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市化与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理论研讨会综述_社区功能论文

“农村城市化与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理论研讨会综述_社区功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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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南京大学商学院、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社科联、《经济研究》编辑部共同主办的“农村城市化与乡镇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理论研讨会,于2000年11月8-9日在南京大学召开。大会共收到学术论文50余篇,来自全国各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地方政府等方面的70余位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士出席了会议。围绕农村城市化与乡镇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两大专题,与会代表进行了热烈而卓有成效的探讨。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1.城市化的涵义与重要意义

关于城市、城市化、农村城市化等几个相关重要概念的探讨,是本专题讨论的逻辑起点,也是与会代表争议的一个焦点。中国社科院经济所董辅礽认为,农村城市化包括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和农村生活的城市化两个方面的含义。南京大学洪银兴指出,城市的本来面目乃是“市场中心”,因此,仅仅以人口比重来说明城市化水准还不够,还应当强调城市化的质量指标和功能指标,特别是反映市场化和社会分工程度的指标。农村城市化的含义则是以广大农村为背景的城市化,是指农村居民在城镇能够享受到城市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方式。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朱玲也认为,城市化的衡量指标应该是多元的,社会发展指标特别重要。中国社科院农村所胡必亮则认为,城市化是指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但农村城市化的提法欠科学,存在同义反复。浙江大学金祥荣认为,城市化的本质乃是一种区域化专业分工,是企业内分工的外化。还有一部分代表认为,城市一词中的“市”就是指市场机制,城市化本质上就是市场化。

代表们一致认为,城市化水平滞后,已经成为我国特别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城市化应当成为下一阶段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中心环节。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樊纲撰文指出,我国目前过低的城市化水平,已经严重制约了公共基础设施利用率、非农产业发展以及国民教育水平的提高。从各方面的分析看,城市化应当成为“十五”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社科院农村所陈吉元指出,城市化已经成为一种全球性趋势,发展中国家也不例外。南京大学刘志彪指出,特别在江苏这样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较高的地区,城市供给不足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瓶颈。南京大学张鸿雁认为,在中国这样的人/地比例很高的国家,城市化是解放农民的根本出路。

2.城市化的道路和模式

代表们普遍认为,这一问题不存在惟一答案,而应当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特点,因地制宜实现城市化。一般说来,经济发达地区的工作重点应由城镇化转向城市化,尤其是发展大中城市。朱玲也认为,城市化道路有多种形式、多种可能,苏南模式可能最适合于江浙一带乡镇工业发达地区,但欠发达地区的城市化也可以走其他各种各样的模式。胡必亮从历史和国际比较的角度指出,城市化的内涵经历了一个从传统到现代、从集中到分散的演变过程,模式选择要有清醒的时空定位,并认真对待前车之鉴。

洪银兴指出,现代化所突出的是城市化而不是小城镇化。在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化战略的重点应该由以发展小城镇为特征的城镇化,转变为以现代化为内容的城市化,通过服务业成为主导性产业还城市以市场为中心的本来面目。南京大学沈坤荣认为,发达地区的城市化可借鉴国外经验,以发达、便捷的交通网络为支撑,实现城乡一体化。西南科技大学卿向阳认为,西部地区地广人稀,资源分布广泛,地理条件复杂,应当通过加快资源市场化进程促进生产要素集中,在建设小城镇群的基础上促进城市化的实现。

董辅礽则认为,即使在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化的道路也不尽相同。例如,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的存在表明,农村产业的非农化、城镇化至少有两种途径:一是现有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二是在已有大型企业周围集中发展成为小城镇。二者各有利弊,也可能殊途同归,但并不能任意选择。

关于城市规模结构和效益比较问题,代表们发言热烈,但争议较大。樊纲认为,城市化最主要的效果是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因此,城市化进程应该首先着眼于大城市的发展。金祥荣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其他一些代表则从就业机会、基础设施、产业基础等方面的定性论述得出小城镇不经济的结论。但也有不少代表从经济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可操作性等角度为小城镇辩护。

南京审计学院许成安指出,上述观点分歧可能与对小城镇概念缺乏统一的界定有关。南京大学陈宝敏则认为,由于不可避免的信息局限,不可能事先设计出一个所谓最优城市规模;而事后的统计分析结论即使正确,也不足以指导进一步的实践;有效率的城市规模结构只能是长期自发演化的结果。

3.市场和政府在城市化过程中的作用

在此问题上,大多数与会代表认为,应当充分相信市场力量,让市场机制起基础性作用;政府的作用应限于提供制度条件和其他公共产品。江苏省社科院沈立人认为,政府在城市化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是进行适当的规划和引导,避免直接干预,否则将导致有城无市等结果。苏州大学夏永祥强调,在城市化问题上,尤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让农民、市场来决定,自然发展;政府调控要建立在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南京大学陈宝敏认为,城市化的市场化本质及其复杂性、决定了其市场导向性和不可计划性。但市场机制发挥有效作用的前提是明晰而有保障的产权制度,政府在这方面应有所为。至于其能否有所为,还要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情况。浙江省软科学研究所白小虎以温州地区城市化的实际过程为例,指出市场机制确实在广泛发挥着作用。

代表们普遍认为,为推进城市化进程,近期内政府应致力于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城市规划体制改革、城乡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体制的建立等问题。管理世界杂志社蒋东生认为,土地使用权的不可转让性和社会保障体系的缺乏,极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民进城。朱玲指出,现有城市公共卫生体制严重不敷预防医疗之需求,原因就在于政府将应尽义务推卸给了市场。南京师范大学杨茂林、南京大学罗小龙、周诚军等代表则依据调研资料,揭示了现行行政区划和城市规划体制中存在的各自为政、行政干预、短期行为及随意性等弊端,呼吁以法制化、独立化和科学化为目标的体制创新。

关于是否设置“门槛”,限制农民任意流入城市,代表们颇有争议。董辅礽明确主张,必须在居所、就业、教育水平乃至计划生育等方面设立严格标准,以免农民大量涌入城市,造成像印度孟买那样贫民窟遍地的“城市漂流”现象。湖南大学曾令华建议设置的“门槛”略少,但增添了行政区域限制,主张除特殊情况外,农民进城限于向所在地区的城市流动。

朱玲和胡必亮持相反看法,认为设置“门槛”是一种典型的政府行为,应当让资源自由流动,让市场力量自行调节“进城”和“出城”的选择。蒋东生、曾令华等则认为,“门槛”的背后隐藏着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博弈,其结果取决于集团力量的对比和博弈技巧,而不是由我们的主观愿望决定的。张鸿雁、夏永祥等代表呼吁,应当保护而不是继续侵犯农民这个弱势集团的利益,因为我国现有城市很大程度上就是靠对广大农民的长期掠夺形成的,“门槛”的设置,只会进一步激化城乡矛盾。

此外,与会代表还结合江苏省及江阴市的具体情况,就特定区域范围的城市化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案例分析,提出了颇具操作性的政策方案。

4.当前乡镇企业制度变迁及其效率

与会代表认为,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增长乏力,效益不断下滑,是这一轮乡镇企业改革的直接原因。其根源则在于,由于前一时期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化的不彻底性,乡镇企业普遍存在委托人“政府化”、产权边界不清晰、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企业自身的封闭性等制度性缺陷。南京大学范从来指出,在这次乡镇企业改革过程中,企业股权结构安排基本上遵循了两大原则:一是股权配置向企业原有经营者倾斜;二是集体股权退出越多越好。从治理结构方面看,与股权结构变化相伴的是,企业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由社区政府向经营者转移。南京大学孙宁华认为,乡镇企业改革过程中普遍出现的经营者持大股现象,是具有路径依赖特征的乡镇企业制度变迁的产物。乡镇企业改革过程既是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由社区政府向经营者手中转移的过程,也是经营者人力资本市场化的过程。其结果是,经营者的企业控制权趋于强化,其拥有和控制的资本也在增大。这一过程持续到一定程度以后,经营者持大股现象便会自然而然地形成。

苏州大学夏永祥认为,从兼顾公平和效率的角度考虑,乡镇集体企业产权改革应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把企业资产所有权交给最应该得到它的人;第二步是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实现企业产权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让权利向最能利用它的人转移。对已经形成的经营者持大股现象,与会代表持肯定和赞成的态度。同时,代表们也反对经营者分大股。在企业资产评估和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原经营者和社区政府官员合谋侵吞集体资产。

与会代表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分析总结了经营者持大股对经济效率的影响,认为经营者持大股推动乡镇集体企业委托人“非政府化”,强化了对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大量调查资料显示,经营者持大股的企业保持了稳定增长势头,其发展速度既大于改制前的企业,也大于当地乡镇企业的平均水平。

5.乡镇企业制度创新的基本趋势

与会代表认为,乡镇企业制度创新乃是利益主体之间的公共选择过程,其基本趋势是不断提高各项制度安排的效率,增进制度变迁的同意一致性,形成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的共同治理模式。小、微、亏企业可经过公开竞价拍卖为私有企业,实行业主制或合伙制;规模大、效益好、净资产多的企业,可依法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宜采取兼并、破产、零资产启动、建新租旧、托管等手段,充分发挥有效资产的作用,改组成产权关系比较明晰的新型企业。浙江大学金祥荣指出,过去乡镇企业中存在着劳动者的“大锅饭”,而现在则存在着资本的“大锅饭”。乡镇企业中有集体股、法人股、债转股、个人股等各种形式,股权高度分散,小股东不仅积累倾向较低,而且在集体行动中存在着“偷懒”和“搭便车”现象。因此,股权过于分散不利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下一步乡镇企业改革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股权的适当集中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6.苏南地区乡镇企业改革的实证分析

与会代表指出,1995年到1999年间,苏南乡镇企业基于对“苏南模式”的深刻反思,找到了产权改革这一突破口,完成了第二次创业。这次改制沿着“自上而下布置,自下而上推动”的路径,本着“因企业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社区政府充当了改革的发动者,参与了从方案设计到产权界定的改制全过程。在企业全面进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大批小、微、亏企业经过公开竞价拍卖为私有企业;一般中小型企业改制为经营者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对“大而亏”的企业则采取切块改制,一厂一策甚至一厂多策的办法分步实施。一般来说,改制分思想发动、试点探索、全面推进和检查与完善四个阶段。在改制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严把资产评估、股权设置、证照变更和审查验收等“四关”。整个改革过程循序渐进,有条不紊。从总体上看,改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苏南乡镇企业走出了发展低谷;明晰了产权关系,社区政府基本上从乡镇企业中退出,改变了苏南乡镇企业以集体所有制为主的所有制结构,形成了个人、外资和集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缓解了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投资主体从一元变为多元,投融资渠道得以拓宽;通过资产重组,盘活了一部分存量资产,有些濒危企业重获新生;改制过程中,苏南社会稳定,没有出现大的波动。

在这次研讨会上,与会代表提供了有关乡镇企业改制的大量的实证资料和典型案例,在交流切磋的基础上增强了对乡企改制的感性认识,为进一步的概括和分析奠定了基础。这些实证资料包括江苏苏州、启东、锡山、吴江、江都、湖南新化、浙江温州以及河南南街村等地的乡镇企业改制情况。

7.社区政府、经营者和企业职工在乡镇企业改制中的角色与作用。

与会代表们认为,乡镇企业改制的实质是利益再分配和权利再调整,社区政府、经营者和职工对企业改制的态度,取决于改制方案对其预期收益的影响程度。苏州市乡镇工业局祝明指出,对于亏损企业或盈亏基本持平的企业,社区政府、经营者和职工对改制有着比较一致的看法。改制难度最大的是盈利性企业,主要阻力是社区政府怕失权,经理(厂长)怕失利,干部职工怕失业。改制是利益主体的博弈过程,也是非帕累托改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原经营者和社区政府官员是得益者,而普通职工的利益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过,社区政府、经营者和职工都看到,只有改革,乡镇企业才能蓬勃发展,因而对改革充满希望。总之,乡镇企业改革过程充满矛盾、冲突和反复,各利益主体的心态与角色复杂而矛盾。

除上述问题外,与会代表还就乡镇企业多元化融资体系的构建、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股份合作制的过渡性、乡镇企业的竞争力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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