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日本隋唐史研究_粟特人论文

2009年日本的隋唐史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隋唐论文,日本论文,史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去年的研究倾向,可以举出以下三个特征。①有关国际关系和非汉族的研究占有很大比例。②利用《天圣令》、吐鲁番文书对律令制进行再探讨的研究很繁盛。③以墓志释读为中心的论著有所增多。以下按各项目依次论述。

政治·财政·社会。金子修一《唐代诏敕文中对则天武后的评价》(《东洋史研究》68-2)从诏敕文所见处理方式,探讨对则天武后评价的变迁。指出中宗朝、睿宗朝对武后的评价还不是否定的,毋宁说将其评价为一种适应时宜的权宜举措,但到玄宗朝则开辟了一个方向,即将唐朝的帝位继承者只限定于帝室的李氏。小林岳《关于大唐章怀太子李贤》(《早稻田大学高等学院研究年志》53)认为则天武后与皇太子李贤的权力斗争,因《后汉书注》中对皇后和外戚的批判而变得鲜明起来。中田美绘《五台山文殊信仰与王权》(《东方学》117;原文为“五台台山”,疑衍一“台”字——译者)探讨的是代宗朝王权与文殊菩萨信仰的关系。文章指出,不空通过修筑五台山的金阁寺,将代宗与文殊菩萨相结合,创出了佛教的王权观念。在这一事业中,与不空关系密切的“旧哥舒翰势力”参与很深。他们谋求和王权结合,以建立新皇帝的权威。高濑奈津子《〈唐李辅光墓志〉释读》(《明大亚洲史论集》13)由德宗朝宦官李辅光的墓志,说明德宗、宪宗朝将宦官作为监军派遣给节度使,有助于抑制藩镇势力。渡边信一郎《唐代前期律令制下的财政物流和帝国编成》(《研究报告》〈历博〉152)论述了唐前期财政性质物流的构造及其转换。认为唐代的财务运营,是正丁将本州的生产物直接输送到目的地,排除了市场交换,以使再分配与收取相一致。但是,开元二十一年的漕运改革、二十五年关中和籴法的成立,以及停止从百姓中征兵,促使这种运营发生了本质性转换,即由正丁从事的输送转换为由雇佣劳动、士兵及商人进行,由此推进了从正役向纳入庸物的转换。更因此引起帝国领域内物流圈的自立与分隔,为帝国的解体做好了准备。谷川道雄《中国国家论序说》(《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33)从“豪族共同体”的观点出发,涉及历代国家的基本构造,将隋唐视为一个非门阀出身者作为贵族阶级而登场的时代。

律令·制度。冈野诚《关于天圣令依据唐令的年次》(《法史学研究会报》13)探讨了天圣令所附唐令中所见地名、官司名、(令文)残存的唐朝皇帝的讳以及嫌名,由此论证天圣令依据唐令是开元二十五年令的玄宗朝抄本。又,孟彦弘(辻正博译)《唐代的“副过所”及过所的“副白”“录白案记”辨析》(《东方学》117)利用天圣令和吐鲁番文书探讨了有关过所的诸问题。指出不存在副过所或过所的副本;公验是过所繁琐发给手续的简单化;唐后半期公验取代过所的原因,在于官府对民众管理的弱化;等等。

国际关系·非汉族。《唐代史研究》12号是2008年专题研讨会特集,集中了有关国际关系的论文。首先,和蕃公主问题得到特别关注。藤野月子《五胡北朝隋唐时期和蕃公主的降嫁》(《历史学研究》855)探讨了“和蕃公主降嫁是来自中国的恩宠”这一现象的由来(本文中的“国际”、“中国”等概念与我们的理解有所不同,需要注意——译者),认为从北魏道武帝开始,公主降嫁被限定于周边势力以及来自周边势力的降者,而对于已经成了臣下的诸部族长,则终止了公主降嫁。她又在《关于唐代和蕃公主的降嫁》(《唐代史研究》12)中考察了成为恩宠的和蕃公主在唐代的变迁,指出安史之乱以后,和蕃公主失去了外交上的分量,其所含有的“恩宠”意味也变得薄弱。和蕃公主逐渐减少且得到否定评价,变得像西汉初期一样了。文章将此现象视为安史之乱以后唐朝社会出现“南朝化”的一种倾向。平田阳一郎《周隋革命与突厥情势》(同上)关注周隋革命时的千金公主降嫁,强调这一革命不是宫廷革命,而是在与突厥的紧张情势中被推进的。文章认为杨坚以公主降嫁为口实,召集北周王族并将其一网打尽;同时不将公主降嫁给他钵可汗而是给小可汗摄图,以此为离间计策,成功排除了突厥的介入。林谦一郎《南诏王权的确立、变质以及与唐、吐蕃的关系》(同上)指出唐朝对南方的和蕃公主只有南诏一例,并对此进行了研究。文章认为南诏王权从成立之初就依赖于吐蕃或唐等外来权力的支持,到九世纪前半称皇帝,努力于依靠自己力量确立王权。不过直到这一阶段,南诏仍然追求通过“公主降嫁”与中国建立关系,表明了南诏王权的不成熟。没想到像以上所述那样,对和蕃公主的关注如此集中。不过,一个根本问题仍然残留下来,即在隋唐的国际秩序中,和蕃公主究竟占有怎样的位置?此外,像朝鲜三国和渤海这样的东方地域没有公主降嫁,这又该如何考虑呢?

日唐关系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考察墓志的以下两篇文章。韩昇(河上麻由子译)《井真成墓志的再探讨》(《东亚世界史研究中心年报》3)否定了将井真成视为第九次遣唐使随行留学生的说法,认为是第十次遣唐使的随员。“留学生说”主要是日本学者的看法,文章认为这一看法没有根据。文章的论证具有说服力,是对研究该墓志时“印象先行”危险性的再认识。但也可指出两个问题:志文中的“壑遇移舟,隙逢奔驷”一句是比喻人生如梦,未必像韩氏所说,意味着滞留期间的突然死去。又,井真成之死被奏上玄宗这一前提也是有疑问的。金子修一《则天武后与杜嗣先墓志》(《国史学》197)关注“杜嗣先墓志”——这一墓志因其记载了“日本”国号而被热议——中有关祭祀的记录,从中看到则天武后晚年的长安年间重启了唐皇帝举行的祭祀,并将这一动向解释为是为了巩固已立为皇太子的中宗的地位。栗田真人等第八次遣唐使正好在这一过程中现身,因此作为很合适的宣传材料而受到了破格厚遇及评价。

其他,井上直树《八世纪中叶的新罗·唐关系》(《唐代史研究》12)关注孝成王时代新罗的对唐外交,批判了以往认为其施行积极对唐外交的观点,指出当时的对唐外交并不频繁。菅沼爱语、菅沼秀夫《七世纪后半“唐·吐蕃战争”与东部欧亚大陆诸国的自立趋向》(《史窗》〈京都女大〉66)认为唐三次大败于吐蕃,每次都造成了东部欧亚大陆诸国的自立动向。菅沼爱语《唐代的契丹与突厥第二可汗国》(《京都女子大学大学院文学研究科研究纪要》史学8)指出突厥第二可汗国的盛衰,为契丹的叛、服所左右。又,广濑宪雄《关于日本—渤海间的拟制亲族关系》(《东亚世界史研究中心年报》3)探讨了日本·渤海各自向对方要求的拟制关系:日本要求像朝鲜诸国所见到的那样,建立伴随君臣关系的兄弟关系,而渤海则要求效仿唐与吐蕃关系,建立一种舅甥关系。从外交上的拟制关系看,日本和朝鲜各持有独自的地域框架。

关于外交礼仪,有笠松哲《天下会同的礼仪》(《古代文化》61-1)和广濑宪雄《唐后半期至北宋的外交礼仪》(《史学杂志》118-7)。前者指出唐代封禅具有新机能:与秦汉不同,唐代封禅在召集周边诸族的同时,附加了依据元会礼仪而制定的朝觐礼。这种封禅的仪式重新构筑了中国皇帝与诸族间的君臣关系,意味着会同礼仪的再次编成。后者追述了从唐后半期到北宋外交礼仪的变化背景。指出按《大唐开元礼》的规定,百官和诸国使者要在正殿参集。到了北宋,变为皇帝在便殿面对个别使者的形式。这与听政制度的变化是联动的,即由与官员集团的朝见,逐渐变为与官员的个别会见。这种变化显示出:无论唐还是北宋,都将周边势力视作与国内同样的君臣关系,而一律对待了。

关于唐对内附异民族的统治,石见清裕《唐代内附民族对象规定的再探讨》(《东洋史研究》68-1)令人关注。文章依据《天圣令》条文,对《唐令拾遗》中关于内附异民族对象的规定进行了再探讨,是对唐代统治非汉族方式的重新认识。所谓“内附异民族规定”,可指出三条:①“外蕃人投化者复十年规定”,②“夷狄招慰者复三年规定”,③对诸国蕃胡内附者“输羊·银钱”规定。研究结果表明:①和②实际是同一条令文,并且②中的“夷狄”在唐令原文中是“夷獠”即指特定的种族。此外,③在开元二十五年令中被削除了。这一研究结果提出了重要问题,意义很大。以往考察日本的领域秩序和自(我)他(者)认识时很重视②中的“夷狄”一词,但现在知道,这一“夷狄”实际上不过是“夷獠”的改写,而“夷獠”是日本并不熟悉的种族名。因此,要将“夷狄”视为一种特殊的身份形态予以重新探讨。此外关于③,根据作者以前的分析,是以内附粟特人和游牧系羁縻州民为对象的规定。它被削除,意味着非汉族统治的框架出现了大幅度变更。我们期待着对这些整体情况的解释和说明。齐藤茂雄《唐代单于都护府考》(《东方学》118)考察了单于都护府的所在地。文章基于内蒙古出土《刘元如墓志》的记载,将和林格尔县土城子遗迹确定为重置单于府的所在地,并进而类推初置单于府的所在地当位于托克托县市街地周边。村井恭子《唐吐蕃回鹘并存时期的西北边境》(《文史》2009年第4辑)以归属于唐的吐谷浑人李良僅的墓志为线索,描述了唐·吐蕃·回鹘并存时期,唐是如何再编羁縻州,从而构筑西北防备体制的。河野刚彥《唐对外国人授官倾向的变迁》(《学习院史学》47)通过统计分析了对外国人授予武职事官的倾向,指出其中许多与册封或羁縻州设置相伴,并不具有实质意义。

唐内附异民族中,有关粟特人的论著很多。齐藤达也《关于北朝·隋唐史料中所见粟特姓的成立》(《史学杂志》118-12)论述了粟特姓和粟特诸国名的成立过程。粟特姓本来只有一个康姓,但五世纪末以后,北朝政权严格施行同姓不婚,使得同民族内通婚与同姓不婚的习惯并存,因此只好借用已有的汉姓和胡姓,粟特姓就变得多样化了。通常认为粟特姓来自国名,但本文与此相反,认为是粟特姓加上“国”字后,创立了与之对应的国名。关于经由东突厥而内附于唐的粟特人,中田裕子《唐代六胡州的粟特系突厥》(《东洋史苑》72)探讨了六胡州设置的目的及其叛乱背景。六胡州居民虽与突厥混血但仍用粟特姓,是“粟特系突厥”。文章认为唐向他们课以军马生产,为此设置了六胡州,而管理体制的强化导致了开元年间的叛乱。又,朴汉济《唐代“六胡州”州城的建置及其运用》(妹尾达彥编《都市与环境的历史学》4,中央大学文学部东洋史学研究室)同样认为六胡州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饲养军马,同时主张严格区分六州胡和六胡州。前者是以突厥为主体的羁縻州,而后者以编籍的粟特人为主体,他们居住在城坊,承担着饲养军马和兵役。两位作者都重视的是:尽管《新唐书·地理志》记载说六胡州的刺史是唐人,但从出土墓志可判明有粟特人就任刺史的事例。就这一看法,荣新江《从聚落到乡里》(《敦煌写本研究年报》3)表明了与上述两位作者不同的意见。文章论述了各地的粟特聚落逐渐变为乡团·军府,乃至“乡里”的状况,认为六胡州的粟特人长期维持部落组织,拥有一体感从而集中居住在一起。森部丰《唐末·五代·宋初华北东部地域的吐谷浑和粟特系突厥》(荒川慎太郎、高井康典行、渡边健哉编《辽金西夏研究的现在》2,东京外大AA研)由定州市博物馆所藏北宋石函的刻文,探明宋初被编成禁军的吐谷浑,配置在与契丹接壤的定州,其构成人员中许多仍保有粟特姓。此外,粟特姓彼此之间的婚姻被允许,由此可知他们依然保持着“粟特系突厥”的血缘结合。不过,尽管中田和森部都使用了“粟特系突厥”一词,但两者的概念规定是不同的。前者强调他们是突厥人,而后者则将其规定为“通过突厥而习得游牧文化的粟特人”。又,粟特人墓志研究班《粟特人汉文墓志译注(六)》(《史滴》31)探讨了固原出土的《唐·安娘墓志》,论述了墓主的祖父是领兵的军府官、岐州存在粟特聚落、墓主是出身于安国的粟特人等问题。

关于突厥,铃木宏节《突厥乔伊尔碑文再考》(《内陆亚细亚史研究》24)分析了蒙古国立博物馆所藏乔伊尔石人上所刻突厥文碑文和印章,得出结论说乔伊尔碑文是突厥第二汗国时代即八世纪前半期的墓碑铭。

此外,本领域刊行了石见清裕的《唐代的国际关系》(山川出版社)。此书虽是一般性著作,但却是集中了作者以往研究的一种概述。

敦煌·吐鲁番。在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的最前沿,有土肥义和编《敦煌·吐鲁番出土汉文文书的新研究》(东洋文库),这是一部分量很重论文集。让我们看一下其中有关隋唐的文章。大津透《吐鲁番文书与律令制》将西州的均田制施行方式与《天圣令》等所见唐令进行比较,认为田令的原则被遵守,由此能看到试图均等分配有限土地的意志。文章还指出西州的实况与日本的口分田颁给具有类似性,班田收受制继承了狭乡的均田规定。气贺泽保规《唐代西州府兵制再论》利用吐鲁番文书中的三种“乡户口帐”及新出粟特人墓志,复原了西州府兵制的具体图像。文章对文书中所见“侍丁”的应有状态,以及针对卫士的“纳资”有无等问题进行了再探讨,认为府兵生活的场所虽然在农村,但他们实际置身于不同于农民的体系之中。冈野诚《新介绍的吐鲁番·敦煌本〈唐律〉〈律疏〉残片》探讨了旅顺博物馆所藏大谷文书及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敦煌遗书中的五件《唐律》《律疏》残片,认为应当注意的是前者所含“贼盗律四七”的残片。文章指出这一残片与《唐律疏议》的本文及注、疏存在着内容上的不同,但却与养老律及《唐律疏议》中第二问答相一致。由此判断这一残片是《永徽律》。从永徽到开元,曾对“贼盗律四七”之法进行改正,但在《开元律疏》中没有作彻底修订,以至残存有《永徽律疏》的字句,并被《唐律疏议》原样继承了。这是一个考虑唐律实际状况的重要事例。荒川正晴《关于唐代中央亚细亚帖式文书的性质》分析了和田出土的帖式文书,探讨了其作为官文书所具有的性质和机能。文章认为唐的驻留军队在征发人畜、物品时,“帖”与“牒”一起被发送到绿洲的最高长官处,然后从那里再下发至被征发者所属的“村”。此外,“帖”还具有被征发者“通行证”的机能。石见清裕《吐鲁番出土墓表·墓志的统计分析》由统计数据追溯了吐鲁番地区从墓表到墓志的变迁,指出“彰显故人”的思想发生于高宗时期。妹尾达彥《唐代长安的印刷文化》分析了敦煌发现的、被推定为九世纪长安印刷品的两个具注历,介绍了当时“历”的形态和民间信仰的实况,指出其重要性在于长安的都市文化甚至波及到了敦煌。古濑奈津子《敦煌书仪与〈上表文〉》从敦煌书仪中追述了唐代“表”的变化,并与日本进行比较。在中国,“表”作为理念上显示皇帝与官员关系的文书样式被继承下来,而在日本,由于官员的自立性很低,“表”只是百官集团奉上的文书。町田隆吉《麴氏高昌国时代寺院支出簿的基础性考察》将麴氏高昌国时代的寺院支出簿,以书式和形态为中心进行了探讨。片山章雄《关于大谷探险队携来吐鲁番出土几件物价文书残片的缀合》对大谷探险队携来的二种吐鲁番出土物价文书残片,在已知的拼合上又提示了十余处更确切的缀合,使物品名可有数处新的连续排列。本书以外,还有郑炳林《敦煌》(《敦煌写本研究年报》3)。文章指出唐末至五代归义军政权下的敦煌,在居民构成、交易、宗教、食文化等诸方面都显示了多元化倾向,是东西交流的高潮期。

墓志·史料论。现在有种意见认为“墓志已经成了当今隋唐史研究必须的史料”。可是在处理墓志时,需要十分慎重。对这一问题进行再认识的,是以下文章。会田大辅《〈宇文述墓志〉与〈隋书〉宇文述传》(《骏台史学》137)探讨了与《隋书》在历官、事迹方面有很大不同的《宇文述墓志》,指出墓志在北周·隋初历官方面比《隋书》记载得更详细,但进行了粉饰,即假装与炀帝关系很薄,同时强调在隋的军事功绩。小林岳《关于李贤的嫔妃·三子与章怀太子追谥》(《中国出土资料研究》13)指出章怀太子李贤有两种墓志,它们各自都在则天武后退位后政治形势的左右下,接受过改刻。另一方面,西村阳子《唐末〈支谟墓志铭〉与沙陀的动向》(《史学杂志》118-4)将《支谟墓志》与现存编纂史料中有关沙陀的记载相比较,认为沙陀系王朝对沙陀勃兴过程的史料进行过大幅度改窜。又,韩昇《新发现隋代阴寿的墓志》(《汲古》56)将新出《阴云墓志》断为阴寿墓志,并探讨了《隋书》将《阴寿传》排在较高位置的原因。此外,气贺泽保规编《新版唐代墓志所在综合目录(增订版)》(汲古书院)出版,此书收入墓志数大幅增加,是墓志研究的必备书。又,片山章雄《唐高宗龙朔改元再论》(《纪尾井史学》28)指出在龙朔改元的记载方面,《新唐书》和《资治通鉴》未能正确解读《旧唐书》的记载。

都城。妹尾达彥《长安》(《唐研究》15)是旧稿《圆仁的长安》的增订版。文章认为九世纪的王权礼仪融合了儒佛道三教要素,同时演变为都城内多种阶层参加、带有节日性的礼仪。其目的也从强调王朝的正统性,变化为追求城内各阶层的社会性结合。朴汉济(山崎雅稔译)《唐长安城三苑考》(妹尾编《都市与环境的历史学》2,中央大学文学部东洋史学研究室)考察了唐代长安城“三苑”的起源和机能,认为它具有皇帝身边护卫军驻屯地的新机能,而这一机能来自五胡十六国。石野智大《唐代两京的宫人患坊》(《法史学研究会报》13)探讨了宫人治疗设施的患坊,明确了其位置及给药、治疗体制。

文化·风俗。静永健《白乐天:未能成为佛教徒的诗人》(《中国——社会与文化》24)指出白居易在后世被评价为儒佛道三教的纽带。文章考察了形成这种评价的原因。高木重俊《唐代科举的文学世界》(研文出版)考察了与科举纠结在一起的考生意识与表现世界的变迁。冈本洋之介《面对士大夫的科举》(《中国语言文化研究》9)论述了诗赋成为考试科目给士大夫带来的意识变化。渡边信一郎《雅乐的传来之路》(《东亚世界史研究中心年报》2)指出日本雅乐的源流是由遣唐使导入的西域系“唐乐”,平安朝初期的乐制改革是外来音乐的日本化。李志生(河上洋译)《雪胸与羃》(《研究论集》〈河合文化教育研〉6)根据以墓室壁画为主的绘画资料,追述了唐代女性袒装流行的变迁。又,中村裕一《中国古代的年中行事》第一册春、第二册夏(汲古书院)运用庞大的史料,复原了唐以前的年中行事(指一年中的节日和其他活动——译者),是一部十分耗费精力的大作。

如开头所说,去年特别以年轻研究者为中心,研究国际关系和非汉族的论著很多。这是近年由石见清裕、妹尾达彥、森安孝夫等提倡的视角——将隋唐置于欧亚大陆史、重视游牧农耕交界地带——渗透的结果。今后将唐后半期至五代、辽纳入视野的研究一定会取得更大进展。此外,在依据《天圣令》和敦煌、吐鲁番文书对律令进行再探讨的进程中,不仅限于各条文的修正,而且会在更大的框架内提出问题吧。

不过另一方面,对政治、财政,以及军制、官制等诸制度,或者中国内地社会的讨论,总体来说不够热烈。这一点令人担心。

本文编译自日本《史学杂志》第119编第5号《2009年的历史学界》

标签:;  ;  ;  ;  ;  ;  ;  ;  

2009年日本隋唐史研究_粟特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