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家庭和非家庭社会关系与生活满意度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家庭论文,社会关系论文,满意度论文,老年人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44.4,C91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15)008-0593-06 doi:10.3969/j.issn1000-6729.2015.08.007 生活满意度是个体对自己生活质量的认知评价,是幸福感和生活质量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1]。研究表明,社会关系对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有积极影响[2-6]。老年人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家庭关系(与配偶、子女等的关系)和非家庭关系(与朋友、邻居、社会团体等的关系),可以从接触频率、社会支持、关系质量等方面来评价[4,7-8]。 家庭关系一直是我国老年人重要的社会关系。在孝道文化影响下,子女照顾老年父母是一种传统的道德规范,也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和责任。实际上,直到上世纪末,与子女同住仍然是中国老年人最普遍的居住方式[9]。国内的研究结果表明,家庭关系与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密切相关[2,10-12]。在家庭关系中,与成年子女的关系对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尤其重要[13-16]。 与家庭关系相比,非家庭关系在西方研究中受到更多关注[4,8,17]。近代工业革命对西方社会的家庭结构带来了巨大冲击,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从上世纪中叶开始的“核心家庭化”,越来越多的青年人选择三口之家的居住方式,而老年人甚至是高龄老人也更愿意选择独立居住的方式[18]。因此,朋友、邻居等非家庭成员成为西方老年人重要的非家庭社会关系。国外元分析研究的结果表明,与朋友接触更多的老年人比与家人或子女接触更多的老年人生活满意度更高[4]。新近研究结果也表明,社会关系网络呈多样化或朋友多的老年人精神状态(morale)最好,而社会关系网络受限或只有家庭支持的老年人,精神状态最低[19]。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推进,近年来我国老年人的居住方式已发生显著变化,与西方社会相一致,不与子女同住的空巢现象(国外也称独立居住,independent living)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趋势[9,13]。在家庭结构由过去的大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的同时,我国老年人与晚辈的关系,以及传统的孝道文化也都在发生变化。研究发现,当代中国老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威性角色正在弱化,子女较少征求和接受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绝对遵从父母已不再是占主导地位的文化规范[20-21]。 从文献回顾中可以看出,关于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研究,国内大多强调家庭关系的作用,而西方却更多强调非家庭社会关系的贡献。近期一项中美文化差异的研究提示,感知到的家庭支持与中国老年人心理幸福感(更少的孤独、抑郁)的关系更为密切,而感知到的朋友支持对美国老年人的心理幸福感更为重要[22]。然而,在当下中国关于这两类社会关系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相对贡献的研究还非常缺乏。更为重要的是,在家庭结构和传统文化观念变迁的背景下,家庭关系是否仍然是我国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主要影响因素?非家庭关系是否也能成为影响我国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因素?这些都是很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 此外,与国外和我国香港的研究不同,我国内地以往的研究还存在一些明显的方法学问题。首先,对老年人的社会关系主要侧重于社会支持方面,并且对家庭支持的调查较为细致,而对非家庭支持的调查较为粗略,存在调查不对等的问题;其次,对社会支持的测量只强调接受支持,忽略了社会支持的相互性;最后,一些研究只做了单变量的分析,没有在同一回归模型中比较不同社会支持的相对贡献。本研究将从社会关系的多个方面(接触频率、接受支持、提供支持、关系质量)考查我国老年人的家庭和非家庭社会关系情况,并且在社会支持的调查方面考虑支持的对等性和相互性,通过相关分析和回归方程建模等方法,分析家庭和非家庭社会关系对我国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相对影响和贡献。考虑到我国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基本国情和传统孝道文化的影响,同时近年来家庭结构和传统文化观念变迁的社会背景,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①家庭和非家庭社会关系与我国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均有密切的关系;②与非家庭关系相比,家庭关系对我国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贡献更大。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用方便取样的方法,选取北京市海淀区、东城区和丰台区的老年人(目标人群为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排除生活不能自理或年龄<60岁的受访者),在社区活动场所或受访者家中进行调查,受访者自己完成或在调查者指导下填写问卷。共发放问卷759份,回收问卷754份,排除漏答或不认真作答的问卷(49份)及未结婚和无子女者的问卷(5份),最终有效问卷700份。 本研究入组样本年龄60~93岁,平均年龄(69.0±6.6)岁,其中60~69岁391人,70~79岁252人,≥80岁57人;男321人,女379人;有配偶(含再婚)547人,无配偶(丧偶或离异)153人;居住方式:与子女及配偶同住223人,仅与子女同住137人,仅与配偶同住269人,独居71人;受教育程度:小学及以下135人,中学(含职高、中专)435人,大学及以上130人;个人月收入:≤1000元109人,1001~2000元74人,2001~3000元333人,>3000元184人;慢性病情况:“有”525人,“无”175人;自评健康状况:差或很差97人,一般445人,好或很好158人;近期重大生活事件(近2周内家人或自己有无重伤重病、丧亲丧友、子女离婚及各种意外事故等):无577人,有123人。 1.2 工具 1.2.1 自编老年人社会关系调查表 借鉴杨德森等编制的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问卷[23]中社会功能部分的相关项目编制。调查受访者的家庭关系(包括与配偶、子女的关系)和非家庭关系(包括与朋友/邻居/同事、社区/社团/政府的关系)情况,要求受访者对相关人员或机构(配偶、子女、朋友/邻居/同事、社区/社团/政府),分别从接触频率、接受支持、提供支持和关系质量4个方面来评价与他们的社会交往情况:①您与他们的接触频率;②他们对您的帮助和支持情况;③您对他们的帮助、支持或贡献情况;④您对自己与他们的关系。前3项为1(很少)~5(很多)5点评分,后1项为1(很不满意)~5(很满意)5点评分。无配偶则在相关问题上评分为0。每类社会关系(家庭关系和非家庭关系)得分为这4个方面评分的平均分。 在本研究中,该调查表的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84;从家庭和非家庭社会关系来看,其内部一致性系数分别为0.84和0.89,两者间的相关系数为0.25(P<0.001)。 1.2.2 生活满意度量表(Satisfaction with Life Scale,SWLS)[24] 共5个条目,采用1(非常不同意)~7(非常同意)7点评分,评分越高则生活满意度越高。 1.3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6.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采用Pearson相关分析探讨有配偶和无配偶老年人的家庭和非家庭社会关系与生活满意度的相关性;采用多重线性回归分析探讨家庭和非家庭社会关系在预测有无配偶老年人生活满意度时的相对贡献。 本研究对受访者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收集,但在回归分析中,考虑到多重共线性的影响,仅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自评健康状况和近期重大生活事件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中,以控制其对结果的影响。此外,在预分析中发现,朋友/邻居/同事关系和社区/社团/政府关系的相关较高(探索性因子分析中被归为同一因子),两者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也是一致的,因而在正式处理中将两者合并为“非家庭关系”变量。 2 结果 2.1 老年人社会关系评分的描述性分析 对于有配偶老年人,家庭和非家庭关系在接触频率、接受支持、提供支持和关系质量4个方面的评分均由高到低依次是配偶、子女、朋友/邻居/同事、社区/社团/政府。对于无配偶老年人,社会关系4个方面的评分由高到低依次是子女、朋友/邻居/同事、社区/社团/政府(表1)。 2.2 不同社会关系与生活满意度的关系 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对有配偶老年人,与配偶、子女、朋友/邻居/同事和社区/社团/政府关系的社会关系得分均与SWLS得分呈正相关(r=0.15、0.37、0.44、0.42,均P<0.01);对无配偶老年人,与子女、朋友/邻居/同事和社区/社团/政府关系的社会关系得分均与SWLS得分呈正相关(r=0.34、0.35、0.30,均P<0.01)。 将生活满意度得分作为因变量,各种社会关系得分作为自变量,同时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自评健康状况和近期重大生活事件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多重线性回归分析,所有变量采用enter方法进入回归模型。结果显示:在控制以上变量的情况下,对于有配偶老年人,其子女关系和非家庭关系对生活满意度均有正向预测作用,决定系数=0.31。对于无配偶老年人,其子女关系和非家庭关系对生活满意度均有正向预测作用,决定系数R2=0.29。控制变量中,自评健康状况和性别对生活满意度有负向预测作用,年龄对生活满意度有正向预测作用(表2)。 考虑到本研究中测量社会关系的条目较少,为进一步核实相关结果是否稳定可靠,将测量社会关系的单个条目分别纳入到回归方程模型中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对有配偶老年人,在与子女关系和非家庭关系上,社会关系的4个方面(接触频率、接受支持、提供支持和关系质量)均能正向预测其生活满意度(子女关系:β=0.18、0.15、0.18、0.22,均P<0.01;非家庭关系:β=0.24、0.31、0.24、0.30,均P<0.001)。对无配偶老年人,在非家庭关系上,接触频率能正向预测其生活满意度(β=0.25,P<0.01);在与子女关系上,接受支持和提供支持能正向预测其生活满意度(β=0.21、0.28,均P<0.01);在与子女关系和非家庭关系上,关系质量均能正向预测其生活满意度(β=0.22、0.25,均P<0.01)。 3 讨论 本研究结果显示,老年人的社会关系从各个方面(接触频率、相互支持、关系质量)来看,均呈现出稳定的层级关系,即配偶关系和子女关系最为密切,其次是朋友/邻居/同事关系和社区/社团/政府关系,符合护航模型[7]的预期。然而,不同社会关系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却较为复杂。 本研究结果显示,“子女关系”与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关系密切,子女支持越多,关系质量越好,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就越高,这与以往研究结果一致[13-16]。值得注意的是,本研究中子女关系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作用受婚姻状态的影响。具体来说,对无配偶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子女关系的作用相对于非家庭关系要更大一些;而对有配偶老年人,子女关系的作用相对于非家庭关系要更小一些。但例外的是,对无配偶老人,与子女的接触频率对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影响不显著,这可能源于无配偶老人往往与子女同住,因而这种日常接触的频率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不大,小于朋友等非家庭接触频率的影响[4]。 为什么子女关系对无配偶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影响更大呢?主要原因可能源于3个方面:首先,受传统孝道文化的影响,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成年子女负有照顾年长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大多数无配偶老年人的主要依靠。第二,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养老资源还比较薄弱,对大多数的无配偶老年人,成年子女也是他们唯一的依靠。第三,生活满意度也受个体目标和预期的影响[25],无配偶老年人对未来较低的预期,因此更容易获得较高的生活满意度。 相对于子女关系,配偶关系是更重要的家庭关系。然而,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的结果一致表明,配偶关系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作用是几种社会关系中相对最小的。通过文献检索发现,国内以往对配偶和子女关系与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相对关系的研究非常缺乏。王大华和张明妍[26]的研究表明,配偶支持影响夫妻依恋,从而进一步影响老年人的婚姻满意度。我们此前一项全国样本的研究结果提示,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生活满意度更高,而与配偶同住的老年人情绪幸福感更高[13]。Zhang和Li[27]的研究发现,丧偶老年人中有抑郁症状的人数更多。这些研究结果提示,与配偶的关系可能主要影响老年人的情绪幸福感,而对生活满意度的作用相对较小。 本研究结果显示,非家庭关系与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关系也很密切;在控制了家庭关系的影响后,非家庭关系也能正向预测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然而,从非家庭关系的不同方面来看,仅有“接触频率”和“关系质量”(而不是“接受支持”和“提供支持”)能够正向预测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这可能源于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因而非家庭支持相对于子女支持来说,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作用要小一些。上述研究结果与国外相关研究结果基本一致[4,8,17]。国外研究者通常采用任务特异性模型(the task specificity model)来解释[28],认为朋友间的交流通常基于共同的兴趣和爱好,讨论的话题也更开放,朋友间的互动更多涉及一些由快乐需求驱使的娱乐活动。 国内关于非家庭关系与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关系的研究较少,并且对老年人的社会关系主要侧重于社会支持方面。一些单变量的研究结果表明,与家庭支持一样,非家庭支持较多的老年人生活满意度更高[12,29]。另外一些研究直接比较了家庭和非家庭支持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相对作用,发现非家庭支持的作用显著[11]或不显著[30],考虑到这些研究对家庭和非家庭支持的调查并不对等,相关的研究结果并不可靠。香港的一些研究比较严谨地比较了家庭和非家庭支持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相对作用,结果表明家庭支持的作用显著,而非家庭支持的作用不显著[10,31]。值得注意的是,有研究发现,北京的老年人与香港的老年人相比幸福感更高,并且社会网络更大,提示对于内地的老年人,更大的社会网络带来的与朋友接触频率和相互支持的增加,可能是他们拥有更高幸福感的主要原因[32]。国内有研究指出,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政府主导的社区建设也为提升国内城市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和幸福感有很大的贡献[33]。 综上所述,本研究发现,家庭关系中的子女关系和非家庭关系与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关系密切,这与本研究的假设1基本吻合。然而,子女关系和非家庭关系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相对作用则比较复杂(假设2)。总体上来说,在控制其他社会关系和人口社会学等变量的基础上,子女和非家庭关系仍能预测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对有配偶老年人,非家庭关系的作用更大一些,而对无配偶老年人,子女关系的作用更大。提示,在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孝道文化变迁的背景下,与子女的关系对中国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仍有重要贡献;同时,与西方社会相一致,非家庭关系对我国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4 未来研究方向 本研究样本虽然在人口社会学指标上与全国及北京城市老年人的情况基本一致,但在年龄和教育指标上存在一定差异,主要体现为高龄老年人取样较少,中等教育老年人取样偏多。此外,中国正处于城镇化时期,本研究样本只能代表城市老年人的情况,研究结果对于农村和小城镇老年人是否适用,还不清楚。采用自陈形式,而不是实际观察或他评,在测评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今后的研究可扩大研究取样的代表性,并进一步改进对老年人社会关系的测评,从而更为全面、客观地了解我国老年人的社会关系情况,及其与生活满意度和心理幸福感的关系。老年人家庭与非家庭社会关系与生活满意度的关系_家庭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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