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发现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是与科学发现的社会认同同等重要的问题。然而,迄今为止,人们却只重视了对后者的研究,而忽视了对前者的探讨。这不能不说是哲学研究的一个不足。本文拟对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作一初步探讨,以弥补这种不足。
一、哲学发现之社会认同的内涵
任何理论发现只有在一定范围内得到社会认同,方能成为现实的发现。哲学发现同样如此。哲学家作为哲学发现的主体,并不是抽象的个人,而是生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人。因此,其新的理论成果必须通过某种途径获取社会认同,才能有实际的价值或意义。社会认同是哲学家的思想成果的社会化过程。在一定范围内得到社会认同,既是哲学发现由潜在到现实的前进,也是其生存与发展的社会根据。
同科学发现的社会认同有所不同,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并不是在很大的范围内、更不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承认,而只能是在一定的学派和学派支持者的范围内得到认可。这是由哲学发现与科学发现的不同特点与功能所决定的。
科学发现是一种实证性的理论发现,其内容可以通过历史性的判决实验得到证实或受到证伪。科学发现的内容一旦得到证实,便会迅速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刚刚问世时,几乎所有人(包括大多数杰出科学家)都难以接受和理解。有的科学家竟认为爱因斯坦是江湖骗子,而不少欧洲人更进一步将他看成是“魔鬼”。在这种情况下,相对论根本不可能获得社会认同,从而也就难以成为社会性的实际科学发现。后来,爱丁顿的日蚀观察证实了相对论的正确性。这时,相对论作为一种科学发现也就理所当然地得到了社会认同,而且是全世界范围的社会认同。
科学发现之所以能够得到实验或事实的证实,根本原因在于其内容所反映的是外部世界的具体经验事实或客观规律。这些内容虽然是通过科学发现主体的主观认识形式表现或表达出来的,但从本质上说它们是排斥主观性的。任何科学发现主体,不管他是从事应用性研究,还是从事基础性理论研究,都力图用而且能够用事实或实验来证实、支持自己的发现,因而一旦获得成功,其发现的内容便会很快得到许多人、甚至全社会的认同。
然而,哲学发现却无法用经验事实来加以证实,更不可能凭借专门的实验来加以检验。马克思主义哲学虽然力图保持与事实一致,但却并不能直接依靠事实来对自己的结论加以证实。用事实证实哲学理论的做法,实质上只能将哲学与科学相混淆。试想,如果一切哲学观点、学说,都要并且都能够用事实或实验来加以证实,哲学与科学还有什么根本不同呢?更为重要的是,哲学发现最根本的是哲学问题的发现,而问题的有意义或无意义及意义大小,是完全没有办法通过事实或实验来加以检验和证实的。
既然哲学发现无法通过或凭借事实、实验来加以证实,那么它只能依靠接受者特定的理解而获得社会认同。显然,无论一种哲学发现怎样伟大,都不可能使绝大多数人、更不可能使全社会通过理解来认同它。这样一来,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只能在相当有限的范围内获得。
哲学发现不能获得全社会认同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哲学的党性、尤其是阶级性特点。阶级性是哲学区别于自然科学的一个重要特点。自然科学是实证性的科学,其理论成果可以为任何一个阶级所利用。不同的阶级虽然可以利用自然科学的成果达到不同的目的,但自然科学成果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任何一种科学发现的内容本身,都不反映发现者的阶级利益和阶级立场。而哲学发现却不同。哲学家总是站在一定的阶级立场,按照其阶级利益的需要去解释世界,创立哲学理论的。当然,历史上也有一些例外情况:有些哲学家为了追求直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超越其阶级利益的局限,甚至背叛其出身的阶级。不过,这种例外情况并没有改变哲学具有阶级性的一般特点。
由于哲学家都是从特定的阶级利益出发去从事哲学研究的,因而其哲学发现的内容便只能获得特定阶级人们的认同。既使有些科学家或哲学家超越本阶级的利益,承认其他阶级的哲学家的哲学发现,也是受许多条件限制的。
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从某种意义上说,乃是哲学家个人的认识成果转变成社会性认识成果的过程。它既是对哲学家个人认识的补充、丰富和完善,也是对其认识成果满足社会需要程度的检验过程。
二、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与理解之关系
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与科学发现的社会认同在方式上有一个重要区别,那就是:科学发现一旦为事实或实验所证实,便会以“强迫”的方式让人接受或认同。就是说,对于被事实或实验所证实的科学发现,不管人们理解与否,都会加以接受或认同。尤其是那些实际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对人们的物质生活带来巨大变化的科学发现,更是令人毫无拒绝认同的可能。然而,哲学发现却做不到这一点,哲学发现根本无法为事实或实验所证实,也不可能直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给人们的物质生活带来巨大的变化,从而也不可能让人们在不理解的前提下加以接受或认同。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只能在认同者理解的基础上方能发生。
作为理论发现认同前提的理解,是指对理论发现内容之意义的再生产或再创造过程,而并非单纯重复发现者所理论的意义。认同者或接受者对作为认同对象的理论发现的意义创生,在许多情况下会偏离其发现者所理解的意义,但只要他根据自己的特定知识结构,将认同对象纳入自己的思维框架,创生出自己能明白的意义,他便是该理论发现的理解者了。他也许理解“错了”,但他仍然是理解了。
对于某些理论发现来说,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将其纳入自己的思维框架,创生出新的意义来的。例如,对于一个从未受过教育的文盲来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等科学发现便是不可理解的,因为他无法将这些发现的内容纳入自己的思维框架,创生出他明白的意义。同样,对于这样一个文盲来说,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变化何以可能的问题等哲学发现,也是不可理解的。不过,尽管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之类的科学发现可以不为某些人所理解,但它们却能够通过事实或实验证实,以及在社会生活中的广泛应用,迫使不理解的人认同其为发现。而对于哲学发现而言,如果人们对其不能通过某种方式加以理解(哪怕是严重曲解),那么便不会认同其为发现。科学发现这一概念早已广为人知,而哲学发现概念却至今仍鲜为人知、甚至不为人们所接受,与人们认同两种发现的方式的殊然不同有很大关系。
理解是人们认同哲学发现的前提,但却并不保证认同的发生。就是说,理解是哲学发现社会认同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其充分条件。为了深刻理解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与理解之关系,我下面将上述结论作进一步展开。
哲学发现,就其形式而言,总是表现为一定的哲学思想。一种哲学思想只有为他人所理解时,才能够获得存在的现实形式,否则只能是哲学家本人的“自言自语”。未获得他人理解所赋予的现实形式的哲学发现,严格说来并不是真正的哲学发现。从这种意义上说,哲学发现的理解与哲学发现的实际生成是同步的。理解是理解者对思想“文本”的意义创造过程。就主体认识而言,根本不存在独立的、具有自身不变意义的思想“文本”。哲学思想的“文本”更不可能脱离“文本”创始者之外的主体的理解而保持自身的“纯粹”意义。表征哲学发现的哲学思想,其社会意义是在文本与接受者的相互作用中生成的,而哲学思想的发现,也正是在既存哲学思想与后继接受者的不断相互作用中实现的。
哲学发现内容的“客观”意义在接受或认同者的理解过程中“生成”,这一过程一方面取决于认同者自身既有的知识结构,同时也取决于相应的社会背景所产生的客观条件和要求。这两方面的因素都不可归结为个人的主观状态。认同者(这里指可能的认同者)个人既有的价值观念、知识结构同其所处社会背景的相互作用,直接制约和影响着他对哲学发现的内容的选择和理解,而这种理解又直接决定着他能否实际认同所理解的哲学发现内容。
哲学发现的认同者对哲学发现内容的理解,并不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正确理解”或不发生偏差的掌握。海德格尔曾指出,理解总是在理解的“前结构”或“先结构”的作用或参与下而发生的,因此,理解始终摆脱不了一定的“偏见”。伽达默尔则进一步指出,一个人的“偏见”或先有观念构成了每一理解的基本组成部分。偏见不但不是理解的障碍,反而是理解的前提条件。
哲学发现的认同并非一个独立事件。每一个哲学发现的认同都将影响着认同者后续的哲学发现认同。这是因为,为人们所认同或接受的哲学发现,必然以某种变形的方式与人们既有的理解前结构相互作用,并渗入其中,成为人们后续哲学发现认同的理解前提,从而对之发生作用。在承认认同者既有观念对哲学发现认同的制约作用的同时,我们还必须肯定,客观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同样制约着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而且带有更根本的性质。任何可能的认同者都离不开自己所处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他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中,从事物质的和精神的活动。他们的一切主观要求和需要,都是社会和文化环境与其自身既有生存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他们在这种作用下所产生的主观要求和需要,正是理解与认同哲学发现的导向性力量。这既表明认同者在认同过程中具有主观能动性,又表明这种能动性仍要受制于外在的客观力量。
现实的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直线接受过程,而是一个由多重理解和多重效应所组成的复杂的曲线创造过程。这种创造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哲学“文本”的再“书写”。哲学“文本”的再“书写”虽然是通过认同主体完成的,但并不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志。人们平常在阅读哲学原著时,往往力求客观地、忠实地理解原作者的本意,然而实际上他们是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制约下从事理解和认同活动的,他们的理解和认同不可避免地要通过自身的“曲解”、甚至“误解”而完成。这种“曲解”或“误解”是由社会文化环境与主体自身的理解势能共同决定的,从而是不以其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曲解”是绝对的,“达意”是相对的。
社会和文化环境对于哲学理解和哲学发现认同的制约,尽管是最终的、决定性力量,但这种力量并不能直接发生作用,而必须通过主体自身的理解结构和理解能力而起作用。因此可见,不管客观性的社会文化力量多么强大,都不可能消解主体在理解与认同中的能动性。
哲学发现认同主体的能动性,一方面决定着哲学发现认同能否实际发生,同时也决定着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如何发生。这就是说,一种哲学发现的内容获取他人的理解,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同时获得他人的认同;而既使获得他人的认同,在不同的他人那里,其“认同度”也是不一致的。
获得他人理解的哲学发现内容之所以不一定能同时获取他人的认同,乃是因为,理解是多种多样的,有些理解之间甚至是相互对立、相互冲突的。相互对立、相互冲突的理解必然导致截然相反的评价。这样一来,一种哲学发现的内容在有些人那里可能获得高度的评价,从而认同其为伟大的哲学发现,而在另一些人那里则会获得非常差的评价,从而拒绝认同其为哲学发现。
同一种哲学发现之所以出现或获不同的“认同度”,同样是由不同的理解和评价造成的,只不过这些不同的理解和评价并不彼此对立、相互冲突,而只是具有非原则性的不一致。一般说来,就每一位哲学家本人而言,都认为自己的发现是真正的哲学发现,但就他人评价而言,却有真假发现之分,大小发现之别。一旦一种哲学理论创造被他人评价为假发现,那么也就是未能获得他人的认同。而如果被不同的他人认同为大小不同的发现,那么就是获得了不同的“认同度”。
三、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环节
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既是其获得现实存在的必要前提,也是其发挥自身应有功能、实现理论价值的必要条件。哲学发现之需要获取社会认同,从根本上说,主要不在于取得自身的现实存在基础,而在于发挥其启迪思维、推动人类认识发展的积极功能。而哲学发现之所以能够具有启迪思维和推动人类认识发展的积极功能,则主要在于其中所动用的思维方式高于当时社会平均的思维水平,是对普通社会思维方式的超越。正是由于哲学发现所体现的思维水平与社会的平均思维水平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它才有必要使自身尽可能地获得较广泛的社会认同。一种哲学发现获得社会认同的范围越广泛,其功能便越容易得到彻底的发挥。
当然,哲学发现的社会认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相关的环节或步骤。一般说来,任何一种理论发现(包括哲学发现)获取社会认同都需要经过发表、评价、同行认可、大众传播等几个主要环节。
发表是发表者的精神与思想的对外开放,是个人的思想、观点向他人、社会辐射传递的过程,也是个体性的理论发现获取社会认同的首要环节。如果离开了发表这一环节,那么每一个人的思想认识或理论发现,都既不可能横向传递,也不可能纵向传递,从而整个社会认识的发展便无从发生。
哲学发现内容社会化过程中的发表尽管是其获取社会认同的首要环节,但其本身还不是社会认同。发表只是发表物的形式社会化,其内容的社会认同的实现还需要经过社会评价“验收”的环节。发表在评价验收中展开,评价验收在发表过程中实施,并最终制约着哲学发现的内容能否真正获得社会化的形式。
作为社会认同环节的评价,主要是社会传播过程中的评价。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哲学发现内容社会传播过程中,发现主体自身对自己的发现将“袖手旁观”。事实上,在哲学发现内容经受社会评价的同时,发现主体不可避免地要对自己的认识成果进行自我评价。这种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一起,共同促成了哲学发现内容的不断完善或纯化。
对于象哲学发现这类高度抽象思维的产物,其社会认同首先必须在哲学“圈”内拉开“序幕”。哲学“圈”的社会认同即是哲学发现的同行认可。同行认可实质上是专家集团或哲学权威对哲学发现的创造性的肯定评价。无可否认,专家相对于外行或普通“圈”内人具有更高的“鉴别力”。因此,以专家肯定为核心的同行认可,对于形形色色的哲学认识成果具有很大的纯化作用。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一些毫无理论创造性、不具启迪思维功能的哲学理论进入哲学发现的动态系统,同时也有利于把真正的哲学发现推向社会。
同行认可,从学术角度视之,应是一种体现或检验认可主体职业道德水平的活动。对于哲学发现的同行认可来说,作为认可主体的哲学权威集团,要成为“合格”的认可主体,必须以下列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既:在对哲学发现内容进行评价、裁决时,不仅要重视与以往哲学传统相一致的哲学思想,而且要认真对待和高度重视反传统但却具有创新意义的哲学观点,要尽量避免从某种学术偏好出发对异自己的哲学创见加以拒斥,也不能因为作出发现的人尚属“无名小辈”,便轻视其发现成果。
理论发现之功能的实现程度与其获取的社会认同的广泛度有很大的相关性。因此,哲学发现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应有功能,就需要在同行认可的基础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渠道,进一步向社会扩散影响,力求获得最大范围的社会认同。大众传播媒介对于社会信息的传播具有迅速、广泛等特点,是普通社会认识主体接受信息、开阔视野的主要渠道,也是哲学发现获取广泛社会认同的重要途径。
一般说来,由于哲学发现的内容高度抽象,语言构成形式高度非大众化,所以不太适合于利用大众传媒进行传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哲学发现完全不可以通过大众传媒而传播。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历来重视哲学发现的大众传播。在他们看来,“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巨大社会效能正是通过“掌握群众”而实现的,而哲学发现要“掌握群众”,就不能不重视大众传播这一社会认同环节。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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