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建设项目的施工中,交叉作业较多,施工现场情况多变,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因此,迫切需要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安全监督管理;重要性;职责;优化对策
引言
城镇化建设为建设项目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了高度重视,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容忽视,已成为影响整个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建筑行业施工应注意合规标准,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面对的问题管理,不断优化和改善反应策略,有效地提高产业的竞争力,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 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对质量进行监督的必要性
建筑工程质量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它不仅涉及不同的工作环节,而且涉及各方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日益激烈。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在短期内获得巨大的利益,不惜冒风险,牺牲发展,牺牲质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的,擅自开工。设计单元的设计缺乏科学依据。监造单位人员不到位,工作未完成的。施工单位不按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术水平较低。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甚至为建筑质量和安全埋下隐患。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人们的舒适度,而且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建设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站受政府委托,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它对优化建筑技术水平,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2.1 质量安全监督流于形式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不仅由一个施工方组织实施,而且分为建设、省、市、县四个层次,具体监督命令由上至下传达。操作和管理。由于运行过程复杂,缺乏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往往会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形式进入下一级。没有按照具体要求进行详细检查,也没有按照具体要求进行操作。这种形式也是片面的。下级监事不严格按照上级命令执行有关的监督管理,将大大降低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埋下许多隐患和问题。这种形式的监理工作往往不能起到应有的监理效果。同时,它会带来许多问题和损失。
2.2 管理职责不够明确
当前,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对质量安全的严格监管范围日益广泛,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对建筑施工的监督导致了权责不清的现象,造成了质量安全监督的困难。目前,国内管理体制正在逐步改革,用于建筑安全和质量投资的资源正在减少,这对监理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也降低了监理的质量和综合性,对工程效率也产生了影响。
2.3 尚未构建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与机制
监理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建设项目的实际发展来看,还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整体上缺乏系统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具体来说,在监督管理的实践,工作过程没有统一,缺乏标准,缺乏有效性和严格,很难有效地链接监督管理的各个方面,和整体亮点并不流利,甚至有很多漏洞,如果有质量问题。也难以获得有效和及时的发现和解决,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很多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对监督管理工作没有很好的认识。特别是法律与建设缺乏质量的统一。监理工作多是指令性的,不够深入,使质量监理工作成为一个整体。表面严重,质量问题频繁,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发展。
3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要点优化对策
3.1 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这个建设项目属于一个非常全面的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站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将监督管理制度作为工作的依据。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针对性强、相对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督体系,明确和落实各监督人员的职责,进行必要的考核,有效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从人员、计划等方面加以落实。
3.2 改变质量安全监督方式
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往往存在工期长、工程量大、施工人员多等问题。在这种喜忧参半、难以管理的情况下,如果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没有到位,将会有许多危害。为此,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应摒弃传统监督管理方案的不足,根据当前的管理和质量问题进行设计,从实际出发优化安全监督方法。抽样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可以大大提高检测效率。一方面,不定期抽样检查监督方法可以减轻监事的工作量,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和时间。不规则性是抽样检查的主要特征。另一方面,定期的综合检查是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大规模的综合检查。从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理的整体把握出发,将质量和安全问题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3.3 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结合当前建筑业市场的各种要求,完善了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加强了对建设项目的实际审查。各建筑单位要做好设计规划工作,并使用统一的规范标准对施工企业进行约束和管理。本项目需要按照从施工计划到各工序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作业。管理人员还必须承担安全监督的责任,明确职责,防止事故的发生。二是明确监事的责任。如果现场发生施工事故,可以及时找到负责人,防止权责不明的现象发生。奖赏的形式包括物质和精神两部分。最重要的是要提高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得到适当的监督和保证。
3.4 加强对建筑工程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监督
制定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责任制,对施工项目中所有责任人的质量行为实行终身责任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分包等行为,尤其要强化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将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应用到质量监督工作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手段强制各方履行质量责任。加强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事故责任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结束语
虽然有一定的不足和缺点在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只要考虑具体情况,监督方法改变,管理质量优化,和所有的有利资源用于优化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可以提升建筑行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叶景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强化措施探究[J].建材与装饰,2018(45):122-123.
[2]刘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技术管理[J].住宅与房地产,2018(31):108.
论文作者:张培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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