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河南新能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新郑 451100
摘要:我国煤矿资源丰富,一直以来以粗放型开采为经济支柱。但煤矿一旦完全开采破坏,将造成严重的地质灾害、水资源破坏、地形地貌改变、植被难以恢复等环境问题。本文针对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状与措施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煤矿;地质环境;治理措施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国家对煤炭资源开采逐步重视起来,煤炭企业的兴起也使得该企业在国民总经济中占有了一席之地。传统的煤矿开采技术对环境及地质条件的关注度较低,常常由于地质条件过差而产生风险,这种发展模式对于当今的社会而言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利于社会经济与环境体制发展的,因而必须要对其予以更高的重视。
1.A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概况
A煤矿在经过资源整合后,批准开采13号煤层,设计可采储量为1.45302*107t,设计生产能力1.2*106t/a。本矿井服务年限为8.65a。资源整合后,矿山现处在建设阶段,尚未投入生产。矿山内地形呈西南高东北低,海拔995m,相对高差235.1m,总体地形从西南到东北,从低中山区过渡到低山区。矿区水系属黄河水系,矿区内沟谷较为发育,但大多为雨季排洪通道。
2.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该矿所处区域较突出的地质灾害问题为采矿活动引发的采空塌陷。
2.1采空塌陷稳定区现状评估
采空塌陷稳定区主要分布在东一、西一、西二、西三采区,开采时间为2004年—2012年,已处于稳定状态,沉陷深度为0.1m~1.44m,部分区域季节性积水。目前,积水区段已规划为人工湿地,其余塌陷区已整治完毕。
2.2采空塌陷不稳定区现状评估
采空塌陷不稳定区主要位于西三、西六采区,开采煤层为3下煤层,煤层厚度为2m~2.5m,开采时间为2013年—2016年,预计最大沉陷深度为1.2m。区内西三采区32605工作面影响地表,但目前尚未稳沉,且范围较小,地表塌陷不明显;其他采区沉陷范围均位于湖区,影响对象主要为苇塘,采空塌陷危害程度较低。
3.造成该煤矿地质环境现状的原因
3.1地质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由于煤矿开采行业起源于改革开放及经济体制发展不完善的时期,对煤矿的开采多沿袭传统的开采技术及观念,因而煤矿开采行业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较为薄弱,使得当前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相对较高。同时由于煤矿的开采层多数存在于地质的浅层部分,尤其是厚煤层与中厚煤层的反复开采,使得开采后的地面地质环境受到严重影响。由于开采的煤层较浅,很容易产生地面建筑物裂缝、可耕地地面下沉以及地表出现缝隙产生漏水等现象,从而使得地表水分及土壤的流失十分严重,因地表开裂而下渗的水分对地下水的清洁程度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3.2地质灾害频发
由于煤矿开采的特殊性,十分容易造成地质灾害。煤矿开采地区多数在沟谷的两侧山腰地段,并且山腰部分的岩石受到的风化现象较为严重,因而土壤较为松动,加上胡乱开掘所产生的废渣与废石的常年堆积,很容易造成类似泥石流等灾害的产生。沟谷自身的独特性为自然地质灾害的产生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使得煤矿矿山产生地质灾害的概率大大增加。而地质灾害的频发更是对矿山的地质环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甚至产生一些无法挽回与修复的伤害,使得水土流失等现象加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3.3煤矿矿山开采的制度不完善及资金不充足
目前的煤矿开采多数沿用较为传统的技术,因而投入的资金不充足以及管理制度也相对并不是十分完善,而由于煤矿开采所造成的地质伤害又是一项需要后续资金的产业,因而常常受到忽视,造成了伤害的二次堆积,对煤矿矿山的地质产生不良的影响。并且大多数煤矿开采企业更加重视经济利益的获取,因而不愿意承担高额的后续保护任务。为了避免增加自身的经济压力,企业多数持有忽视的态度,即使国家对煤矿开采的后续管理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由于资金无法面面俱到,一些小地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工程受到忽视,而其中所产生的问题也得不到及时的处理,使得矿山的地质环境进一步恶化。这就是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
4.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措施
本文就当前煤矿开采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希望在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面做出贡献。
4.1增强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企业需要加强对地质环境保护的宣传,保障企业建立保护意识,进而开展开采的工作。树立了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后,需要加强对煤矿开采的安全性教育。同时企业在开采之前,必须先对地下开采的状况进行调查,确保矿山具备开采的条件,进而实施正常的开采步骤。例如,在进行开采之前,需要企业核对地下开采采空区的面积及空间,保障采空区的面积适合开采。一般情况下,层状开采所形成的采空区面积较大。在部分金属矿山矿体较薄并且矿体的连续性比较差的情况下,所形成的采空区面积就比平缓的开采空间要大一些。形成采空区面积最大的是囊状矿体的开采,因而企业必须根据不同的地质情况采用不同的开采方案,避免由于地质保护意识薄弱造成环境的损伤与破坏,进而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4.2建立起防灾制度
地质灾害产生的影响与破坏是十分大的,而树立一定的防灾意识有助于减少或尽可能防止自然地质灾害的产生,因而建立适当的防灾制度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来说,要想减少自然地质灾害的产生,就需要对防灾与工程设计的时期进行把握,尽可能地达到地质灾害的预防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同时进行,从而避免后期投入过多的现象产生,而且这种同时设计、同时预防的制度也使得工程后期的权责问题得到了明确,防止由于经济利益纠葛而产生对煤矿开采后期地质保护力度不够的现象。
4.3落实保护责任
“地质环境保护”本身是一个较为大的概念,因而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与企业也相对较多,一旦涉及的相关方较多,就容易产生权责不明确或相互推诿的现象。为了能够更好地对煤矿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必须明确权责,完善各管理部门的关系与责任,分清政府部门及企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权责是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只有清楚了相互的权责任务,才能保证各部门认识到自身的工作范畴,同时保障煤矿的开采与环境的治理同时进行。
4.4加大资金投入与规划
煤矿的开采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开采、受益同时兼顾环境保护,保障煤矿开采后期的工作可以顺利地进行,保障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的后期恢复工作有效开展。国家对于煤矿的开采也需要持有积极的态度,首先需要增加后期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扩大资金的覆盖面积,保障偏远地区及一些小型的开采现场也可以得到一部分资金支持,进而鼓励各煤矿企业自主进行后期环境的维护与整修,为煤矿开采行业制订完善的规划。
结语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国的煤矿开采行业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的青睐,而因煤矿开采所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问题也相应地增加了。因而必须对目前煤矿开采行业的状况进行完善,并且进行准确的了解与分析,加大力度建设开采的制度与规划,进而推进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进程,丰富治理手段,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收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吕军,李利,侯俊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间的博弈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11):124-129.
[2]冯现辉.浅议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瓶颈及解决方案[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6,41(03):211-213.
论文作者:柳兵兵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22
标签:煤矿论文; 地质论文; 矿山论文; 环境论文; 地质灾害论文; 煤层论文; 采空区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3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