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与农村社会变迁--以湖南省丽陵县1999~1952年为例_醴陵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与农村社会变迁--以湖南省丽陵县1999~1952年为例_醴陵论文

建国初期中共政权建设与农村社会变迁——以1949-1952年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醴陵论文,湖南省论文,个案论文,政权论文,中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政权与农村社会变迁,近年来成为农村研究的一个新视角,并出现了不少有创见的学术著作。(注:该领域的代表著作有:张静的《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李学昌主编的《20世纪南汇农村社会变迁》,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王铭铭的《溪村家族:社区史、仪式与地方政治》,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等等。)值得指出的是,目前学界视点大多还是从各自学科立场出发,整合性的成果不多。在研究地域和时段上,基本还是对华北、华东、华南地区的近期阶段和新时期的研究。对中南地区人民公社前,特别是1949—1952年社会转型期中共政权建设与农村社会变迁的研究,更付阙如。基于此,我们尝试整合历史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资源,利用档案、方志等资料,对醴陵县做一个较为详尽的个案研究。醴陵地处湘赣边界,解放初期是中南地区和平解放的一个典型县。19世纪20年代,它是湘赣革命根据地组成部分,苏维埃运动和土地革命最有特色。民国时期,它又是国民党军政人员来源最多的县份之一(仅次于合肥,全国排名第二)。和平解放时,境内伪党团、劣绅、神祖祀会等有较强的势力和影响。地权有所集中,但集中程度低于全省和临近县份。经济以农业为主,手工业(如瓷器、鞭炮业)也有一定规模。这种情况同黄宗智、杜赞奇所研究的华北、江南地区是有差别的。因此,研究这样一个地区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建设实践,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学术上,都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证实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极强政治动员和社会整合能力的政党。1949年7月醴陵的和平解放,为县、区、乡政权的替代提供了一个转换的契机。不同于老区的是,20世纪20年代土地革命和苏维埃运动的开展,虽曾使醴陵农村出现过革命的高潮,但此后国民党的长期统治使该县仍受到传统势力(大地主、伪党团、劣绅、神祖祀会)的操纵。(注:详细论述见陈益元:《湖南省醴陵县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7)导言,复旦大学2004年博士论文。)在此语境下,依靠党的力量完成各级政权体系的重建,就成为时局的关键。

首先是县区政权的接管建政。自同年8月份开始,依靠南下干部、地下党员的力量,县级政权相继和平接管了县政府、县党部、警察局、地方法院、税捐处、田粮处、监狱、同仁医院等21个单位。区级政权接收了清泉、王乔、河清、楚东、泗汾、清湾等15个乡(镇)公所。由于醴陵是湖南和平起义代表程潜、陈明仁的家乡,对思想较先进、无反动行为、有培养前途、能为人民服务、群众不痛恨的旧职员,留用了70人,解散了143人。[1]整个接管工作是在二野、四野的军事控制下进行的,没有发生大的武装冲突。

其次是加大地方干部的培训力度,摆脱政权建设干部缺乏的困境。以县级党政群机关为例,到1950年止,35岁以下年轻干部占总数的77.07%,没有46-55岁的老年干部。妇女干部从零起点发展到占干部总数的2.07%。这种以培养年轻、妇女干部为主的方针,体现了政权建设重起炉灶的新气象。值得注意的是,该年无党派干部总数比1949年增长了5倍,达到干部总数的13.9%,超过了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干部的增长比例,[2](P550)呈现出党利用统一战线优势,发挥各基层积极性的建政意图。但是,到1952年底,随着贫雇农份子的大量涌现,干部净增长数在1951年基础上,超过了1950年的总数。贫雇农积极分子、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是增长的主要成份。与县、区干部的委派、配备相比,乡级政权则需经过一个召开农民代表大会建政的过程。要当选乡干部,第一要经受过政治运动的锤炼。第二要有四项要件,经受三项审查,即历史清白、一心为劳苦人民搞翻身、大公无私、有培养前途,以及思想、作风和立场的审查。[3]第三是要通过农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从实际操作层面看,由于县、区政权的重视,以及贫雇农不能少于代表2/3比例的硬性规定,[4]党提出的候选人基本都能顺利当选。这样,农民代表大会实质上主要起到了一种社会动员的作用。正是基于此,各区乡都程度不同地出现过怕耽误生产、负担灯油而故意选中农的状况。后来通过讨论翻身同党和政府的关系,强调挤黑人、黑地,[5]才解决问题。

再次,醴陵和平解放后,政治动员和社会重构的很多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有赖于县级政权和党的组织系统。在本文论及的时段内,县级政权体现出明显的过渡和全能的特点。县委书记4年换了3任、县长每年调换1个,都是上级任命的南下干部。[2](P591-592)这种状况,既是省委、地委干部交流的需要,也与党的中心任务的变化紧密关联。在县级政权横向结构上,实行的是县长兼理法院院长,区委书记(区长)兼理分区(庭)审判长,行政兼理司法、刑事和民事的体制。[2](P656)它的推行,有利于党政权力驾驭、控制农村各项社会改革运动,但也会造成实践中司法、检察屈从于党政权力的弊端。在清匪反霸、土地改革(后文将专门论及)期间所判定案件中,就有占判案总数6.2%的错捕(押、判)案。[2](P663)在党的力量的控制和发展上,区党委会随行政区数的增加而同步增长,体现了区为县府派出机关和党要驭政的特性。乡及乡以下农村党支部和党员的发展,则经历了一个高、低、高的V字型路径。1949-1951年,党支部逐年减少,1952年却猛增到解放时的2倍。1949—1952年党员人数分别为1249、1006、927和1412人。[6]根本原因在于,1949冬到1950年春是醴陵基层建政年,上级委派的党员基数较大。1950年冬到1951年是整顿查评年,农协、武装自卫队、支部负责人、党员等,都经受了历史是否清白、是否经常参加支部生活、是否积极参加双减、退押运动的审查。[7]所以,党员人数出现了下降。1952年土改的结束,使大量贫雇农份子加入到党的系统,党员人数必然大量增加。所有这些说明,像醴陵这种和平解放的新区,党力量的发展有一个“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从运动中锻炼和发现党员的过程。

政权建设的过程,是一个立、破并存的由旧转新的过程。征粮支前、清匪镇反,是从经济、政治上发动的一场扫除政权建设阻滞力量的社会改革运动。1949年县区政权接管后,为完成二野、四野过境醴陵的粮草供应,成立了征粮机构支前委员会。它以地下党员为骨干,贯彻粮多多出,粮少少出,无粮不出的征粮原则。在操作上,既调动各阶层参与征粮评议会,又保证贫雇农份子在评议会的领导作用;既发挥保甲长熟悉本保、户土地数量、贫瘠和人口的优势,又使其作用停留在拿出欠粮名单,引领贫农团催送粮谷层面上,不得包庇地富、消极怠工和阳奉阴违。[8]征粮分夏借和秋征两部分,以盘石乡1保为例,夏借负担面为5.2%(地主、富农全部负担),秋征负担面为60%(神祖祀会、大地主占60%,学田、路会等15%,中农15-20%,贫农2-5%)。因此,经由征粮运动,支前委员会的社会动员由乡延伸到了保、户,发挥着乡以下过渡性政权的功能。保甲长失去了昔日的气焰,乡村权威受到了经济上的重击,在政治上处于边缘化。贫雇农阶级得到了运动的锤炼,也表露出“吃大户”、“强行征粮”的行为取向。第3区明月乡硬性规定,“粮食要交大米,柴草要交实物”,[9](P133)还有组织催粮队向大户示威、强行挑粮的现象。

除保甲长外,醴陵农村中的劣绅、土匪恶霸、旧政权顽劣势力,以及神祖祀会等传统网络,都对政权建设形成冲击,因此,镇压反革命运动,就是要表明新政权的实力和形象。它的范围不仅仅是我们教科书所言的恶霸、特务、土匪、反动会道门、反动党团骨干五方面敌人,还包括横行乡里、怙恶不悛、历史犯、现行反革命等人员。据1950年11月到1953年9月的统计,全县打击的五方面敌人为1677人(主要是反动党团骨干、恶霸),其他方面敌人却高达2271人。这说明,镇反的内涵和对象都严重扩大了。但是,这种现象却极有利于社会动员和政权建设。在这场运动中,有1/4的群众(15万人)参加了控诉检举;涌现出的区、县、省劳动模范有2413人;促发成立的常年互助组、临时互助组有1376个。[10]不足的是,运动有偏离和“左化”的现象,体现在:把有落后思想、对政府怀有不满情绪、张贴反动标语、造谣迷信、担任过伪职的人,都定为反革命,致使“将可杀可不杀的杀了”,“可捕可不捕的捕了”,“把根本不该管制的农民也管制起来了”。[11]

在征粮支前、清匪镇反等“破”的同时,为改变农村中长期影响农民的宗族、家族势力和村落传统,1949年到1952年,县委进行了3次大的区划调整,重构了一套新的乡村组织网络。1950年春,为便于发动群众进行土改,醴陵原来的5个区被分解为11个区,区以下废除保甲,确立乡为基层政权单位。这样,国家权力就由县、区下移到了乡(以2-4保为1乡)。划乡时,县委提出的主要原则是“方便联系群众”和“适应土改”,[12]从此开创了行政力量主导乡村网络重建的先河。实际上,社会单元越细化,越有利于权力直面基层群众。1951年划小乡时,也基本是划乡委员会(由现乡干、积极分子、土改干部组成)按照上面的计划,以数字、人口、面积为依据,较少考虑地缘、宗亲因素。区、乡数相应增加到了15个和154个。[13]这样,经过区乡的重划和调整,农村形成了一种混合、杂居的新行政格局,[14](P59)家族活动空间呈萎缩化趋向。1952年县委把划小乡提高到了“革命的基本问题”、“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高度,本着“大的跃进”和“以乡为基础”的指导思想,划乡后乡总数由154个增加到496个,“跃进”了3倍。[16]乡政权的再次细分,确实便利了行政的领导和控制。但是,也带来了实际管理的艰难。县民政局就建议:区辖的乡数,由40个减为18个是最为适宜的。[17]这种从实际管理出发而不从基层社会动员思量的建议,不可能被采纳。因为划乡建政的根本,是要在基层分割农村原有的社会组织网络,建立以国家权力为中心的社会整合格局。

区的细分、乡的小化,着眼点在社会动员的便利和社会控制的有效。农村基层组织的整理,则是政权建设由旧转新不可逾越的阶段。如前所述,在征粮支前等运动中,为打破农村中的传统权势网络,支前会在各保成立了贫农团。它们的活动,既限制了保甲长的行为,又深刻改变着农村的社会生活。举凡封建宗法、土地纠纷、包办婚姻、娼妓赌博、偷盗抢劫等情况,只要它出面,一切都会迎刃而解。[9](P65)但是,它的集中的权力,也使其成员中混杂着“好吃懒做的”和“借贫农团名义集合抢劫的”人员。[18]农民协会成立后,这种情况也没有得到改观。1950年2月,全县各保农协会员数虽达到了总人口一半多(34万余人),[19](P46)但很多是“挨户造册、拉夫式”做法所造成的,[20]乡村政权的领导权有很多不在贫雇农手中。(注:湖南省地权集中程度是:占人口4%的地主占有50%以上的土地,占人口69%的中、贫农只占31%的土地,占人口10%的雇农几乎没有土地。(湖南省土地改革展览筹备委员会编:《土地改革前后的湖南农村》,湖南通俗读物出版社1953年版,第17页。))3区枧拢乡的乡主席、农主席、武装队长、青年团支书、评议主任都是中农;10区擂鼓乡的乡主席、村长、农协组长都曾参加过圈子头(关爷会)。[21]因此,这种基层组织的不纯和农协符号化的趋向,是县委发动查评整顿运动的主要原因。它的范围涉及农会、民兵、党员和青年团员等组织。以农协为例,查评运动后,该组织中贫雇农及同类人员的比例占了将近八成以上,基本变成了由贫雇农当权的土改领导机构。应该说,农协取代临时性的支前会,成为组织、动员和领导农民进行农村经济、政治、社会诸领域变革的权力组织,组织的整理是其作用发挥的必要前提。但是,整顿查评运动对“中农、流氓当权”现象估计过高,片面强调确立贫雇农的绝对优势。因此,斗争、罚跪、扣押的方式,结队催兑期票、催还积谷的做法,乃至发动会员到地主家里吃饭、运中农猪到广州卖钱的极端行为,[22]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关系的紧张。

土地改革是一场国家权力更为深刻影响农村社会的运动。土改工作队的行为操略、诉苦(涵盖说理斗争、阶级划分)中的国家意识建构、新社会政治结构的形塑,都极大地造成了农村巨大的社会变迁。这里我们无意作描述式的铺陈,只就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作些探讨,以修正土改研究中的纯意识形态言说。

民主革命以来,中共一直把土地占有关系的改变作为农村社会变动的根本。醴陵农村废除保甲制、建立乡级基层政权后,掀起地权的变动就成为重构农村社会结构和关系的关键。醴陵地权的实际情况是,以人口、土地占有比计算,地主阶级人口占4.45%、土地占26.68%;神祖祀会、公产占26.13%的土地;中农占24.5%的土地;贫雇农人口占48.97%,土地占11.86%。[23](P8)这种状况同全省比,族田、公田占有量大,体现本县有较大的宗族、家族势力。贫雇农人口数低于全省水平,占田数比平均数略高。如此的地权占有和乡村权势力量构成,决定了土改不会是一个轻松的过程。土改以1951年夏为界分两个阶段进行,就是这种复杂性的体现。因此,考察中共派驻农村的土改工作队的操略,可以看出动员是如何得到实现的。

在动员策略上,土改工作队主要采用三种方法。一是思想先行、攻心洗脑、以苦连苦、以心连心的发动方式。二是组织上环环串连,工作队发动根子,根子串连贫雇农。三是以贫雇农分子“跳龙门”为动员的最终目标。[21]各区、乡群众基础的差异,决定了工作方法不可能等同划一。实行了由点到面、点面结合、波浪发展、稳步前进的发展路径,[23](P25-26)就是先以重点乡引领副点乡,再由点(土改乡)到面(非土改乡)展开,最后达到从下到上、重点突破、四面开花的效果。[21]这种策略能否有效实行,取决于工作队力量的配备和醴陵农民的觉悟程度。第一期土改中,工作队员为达到快捷社会动员的功效,迁就农民,很多区、乡出现了打吊、变相肉刑的现象。这种激烈斗争甚至波及到小土地出租者、富农、工商业者、工人、本县革命家属、民主人士。[24]最令上级担忧的,是单纯追求经济果实而不追求农民思想同地主分家的取向。中央认为,土改分田(包括其他生产资料)只是外在的显现形式,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农村社会结构和关系的重大变动。因此,不树立贫雇农骨干,思想动员是“夹生饭”的“恩赐分田”、“技术分田”这种做法,在性质上是“和平土改”。[25](P145)据统计,第一期土改的38个乡中,只有11个乡做得较好。[24]

“和平土改”不可能实现党规划的社会变迁的目标。第二期土改吸取了教训,从三个方面加大了贫雇农骨干的树立和思想分家工作。第一,以访贫问苦会、贫雇农代表会、农民代表大会为中心,解决思想的分家。访贫问苦会打通个别人、少数人的思想;贫雇农代表会发动整个贫雇农阶层;农民代表大会动员整个农民阶层的阶级仇恨。三环相扣,改变了依靠原组织“登门造册”以及“疾风暴雨”后旧势力“雨过天晴”的状况,[26]土改的紧张气氛大为高涨。据第2期70个土改乡统计,参加贫雇农小组的贫雇农达总数的56.3%,农会会员达人口总数的46.7%,女农协会员达会员总数的40%,安天、自卑、命运、情面、宗族、地域等思想和观念,有了根本的转变。[27]第二,使动员话语同农民利益相关联。为树立贫雇农骨干,工作队员同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23](P25)为不造成剧烈社会震动,宣扬既要满足贫户,又会照顾原耕,既要分田,又要三榜定案,分田重要,生产也不可耽误。[27]第三,实行点、根、蔓、片和点、波、流、浪的动员路径。具体就是,“点面结合,面面生根,根根串蔓,连蔓为片,连片为面,面中有点,投点坏波,随波逐流,汇流成浪,造成淹没地主阶级的浪潮”。全县3区是重点,各区有重点乡,重点乡中有重点村,重点村带副点村,重点乡带副点乡,干部“你来我去”。[28]因此,这种逐步推进的模式和逐步放大、凸显的阵势,达致了主客体的紧密结合,动员程度、广度都得到了增强。

为了更加细致地描述乡村社会动员中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的互动图景,我们对诉苦、说理斗争、划分阶级做一个深度的透视。形式上,这三者有一个逐层推进的逻辑;实质上,三者是辩证相联的。诉苦是斗争的基石;斗争是诉苦的目的和划分阶级的前奏;划分阶级是诉苦和斗争的最终目的。

“卖命不卖姓”、“好人护三村”的思想观念,在醴陵农村中较为普遍地存在。很多农民对何为苦、苦从何来,苦的表现等问题是比较淡漠的。清安乡群众在工作队发动诉苦时就很厌弃,诉苦分田的功利思想很重。[29]在号召思想分家时,第3区西岸乡贫农厌烦地说:我是冒苦诉哒(醴陵方言,意即没有苦),若再叫我诉,不来开会都做得(要得)。[27]为扭转这种局面,工作队员从贫雇农的生活琐事中问苦、引苦,以促发其阶级觉悟,打开动员的缺口。具体展现是对比联想,即从农民生活的具体事例(如能吃到大米、有衣服穿等)解释翻身的含义(靠党和政府),[30]以此换取根子的心灵感应。因此,防、问、引苦实际上是一个带有“权力性”的主观建构过程。[31](P529)经由它,党所倡导的政治文化有力地楔入了乡村社会。这种政治文化强调的是对党的感激、对旧社会的仇恨,是对原有乡村权威的仇视、对原有社会组织的脱离。有此政治文化权力的基础,再通过诉苦、论苦,就能把大多数农民引向同根子一样的状态。从这一意义上说,诉苦、论苦就是中心环节。因为,不诉苦就不恨、不恨就不斗争、不斗争地主就打不垮、地主打不垮就翻不了身。这个不断演进的图式,上联国家权力,下接基层民众。醴陵县的诉苦、论苦,是一个由上到下、由贫雇农到整个农民、由男女一起诉到妇女诉苦、由针对地主个人诉苦到针对整个地主阶级诉苦的步步深入、步步扩大的运动。苦的内容,既可以是地主阶级剥削压迫的血淋淋现实,也可以是农民不以为然或认为天经地义的、而在工作队看来是属于剥削的生活小事,还可以是原已不成问题、随着形势发展又需重新界定的事件。关键点是要使农民由自在体转向自为体,意会到国家、党、斗争、翻身的伟力。在此过程中,历史同现实、心理和行动、旧帐和新仇、权力同私人的恩仇,都高度地聚集在一起,它的逻辑归宿,必然是斗争和阶级阵营的划分。

斗争,是将农民心里的苦、仇外化为行动上的决裂,它是划分阶级阵营,重构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与诉苦一样,斗争会初期也曾遇到过比较尴尬的场景,特别是在宗族势力影响较大的乡村。清安乡斗争会时,就出现“台下的就只望台上的开口,台上的就望背后开口”(群众望骨干、骨干望工作队员)的局面。[29]思想分家和纠正“和平土改”后,替代的是宏大、激烈的场面。地主的屋场变成了战场;男斗男,女斗女,儿童斗儿童,男斗农具,女斗衣,出现了“扯破脸皮”、“面对面”无情斗争的高潮。[27]龙田乡日夜相继的斗争会,斗得地主都昏头昏脑。[32]接续斗争高潮的,是阶级的划分。通过解放、中立、打倒的办法,授予不同阶级以差别各异的政治权力,“重分”乡民的社会生活。[33](P536)醴陵阶级划分,主要以两查(查土地、人口)、两算(算劳动、剥削)、一比(比生活)为准绳。[34]不同阶级的政治待遇和地位是不同的,贫雇农贴红榜,富农及其他成份贴黄榜,地主贴白榜。[27]中、贫农区别的依据,是比土地的多少、生活的好坏、受剥削的程度、生产工具和土地占有情况。从本源上看,查、算、比,都是以国家权力为依据的。阶级划分的具体化、数字化,能使权力找到乡村传统的裂缝和缺口。裂缝的出现、缺口的打破,又是以国家重构农村社会关系为转移的。在此境况下,很多农民争当贫雇农,因为当中农,不仅负担多,而且政府不发贷粮。[35]另外,干部以平日为人情况定成份的随意化倾向,[32]也比较普遍,10区大观乡植棉劳模田××就因错划了成份而被逼死。

因此,以上论述充分表明土地改革绝不是简单的交田问题,以地权变动为转轴而引发的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是运动的根本所在。经由上述路径的动员、熏陶和锤炼,一批新的政治精英开始成长。他们既在心理、行为和价值理念上有别于传统的乡村权威,又在社会急剧转变条件下经受着如何结合革命与生产的考验。以区级干部的素质、结构为例,1952年10月全县总共32个区干部中,25岁以下的18人,26岁到45岁的13人,46岁以上的1人;农民出身的15人,学生出身的11人;初中文化程度的9人,其余为小学程度。他们都是在土改运动中涌现出来的,斗争性很强。[36]这种情况表明新政治精英选拔和提升的标准主要取决于出身以及对运动的态度,与声望、财产、知识关联不大。由于决定权在党和政府一边,因此,他们必然对权力的授予方负责,具有“国家权力象征的新形象”,[37](P254)对地方利益关注少了。另一方面也表明,知识素养的特点也内在地影响着他们行为操略。“单打一”(注:是指重视或擅长从事政治运动而不注意或不擅长做其他工作的作风。见《醴陵县1951年农业生产工作总结报告(1951)》,醴陵县档案馆档案33-2-30号。)、“李四喜”(注:1951年上半年,长沙县15区农裕乡朱中立(他曾做过12年的长工)通过土改分了田,结了婚,生了孩子,还被选为副乡长、团支部书记,群众称他是“四喜临门”。他认为革命已经到头了,当干部吃亏,并辞职要求回家种田。他提出:我一生受苦没得田,现在分了田,我已经心满意足了,还要干革命干什么。)现象的呈现,就是鲜活的表露。中央、湖南省委把土改过程中基层政权涣散的原因,归结为干部的功成身退、“半截子革命”思想,[25](P426)是从果找因。实际上,急躁情绪、松懈空气和精力分散,反映的是新政治精英革命与生产“两不误”的二难处境。醴陵干部面临的“三骂”,就是这种窘境的体现。他们说,“回家老婆骂”(不做家里事)、“完不成任务同志骂”(如下乡收税)、“做了工作落后群众骂”。有的人干脆提出,土改结束就是革命成功,接下来的革命是发展生产。[38]有的埋怨基层工作艰难、繁琐,说乡下工作不打伞晒人,走起路来石子压人,群众发动不起闷人,发动起来控制不住急人,作不好领导上批评逼人,耽误娶老婆误人。据1952年统计,全县有这种思想的乡干部为48%,区干部有12.5%。[24]

国家权力的深入还使农村社会结构和关系发生了深刻的“革命性的变动”。[39]土改后,醴陵地主土地由人均7.42亩减为0.95亩,富农土地由2.65亩减为1.85亩。此外,地主、神祖祀会的房屋、家具、粮食、耕牛、农具均被没收。这样,地主阶级的社会权力无可避免地被剥夺了,政府的政治权力成为推动农村社会变迁的关键力量。与此相反,贫雇农、中农人均土地分别由0.3亩、0.92亩增为1.15亩、1.34亩。[2](P173)经济地位的提升、政治通道的开畅,使他们对原有各路神仙不再膜拜,要珍惜、感谢的是党和政府。因此,从根本上说,国家通过权力授予进行的淘汰、预备、选拔,使得主动、控制权掌握在国家之手。

结语

前文我们对中国共产党如何通过发动征粮支前、清匪镇反、土地改革等政治经济运动,实现国家权力的深入、渗透,以及在此基础上农村社会所发生的深刻变动,做了一个较为具体的实证研究。在论述框架上,我们一方面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国家、革命、运动建政的路径及其内在关系,另一方面还从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互动的视角,描述了乡民、乡村社会在权力下移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变化。醴陵个案显示,建国后国家权力是农村社会变迁的基本动力。征粮反霸运动,废除了保甲制,建构了乡级基层政权;划乡、镇反、土改运动,重构了农村的社会结构、网络和关系。所有这些,都是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进行充分政治动员和组织的产物。与民国时期相比,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的基础、路径和方式,全然不同于国民党,摆脱了近代以来国家政权建设失败的命运。土改工作队的派驻、农民协会权力的行驶、思想分家、诉苦、阶级划分等活动的展开,都使国家权力、阶级意识、党的政治文化有形地楔入到乡村社会。这种由旧转新的社会转型,既通过兑现对农民的土地承诺而使党和政府获得了广泛的合法性基础和高度的政治认同,又在重构农村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使农民获得了一个展开重新竞赛的起跑线。当然,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的良性互动,还有一段路要走。遗憾的是,这种良性互动关系的生长,却由于社会发展战略由新民主主义转向过渡时期而受阻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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