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京上台后的俄罗斯政党制度改革_国家杜马论文

普京上台后的俄罗斯政党制度改革_国家杜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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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独立后,在俄罗斯出现了众多政党并存的局面。此前,1990年3月,根据戈尔巴乔夫提出的“民主化和政治多元化”的“新思维”,苏联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对苏联宪法第6条的修正案,从法律上取消了苏共的领导地位,确定实行多党制原则。苏联最高苏维埃于1990年10月又通过了《苏联社会联合组织法》和《苏联社会联合组织生效法》,进一步使多党制原则具体化。1991年1月和12月,俄罗斯联邦先后通过决议,宣布《苏联社会联合组织法》适用于俄联邦。1993年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宪法再次确认:在俄罗斯联邦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1995年4月14日,俄罗斯国家杜马又通过了《俄罗斯联邦社会联合组织法》,对包括政党在内的各种社会联合组织的组成、地位、活动、改组和取缔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1998年又通过新的《俄罗斯联邦社会联合组织法》。(注:[俄]《独立报》2001年2月6日。)但自1991年俄罗斯联邦宣布独立后10年来,一直没有制定出一部完整的《政党法》,把政党的活动纳入正式轨道。俄罗斯的政党多如牛毛,但政党的活动处于无序状态,其权利、责任和活动规则都没有得到明确规定。因此,在俄罗斯还没有形成西方国家那样的多党制,至多只能说处于多党制的最初阶段。普京总统执政后,于2000年2月27日在“团结”全俄社会政治运动成立大会上发表的讲话中说,要在俄罗斯实行有两三个或四个政党参加的多党制。此后,俄罗斯政界和舆论界就此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注:参见李兴耕《俄罗斯的政党现状及其发展趋势》,载《今日东欧中亚》2000年第3期。)直到2000年底,普京总统正式向议会提交了《政党法》草案,又一次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在俄罗斯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一、《政党法》草案的提出及其主要内容

2000年12月27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向国家杜马(下议院)提交了由选举委员会起草的《俄罗斯联邦政党法》草案。俄选举委员会主席亚列山大·韦什尼亚科夫说,这个法案吸收了“团结党”、“亚博卢”和其他政治团体的意见。普京认为,这是在俄罗斯开始“建立文明的社会政治结构”的第一步法律(注:[俄]《消息报》2000年12月28日。)。此前,普京于12月26日晚上会晤了各议会党团负责人,对这个法案的内容作了介绍。他说:重要的“不在于大家都赞成法案的某些条文,而在于大家都得出必须制定这个法律的结论”。(注:[俄]《消息报》2000年12月28日。)各党派领导人虽然对此法案在一些问题上持保留态度,但一致认为,为了规范和协调各政党的活动,实施这样一部法律是必要的。大家达成协议,这个法案在国家杜马一读时将“无条件地”通过,然后在进行二读前再对这一法案提出修正。2001年2月7日,国家杜马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以多数票一读通过了普京提出的《政党法》草案。280票赞成,109票反对,4票弃权。同时提交议会审议的其他4份法案被放弃。国家杜马主席谢列兹尼奥夫在一读通过总统的政党法案后对记者说,俄罗斯已朝着建立新的政党制度方向迈出了第一步。(注:俄通社—塔斯社莫斯科2001年2月7日电。)此后,将对《政党法》草案进行修改。国家杜马在3-4月间可能对此法案进行二读表决,然后提交联邦委员会(上议院)讨论通过。预计在9月左右由普京总统签发,从而成为正式法律。在下一届杜马选举前,将按照新《政党法》进行政党重新登记。

普京提出的《政党法》草案对政党的概念、政党的组建及其活动范围、政党登记制度、政党的权利和义务等作了新的规定。根据这一法案,政党是“俄罗斯联邦公民的自愿联合组织,其目的在于通过表达公民政治意愿来参加社会政治生活,参加国家代表权力机构和地方自治代表机构的选举,并在这些机构中代表公民的利益”(注:[俄]《议会报》2000年12月28日。)。法案规定,一个政党应当拥有10000名以上党员,在45个以上联邦主体中拥有分部,其中每个分部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100人。每个政党有权利和义务参加选举。如果一个党在5年内没有提出自己的候选人名单参加竞选,将失去登记资格。任何党员在当选为总统后,应即中止自己的党员资格。此外,凡在国家杜马选举中得票率超过3%的政党,都有权根据其得票数的比例获得国家拨款。法案禁止成立其目的和活动旨在用暴力改变宪法制度原则、破坏俄罗斯联邦完整、危害国家安全、建立武装组织、煽动民族和种族敌视和仇恨的政党。不允许按职业、社会、种族、民族和宗教属性建立政党。任何政党要想获得登记,必须由其组委会向俄联邦司法部提交党的纲领和章程,经司法部进行审查通过。如发现其有不符合现行法律之处,司法部有权不予登记。该法案只允许建立全俄联邦范围的政党,而不承认地区性政党。(注:[俄]《议会报》2000年12月28日。)

二、围绕《政党法》草案展开的争论

在1995年国家杜马选举中,258个社会联合组织有权参加竞选;而在1999年12月国家杜马选举中,只有139个社会联合组织有权参加竞选。目前获准登记的全俄社会政治组织有190个,其中有57个政党(另据资料,俄现有56个政党,150个政治联合组织)(注:“俄罗斯电子图书馆网站”2001年2月7日。)。据俄罗斯国家杜马“社会联合组织事务委员会”负责人维·佐尔卡采夫估计,如果普京总统提出的《政党法》草案最终获得通过,有权参加下届国家杜马选举的政党将至多剩下15个。而要在俄国实行两党制或三党制,可能还要经过一二十年的时间。现在俄国57个政党中只有10个党在上次议会选举中获得1%以上的选票。其他的党将会消失。(注:[俄]《消息报》2001年2月20日。)

围绕《政党法》草案的争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关于政党的概念

一些群众基础相对薄弱的中小政党对普京的《政党法》持反对立场。俄罗斯共产主义工人党第一书记秋利金认为,新政党法案的目的是国家试图把所有政治活动纳入自己的管理之下,取缔一切对自己不利的真正的反对派。他表示,他领导的党将进行最后一搏,保住自己的合法地位,如果不成功,该党准备在任何条件下开展活动,包括地下活动。全俄布尔什维克共产党总书记安得列耶娃表示,她的党从未注册过,也不打算在“资产阶级政权”注册。如果政权试图将她领导的党赶进死胡同,那只会更加推动党的活动。(注:引自李义庆《俄罗斯政治改革改出“地下党”》,载《中国青年报》2001年2月9日。)

国家杜马“立法委员会”副主席、俄共党员В.А.卡里亚金代表俄共对普京提出的法案发表意见。他说,俄共认为这个法案关于政党的概念是不正确的。成立政党不仅是为了参加选举,而是为了实现政府和公民之间的联系。法案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只强调成立政党是为了参加选举,从而忽略和否定了政党的其他特征。保护自己的社会基础以及支持和赞成该党思想体系的公民,是每一个党的责任和存在理由。而法案恰恰忽视了这一点。俄共反对法案关于不允许政党在学校中进行活动和禁止政党从事商业活动的条文。俄共认为,这意味着不允许政党培养自己的干部队伍和通过进行商业活动解决自己的经费来源。在俄共看来,政党的主要标志是实际参加政治生活。仅仅参加选举的政党固然有权存在,但法案没有考虑到社会中实际形成的政治现实。俄共致力于争取社会公平,维护劳动人民和受压迫者的利益。如果把政党的活动只限制在参加选举,这意味着限制政党的政治自我表达的权利。卡里亚金说,现在俄罗斯只有两个党在较大程度上符合法案关于政党的概念。一个是俄共,另一个是“右翼力量联盟”,后者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法案将为那些只不过是选举装饰品的党效劳。如果法案获得通过,将促使社会进一步官僚化,使公民失去哪怕是最小的影响政府的杠杆。俄共认为,没有反映各种社会情绪的、现实存在的、处于平等地位的政党,就不可能建立正常的政治体系。制定政党法的确是必要的。普京总统提出制定《政党法》的倡议是可喜的。但是,“如果在一个不稳定的、患有疾病的社会中把一切持抗议立场的力量赶入地下,剥夺公民的政治自我表达的权利,这意味着制造新的问题,使人民进一步分裂。”

弗拉基米尔·雷日科夫等认为,法案禁止按民族、种族和宗教属性建立政党是正确的,但他们不同意法案中关于禁止按社会属性、性别和出身建立政党的规定。因为,在他们看来,政党的本质就在于它们是各种社会阶层、阶级的政治利益的代表者。

2.关于从国家预算给予政党拨款问题

法案中关于从国家预算给予政党拨款的条款也引起很大争论。俄选举委员会主席韦什尼亚科夫为这一条款进行辩护。他认为,从预算给予政党拨款可以使政党摆脱其资助人的影响,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金钱操纵政治,从而保护政治活动领域不受黑社会势力的侵犯。自由民主党领导人日里诺夫斯基不仅表示赞成法案中关于给予政党国家拨款的条文,还要求增加对政党的财政拨款。俄共则反对法案中的这一条款,认为黑社会势力影响政治领域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应由其他法律来解决。只要根除社会中的犯罪现象,就不必担心犯罪势力渗透到政治领域。国家杜马主席谢列兹尼奥夫在回答记者有关这一问题的提问时说:“每个党应当自己保护自己不受来自犯罪分子的赞助人的影响。不与犯罪分子发生联系,不接受他们的金钱,这是关系到党的荣誉的问题。”国家杜马“右翼力量联盟”议会党团负责人鲍里斯·涅姆佐夫也反对法案关于给予得票率超过3%的政党国家拨款的条款。他认为,这会使党在一定程度上依赖政权。

3.关于是否允许建立地区性政党的问题

《政党法》草案以建立“统一的政治空间”为理由,不允许存在地区性政党。因为地区性政党可能利用自己掌握的行政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在地方选举中排挤掉全联邦政党的地方分部,其结果将会促使地方分裂主义得到发展,导致中央丧失在各地区的影响。

“俄罗斯地区”议员团的奥列格·莫洛佐夫和“祖国”运动的叶·普里马科夫对法案关于不允许建立地区性政党的条文提出了质疑。莫洛佐夫说:“如果使地区性政党成为联邦性的政党,而实际上它们致力于解决地区性任务,这就会使事情变得更加糟糕。”

4.关于党员数量问题

弗拉基米尔·雷日科夫等对法案中关于成立政党必须有10000名以上党员的条文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在《政党法》中规定最低限度的党员数量是必要的。但全联邦性的政党的党员数量只要有大约2000-2500人,每个地区分部大约有50人就可以了。这会使党员数量较少的政党可能继续存在。

三、俄罗斯政党政治的发展趋势

俄罗斯国家杜马一读通过《政党法》后,杜马中的各个党团以及各社会政治联合组织和个人对这一法案提出了许多修正案。各党派、各报刊和其他媒体都发表了各种观点,争论十分尖锐。但是不管怎样,《政党法》在经过激烈讨论,作出若干修改,在一些问题上达成妥协后,终将在国家杜马二读中获得通过,然后将提交俄联邦上议院(联邦委员会)审议。由于上议院的议员大多来自各联邦主体,代表各地区的利益,因此关于是否允许地方性政党存在的问题会有一番讨价还价的争论。但这个法案最终也将在上议院获得通过并提交普京总统签发而成为正式法律。如果《政党法》最终获得通过,这意味着俄罗斯有了各政党和政府都要遵守的共同游戏规则。俄罗斯的政党政治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将起到比以前更大的作用。但是,看来近期内在俄国还不可能形成像西方国家那样的两党制或三党制,虽然政党的数量会有所减少,有些政党将消失,一些中小政党会实行联合,以便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取得更多的发言权。俄罗斯的两个信奉自由主义的政党“右翼力量联盟”和“亚博卢”一直在讨论联合的问题。但由于双方都要唱主角,至今没有达成最终协议。俄共与俄罗斯的其他共产主义政党之间的分歧继续存在,看来最近也不会实行统一。在俄国自称社会民主党的政党有10多个。2000年3月11日成立了以戈尔巴乔夫为首的俄罗斯统一社会民主党。同年12月,该党在莫斯科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党的《纲领声明》并宣布要申请加入社会党国际。但统一社会民主党的建立并未在俄国引起很大反响。得到普京支持的“团结党”在俄罗斯政治生活中实际上起着“政权党”的作用,尽管它自称不是政权党,而是同政权进行建设性合作的政党。从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俄罗斯将出现以俄共为代表的左翼政党,以“右翼力量联盟”和“亚博卢”为代表的右翼政党,以“团结”党为代表的中间派政党的左、中、右三派并存的政治格局。至于日里诺夫斯基的自由民主党、卢日科夫和普里马科夫的“祖国”运动、戈尔巴乔夫的统一社会民主党以及其他党是否能在未来的俄罗斯政党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还有待根据它们今后的发展进一步加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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