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虚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尽管我国对形式逻辑的研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在某些问题上的研究仍不尽人意。譬如在对待虚概念的问题上,现已出版的逻辑教材及普及读物中意见不一致,甚至针锋相对,令初学者茫然。
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第19页:“虚概念是没有正确地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的概念,客观世界中没有一个相应于虚概念的事物类。”
中国人民大学逻辑室主编《形式逻辑》第26至27页:”虚概念既无外延也无内涵……。”
何应灿、彭漪涟主编《普通逻辑自学指南》第21至24页,表述了一切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包括虚概念在内)的观点。
另外不同版本的教材,对虚概念是不是假概念的意见也不一致。有的认为是;有的认为不是;还有的版本干脆把虚概念排除出去,或者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如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普通逻辑》,仅用了六行文字谈了有关“空概念”的问题,而回避了虚概念及其有无内涵与外延的问题。
笔者在此谈几个问题,阐述一下自己的认识。
一、形式逻辑应该充分研究虚概念,而不应回避或将其排除出去
如果我们不是一提虚概念就是指“上帝”、“鬼”之类,而是放开眼界,虚概念是常见常有的。
1、它来自神话故事与迷信传说中。如玉皇大帝、观音菩萨、天堂、牛郎等。
2、艺术作品中产生的反映艺术形象的虚概念。如阿Q、刘姥姥、贾宝玉等。
3、由人们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提出的假说而形成的。如永动机、宇宙人、飞碟等。
4、人们在某种特殊需要的情况下构想出来的。如永远不死的人、圆的四方形等。
辩证唯物主义指出,“作为思维形式的概念、理论具有抽象性的特点,它是对客观事物的间接反映。不但科学的抽象、正确的思想是客观外界的反映,各种荒唐的玄想、宗教的迷信观点也无不可以在客观物质世界中找到它的产生根源。”(艾思奇主编《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第60页)可见,在人们的思维领域中,既有来自经过科学抽象反映客观事物的真实概念;又有可以在客观物质世界中找到产生根源,而却在客观世界中并不存在相应事物的虚概念。
人们的认识是一个“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这样不断地深入下去以至无穷”的无限过程。有的虚概念是因为条件(主观认识、客观事物)所限,人们没有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而造成的。然而不管是这部分虚概念、还是其他虚概念,如果相信认识是一个曲折的过程,我们就会肯定虚概念在认识的过程中起了一定的作用。既然虚概念在人们的语言中非常之多,而且在认识过程中有一定的作用,那么《形式逻辑》作为一门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的科学,它研究概念这种思维形式时,就应该对虚概念加以关注。不能因为虚概念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比较合理的解释,就回避或排除它。
二、一切概念都是实概念,虚概念的“虚”是就客观世界而言的
“虚”是相对于“实”而言的。“有”则为“实”,“无”则为“虚”。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有一概念存在就会有一个与它相对应的反映对象的存在。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都可以成为反映对象。反映对象,或者是客观事物,或者是主观现象。所以,笔者认为,从每一概念都有它的反映对象存在的这个意义上讲,一切概念都是实概念。
虚概念之所以“虚,是因为它的反映对象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而如果将其换个论域的话,它就成了实概念了。例如鬼神,上帝,以及燃素说等等,在客观世界中固然没有相应的对象,可以称作虚概念,然而却可以在人的主观世界中找到相应对象。如在宗教徒和迷信论者头脑中就有鬼神和上帝,而在自然科学家的头脑中曾有燃素说。所以,它们又是实概念。现有逻辑教材在给虚概念定义时,论域是“客观世界”。
三、虚概念有其内涵与外延
虚概念是概念,这一点多数人取得了共识。我们说概念这种思维形式在反映事物的特性和本质的同时,也反应了具有这类特性和本质的相应事物。而特性、本质和相应事物这两个方面反映在概念中时,就分别构成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目前多数《形式逻辑》教材一提到内涵时,会将其定义为,“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而有的教材提到外延时,则将其定义为,“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对象”(《普本》);“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金本》)笔者以为,这里对外延的表述是值得商榷的。
“事物的特性或本质”与概念的“内涵”、“客观事物”与概念的“外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将事物的特性或本质看作概念的内涵,客观事物看作外延,是把反映者等同于被反映者,其实质是严重混淆了主客观界限,与唯物论的反映论相背离。
众所周知,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思维形态,属于意识领域。正如列宁指出,“概念是人脑(物质的最高产物)的最高产物。”概念就其内容说,当然来自客观实在;但就其存在的方式而言,它又是主观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质,可以为人们所认识,都可以反映在一个特定的概念中成为那一概念的内涵。所有概念的内涵都反映某一对象的特性或本质,但是内涵不等于对象的特性或本质。事物的特性或本质存在于客观事物自身之中,它不依赖于人们是否认识了它。概念的内涵则存在于一概念之中。概念的内涵是属于思想方面的认识内容,事物的特有属性,本质属性是属于事物方面的认识对象。把二者等同起来显然是错误的。既然概念的内涵不能等同于客观事物的特有或本质属性,概念的外延也就不能等同于“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外延作为概念的一个逻辑特征,它只能属于思维领域而不能超出思维领域到客观世界中去找。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反映在思维中才能称其外延。
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概念的两个不可分割的逻辑特征,对其内涵和外延都加以否认或否认其中之一,就等于否认了它作为概念的资格。上文已提到有概念就有被概念所反映的对象,虚概念作为概念大家庭中的一员也是这样。事物对象与属性不可分,所以虚概念在反映一定对象时,也就同时反映了一定对象的特有或本质属性。虚概念反映了一定对象,那么它就有所指,因而它就有外延;而且它反映了对象的特有或本质属性,因而也就有内涵。
有人因为虚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在客观世界中找不到,就认为它没有外延。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因为,他是把客观事物与概念的外延视为一个东西了,忽视了它们的原则区别。比如虚概念“贾宝玉”在客观世界中是没有的,但在《红楼梦》的作者所构造的那样一个艺术世界中是的确存在的。看过《红楼梦》的人,不会把贾宝玉的形象说成是林黛玉的形象,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贾宝玉这一虚概念有其确定的内涵与外延。
四、虚概念不都是假概念
“虚”对“实”、“假”对“真”。虚概念的特征是它所反映的对象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而假概念的特征是歪曲地反映现实事物。假概念因它歪曲地反映现实事物,那么具有假概念所反映特性的对象在现实世界中自然是不存在的。所以,笔者认为,假概念都是虚概念;但是,虚概念并不都是假概念。如自然科学中“绝对零度”、“理想溶液”,社会科学中的“共产主义分配原则”等等,它们分别正确反映了自然界一定现象之间的必然联系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们在现今的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显然暂时没有与之相应的对象,因而是虚概念,但却是真概念,而不是假概念。
收稿日期:199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