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其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如果不能妥善处理二者的矛盾,就会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同时还会制约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并不受不可解决的,通过做好二者的协调措施,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能够有效促进城市建设发展。
关键词: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现状问题;协调发展
引言
当前我国城市规划建设中还存在着定位不合适、建设规模盲目扩大、空间布局不科学、整体城市缺乏自身特色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城市规划上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不够;另一方面是土地利用规划理论方法不够成熟完善,使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未能实现很好的衔接。因此两者要协调起来,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适当考虑城市发展的要求,遵循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协调中使城市规划能服从于土地利用规划,只有这样,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才能与城市规划有机地衔接起来,共同为保障土地资源的长远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我国城市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保证。
1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1.1平行性
在城市规划中,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而在土地利用规划中,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者均为《宪法》行政法,因此二者为平行关系。在城市规划中,需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并根据法律条文规定,做好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的衔接,对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来制定。
1.2交叉性
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均属于行政区域规划范畴,在城市规划中,需要对城市、城镇进行规划,而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则需要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土地资源进行规划,由此可见,城市规划属于土地利用规划的范围。在城市规划过程中,需要对城市土地资源功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而在土地利用规划中,需要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有效控制,由此可见,二者具有交叉性特征。
2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现状
2.1用地矛盾较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地使用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对于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也产生了较大影响。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对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模进行有效控制,不断创新土地规划思路,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对城市人口进行核算,然后以此为依据实现城市用地规划。
2.2现实问题客观存在
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方面,二者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比如,在对某一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时,需要对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等加强管理,并将其作为衡量用地规划方案的重要标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也应该与土地规划部门加强沟通交流,确保项目选址与预审的协调性,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同时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实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实现更好衔接的策略分析
3.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开发城市规划新思路
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核心是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土地利用规划正是通过对可持续土地利用的整体规划,来保障土地资源的长远利用。因此,城市规划也应该综合考虑城市发展中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问题,分析研究土地不同规划下城市系统的不同发展方向,在土地资源承载力的约束下,协调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形成可持续发展原则支配下的城市规划的新思路。这样既能保障社会经济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又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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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从大局出发
在对城市进行整体规划的过程中,还要充分客观地协调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和保障农业用地不被占用两者之间的关系,通过科学分析找出两者的平衡点。在土地利用率比较高,而现有区域内土地资源不可能增加的现实情况下,尽可能通过规划的合理手段去提高城市内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而不是通过占用农业用地来解决城市内对土地的供需问题。为了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要统一进行城乡发展的宏观科学规划,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从大局出发,利用科学合理的规划手段来促进城镇经济发展,保障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3.3保证规划应有的弹性,对人均指标严格控制
土地利用规划的弹性主要指的是在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使用功能保障的前提条件下,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的灵活可变性。而在城市规划中弹性主要针对的是从城市形态和结构的角度出发时,对城市建设用地组织上的合理性考虑,并通过实施规划的过程中对人均指标进行严格合理的控制,建立用地范围的划分对未来人口增长的一系列指标。只有保障在规划中应有的弹性,并对人均的各项指标有着严格合理的控制,才能更好地控制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
3.4加强各规划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统一相关法规和标准
在现有的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件下,土地管理部门与城市规划部门之间存在缺乏整体协调合作和适当沟通的现象。另外,很多客观存在的原因也导致了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有着难以协调的矛盾存在。现阶段,为了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更好地协调和衔接,相关部门必须改变观念加强合作沟通,在实际进行建设用地的规划和划分时,为避免现阶段频繁出现的城市规划用地超过土地利用规划中所规定的用地范围的不良现象,对于虽然满足城市规划但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超过了土地利用规划中确定的用地区范围的用地,须遵循以土地利用规划为准,而城市规划服从于土地利用规划的准则进行处理。
3.5加强部门间协调,做好信息共享
在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利用时,城市规划是十分重要的调控方式,土地资源的利用涉及多个部门,对此,各个部门应该加强协调沟通,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同时促进土地利用率的提升,具体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不同,并且对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需求有所不同,对此,要求各个部门都能够明确自身在二者规划工作中的职责,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采用交流机制进行部门之间的讨论分析,及时反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中切实存在的不足或者隐患,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优化,避免土地资源浪费。(2)加强信息共享。现如今,信息化技术发展迅速,在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方面,可采用信息技术构建网络信息平台,将当前土地利用规划情况与城市规划情况录入至网络信息平台中,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可通过平台查阅相关信息,了解规划工作的进展,并根据相关信息对自身工作进行调整,确保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匹配。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措施进行了详细探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量也比较大,而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是对土地资源做好保护和合理利用,为了做好二者的协调关系,应注意做好矛盾关系的协调统一,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进行不断优化,确定规划工作的内容,这样才能够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水平,促进城市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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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莫红梅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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