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的潜在危机与对策_农业论文

农村经济的潜在危机与对策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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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到我国改革与发展全局的根本问题。在整个80年代,主要是得益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广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使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其脆弱的基础支撑了年均9%以上的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然而,进入90年代以来,当要求农业和农村经济为国民经济全局向市场经济转并以更高提速度增长提供更坚实有力支撑的时候,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存在的严重陷患和问题却显性化了。种种迹象和事实一再提醒人们:农村经济尤其是农业中潜伏着深刻的危机!若不采取有力的措施,迅速消除隐患、化解潜在的危机,不仅既定的国民经济第二步战略目标有可能落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会遇到极大的困难,而且连社会稳定都难以保持,甚至可能诱发一场难以预料其后果的社会危机。因此,如实地揭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存在的隐患和危机,认真地分析其成因,科学地预测其可能的走向和后果,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对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当前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尤其是农业中存在的严重隐患或潜在危机突出地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业基础脆弱,潜伏着严重的危机。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应急措施,加上风调雨顺,粮食和其它农产品产量基本保持稳定增长。但从总体上看,农业依然处于基础脆弱、后劲不足的状态,甚至潜伏着严重的危机。一是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不足。1990年平均每个农村劳动力拥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仅490元,每亩耕地不到100元;加之政府和农户对农业的投入严重不足,农业信贷资金外流严重,农业生产力难以摆脱落后状态。二是农业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薄弱,农田水利等设施普遍老化、失修;化肥农药等主要农用生产资料的国内生产质量低劣,致使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下,基本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每年的受灾面积高达1500~3000万公顷。三是农田长期施用化肥、农药,少用、不用有机肥,导致田力下降,自然生态系统失调。四是农村教育和科技落后,农村文盲半文盲仍在增加,科技人员不足且外流严重,科技手段落后,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仅为30%左右,且在不断下降,由“六五”时期的35%减少到“七五”的28%。五是稀缺的农业资源在不断减少,从1985年以来,各地乱占滥用耕地在成风,且愈演愈烈。1985年全国共占用耕地2400万亩,纯减少耕地1500万亩;1992年春以来,非农产业占用耕地又一次大幅度上升,其规模和数量大大超过了1985年。据粗略估计,80年代以来,耕地纯减少近7000万亩,平均每年减少500多万亩。另外,农田撂荒现象也很严重。如苏北撂田农户占总户数的5%,撂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8~10%,农业发达地区农业副业化现象已相当普遍,一些地区农业实际处于衰退之中。

第二,城镇化过程严重滞后。

建国以后,我国的工业化一直是在城乡分隔的基础上进行的,由此导致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乡分隔的旧体制仍然没有根本打破,因此我国的城镇化滞后程度不仅没有缓解,反由日趋加剧。1980年,我国的人均GNP约300美元左右,城镇人口比重约为19%,比相应GNP水平时的国际城市化水平平均20%值低1个百分点,城市化滞后程度为5%(1/20),而到1992年,我国的人均GNP已达719美元(此数据系根据1981~1992年中国GNP实际增长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并以1980年美元推算而得)。城镇化水平为27%,比相应GNP水平时的国际城市化水平的平均值34.2%低7.2个百分点。滞后程度为21.1%(7.2/34.2)。这意味着,当我国人均GNP水平从一般低收入国家行列进入较低水平的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时,其城镇化过程的滞后程度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约6个百分点。这是导致我国第三次产业发展落后,农民就业不足,收入增长滞缓以及中国特有的“农村病”(农业副业化、耕地细分化、农民兼业化、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等)的基本根源之一。城乡分隔的二元户籍制度以及相关的城镇就业、住房、医疗、口粮、福利保障制度,是造成我国城镇化过程严重滞后的主要制度根源。此外,还由于政府包揽城镇建设的观念没有改变,一遇到财力、物力的困难就迈不开步;或注意了防止“城市病”,而对“农村病”缺乏预见性;或看到了乡镇企业起步阶段,农民“进厂不进城”的积极意义,而忽视了工业化与城市化应同步发展的一般规律。

第三,农民就业严重不足。

农民就业严重不足,主要表现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日益扩大。据测算,1992年底,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总数约为4.3亿,农业劳动力约为3.3亿,占80%以上,其中大约有1.5~1.6亿处于严重就业不足的隐性失业状态,而1980年农业剩余劳动力至多为1亿左右。农业就业严重不足的直接原因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受阻。受阻的原因则是传统的“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就地转移模式的局限性所致。按照这一模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只能是就地转入乡镇企业。然而,进入90年以后,恰恰是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日趋下降。一方面,面对来自市场的激烈竞争,许多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处于劣势的中小乡镇企业面临被淘汰的命运,它们不仅无力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反而会排挤出许多劳动力;另一方面,一些实力较为雄厚的乡镇企业,为了加强自己的市场竞争能力,加快了技术进步的步伐,资本密集程度迅速提高,其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也明显下降。据测算,乡镇企业总产值每增长1%所带来的就业百分比,已从1978年的0.57%,下降到1992年的0.15%;1984~1988年期间,乡镇企业平均每年吸收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达1260万,而1989~1992年,平均每年只有260万人。

第四,农民收入增长滞缓。

最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几近停滞,成了困扰农民和各级政府的最大问题。1989~1992年,全国农民平均实际纯收入年均增长率为1.88%,其中前三年仅为0.7%。1993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花了九牛之力抓农民增收问题,结果仍然只增长了3.2%。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城镇居民收入连续8年大大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1989~1993年,以实际收入计算的年增长率城市高出农村达5个百分点之多,1993年继续高出7个百分点,并由此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重新扩大,其严重程度甚至超过了改革前的收入差距状况。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之比,1987年为1:2.4;1984年缩小为1:1.70;1992年又扩大为1:2.34,1993年继续扩大到1:2.54。造成农民收入增长停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原因是农业贸易条件恶化,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重新扩大。据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测算,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自1989~1991年连续3年扩大,累计扩大了16.5%。1991年全国工农产品剪刀差比上年扩大5.1%,使同样数量的农产品所能换取工业品的数量比1990年减少4.9%。据匡算,1991年因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下跌2%而使农民减收47.60亿元;因集市贸易价格下跌0.9%而使农民减收8.3亿元,两者合计使农民减收55.9亿元;因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涨3%而使农民多支出80.5亿元。以上因素合计,1991年农民因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扩大而减收增支136.4亿元,人均16.60元,相当于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3%。从1988~1992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提高10.87%,而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却上涨了33.59%。1993年,农副产品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但其上升幅度仍低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幅度。前者上涨了13.8%,后者上涨了14.1%。更为严重的是,即使是少得如此可怜的利益,农民在得大程度上仍是可望而不可得。各地满天飞的“白条子”使农民几乎陷入了绝望的境地。如1992年秋粮收购资金预算需要605亿元,但缺口达497.6亿;棉花收购资金预算需要350亿,缺口135亿。“白条”屡禁不绝,一些农民发誓从此不再种地。

上述问题,在90年代可否得到基本改观,根据现状及其发展态势,前景不容乐观。按照我国国民经济三步走的战略目标,整个90年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达到如下四个目标:(1)农民人均纯收入到2000年达到1200元人民币(1990年不变价)的最低小康水平线;(2)粮食总产量要确保达到5千亿公斤;(3)农产品结构要实现高级化、多元化和优质化;(4)农业产值要保持年均4%的增速,以支撑整个国民经济8~9%的年均增长速度。这四个目标的关键和核心是第一个,即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因为,如果占全国总人口80%以上的农民不能实现小康,那么,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也就成了泡影,而恰恰是在这一目标的实现上,出现了不容乐观的前景。

要实现上述目标,首先要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这就要加强对农业的大量投入。据国务院和农业部的一份研究报告测算,农业资本实际需求量,1995年为6727亿元;2000年为17000亿元;但从各种资金来源渠道的测算,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这样庞大的需求。从90年代农用工业的发展来看,也难以满足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相应的物质投入需求量的目标。据测算,仅在种植业方面,1995年需要新增化肥510万吨,2000年需要新增化肥600万吨,10年新增化肥1100多万吨,比1990年(2590万吨)增长42.2%。到1995年、2000年分别需要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700万亩和3400万亩(1990年7.11亿亩),10年共增5100万亩,比1990年增加7.2%。然而由于八十年代国家对农用工业的投资大幅度下降,我国农用工业设备普遍老化、工艺落后、产品结构不合理、质量差、生产能力增长慢。要改变这种状况,90年代农用工业投资比例应增加到5%以上,而从目前各行各业争投资的现状看,这个要求是很不容易达到的。

其次,要实现上述目标,不仅要求增加农产品供给总量,而且要优化其结构。目前,我国正处在由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过渡阶段(人均CNP300~800美元),从国际经验看,这个阶段消费与工业的双重需求,使农产品的需求总量增长最快。从我国来看,农产品的需求的迅速增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人口增加的压力。90年代我国每年净增人口将达1500万,到2000年我国总人口将达到13亿。过快的人口增长使我们维持现有消费水平的压力就很沉重。仅满足新增人口的需要,每年就需增产粮食50~60亿公斤;猪肉25.6万吨,牛羊肉2.6万吨,禽肉2.5万吨,鲜蛋90万吨,水产品9.6万吨。整个90年代由于人口的增加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将是这个数字的10倍。(2)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尤其是我国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需求的数量会更多,质量会更高,品种会更多样化,以粮食为例,直接的粮食消费会趋于稳定并略有下降,而用于转化为肉禽蛋等动物性食品的间接消费大幅度上升。80年代约增长1.4倍,直接与间接消费的比例,从1980年的1:0.2提高到1:0.4。根据国际经验,在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后,粮食的间接消费量将超过直接消费量。从间接消费方面说,家禽、牛羊肉,因其蛋白质高、胆固醇少,其消费需求会继续增加,在粮食的直接消费方面,主要趋势表现为将向优质化方向发展,这不仅表现为大米、面粉等消费的高质精细化,而且对其它杂粮的消费从营养方面考虑也会增加。(3)工业的快速增长,对原料性农产品如棉花等的需求也将大幅度的增加。然而,从农产品的供给增长潜力看要达到这个要求将是很艰巨的。特别在我国“复关”以后,农业将从过去的封闭状态进入开放的国际环境之中,农产品市场将逐步走向国际化;而我国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已接近或超过国际市场价格;在质量和品种方面更是缺乏竞争力,加之商品性农产品普遍规模小、批量小,难以参与十分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这样,要实现上述要求将会遇到更大的困难。

再次,要实现上述目标,还要加速转移日益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至少有1.5亿,再加上今今后每年新增加的劳动力,到本世纪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数达将到2.5亿的规模。如此庞大的剩余劳动力,对于象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相当可怕的。据计算,按1990年的标准,每安排一个劳动力就业就需要1.5万元资金,由此算来,如果每年转移1000万农业剩余劳动力到非农产业就业,则需要15000亿元资金。而1990年我国的国民收入总共只有14429亿元。这就是说,全国人民不吃不喝,也拿不出15000亿来按排1000万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据农业部领导人最乐观的预测,到2000年首先是乡镇企业还可以吸纳劳动力5000万人,其次是开发性农业(包括林牧渔业)可安排劳力2000~3000万人,此外,今后7年,如果每个城市都能吸收农村人口5万人,每个县城镇都增加人口1万人。每个小城镇都增加人口2000人,那么全国500多个城市,2100多个县城(包括县级市),1.2万个建制镇累计可转移农村人口约6500万。如果上述目标都能实现,那么到2000年,剔除重复计算因素,最多可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1.3亿左右。农村估计还将剩余0.2亿左右劳动力。这0.2亿剩余劳动力如果涌入城市,将与城市内已有的数以百万计的失业者共同构成世界上最大的失业大军,对社会稳定和社会保障造成强大的压力。

最后,要实现200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的目标,更是十分艰巨的。要实现这个目标,从现在起,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必须达到6.5%以上,也就是说比1993年的实际增速必须高出3.3个百分点。其难度之大是可以想见的。从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滞缓的现状看,今后几年,如果不采取非常措施。打破农民收入增长停滞的局面,使农民收入获得一个超常规的增长,农村小康进而全国小康目标将难以实现。不仅如此,农民收入增长滞缓的严重后果还表现在,它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增长。由于农村市场几乎占国内市场的一半,因此,农民收入增减一个百分点,从需求角度将对国民经济增长产生重要影响。

90年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危机,从根本上说,必须依靠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来解决。为此,必须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1 .实行农村产权制度创新,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行股份合作制。

目前农村的产权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与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这突出表现为:一是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政企不分,造成了行政权对所有权的侵犯;二是传统的集体所有制形式产权不清,利益不明,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等基本的产权都未明确界定,造成了动力机制的弱化;三是由于土地承包制本身的不完善,造成了积累机制的弱化和行为短期化。近年来,一些地区迅速发展起来的股份合作制,在充分发挥集资、融资、组合生产要素等功能的同时,在界定农村产权关系,增强农村市场主体的积累机制和动力机制以及促进其经营机制转换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成为继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我国农村改革中具有实质意义的又一次制度创新。这种制度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是改造传统农业的一个有效途径;有利于增强农户的积累机制,是促进农村社会财富积累的一种有效形式,更为重要的是它与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高度的相容性,从而可以成为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微观制度基础。股份合作制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的财产关系和产权结构,为企业按市场规则运行打下了制度基础。同时,由于股份合作制改变了旧有的经济关系和组织关系,改变了与此有关各方面的行为方式,从而在政府、企业、农户之间建立了一套新的运行规则,理顺了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目前,农村中三方面的产权制度创新都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制来实现:(1)社区性农业集体经济组织;(2)社区性乡镇企业;(3)农村土地的产权制度。

2 .实行农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创新,走专业化、规模化、企业化之路。

目前,我国农业经营规模的超小型化(2.6亿农户、户均耕地6.7亩)和农户的极度分散化与农业的专业化、现代化的矛盾十分尖锐。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业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建立在2.6亿多小农户的基础之上的。为此必须花大力气进行农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再创新,迅速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以适应农业专业化、现代化的要求。(1)积极发展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实现农业的专业化、企业化经营。可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发展不同类型的农业企业,包括专业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集体农场、农业公司等等。其关键是采取措施促进土地的适度集中,建立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最终减少农户的数量,促进农村人口的非农化和城镇化。目前一些地区已在这方面创造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如北京市郊区1992年底已有2887个村实行了上述各种不同形式的规模经营,经营粮田300余万亩;占粮田总面积的73.1%。与此同时,林、畜、渔等副食品生产的规模经营也有了很大的发展。现有成片果园170万亩,池塘养鱼水面12万亩,现代化猪场1034个。北京市郊区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防止了农业的萎缩,大幅度提高了粮食产量;二是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提高了农业的装备技术水平;三是促进了农业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四是农业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并开始带动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规模经营使农业由温饱型、福利型向效益型、市场型转变,为解决长期困扰人们的农业比较利益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带来了希望。实行规模化和企业化经营的另一关键是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农业大军,这是防止我国农业衰退,振兴中国农业的一个重要举措。

3 .进行流通体制的创新,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形式“农户+公司”的市场组织模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把分散的小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连接起来,提高农户的市场地位,减少交易费用,是我国农村市场化过程必须解决的又一个重要课题。从从国内外已有的经验看,应当大力促进各种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目前关键是要有一个能够把小规模家庭经营与现代化大生产结合起来的有效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必须有利于保护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并保障其独立的权益,以充分发挥家庭联产承包制的优点;同时通过社会化生产服务体系和市场中介组织的一系列流通服务,把分散的家庭经营联结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其高级形式就是一些地方已经迅速发展起来的贸工农或农工商一体化的“农户+公司”的组织模式。例如吉林省与泰国正大集团合资在德惠县建立的德大公司。以肉食鸡种繁育和屠宰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周围四个县1200多个专业户养鸡,为其提供雏鸡、饲料、技术、防疫、销售全套服务,产品70%外销。1992年,总饲养量1700多万只,转化粮食13万吨,户均养鸡收入2万多元,企业与地方财政都得到了可观的收入,家庭经营与社会化服务相得益彰。

建立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是培养和发展农村市场体系。一是农产品市场的发育,主要是放开农产品价格,形成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体制;二是农村要素市场的培育,主要是形成农村劳动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择优配量的机制。目前各地农副产品的有形市场已基本形成,今后除继续发展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外,更主要是要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的批发市场、发育期货市场,开拓国际市场。逐步形成以集贸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为中枢,以期货市场为先导,以国际市场为龙头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灵活的要素市场是农村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能够按照市场需求迅速调整的前提,也是农产品市场价格合理化的前提。而目前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严重滞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还有不少限制,农村资金市场狭小而混乱,农村土地市场则尚未形成。因此加快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应该成为下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必须建立全国统一、城乡一体、信息灵通、规则充备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发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就业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形成包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失业保证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必须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以保证农业在市场化过程中能得到最必要的资金支持;必须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发育农村土地市场。比较现实的选择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实现农户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化或永久化,并以法令形式明确界定农户在使用期内的各种土地权益。在此基础上发育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流转市场。

4 .按照消费结构和市场要求的变化,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必须适应消费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变化。根据国际经验,在低收入水平中向中等收入水平过渡阶段,消费结构的变化是极为迅速的。因此,90年代农业要摆脱比较利益低、经济效益差的局面,解决农民收入增长迟缓这个核心问题,就必须把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尤其是农产品结构提到全新的高度来认识。一是在坚持稳定粮棉生产的前提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果断调整农业结构。在大农业层次,多发展畜牧业、水产养殖业以及林果业;在种植业层次,多发展有经济价值的工业加工原料如棉、麻、油、蔗等;在粮食作物内部,多发展市场短缺的小麦、玉米以及适销对路的化质稻米。二是应放开视野,大力发展“三高”农业、市场农业、创汇农业。要把高产、优质、高效作为三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来推动。应以提高单产促高产,以提高质量求效益,以发展基地农业、生态农业、市场农业、创汇农业求发展。三是在大中城市郊区,应大力发展都市农业、特色农业、立体农业、花卉农业,特别应在品种开发上花力气,大力发展反季节食品、速冻食品以及无污染无公害的绿色食品和黑色食品,以充分发挥农业巨大的外部效益、生态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5 .改革城镇体制,搞好城镇建设,加速推进城镇化过程。

农业的现代化是以农村人口的城镇化为条件的。由于体制、政策和战略上的失误,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不仅与世界城市化的平均水平和一般规律相背离,而且与我国的工业化水平相比也发生了严重的偏差。据有的学者估算,我国城市化相对于农业劳动力非农化的偏差系数,1952~1990年平均为-0.41,而1978~1988年达到-0.47,而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偏差系数多为正值。这说明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严重割裂,城市化的任务十分艰巨。进入90年代以后,急剧涌动的“民工潮”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加速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进程,一要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这是我国城镇化过程严重滞后的主要制度根源,必须尽快采取稳妥措施改变这种歧视性的人口管理制度。二要改革城镇的就业、住房、福利、医疗、保障等制度,原来的这些制度赋于城镇居民各种特权,从各个方面为农村人口进入城镇设置了许多具体的障碍,因此必须通过改革,逐步实现就业的市场化、住房的商品化,迁居择业的自由化以及医疗等福利保障的社会化。三要通过立法解决农民进城后在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利保护问题。可以考虑由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户举家进城时以股份的形式保留应归其所有的一份权益,或给予一次性补偿,农户一旦获得了归他所有的那份资产(金),就与原社区脱离了经济关系,从而可以有效地推动进城的流动人口在城镇沉淀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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