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 完善制度 努力实现中国社会保障的科学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社会论文,城乡论文,努力实现论文,制度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张德江副总理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对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勾画出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美好蓝图,对于推动中国社会保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我重点就推动中国社会保障科学发展的形势和任务讲几点认识。
一、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当前,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展开的,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十分突出,还有很多群体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作出制度安排。在各项社会保障项目中,养老保险的问题最为突出。目前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群主要是城镇企业职工和部分其他城镇劳动者,城镇个体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村居民、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正处于试点探索之中。中国政府已经明确,要在2020年之前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一项重要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我们将牢牢把握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通过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对城乡各类群体,作出符合其就业状况和收入特点的制度安排,逐步实现制度的全覆盖。当前的重点是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当务之急是抓紧出台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意见。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已经有了一个草案,将进一步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动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城镇无工作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还要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使医疗保险全覆盖不仅仅体现在制度上,更体现在覆盖人群上。
二、适应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要求,建立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应对好当前的突出矛盾,更要着眼长远,完善社会保障的体制和机制,实现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中国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性难题,而中国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和复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来得早。多数西方国家是在完成工业化后进入老龄化,而我国是“未富先老”;二是来得快。西方国家老龄化从5%上升为10%,差不多用了40多年时间,而我国只用了不到20年时间;三是持续时间长。由于人口基数大,预计我国在本世纪30年代进入老龄化高峰后,将在高位保持30—40年时间。初步测算,到2050年,中国每4个人中就有1个为老年人口。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影响重大。随着人口老龄化,中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缴费人员与退休人员之比,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5∶1上升到目前的3∶1,而且这一比例还将继续上升。按照一般统计,老年人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平均是年轻人的3倍以上,老龄化将使医疗保险费用开支大幅增加,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运行形成严峻挑战。为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效机制,中国政府于2001年开始进行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将适时在全国普遍推开,真正发挥统账结合、部分积累的制度优势,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对做实个人账户后积累的基金,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投资运营管理办法,努力实现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中国政府还于2003年建立战略储备性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进入资本市场运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不断拓宽社会保险筹资渠道,加强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扩大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1998年以来,各级财政补助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累计近5400亿元。
三、适应大规模人口流动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要求,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移到城镇和二、三产业就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和比例不断上升。目前全国在城镇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在1.3亿人以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数千万人。人力资源市场呈现出流动性强、就业方式多样化等新特点。这些新的变化趋势,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发挥社会保险的互济和调剂功能;要求解决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难的问题,建立有利于城乡劳动者流动就业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要求尽快建立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把他们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中来。针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明确提出,要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争取明年底前在全国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其他社会保险也要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要统一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抓紧制定出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实现参保人员在哪里就业就在哪里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要在设计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时,充分考虑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使其更具针对性和适用性。要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三种制度之间的衔接,研究完善参保人员实现异地就医的政策措施。
四、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中国坚定不移的基本方略,加强立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社会保障作为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经济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看,大多是先立法,通过法律来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社会保障立法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劳动法》中初步确立了社会保险制度新模式,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社会保障行政法规。但是,在社会保险方面尚缺乏专项的法律,现有的一些法规规章立法层次不高,法律约束力不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很多矛盾和问题与法制不健全、执法体系不完善有关,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把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增强社会保障的强制性、权威性和稳定性。经过多年探索,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社会保障意识深入人心,具备了较好的立法基础。当前,重点是加快《社会保险法》立法步伐,目前这部法律已经进入立法程序,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将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同时,还需要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企业年金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与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的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监察执法和监督工作,健全监督网络,不断完善执法体系,保证法律的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障基金安全,保护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
五、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社会保障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领域。当前,中国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能力仍然比较薄弱,管理体制不顺、服务设施落后、信息化程度低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不适应参保人数增多和工作任务加重、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不断扩展、工作方式由面向用人单位向面向全体劳动者转变的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府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效能和质量。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纠正重制度轻落实、重政策轻管理、重资金轻服务的问题,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金保工程”,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要加强社会保障经办能力建设,制定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服务标准,优化业务流程,改善管理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实现对社会保障对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目标。同时,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当前,中国社会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群众社会保障意识不断增强,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具备很好的社会政治条件和物质基础。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社会保障科学发展。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一定能够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