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社会生态分析_党的组织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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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2-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3642(2007)02—0054—05

一、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进行社会生态分析的逻辑起点

随着学科之间的交叉和研究方法的互相渗透,生态学研究方法逐渐被运用于人、社会、组织和制度的研究之中。按照生态学和生态系统的理论:任何生态系统都是这个系统的生命系统与环境系统相互联系和相互渗透形成的,环境系统是动态的、变化的,生命系统要对自己内部进行调整和变革,不断适应环境系统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系统的生态平衡。那么,任何人、社会、组织、制度在与其周围的环境发生联系的过程中也都形成生态系统,只不过人与自然发生联系形成的系统是自然生态系统,形成的学科是自然生态学;人、组织和制度与环境发生联系形成的系统是社会生态系统,形成的学科是社会生态学罢了。同样,把生态学的理论应用到政党的研究中去,把政党本身当作生命系统,把政党生存的周围环境当作环境系统,就出现了政党生态学的研究。在政党生态学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对政党进行生态学分析,把生态学的理论应用到政党内部的组织、结构、制度中去研究,也可以就政党内的某一特定组织、结构、制度进行生态学分析。

在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进行社会生态分析之前,首先要明确这一制度的内涵。现在理论界普遍认为,广义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党的代表大会产生、发展、组织、运作、管理和规范的一整套体制、机制和规则;二是党的代表大会与党代表和党员、党代表与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与党委、纪委等各个方面关系的制度性规定。依据政党生态学的理论,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社会生态系统同样是由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组成,其生命系统主要是构成党的代表大会的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包括党代表、代表团、党的代表大会、党的代表大会的制度体系;其环境系统则包括影响其生存发展的外界因素,如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等。

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系统诸要素及其固有缺陷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系统一般来讲是由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构成。在这里探讨的细胞是指党代表,组织是指代表团,器官是指党的代表大会,系统是指党的代表大会的制度体系。

(一)党代表及其缺陷。党代表是党的代表大会的细胞,是支撑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生命活力的源泉。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系统中其以下缺陷值得关注:

1.党代表的选举。目前在党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中,虽然采用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推荐提名方式,但在自上而下环节中往往按照“结构代表”的比例要求确定“代表”人选,然后再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意见征求。这样即使党员有不同意见也很少会提名“独立候选人”;在选举程序上,引入竞争机制不充分,对候选人的酝酿质量不高,差额比例过小;在选举方法上,由于《选举条例》对制定选举办法的一些要求过于原则,出现利用规定的原则搞“变通”现象。

2.党代表的构成。《选举条例》对代表的各种比例要求比较具体,个别地方党委片面追求代表比例结构,定向分配代表名额,致使在代表的构成上出现“三多”,即:领导干部代表多、结构代表多、先进典型代表多。尤其是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高达75%左右,造成了代表在大会期间按上级的意图行使权力现象普遍。他们既不会对上级的工作提出批评,也不会批评否定自己的工作,使得党代表大会民主议事质量下降。

3.党代表的作用发挥。当前党代表的活动主要集中在党代会召开期间,无法对代表们在闭会期间的职责、义务、权利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也没有依据设置管理、教育代表的常设机构。因此,也就无法为代表提供建言献策和监督的有效载体,影响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热情和愿望。即使在党的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一般情况下代表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提案,对一些党内事务也无法质询,致使党代表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单纯的选举工具,造成了代表的决策作用、参谋作用、监督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理想。

(二)代表团及其缺陷。代表团是由若干个党代表按照地区、行业或系统组成的代表组织。在生命系统中,代表团把细胞有机排列组合成机理相同的组织。我国党代表的人数众多,受会议议程和日程等因素的限制,让所有的党代表在一起讨论、酝酿、审议等活动是不现实的。通过划分代表团,可以提高代表酝酿和讨论问题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

目前代表团发挥作用的整体状况是好的,但问题也还存在。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为例,代表团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代表团的活动仅限于党的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党的代表大会一闭幕,代表团的活动在本届党的代表大会的五年中就停止了,这就便其作用的发挥严重受限;二是代表团研究和讨论党的代表大会的议案时,存在过分强调本团所代表区域、行业利益的现象;三是个别代表团团长会下搞授意,甚至在会上先发言定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代表言论的广泛性和真实性,压缩了其他代表的参政议政空间。

(三)党的代表大会及其缺陷。党的代表大会是指由党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党员的利益和意志进行党内立法、决策、选举、监督的党的会议、机关和组织,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系统中,党的代表大会相当于独立运转并承担特定功能的器官组织。《党章》对党的代表大会的地位、职权及召开期限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党的代表大会在自身的运作中仍存在着不少的缺陷:

1.制度设计中存在的缺陷。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这样党内实际上存在两个并行的最高权力机关。党的代表大会只有在会议召开期间行使领导权,而在长达近五年之久的闭会期间,党的委员会在党内居于最高决策和领导机关的地位,久而久之党的代表大会成为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而党的委员会则成为事实中的最高权力机关。这种制度设计中的缺陷导致了党内权力授受关系不顺,在党的领导体制运作中形成了常委会——全委会——党的代表大会的逆向排序现象。

2.部分职权的缺失与流失。由于目前党内还没有制定对党内干部进行弹劾、罢免等相应制度,代表一旦当选,除非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党组织免职外,很难被调整下来,这使得党员或代表的监督权无法落实,造成了党的代表大会监督权事实上的缺失。再比如,虽然《党章》赋予了党的代表大会拥有审查、选举和决策等权力,但长期以来,在党的代表大会上一直存在偏重选举的倾向,相当程度上淡化了其它重要职权的行使。

(四)党的代表大会的制度体系及其缺陷。党的代表大会的制度体系主要是指用以规范、协调、运作党的代表大会内部各个要素之间以及党的代表大会与外部要素关系的一整套系统化的制度、体制和机制。依据笔者的理解,党的代表大会的制度体系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内容:关于党代表选举的制度;关于党代表活动的制度;关于代表团活动的制度;关于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制度;关于正确处理党的代表大会与党代表、党的代表大会与党委、党的代表大会与纪委关系的制度。这些制度实质上是生命系统中的若干子系统,只有各子系统协调运行,才能维持整个生命系统的良性循环。

从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体系建设的现状来看,各个方面的制度建设都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已略有论述),甚至有些方面的制度严重缺失。如党代表的活动制度、代表团制度缺失,党代表的选举制度不规范,正确处理党的代表大会与党代表、党的代表大会与党委、党的代表大会与纪委关系的制度都处于探索阶段,这就使得党的代表大会的制度体系没有形成有机的制度链,也就是说生命系统中的子系统没有有机地协调运转,最终必会影响生命系统的生命力。

三、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环境系统诸要素的变化及其对生命系统的挑战

环境系统是生命系统的依托,从一定意义上讲,生命系统能否与环境特质相协调决定着生命系统的存续大计。因此,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环境系统是其生命系统生存和延续的外在条件,是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变革和完善的外在驱动力。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环境系统的圈层结构由内而外,依次是政治环境系统、经济环境系统、社会环境系统、文化环境系统。限于篇幅,这里将主要结合改革开放以来这些环境系统的变化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系统已经和正在形成的挑战,来探讨一下随着环境系统的变化,党的代表大会制度面临的种种不适和急需变革的问题。

(一)政治环境系统的变化及其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政治环境系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我们党已经建立起了科学和实质意义上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方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三个文明;把发展党内民主提到党的生命的高度;论证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总方针。

以上政治环境系统的这些变化归结到一点就是:民主政治出现了大发展的局面,无论是国家还是党内的民主化浪潮都在急剧推进。这些政治环境系统的变化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系统就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它要求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更有能力适应和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实现党的民主执政。而要使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更有能力适应和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首先必须使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本身的民主化程度大幅度提升。很难想像,如果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自身的民主缺失,它会对民主政治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因此,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环境系统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富有民主气息,这为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系统的变革指明了方向。

(二)经济环境系统的变化及其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党的代表大会的经济环境系统最大的变化就是经过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的理论完善以及实践中的艰辛探索,已经在我国初步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内在原则是讲究等价交换、讲究竞争效率、讲究以利益为导向、讲究开放流动。所有这些原则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都是不存在的,这些全新的原则要求对于习惯了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环境中生存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系统来讲,确实面临着新的挑战。其一,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催生了党内民主和平等意识,这就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在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党员一律平等上有新的突破。其二,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对党的代表大会决策的质量、时机和效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五年一次的党的代表大会决策模式形成了挑战。其三,市场以利益为导向的原则,促使党的代表大会在代表、综合、表达不同群体党员群众的利益要求上有新的突破,特别是在党代表的广泛代表性上有实质性突破。其四,市场经济的开放流动性要求党的代表大会必须“活”起来、“动”起来、“张开”来,具有更大的弹性和张力。

(三)社会环境系统的变化及其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这里所说的社会环境系统主要是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随着利益的分化,我国的阶级阶层结构开始出现了新的变化,传统的社会阶层在不断分化组合的同时,还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同时,人们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职业、身份经常变动。在阶级阶层结构急剧变化的形势下,党要长期保持执政地位,就必须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把党的大门向一切符合党员条件的来自各个阶级阶层的先进分子敞开。党员成分的多样化必然使得党员的利益要求出现了多样化。因此,党的决策必须考虑和照顾方方面面的党员利益要求。党的代表大会作为党的最高决策机关,其决策的难度和压力必然增大。

(四)文化环境系统的变化及其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党的代表大会生存发展的文化环境系统可以归纳为党文化、官文化和民文化。改革开放以前,这三种文化都会渗透到党员和党代表的头脑中去,因此,党文化、官文化和民文化能够在马克思主义原则的基础上统一起来,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也完全能够与周围的文化环境相协调。但改革开放以来,党文化、官文化和民文化在实践中都发生了表性或实质性的变化。其一,党文化保持与时俱进的文化品质,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形成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其二,官文化的主流发展成为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核心的执政文化;其三,民文化的发展由于受到西方和外来因素的多维影响,出现了新的重组和分化,其整体导向还不甚明了。文化环境系统的这些变化必然会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形成了多向度的挑战。具体说来表现在:如何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创新;如何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穿到党的代表大会立法、选举、决策和监督的各个环节;如何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对全党进行利益整合的同时,进行思想整合和文化整合,使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如何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尽可能地扩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包容性,等等。

四、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促进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态平衡

在环境系统变化的情况下,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生命系统与环境系统的适应性和有效衔接必然会被打破,这个过程也是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态失衡的过程。因此,有效促进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社会生态平衡,必须使其生命系统与环境系统尽快适应和协调起来,使生命系统成为改善环境系统的生长点,使环境系统成为变革生命系统的支撑。

根据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系统本身存在的固有缺陷及其环境系统变化对其结构功能提出的新的要求,笔者以为促进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社会生态平衡的可行路径是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一般来讲有两种模式,一是党的代表大会非常任制,一是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既然党的代表大会非常任制不能维持系统的生态平衡,我们只有把希望寄托于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身上了。综合学术界和理论界对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研究,笔者以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本身是对党的代表大会非常任制结构的完善和功能的优化,在理论上它也完全能够修补非常任制条件下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态失衡,解决其生命系统本身存在的固有缺陷和其环境系统变化对其结构功能的压力,实现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态平衡。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至少应包括党代表常任制、代表团常任制、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设立党的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等方面的内容。

(一)党代表常任制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生态平衡的维护。党代表常任制是指党代表的任期与一届党的代表大会共始终,在党的代表大会会议和闭会期间都能够发挥代表作用的代表制度。实行党代表常任制有助于激活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系统的活力细胞,表现在三个方面:

1.党代表的素质更加高能化。由于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期限不是三五天,而是三五年,党代表必须具有持续不断地代表、反映和综合广大党员利益的能力,所以“常任”代表的素质要求当然要比“一次性”代表的素质要求更高。这里的素质归纳起来就是两点:一是党代表的政治素质要求,就是要求党代表讲政治,善于从政治、战略和全局高度来思考和分析问题;二是党代表的业务素质要求,就是要求党代表有能力把党内的不同利益要求都反映到党的决策中去,全方位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2.党代表的产生更加民主化。负有参政议政使命的党代表的素质要求要高,其产生的程序也应该更加严格、选举也应该充分发扬民主。这就要在代表产生问题上注意:其一、取消自上而下的党代表提名,推进党代表直选。其二,扩大差额比例,将代表选举的差额由20%提升到40%或50%。其三,实行党代表竞选,让选区的广大党员对候选人的情况有更加直观的了解。其四,改善代表构成,重新划分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不超过65%,适当增加一线工作的党员代表。

3.党代表的活动更加规范化。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以后,规范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上的活动和开辟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空间就显得特别迫切。为此,一要尽快制定《党代表条例》,明确代表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二要明确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上的主要活动形式是参加投票选举,进行审议,开展评议和监督。三要开发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空间,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从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态平衡维护的角度来看,党代表常任制的这些特点既有利于克服前述党代表这一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子系统的固有缺陷,还有助于提高党代表对党员利益表达和综合功能,从基础层面扩大了党的代表大会的民主成分,缓解了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环境系统的变化带来的压力。

(二)代表团常任制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生态平衡的维护。代表团的常任制是指由代表组成的代表集合体的常任化,其任期也同党的一届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有了代表的常任制,代表团的常任制也就顺理成章了。代表团实行常任制以后,其本身就会由一个临时性的组织变成一个常在的组织,其活动就不再局限于在党的代表大会会议上组织代表酝酿和讨论会议议案,而是更要特别注重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组织功能,组织党代表开展各种形式的诸如视察、调研、提出议案等活动,这就为党代表向党的代表大会集中反映党员群众的利益要求提供了合适的中介,实际上是从外部推动党代表对党员利益要求的整合功能,提高了代表团这一生命系统中的组织结构对环境的适应性。

(三)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生态平衡的维护。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是在一届党的代表大会存续的五年间,每年召开一次党的代表大会,来讨论和决定年度党的重大问题。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生态平衡的维护主要在于:扩大了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职权,使对选举产生的委员的监督逐步机制化;党的代表大会年会有效保证了对党的自身建设和执政问题的及时决策,使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系统与环境系统保持动态对接。

(四)建立党的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生态平衡的维护。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环境系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要求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系统也应随之变革。但在非常任制条件下,当环境系统发生变化时,党的代表大会只能等到召开时对自身进行适应性改革,这使得党的代表大会生命系统的变革总是落后于环境系统的变革,永远也无法做到与环境的变化相适应,这实际上是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态系统长期得不到平衡的总根源。因此,要维护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态平衡最为根本的是要尽快建立党的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可以借鉴人大常设机构的设置,在内部成立若干的专门委员会,通过这些专门委员会对环境变化的具体情况进行及时研究和分析,为党的代表大会对环境系统的适应提供咨询,以对环境的变化做出快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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