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服务的模式研究论文

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服务的模式研究

卢梦凡 马如华 熊川芷 申若茜

(广东药科大学 广东中山 528400)

【摘要】 解决符合二孩政策目标群体的后顾之忧是刺激生育意愿的重要措施。文章通过对中山市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群体展开实地调研,了解二孩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具体困难。研究发现,育龄群体的年龄、职业、婚龄、家庭夫妻性质、家庭年收入、一孩的性别和上学状况等与二孩生育意愿存在显著性差异。时间精力不足、经济状况不理想、年龄偏大、健康欠佳、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是政策目标群体在生育二孩方面存在顾虑的主要原因。社区可借助自身优势为政策目标群体提供服务。然而,目前社区没有形成针对二孩家庭的专业性配套服务,人员、资金、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等都存在较大缺位。文章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出发,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三大方法,为政策目标群体“抉择——孕期——产后”各阶段需求提供服务,构建一套切实可行的社区服务模式,力求发挥全面二孩政策的效能。

【关键词】 全面二孩政策;生育意愿;社区服务;社会工作

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然而,政策实施两年多来,其预期效果并未实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面二孩”政策施行的第二年(2017年)全年出生人口1723 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43‰,对比2016年全年出生人口1786 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95‰,2017年全年出生人口和人口出生率均有所下降。[1]究其原因,一方面,政策实施时间不长,而孕育生命具有周期性;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配套政策缺位,致使符合二孩条件的年轻夫妇群体考虑到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而顾虑重重。张丽萍等对我国育龄人群生育意愿与生育计划进行测量发现,育龄人群意愿生育水平较低且保持稳定,全部育龄人群的二孩生育意愿稳定在55%左右,而单独的生育意愿更低,明确打算生育二孩的单独育龄夫妇不到30%,而明确不打算生育二孩的单独育龄妇女超过40%。[2]除了年轻夫妇群体再生育的意愿不强烈外,另一问题也日益凸显。由于专业母婴保健教育的缺失,想要把握“最后的机会”的高龄夫妇群体拥有生育意愿,却忽视对出生缺陷风险评估。对于不同群体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如何解决?

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家庭、氏族)或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聚集在某一地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3]社区所具有的经济功能、服务功能、社会保障功能以及资源整合功能能够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生育政策的调整,是我国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决策,需要各级地方政府、人口与计生部门和基层社区将其落实。上述缺位和缺失,社区可借助自身优势进行补位。

然而,目前大部分的社区开展的相关工作仅停留在对二孩政策的宣传解读上,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服务体系。社区介入服务存在零散化、意识形态化等问题,处于行政性岗位的社区工作人员(居委)提供的服务存在专业性不强和行动力不足等问题。现有关于社区介入符合政策目标群体服务的研究也只是浅尝辄止。

本文将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出发,通过对中山市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群体展开实地调研,了解二孩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具体困难,并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深度访谈,分析社区现有服务内容和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三大社会工作方法为手段,探讨构建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从而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社区服务模式,弥补原有社区服务介入研究的不足,让符合条件的家庭想生、敢生、能生,充分发挥二孩政策的效能,促进经济与人口的可持续发展。

一、研究设计

(一)研究对象

在中山市博爱医院、人民医院以及各大社区针对育龄群体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52 份,回收252 份,有效问卷240 份,有效率95.2%。对中山市博爱医院妇产科医生及中山市西区长洲社区、三乡镇圩仔社区、火炬开发区志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古镇公益园等单位的社区工作者进行深度访谈。

(二)研究方法与研究工具

(7)家庭年收入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年收入在12~18 万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最低,年收入在24 万以上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次之。χ2=72.661,P=0.000<0.05,家庭年收入对符合政策群体的生育意愿具有显著性影响。

自编问卷《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群体生育意愿及面临的问题调查问卷》,共有29 个问题,包括三部分:居民基本情况、生育意愿及生育情况和对政策认知情况。旨在了解居民的需求,以便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提出政策建议。

综合看待中山市各个社区针对二孩政策提供的配套服务,政策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90%以上的社区人员知晓此项政策;个别服务尽管居民参与程度和接受程度较低,但都是有意义的尝试。尽管如此,社区服务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1)宣传方式单一,服务内容单薄。绝大多数社区仍停留在政策咨询与宣传上,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服务内容仅是对政策的重复。(2)工作人员不足,服务水平有限。多数社区居委工作人员不足且部分人员是临时人员,部分人员年龄较大,缺乏专业性,服务水平有限。(3)服务流于形式,服务质量有待提升。服务资金短缺、缺乏专业人员指导使得社区居委只为机械地完成指标,提供的服务流于形式。如部分社区开展了孕产妇知识讲座、育儿知识讲座,但讲座人次寥寥无几,讲座质量有待评估。(4)社会工作机构缺少自主权,未能针对政策目标群体各阶段的需求开展专业化的服务。目前部分社会工作机构受托于社区居委,与之合作开展政策宣传服务;机构分配到的资源有限,极少针对二孩家庭开发相关的项目,也不能针对政策目标群体各阶段的需求开展专业化的服务。(5)也有部分社区仍在计划阶段,因为相关指标没有下来而未开展相关服务。

自编提纲《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产科医生访谈提纲》,共13 个问题,旨在梳理孕产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孕期保健和检查的相关知识,为孕产妇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生育环境及为高龄孕产妇把握最后的生育机会助力。

评价与标准的一致性研究并非一个新话题,源于美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育改革活动,通过近20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成功研制的“Webb”(韦伯)和“SEC”(Surveys of Enacted Curriculum)等分析范式相对比较成熟,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认可.国内很多学者借鉴并本土化这些分析范式,但多用于课程标准、学业水平测试、课后习题等两两之间的一致性研究中,考试大纲与试题评价的一致性分析较少.

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群体存在着生还是不生的顾虑,他们面临的问题主要是没有时间精力照顾孩子、养育孩子经济成本大、年龄健康因素的限制、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不完善以及就业事业发展受限。

对调查问卷所获得的有效数据用SPSS19.0 进行统计分析。

二、数据结果与分析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中山市符合二孩政策目标群体的调查中,男性为88 人,女性为152 人。除性别外,我们还对其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家庭夫妻性质、家庭年收入、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表1)。

表1:政策目标群体基本情况及描述性统计结果

(二)影响政策目标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

1.人口学因素对生育意愿的影响

(1)性别对生育意愿的影响。调查结果表明,64.8%的男性和60.5%的女性愿意生育二孩,男性的生育意愿略高于女性。经计算,χ2=6.241,P=0.283>0.05,即性别对生育二孩的意愿的影响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2)年龄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中山市不同年龄段想生育二孩的家庭的比重均远远大于不想生育二孩的家庭的比重。其中,35~44 岁的高龄夫妇二孩生育意愿最高(66.7%),这一群体曾是独生子女政策的主要对象。二孩政策放开后,他们的生育意愿得到政策允许。经计算得,χ2=67.600,P=0.000<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换言之,不同年龄层次的家庭在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的生育意愿明显不同。

(3)学历对生育意愿的影响。随着学历水平的升高,二孩生育意愿呈下降趋势。受教育水平为小学或初中群体生育意愿最高(68.75%),他们大都抱有养儿防老的生育观,表现出较高的生育意愿。本科群体生育意愿为61.9%,而到了研究生阶段,生育意愿仅为41.2%。

(4)职业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个体户和自由职业人群具有较高的生育意愿,分别是80%和65.2%,源于其职业灵活性和时间安排弹性较大,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养育二孩。工农阶层的二孩生育意愿也较高,该群体更多地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而无业、失业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最低,仅有22.2%。χ2=61.177,P=0.017<0.05,不同职业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存在差异。

(5)婚龄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婚龄在1年以下(55.6%)和1~3年(54.9%)的家庭二孩生育意愿明显低于婚龄在4年以上的家庭。在婚龄4年以上的家庭中,婚龄为6~10年的家庭二孩生育意愿最高,为70%,其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感情基础,为二孩生育提供了条件。χ2=122.721,P=0.000<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即不同婚龄群体的生育意愿存在显著性差异。

(6)家庭夫妻性质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非独生子女的家庭二孩生育意愿明显高于夫妻中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其中,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家庭有最高的二孩生育意愿(69.6%),身为独生子女的他们体验到了独生子女带来的负面影响,多数自身为独生子女的夫妻选择了生育二孩。χ2=61.557,P=0.000<0.05,即家庭夫妻性质不同,二孩生育意愿存在差异。

本次研究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深度访谈法、问卷调查法。

2.一孩情况对二孩生育意愿影响

当第一个孩子性别为女时,有53.7%的被调查对象愿意生育二孩,略高于当第一个孩子性别为男时的生育意愿,说明我国重男轻女的思想仍对部分群体二孩生育意愿有所影响。χ2=157.837,P=0.000<0.05,具有统计学差异,即一孩的性别影响二孩生育意愿。

在第一个孩子上幼儿园前,二胎生育意愿随着第一个孩子的上学状况变化而降低。一孩未上学时,二孩生育意愿最高,比例达68.2%。一孩为小学阶段的家长生育二孩的意愿高于一孩在幼儿园阶段的家长。父母对于小学阶段的孩子照顾压力小,义务教育花费远低于幼儿园阶段的花费。到了第一个孩子上中学及以上时,被调查对象不愿生育二孩。这是出于年龄和健康的考虑。此外,在有些家庭中,一孩反对父母生育二孩。χ2=183.326,P=0.000<0.05,第一个孩子的上学情况对二孩生育意愿有显著影响。

总之,对社会资本的追求实现了现实人向虚拟人的转化,甚至可以将其视为整个网络民主的原点。而网络主体的形成则经历了若干阶段和形态的演变,并内含一种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线性思维。网络主体的形成将是网络民主兴起的第一要素。

3.政策目标群体需求分析

本研究基于实地调查,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提出介入方案。根据符合政策群体对不同问题的顾虑程度及其在不同阶段的诉求,以下从抉择期、孕期、产后三个阶段对政策目标群体的需求进行总结。

对于符合二孩政策家庭存在的抚养二孩的经济负担的顾虑,社会工作者可作为政策倡导者,把居民的诉求反映给相关部门,推动政府层面出台二孩家庭补助政策和提高生育福利待遇,如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税制改革,使得生育二孩的家庭有更高的减税额度。推动修订、取消独生子女政策下所推行的政策法规条例,如原来的计生奖励对象应从只生一个孩子向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转变。

通过上述方法分析得出,3阶模态的振型图是独立的,表5显示与其他模态置信度相比很低,所以其为真实模态。1阶模态与2阶模态的频率接近,二者振型图为对称2点间的上下振动。4阶与5阶模态的频率接近,振型图均为边缘弯曲振动。6阶模态与7阶模态的频率接近,振型图为内部的扭转振动。对比MAC值,发现第1阶模态与第2阶模态的置信度很高,确认二者为重根模态。分析4阶与5阶模态为密集模态或重根模态,进行二级验证。

31.58%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在孕产期曾遭遇心理焦虑和抑郁。数据表明,我国孕妇中大约有10%会出现产前综合征的症状,且这其中的98%在怀孕晩期都会出现不安、烦躁、焦虑等心理。[4]23.16%的被调查对象孕期曾出现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等健康问题。被调查对象孕期的医学知识储备不足,加之高龄孕产妇的比重较大,容易在孕产期出现健康问题。大多数女性孕前有工作在怀孕晚期基本都会休产假,由工作转向待产的角色转换期会使孕妇出现社会适应不良的问题。因此,孕期心理抑郁的疏导、孕期专业健康保健知识的获取以及社会适应的调节是被调查对象表示需要获得帮助的。

52.63%的被调查对象在生育孩子后遇到了工作与照顾孩子冲突的问题。当前各个行业的工作压力都较大,而新生儿需要较多的照顾,这势必会出现工作时间与家庭时间分配上冲突的问题。22.11%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对育儿知识了解不全面。鉴于我国当前的健康教育和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滞后,人们对儿童健康知识认识较少或不全面,即便有了一胎生育经验,仍需加强对科学育儿知识的学习。17.89%的被调查对象出现过回归职场困难的问题。女性由于生产导致工作中断,原有的职位或许由他人顶替,需要在职场寻找新的定位。产后的主要需求表现为职场再适应困难的调适、工作与照顾孩子时间冲突的协调以及科学育儿知识的获得。社会关怀和完善的照料系统是其需求的根本所在。

4.社区现有服务内容和存在的问题

“诗史”一词由来已久,最早见于唐代孟棨的《本事诗》。《本事诗》云:“杜逢禄山之乱,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号为‘诗史’。”[2]1656杜甫的诗歌之所以被称为“诗史”,主要原因是它们具有与史书同样的认识价值,甚至提供了比历史叙事更为具体、生动的社会场景和生活画面。清人周景益评价管世铭的诗歌说:“其发为诗也如其人,朗健深厚,有上下古今之识,大都出入于杜、韩、苏三家而不名一体,尤爱其格律最细。每咏一人、述一事,典瞻精富,无可移掇,足当诗史之目。”[3]5总体来说,管世铭的诗歌创作取法多家,内容翔实,具有多重诗史价值。

在对社区工作者的访谈中了解到,目前中山市的社区居委经常与社工机构合作,联合开展二孩政策宣传活动,如志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其服务的火炬开发区合作,运用摆摊、宣传栏、派发宣传单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咨询与宣传服务。有些社区会与医院合作,开展孕产妇保健、育儿知识讲座等,如三乡镇的圩仔社区。有些社区紧跟“广东家庭新人口文化”的指示,帮助新组成的家庭解决“婚、性、孕、育”四个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建立社区档案;动员新婚夫妇产前免费检查,排查遗传病;定期电话询问是否怀孕,提醒申请免费的检查项目;为孕期妇女提供免费叶酸;生产后提供小礼品、慰问品、儿童成长册;每个家庭的每个小孩在1 岁半~3 岁可以享受一次早教服务等,如西区长洲社区。有些社区还在计划开展服务上,目前仍未实施,如东区的夏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家庭领域的社工偶有遇到二孩家庭出现大宝嫉妒二宝、婆媳关系紧张、妇女孕产期抑郁与产后抑郁等问题,并为其提供个别化的服务,但现阶段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针对二孩家庭的服务,如进驻于古镇公益园的北达博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本文在结合现有饲喂系统的结构以及功能的基础上,以实现饲喂过程自动化、饲喂下料精确化、动物管理人性化为目标,利用现代化设计理念开发出了新型母猪精确饲喂设备。

N含量对Fe-21Cr-3Ni-1Mo-N双相不锈钢组织的影响······································危志强 陈湘茹 仲红刚 翟启杰 (6,955)

游成令的事迹引起了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高度关注,市局领导亲自慰问并组织捐款10万余元,但高昂的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根本无法承受。无奈之下,游成令丈夫在网上发表“一岁半女儿身患白血病,求帮我留住她的生命!”求助帖子,最终筹集到近20万元善款,及时解决了孩子前期治疗费用。

式中,kc为围岩级别及坑道支护类型影响系数,对有被覆的地下工程,kc≈2.5;m为填塞系数; kd为破坏系数,对中等强度岩石,kd≈0.53。

俗话说“面由心生”,面部是一个人情绪最直接的外在表现,面部表情是我们传递情感的一个方式,通过面部表情可以判定一个人喜悦与否,在与人的交往中我们首先是通过眼神、姿态、语气语调来感受对方,而舞蹈是通过肢体语言来传达情感的,在无声的传递中,面部表情显得尤为重要,它是技术动作的延伸,也是情感的传递,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甚至有时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模式探索

服务对象的需求是整个社会工作介入的前提,也贯穿于服务的全过程。社会工作在符合政策目标群体的需求和社区现有服务不足的基础上,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利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三大工作方法,构建合理的“抉择—孕期—产后”阶段的综合服务模式。

(一)抉择阶段

自编提纲《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社区工作者访谈提纲》,共16 个问题,旨在了解社区中符合二孩政策家庭的需求以及现阶段社区的介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意见。

针对担心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的家庭,社会工作者可以有以下几方面作为。一是应倡导建立社区儿童照料中心,依托已建的社区综合服务阵地,建立开展临时托管和日间照料等多样化服务,形成多元化的照料渠道,满足不同家庭的需要。二是倡导民间资本参与到儿童照料服务的提供,促进婴幼儿照顾服务行业的市场化与专业化,为有需要的二孩家庭提供优质的服务。三是通过整合社区志愿者资源,打造一支具有专业孩童照顾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志愿者队伍,发挥社区守望相助的功能。

在政策目标群体生育原因分析中已经指出,没有时间精力照顾孩子、养育孩子经济成本大、年龄健康因素的限制、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以及就业事业发展受限是政策目标群体不愿生育二孩的原因和顾虑所在。因此,在作出是否生育二孩这一阶段,被调查对象在时间精力、经济支持、身心健康保健、事业发展及社会保障与福利这些方面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支持。相关社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与社会服务的有效获取是其根本诉求。

针对政策目标群体对年龄健康因素存在的顾虑,社会工作者可扮演健康教育者的角色,链接社区卫生医疗资源,在社区开展高龄生育风险知识宣讲,并提供二孩生育咨询指导服务和高龄产妇的遗传咨询,从生理心理等各方面全面评估居民是否适合孕育二孩。在保证服务对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坚持案主自决的原则,让服务对象自己作出是否孕育二胎的决定。如做出生育二胎的决定,应作为资源链接者,提供相关的医疗信息,及时跟进,陪伴家庭渡过孕产期。

我们注意到,很多学者论及语言符号的任意性时,都沿用了索绪尔本人举过的例子,从未怀疑过这些例子有没有问题,例如:

数码互动系统是形态学实验教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一种有效的教学辅助手段。有利于开展互动化教学方式和远程教学,有利于学生对形态学的理解和学习能力水平的提高,经过多年实践,发现学生的学习成绩有很大的提高,形态学实验教学水平明显提升。

此外,社会工作者可以倡导建立“社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委会”联动机制。建立社区孕产妇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定期调查更新数据,为开展服务和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计划提供依据。由专业社工进行策划管理,定期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为社区居民进行孕产期健康教育,组织准妈妈学习孕期保健知识、孕产期心理卫生知识等。开展准爸爸健康教育,包括准爸爸生理准备、生活方式调整、如何照顾孕产妇等内容,为孕产妇安全渡过孕产期奠定基础。同时,与社区居委会合作,在社区宣传栏提供孕产期健康教育的知识。

对于被调查对象存在对全面二孩政策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顾虑,社会工作者应从社区居民的利益和实际需求出发,向相关决策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制度立法上,要加快妇女权益保护和儿童福利保障的立法进程,并制定实施细则,从制度上提供保障。在女性福利上,倡导政府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提倡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女性提供更多时间弹性就业的岗位。促进生育与养育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教育、医疗资源)的均等化和优化配置,达到生育抚养二孩的家庭成本最大程度社会化。

(二)孕期阶段

怀孕期间,育龄群体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孕期生理和心理状态不佳、孕妈妈角色适应困难和孕期的医学知识储备不足。

尽管云南省地处地震灾害高发省份,但目前云南省在应对地震灾害上仍存在应急较为粗放、机制与救灾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十三五”时期是云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明确目标。随着云南省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地震活动及其潜在威胁将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和隐患。本文通过对云南省地震灾害特征及其未来风险趋势分析,提出减灾对策,为有效降低地震灾害损失提供依据,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

社会工作者可通过开展小组工作扮演支持者的角色。通过孕产妇互助支持小组,侧重满足孕妇心理、角色适应的需求。通过网络建立社区妈咪群,便于孕产妇之间互动交流,寻求情感支持。开设孕妇保健操、孕妇瑜伽等课堂,丰富孕妇生活。总体上,孕期阶段的组员通过团体活动,打造增能、同感、减压的网络,最大程度给予孕产妇心理上的支持。

在孕期,教育者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角色,产妇健康管理至关重要。社会工作者通过挖掘文化会福利机构、各大正规医院等资源,如邀请相关专家到社区进行健康知识讲座,设立孕期心理咨询门诊,开展孕妇保健等服务工作。定期进行家庭走访、需求评估工作,加强开展孕妇心理健康普查工作。[4]

(三)产后阶段

生育之后,缺乏必要的产后恢复知识和育儿知识、产后抑郁、工作与照顾孩子冲突、职场再适应困难等是育龄群体的常见问题。

在二孩生育后,社会工作要进行家庭访视了解产妇产后恢复情况以及新生儿健康信息的收集,并充当教育者的角色,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可在社区开展产后恢复和育儿讲座,对其日常生活中的注意事项和保健进行指导。

通过访视及时筛查发现产后抑郁症高危人群。采用国际通用的“焦虑—抑郁调查量表”对产妇进行心理评估,同时综合评估产妇支持系统的影响,了解产妇对家人情感和物质支持的满意度,观察母婴之间的接触与交流情况。[5]对于确定出现产后抑郁症的妇女,可进行一对一个案辅导,指导其进行放松训练,协助建立“家人+朋友+社区”的支持网络,必要时要将服务对象进行转诊。

对于工作与照顾孩子冲突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可通过小组活动,指导二孩家长合理规划时间,挖掘可利用的照顾资源。有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托儿、家政服务。社工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合作,严格监控育婴嫂、保姆的准入机制。在家庭进行托儿、家政服务的选择时,社会工作者可扮演经纪人的角色,实现服务方和被服务方的信息对接。此外,倡导社区建立完善的早教服务,建立“家庭照料+单位照料+商业照料+社区照料”的复合性市场照料模式,使社区内居民成为真正受益者。[6]同时倡导以社区为依托,构建老幼日托模式,缓解全面二孩政策给家庭带来的老年人与孩童的照护压力。

对于职场再适应困难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可开展线上和线下的职场妈咪互助支持小组,帮助新妈妈意识到休完产假重返职场存在适应困难的情况是正常的,引导其宽容对待岗位变化,及时充电,更新专业知识和工作思维方式。协助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利用丈夫、父母、公婆以及钟点工、保姆、社区等各种资源。鼓励职场妈妈互相交流,选择适当的放松方式,及时梳理不良情绪,一起度过职场再适应的困难期。

四、结语

全面二孩政策有利于减轻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缓解男女性别失衡的状况,降低独生子女家庭存在的风险,但在政策落实过程也遇到了层层阻碍。本研究表明现阶段中山市符合政策目标群体的生育意愿处于中等水平,并结合实际情况构建了社会工作介入育龄群体“抉择—孕期—产后”的服务模式,有利于解决部分群体存在的问题,消除顾虑,弥补社区现有服务存在的不足,助力二孩政策顺利落地。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7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8.

[2]张丽萍,王广州:中国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与生育计划研究[J].人口与经济,2015(06):43-51.

[3]费孝通:社会学概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

[4]郭雅琼:产前综合征防治中社会工作干预小组计划书[D].华中师范大学,2015.

[5]孙伟,陈瑛(等):产后抑郁症的社区护理干预方法研究[J].中华全科医学,2011(08):1265-1267.

[6]杨立:二孩时代社区功能改进研究调研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7(01):78-79.

〔基金课题: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服务的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710573003)的研究成果;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医务社会工作课程项目式教学实践与探索”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1.卢梦凡,广东药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研究方向:社会工作;2.马如华,广东药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研究方向:社会政策。3.通讯作者:申若茜,广东药科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公共政策研究、社会工作。

责任编辑/吴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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