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入世”等问题的一些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关于入世
我国加入WTO在即。如果说,过去只是未雨绸缪,只是如何利用这个机遇,怎样迎接这个挑 战。那么,现在就是实打实地面对了,作为一个世贸组织成员,怎样同其他组织成员打交道 。对此,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在继续深化改革,抓好自身建设的前提下,以一个既严肃又平常的心态对待之。随着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客观趋势。当今世界,任何 国家都不可能闭关锁国,必须善于同别的国家打交道,否则就不能发展。加入世贸组织是各 国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世贸组织成员既有权利,也有义务,既有有利的条件,也有不 利的因素。我们既要走出中国看世界,又要从世界回到中国,学会全面地辩证地分析问题和 对待一切。不能总是怀着“与狼共舞”的心情怕这怕那,也不能由于无所谓而因循守旧照走 老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们需要适应和学习的地方很多;但是外面的东西也不是都好, 需要我们选择和据理力争。五年的适应,其后的漫漫长路,应用我们民族的艰苦奋斗、奋力 拼搏精神对待。
(二)树立法律意识和规则观念。市场经济是一个法制经济,国内国际一切组织及其活动都 只能而且必须以共认的法律法规来维系。世贸组织也是如此,它的发展历程也就是世界贸易 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加入世贸组织后我们有许多工作要做,但最主要的也是最基础的 就是树立法律意识和规则观念,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这不仅是加入世贸组织的迫切需要, 也是我们国内的当务之急。如果仍沿袭有法不依、执规不严、言而无信、说了不做那一套, 恐怕就要事事碰壁、寸步难行了。当前,我们要深刻学习和领会世贸组织的非歧视、互惠、 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关税减让、市场准入、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公平贸易和透明度等基 本法律原则,公平、透明、开放是这些基本原则的灵魂。要学会合作共事,同谋发展。通过 国际交往促国内发展的途径,把国内的事情办得更好。
(三)同金融业密切相关的,还是《服务贸易总协定》,特别是1997年12月13日达成的《全 球金融服务贸易协定》。缔约方同意对外开放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对外开放 是对各行各业的共同要求,金融业当然也不例外。其实,入世前我们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对 外开放了金融市场,虽有严格的限制,外资银行没有完全享受国民待遇。但从另一方面讲, 却给予了一些特殊的优惠照顾,又有些“超国民待遇”了。尤其应看到,外资银行进入中国 以来,多存少贷将资金调往境外套汇套利、转移利润逃避税收、少交存款准备、利用非价格 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采用回扣等手段争夺业务等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他们有他们的长处 ,但也有他们的短处,希图在中国大地上获得较大收益也不是轻而易举的。我国的金融监管 部门要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使其遵规守法运作。国内金融机构要学习外资金融机构 的长处和经验,摒弃其短处和违规行为。
二 关于责任追究
随着金融商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内控制度的加强,责任追究也在不断强化。不少金融机构都 对各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的工作失误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甚至有终生责任。责任追 究是权、责、利相统一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质量、确保经 济效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否则,还是“大锅饭”依旧,干好干坏一个样,有权有利无责,或 者权大利厚小责,势必导致低效甚至负效乃至腐败。因此,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坚持。
应当看到,在实施责任追究情况下,有些工作人员怕负责任,工作步伐放慢了,胆量越来 越 小了,甚至该做的事也不愿做了,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打发日月。表现最为突出的 就是随着贷款责任的逐步加大,信贷人员在多贷多风险、少贷少风险、不贷无风险的心理趋 使下,惧贷躲贷。既降低了信贷资金的运用效率,又加剧了企业资金的紧张局面。这当然不 是建立健全责任制的目的所在,但也是转机过程中的一种“副产品”,应当采取措施加以纠 正。
(一)责任追究制度要严密科学。谁办理,谁决断,谁就要承担失误的责任,权大大负,权 小小负。但就贷款发放而言,如果不区分具体情况,一律承担收不回的责任,而且“终身负 责”,直至全部收回为止。这就有失科学和过于偏激了。百分之百的收回率或者说零损失, 这种现象有但决不是永远如此,不允许失误和发生一些损失是不公允的。即使主观上没有失 误,但客观情况的变化也会给以前的工作带来一些阴影,这是很难避免的。如一个企业贷款 时一切情况尚好,完全符合贷款条件,贷款后的运作也很正常,但由于市场的突然变化或突 发事件的发生,招致经营陷入困境而殃及贷款的回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坚持仍要放贷者 负全责,显然是不妥当的。因此,在责任制的建立上,要区别不同情况,细化责任追究条款 ,什么情况下负全责,什么情况下负部分责任,什么情况下可不追究个人责任。总的原则就 是要区分是主观故意,还是一般的过失,抑或是完全客观使然。只有这种实事求是的责任制 度,才能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大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否则,不分青红皂白,一律“ 责任清收”和“下岗清收”,还有什么积极性可言呢?
(二)有罚有奖,奖罚相当。在责任制的建设上,不能只罚而无奖,只追究而不表彰。对于 贷款的发放,如果只是一味地收不回就追究,而如期足额收回的不表不奖,这也会挫伤放贷 的积极性。不能以贷而复收是应该的、贷而失收则必究其责为因而只罚不奖。这样,一方面 对失误者罚,严防一切主观过错的发生;一方面对无过者奖,鼓励积极放贷而又使借、贷双 方受益的行为坚持下去,肯定会使已陷入萎缩局面的贷款市场焕发生机。
(三)同贷款追究制度相比,一些其他相关责任的追究显得有些苍白乏力。目前,大多数金 融机构只是注重吸存揽保和收贷任务的完成,并同个人收益挂钩。其他方面的考核和追究往 往徒有其名。特别是关于一些领导责任,譬如用人严重失察、隐患已现而迟迟不除、贪污盗 窃等不法行为在领导的眼皮底下轻轻溜过甚至被合法遮掩的等等,一般的做法都只是处理具 体当事人完事,领导仍照当不误,及至反“过”为“功”,受到奖赏。这种局面不能再延续 下 去。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最关键最重要的还是领导作风建设。一切涉及领导者的过失 ,首先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而且要高标准严要求。并且还要辅以引咎辞职制度。只有这种 自上而下责任制度的真正建立并切实执行,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权责失衡、管理紊乱的局 面。
三 关于信誉
信誉重于一切。没有信誉,也就没有市场经济。这几年来,大家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展开 了讨论,见仁见智。但我认为,其中一个最主要原因还是融资资格欠缺问题,亦即资信度还 是制约借贷的“瓶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良莠同在 ,参差不齐,且规模小、管理不够范、成长性差的占有较大比重。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金融 机构见“中小”就支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因为谁都不想拿自己的钱去打水漂。资信度不高的 企业,国内金融机构要慎对慎贷,外国金融机构更不敢贸然支持,这是毫无疑义的。
企业如此,金融机构也是如此。可惜的是,目前有些机构也不那么讲信誉了。欺下骗上、 瞒天过海者有之,虚报浮夸、伪造政绩者有之,假账假表、账外经营者有之,言行不一、说 做脱节者有之,制度多建但只为装璜门面者也有之。总之是金融信誉被大打了折扣,人们对 某些金融机构已失去了往日的信赖。如果不严格整顿金融信誉,势必导致整个社会信誉的更 加恶化,这是极其危险的。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作为经济的核心和竞争前沿的金融业,恢 复“三铁”信誉、把信誉视为生命是再重要不过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