不显著。无论是独资、合伙,还是有限责任或股份制私营企业,其工会建立情况差异均不显著。(2)乡镇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高于城市私营企业,东部地区私营企业组建率低于西部地区,这一现象很奇特,这暗示着工会化与市场化是相脱节的——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的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反而低于市场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对此,本文认为,原因可以从企业与制度的博弈以及产业结构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从企业与政策制度的博弈看,虽然经济社会发达地区法制环境较为完善,但是,这些地区的私营企业往往也具有较高的社会资本,拥有较强的与制度博弈的能力。这导致相关劳动执法对于这些私营企业往往是效率低下的。另一方面,从产业结构看,经济社会发达地区私营企业可能更集中于智力密集型行业,而从行业分布考察私营企业工会组建情况的结果表明,越是智力密集型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越低,这也导致城市私营企业工会化水平低于乡镇私营企业。
四、研究政策取向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私营企业工会承认的工作重点一直是放在那些企业规模较大、经营较好的私营企业的工会组建上。然而根据本文的研究分析,我国私营企业工会承认的组织差异表现在多方面,那些上市或改制而来的规模较大并处于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体力密集型的私营企业的工会化水平相对较高。相关工会组织在加强工会承认方面可以针对上述差异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因此,建议工会组织调整工会承认的现有工作路径,在继续推进那些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的工会承认的同时,拓宽工会承认的领域,将那些工会承认水平较低的行业与地域的私营企业纳入到工作的重点上来。
首先,加强工会化水平较低的行业的工会承认工作。这些行业主要集中在现代服务业中的科研技术、金融保险、社会服务和房地产业。另外也包括体力密集型中的建筑业,这些行业中的私营企业工会化率是远远低于其他行业的。其中,要特别关注的是以建筑业为代表的劳动者维权能力弱小的行业。因为现代服务业中的劳动者往往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对资本的议价谈判能力也较强,在维护自身的权益上,劳动者具有较强的能力。而在以建筑业为代表的重体力行业中,劳动者人力资本甚低,在我国次级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其维权能力十分弱小。如果不能为这些人力资本较低的劳动者提供有效的维权路径,其自我权益维护行动往往会溢出制度的框架,导致冲突风险的放大。
其次,推进经济社会较为发达地区的工会建设。本文分析表明,相对于西部地区和村镇地区的私营企业,东部地区和城市地区的私营企业的工会化水平是较低的。对比其中原因,一方面可能源于私营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资本,形成了对制度的博弈;另一方面可能源于东西部地区和城乡地区私营企业的产业结构差异。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工会组织在加强私营企业工会承认上,需要看到这种客观存在的差异,及时调整自身的工作路径,方能有针对性地提高工会承认的水平。
收稿日期:2009-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