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力到帝国_罗马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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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10.16758/j.cnki.1004~9371.2016.02.002

       罗马帝国不仅是古代西方世界统治疆域最大、延续时间最久的大帝国,更是后世西方人提振民族精神、壮大国家实力时常效仿的对象。从查理大帝到俄国沙皇,从近代的西班牙到19世纪末的英国,所有的欧洲帝国都不断从罗马帝国获取榜样的力量乃至词汇的力量。古罗马的许多词汇和象征成为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国家宣示个人或党派权威、彰显国家权力的重要来源。正因为近现代对帝国统治采取与古代颇为相似的表达,又因为这些表达词汇在近代以来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中意义重大,论者多会有意无意地将古代和近代的帝国混为一谈,混淆古今帝国的独特性格。古今观念差别甚远,古今帝国分野极大,罗马帝国有专属于自己的帝国本质和历史变迁。①

       罗马帝国的建立,与传统上罗马帝制时代(公元前27年—公元476年)的划分无涉。帝制时代的罗马帝国无非是在政体上完成了从隐蔽的君主制即元首制向绝对君主制的过渡。但帝国无关乎政体,判定是不是帝国与罗马是否确立起帝制没有多少关联,共和制也不是断定共和国时代的罗马不是帝国的理由。历史学家在谈罗马国家向帝国转型时,往往强调国家政体结构由共和而帝制的变迁,而实际上罗马在由皇帝当政之前就已经是一个帝国了。共和国时代的对外战争风起云涌,罗马人在对外战争中追逐国家安全与个人荣誉。战场在古代乃至近代世界永远是赢得荣耀的主要场合,战争最直接的受益者元老贵族,利用身为统治阶层的各种便利合法占有或非法侵占国家资财,又通过军功让个人声名显赫,为家族增光添彩。普罗大众投身战争,抵御外敌,他们也从国家的公众福利和公共设施中获益。罗马在共和国时代已经是一个体量庞大的帝国了。

       在拉丁文中,帝国表述为imperium,而且围绕该词又产生了一系列与帝国相关的表述。这些表述的演变,恰好见证了罗马帝国的缔造过程,也反映了罗马人帝国观念的变化。因此,通过梳理这些表述的语义变迁,可以深刻理解置身其中的罗马人眼中的帝国样貌,有助于辨明罗马帝国的属性,也会对罗马“帝国主义”有更清晰的判断。②

       一、imperium释义

       现代西方语言中表达“帝国”的词汇多源自拉丁语imperium,可解作“治权、最高权力”。③imperium的词根来自动词imperare,意即“指挥、命令”。④imperium是罗马官员的至高权力,包括军事指挥权、解释和贯彻法律的权利等。按照古罗马文献传统记载,治权最早属于统治罗马的诸王,王的权力简称为治权。在最后一位王高傲者塔克文被驱逐后,这一权力转由共和国的最高行政官员行使。

       罗马历史上曾握有治权的官员有执政官、拥有执政官权的军事长官(公元前445年—前367年)、大法官、独裁官和骑兵长官。治权按其词根的涵义“指挥、命令”,可以看作下命令、要求个人听从的权力,代表着国家在处理与个人关系中的绝对权威,被授予治权的官员代表着国家行使这一权力。后来,治权也由代行执政官和代行大法官等任期延长的官员执掌。他们在担任执政官和大法官的任期结束时被赋予新的使命,手中的治权也相应延长。罗马历史上拥有治权的还有获得特别指挥权的个人(privati cum imperio)以及一些领有专门使命的人士,如负责土地分配的委员会成员等。

       原则上,治权至高无上,实际上受到的制约却越来越多。共和国初期,王被逐,由两名被称为“司法官”(praetor)的最高行政和军事长官执政官取而代之,他们的权力因为同僚协议和任期一年的规定而受到制约。在民事领域,同一时间内仅一名执政官有独立行动的能力,另一名执政官的治权和占卜权处于休眠状态,只有在出面阻止同僚的行动时他的治权才发挥作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下,两名执政官的权力可能同时处于休眠状态,听命于一名独裁官。独裁官没有同僚,获得6个月内的治权,6个月在理论上正是一个作战周期的时长。上诉权也制约着官员的治权。根据《瓦莱利乌斯法》(lex Valeria,文献传统中记载此法曾于公元前509年、前449年和前300年多次颁行)的规定,对于官员的判决,公民有权上诉公民大会要求审判(provocatio),官员不经审判不得在罗马处决公民。也许颁行于公元前2世纪初的《波尔奇乌斯法》(lex Porcia)对《瓦莱利乌斯法》做了进一步延伸,公民的上诉权扩展到罗马之外,身居国外的罗马公民可以针对官员的死刑裁判进行上诉。另外,任期延长的代行官员在行使治权方面也受到明确的限制。他们的治权仅能在指定的战区或行省(provincia)内行使。如无特别批准,一旦步入罗马城界,其治权自动失效。代行官员的治权往往只在一年内有效,或者至其完成使命时终止。当然,也出现过授予几年治权的情况,但仅出现在共和国末年,传统的共和政体趋于瓦解之时。

       帝制的开创者屋大维也拥有治权,他曾在公元前43年先后担任代行大法官和执政官,公元前42年—前33年间是“三头同盟”之一,公元前31年—前23年为执政官,从公元前27年起担任多个行省的代行执政官,这些身份都有治权作为坚强基石。公元前23年,他辞去执政官职务成为代行执政官。这时,代行执政官的治权转变为大治权,不仅可以在罗马城内行使,而且也囊括意大利。于是,代行官员的治权在罗马城界内自动失效的规定到此已经废止。在公元前27年、公元前8年、公元3年、公元13年已获得“奥古斯都”尊号的屋大维,屡次获得为期10年的治权;在公元前18年和公元前13年,他还获得为期5年的治权。也就是说,从公元前27年到奥古斯都辞世时止,他每一年都掌有治权,之前也几乎连年拥有治权。治权在实际上几乎成了奥古斯都一人的专属品,其他人的治权期限和实际权利实难望其项背。⑤皇帝的权力源于治权,治权对皇权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通过在实践中取消对治权的各种限制,皇帝确立起个人的绝对权威。

       治权是古罗马政治、军事、司法领域最重要的概念。前文已经提及其囊括军事指挥权、行政管理权和司法裁判权,涵盖广泛。古罗马史家多把共和国官员的治权看作王权的延续,不可分割的整体,官员在某一领域的职权只是这一绝对权力的具体体现。而现代学者则多把国王的治权和授予官员的权力截然分开,认为后者受到诸多制约,与国王的权力存在着本质区别。譬如在德拉蒙德(A.Drummond)看来,古代作家之所以把共和国官员的治权看作王权的延续,不过是受到希腊政治理论的影响,急于强调罗马政治发展的连续性而已。然而,不论官员的权力承继自王权,还是官员的权力远不及王权,都有一个共同的预设,即假定治权从一开始便完整无缺、至高无上。他认为,并不存在如此完整统一的治权,所谓明确定义的治权概念完全出于人们的想象,也许直到晚后,当官员离任后治权延长而成为代行官员时,治权才首先被清楚认作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整体。⑥

       另一位学者贝克(H.Beck)对治权的属性提出了独到见解。他对治权的完整性是因还是果没有直接表明立场,反而独辟蹊径地指出两者之间存在着共通之处。他指出,尽管共和国官员增多似乎使治权的威力较比王权大打折扣,但官职的增加反而强化了治权的普遍性。治权从完全的国王权力演变成为罗马共和国公民所普遍接受的权力坐标,以此为基础奠定了具有等级性的共和国政治制度。从前有学者把治权看作从最初完整统一的权力分解出的各项权力,抑或看作随时间发展不断充实的统治权,在他看来,虽然这两种思路并不相容,但其价值在于两者都相信治权是存在于共和制度中最核心的一种衡量力量。⑦各个官职是否拥有治权,或者所拥有的治权权限高低,决定了官员的上下级关系。治权的不断演变塑造了共和国的权力机制,共和国的政治稳固与发展崛起有赖于这一权力机制的良好运作,罗马公民也普遍接受治权对国家安定所发挥的突出作用。

       在罗马共和国时代到帝国早期的文献资料中,对治权至高无上性的称颂及理想或现实中治权的描绘屡见不鲜。治权之所以深入人心,其原因之一在于其神圣性。治权在实践中是元老院授予官员的权力,宗教上则是神赋予的权力。罗马人认为治权来源久远。在传说中,公元前753年4月21日建城之日,罗马的建立者罗慕路斯进行占卜,由天神朱庇特放送12只秃鹫的鸟占卜象确认了他的权力,此后他的权力在王政时代历任国王间传承。治权与占卜权紧密联系在一起,“国事占卜”(auspicia publica)的传统一脉相承,事关国家利益的重大行动均需占卜神意,请示神的意旨、解释神的朕兆成为了国王执掌权力以及共和国官员获得权力的必要条件。⑧

       治权贯穿于罗马历史发展的始终,从罗马建城时起便生生不息,它也成为罗马最为核心的力量。治权至高无上、无所不容,行使治权者则大权在握、发号施令。但诸如一年任期制、同僚协议制和对公民上诉权的保护等措施规定,使得共和国官员的治权必须服膺于共和政制的结构框架,即便拥有继承自罗马王权的权力,作为罗马的公职人员也必须服务于国家和人民。随着罗马国内国外形势的日益复杂,管理事务和统兵之责日益增多,增设新官职在所难免,治权在重要的职能部门中广泛分布,具有了更为普遍的意义。到帝国早期元首制确立之后,也从未切断与共和传统之间的联系,治权的重要地位无可替代,于是皇帝选择打破对治权的各种约束,从根本上确立起个人的绝对权威。

       治权伴随着罗马历史的变迁而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其演进呈现出共和期与帝国期两分的特征,折射出两个时代的本质区别。治权的权限不断变化,而不变的是治权在罗马国家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长期的发展演变中,治权观念深入人心,每个罗马人都深知治权重大而神圣,拥有治权意味着可以在国家的军政舞台上大展拳脚,怀揣仕途抱负的罗马人无不把担任握有治权的高级官员作为奋斗目标。拥有治权并担任高级官职是个人乃至其家族的无上荣耀,是个人积累政治资本的绝好机会。拥有治权的军事将领驰骋沙场、建立战功,也为罗马开疆拓土、建立广阔帝国开辟了道路。

       二、帝国观念的衍生

       imperium本指官员所行使的权力,而由官员行使权力的空间范畴视之,它又具有了地域空间的内涵,所反映的是治权在不同地理范围内的实践。古代文献提及治权时常加一限定语“domimilitiaeque”(国内的和战场的),将治权分为国内治权和军事治权两类。在罗马城内行国内治权,在罗马城外行军事治权,由此可见治权在民事领域与军事领域并置的特点。此即治权在空间上最基本的对分。然而,这种将治权按行使区域一分为二的传统做法近来受到某些学者的挑战。德罗古拉(Fred K.Drogula)认为,在正常情况下治权并不存在于城界之内,没有国内治权一说,治权纯属外向型的军权,军事性是治权的惟一属性。⑨这一解释凸显了治权在罗马崛起中释放的军事能量,在实践中统兵权是治权最重要的体现。衔领治权的官员在经库里亚权力法批准后,穿过罗马城的神圣边界,成为统帅。随着与外邦战事的展开,也治权行于国外。统兵权与将领停驻地之间建立起关联是治权在实践中的突出特征,甚至在广义上成为罗马号令世界的反映。⑩

       自公元前3世纪,罗马已跨出意大利半岛,通过战争在海外拓展霸权,官员下达命令和使人服从的治权也扩展到海外。(11)从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1世纪,罗马帝国蓬勃发展并最终确立,在该时期imperium的用法也经历变化,涵义延展,出现与之联用的新词汇。imperium的词义随历史发展沿着两条轨迹演变,一是本义,即罗马官员的权力,该词的基本用法保持不变,表示官员权力的内涵一直沿用到帝国时代;(12)再则是新衍生出的空间涵义——imperium行使的空间即为罗马帝国。

       追溯帝国一词的用法,需参照官方文献以及修辞学读本中该词的使用情况。在实际使用中,该词还出现在异族和文学的语境中,尚有其他内涵。在这里,本文仅就对罗马崛起至关重要的政治军事内涵加以讨论。虽然imperium涵义演变的情况颇为复杂,既有意涵上的差别,也有时间上的交错,但从对其各类用法的梳理中可以获知其涵义演变的大体趋向。

       Imperium的空间内涵出现于海外行使治权之后。罗马帝国的官方表述首见于公元前2世纪60年代罗马与色雷斯的马罗涅亚(Maronea)签订的条约,条约文本为希腊文,上面提到了“罗马人和他们治下的人”;这一概念的拉丁语表述见于罗马与卡拉提斯(Callatis)有关黑海的条约,“罗马人民和在他们治下的人民”([...Poplo Rom] anoquei[ve] sub inperio [eiuserunt...])。(13)这些异族被置于罗马的治权之下,意味着罗马实现了对相关地区的统治。公元前167年,在一次元老院演讲中,老加图为罗马与马其顿国王佩尔修斯交战时罗德岛人的行为辩解,他称罗德岛人不想见到罗马人完全打败佩尔修斯,因为害怕“处在我们独一无二的治权之下(sub solo imperionostro)”。(14)在这里,“我们的治权”指的是罗马人民的权力,此处罗马人民的权力等同于罗马的统治,因为罗马可以简称为“SPQR”(Senatus Populusque Romanus),意为罗马元老院和罗马人民,罗马人民的权力也就可以理解为罗马国家的权力或罗马国家的统治。鉴于治权是罗马国家要求罗马人民服从的权力,罗马人民的权力也便可以看成罗马人民要求外族服从的权力,即对外族的统治权。

       前文提及imperium已具有“罗马人民的权力”的内涵,但“罗马人民”与“治权”两个拉丁单词连用的短语imperium populi Romani,直到公元前1世纪初才在拉丁文献中出现,首见于公元前1世纪80年代的修辞学作品中。在这篇托名西塞罗所作的修辞学作品中提到:“谁会相信,有人会如此愚蠢,打算不依靠军队来挑战罗马人民的权力?”(15)此处“罗马人民的权力”仍遵循前文提及的用法,指罗马对外族的统治权,挑战罗马人民的权力意味着挑战罗马的统治。另外,这本书里还有一个划时代的用法,不仅把罗马人民的权力指向其他地域和民族,而且涵盖整个世界:“所有族群、国王、国家一方面出于武力强迫、一方面出于自愿,都接受罗马对整个世界的统治,当世界或被罗马的军队或被罗马的宽厚征服时,让人不大相信的是,有人会以孱弱之力取而代之?”(16)罗马依恃军威和外交政策所向披靡,所有国家都服膺于罗马,罗马的统治不限于一方之地,广纳整个世界。当然,这里提到的“世界”是指罗马人居住其间的整个地中海世界。西塞罗在另一段演说词中同样表达出罗马统治世界的态势。他提到了独裁官苏拉,称苏拉是共和国惟一的统治者,统治着全世界,并以法律巩固了通过战争恢复的伟大权力。(17)在西塞罗的演说词里,有大量把罗马人民的权力延伸到全世界的表达。这些用法绝大多数属于抽象意义上的,而西塞罗惟一一处可能是对罗马人民的权力扩大到世界之边的实指,见于《论共和国》篇末的西庇阿之梦。在梦境中,小西庇阿被已故的养祖父西庇阿·阿非利加努斯引领上天,在繁星苍穹下,他既欣喜又不安。星空广瀚、地球渺小,他为罗马的统治(imperiumnostri,直译为“我们的统治”)感到遗憾,因为那触碰到的只是世界的一小块。(18)这无疑暗示了罗马人对统治广阔世界的无限憧憬。这种宣称罗马统治世界的表达方式在公元前1世纪首次出现,此时对imperium的理解已不再局限于官员的权力抑或罗马人民的权力,而是罗马对世界的统治和世界性帝国。在共和国末叶,关于罗马的权力无远弗届的认识已经司空见惯。(19)

       现今可见的资料呈现出imperium语义发展的整体趋势: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该词在官方文本中最主要的用法一直是赋予官员的权力;到公元前1世纪,该词的涵义更为宽泛灵活,官员权力之意仍广为使用,新见短语imperium populi Romani也用以指代罗马人民对他者的权力和统治,这种权力被看成世界性的权力,可以控制整个世界,近似于orbis terrarum(意为世界)的用法。尽管imperium的词义演变仍表现在权力扩展上,但已有空间意义的构想,认为罗马的权力无远弗届,即将罗马想象为一个无边无际的世界帝国。此时imperium的领土意涵尚不明确,但随着罗马世界的扩展和时人对这个世界认识的加深,imperium增添了某种“帝国”的涵义。这一涵义后来也愈发确切,逐渐具有了领土国家的意味,最高权力演变为权力运行的地域,成了领土意义上的帝国。(20)

       罗马史家李维叙述称,“公元前191年在亚细亚,不久后将发生安条克与罗马人在陆上和海上的战争,要么正在寻求统治世界的罗马人失手,要么安条克失去自己的王国”。(21)另一处,“路奇乌斯·西庇阿曾征服世上最富庶的王国,将罗马人民的权力扩展到陆地最远的边际”。(22)从中可以看出,此时的罗马已经放眼世界,寻求世界性的统治。这也是公元前1世纪下半叶的文献中对罗马统治的普遍用法。李维在另一处还记载,“安条克致信比提尼亚国王普鲁西亚斯,信中抱怨称,罗马人正在前来亚细亚的途中,他们是来摧毁所有的王国,以便世上除了罗马帝国(Romanum imperium),其他帝国荡然无存”。(23)此处,Romanum imperium的地域意义十分明确,因此理解为罗马帝国更为妥当。李维指出,罗马已经有了统治世界的抱负,愿将罗马的统治扩展到世界之边,他们的目标是摧毁所有帝国,唯我独尊。生活在共和与帝制之交的李维虽在追述古人言论,反映的却是同时代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1世纪人们的普遍想法。因此,可以说,最迟从公元1世纪起imperium Romanum已由罗马的权力引申为罗马的帝国,成为了罗马帝国的指称。老普林尼和塔西佗的著作都使用了imperium Romanum一词。老普林尼在描述美索不达米亚时说:“特巴塔(Thebata)和从前一样仍在原位,这个地方也同样标示出在庞培领导之下罗马帝国的(Romani imperi)边界”。(24)塔西佗称“巴塔维人(Batavi)曾是卡提人(Chatti)的一个部落,他们由于自身发展渡过河,那将使他们成为罗马帝国的一部分(pars Romaniimperii)”。(25)这两处,imperium指代的无疑是领土意义上的帝国。

       帝制时代前后,在罗马人心目中,罗马的统治区域无边无际。公元前75年,罗马的钱币已铸上权杖、地球、花环和舵的图像,象征罗马的权力散布到全世界的陆地与海洋,象征着没有边界的罗马帝国。奥古斯都掌权时,“帝国”(imperium)的概念已与“世界”(orbis terrarum)的所指别无二致。1世纪的罗马政治家、哲学家塞内加写道:“我们应该认识到有两个国家,其中之一是广阔而真正公众的国家,神与人被怀抱其中,我们看不到它的这一端,也看不到那一端,但可以用太阳来丈量我们公民的边际。”(26)2世纪,皇帝安敦尼·庇护接受“全世界的主人”(dominus totius orbis)的徽号,鼎盛时期的罗马延续着罗马人主宰世界的梦想。

       罗马形成帝国的领土空间概念较晚,原因之一可能在于罗马人的思维方式与希腊人一样,多谈民族,少谈地区。这种思考方式使得他们对权力帝国的理解早于对领土帝国的理解。相较于建立领土意义上的帝国,使外族外民受制于罗马的权力,服从于罗马的统治,才是罗马人真正关心的问题。有时候,在迻译拉丁文的过程中,对民族而非地域的考量往往会被忽略,用一个地名取代一个民族的名称,统治一个民族被译作统治一个地区,实际上在微妙处曲解了古人思考国家及国际关系的方式。比如罗马统治希腊人截然不同于罗马统治希腊,前者表示希腊人对罗马人的服从关系,后者则加入了不见于早期拉丁语的领土和地理纬度。(27)

       在imperium词意拓展的过程中,还涉及一个重要的词汇provincia,英文中行省(province)一词由此而来。provincia起初为元老院分配给下年度掌握治权者的职责。由元老院分配官员职责的惯例一直延续到奥古斯都时期。到公元前1世纪初,provincia已具有了地理上的隐含意义,指代指挥官行使治权的作战区域,即战时官员行使强制性治权的地区,此后又演变为帝国海外领地的行政单位——行省。(28)从官员的职责到行政制度,provincia也同样经历了类似imperium的涵义变迁。provincia的本意不是治理国家的行政管理方式,而是对拥有治权者职责的界定。元老院往往将据信对罗马安全构成威胁的地区连年指定为战区,指派拥有治权的官员赴任。(29)元老院在战区的择定上具有主动权,在每个任职年的年初指定战区,分派握有治权的官员。倘若元老院确有拓展边疆的意图,则焦点在于扩展个人的治权及所在战场或行省的治权行使上。(30)在连年作为战区或是罗马的权力想要在此牢固扎根、常态化管理的地方,渐渐设立起管理政府和行省总督,行省的建制渐趋成熟。

       与imperium相关的各个词义有时叠加,有时混用,但这些词义都在不断丰富和细化,新衍生出的词义没有取代古老的涵义,各个词义杂糅并存。从罗马官员的权力到皇帝的权力,从罗马人民的权力到国家的统治权,从对其他民族和地域的统治到对整个世界的统治,imperium词义的演变说明了罗马在地中海世界大展拳脚的蓬勃态势,这种扩张态势使罗马人的国家观念不断更新。不论称霸地中海所催生的帝国观念,还是罗马早在建立之初就具有尚武好胜的民族雄心,帝国的不断成长与帝国观念的更新这两个因素相互作用,使罗马人怀揣世界性抱负不断扩张帝国。从权力到统治,再到统治的地域,imperium词义的变迁见证了罗马的帝国成长,更激发着罗马人向远方进发。有历史进程中的罗马帝国,也有罗马人想象中的帝国,二者共同成长。

       三、罗马“帝国主义”

       尽管“帝国主义”首先用于描述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列强的殖民帝国,但该词现在也经常出现于罗马征服意大利及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1世纪罗马建立地中海帝国和欧洲帝国的语境中。

       在共和国早期和中期(公元前5世纪—前2世纪),罗马是一个军事性社会,官员的权力具有突出的军事特征。在仕途起步期,需列身行伍十年,(31)惟有在战场上树立卓越功勋才能赢得凯旋式的殊荣。公元前5世纪和前4世纪早期,罗马与埃魁人、沃尔斯奇人及埃特鲁里亚人交战;前4世纪中期与拉丁人和坎帕尼亚人交战,并与萨谟奈人和南部意大利人交战;之后波河以南意大利的绝大部分地区被罗马控制。一些共同体融入罗马人民中,余者被归入同盟者,有义务提供军事援助。所有纳入罗马控制的意大利地区中,唯有具有罗马公民权的地区可以恰如其分地称为罗马国家的一部分。

       在两次布匿战争期间(公元前264—前241年和公元前218—前202年),罗马在同盟者的支持下经过海外战事,建立了意大利之外的罗马帝国。罗马的将领由元老院授以兵权,分驻海外战区。这种战区主要不是领土意义上的,也不是永久性的,但在想要通过驻军落实长期控制的地方,元老院定期指定战区或行省。公元前2世纪上半叶,在与地中海东部的希腊化国家交战的背景之下,罗马帝国采取了不同的统治形式,不直接设立行省,而是远程遥控。在战事结束时,罗马没有在这里建立长期的行省,而是通过条约和外交手段,以一种远程的方式对这些地区加以控制。对于在公元前2世纪下半叶撰写《通史》的波利比乌斯来说,这代表着罗马霸权从地中海西部扩展到地中海东部,世界服从于罗马,“谁会无动于衷或是不想知道罗马人在不到53年的时间里,以何种方式并以何种政治制度使几乎整个人居的世界服从于罗马一个政府?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事。谁会兴致勃勃于其他的场景或研究,而认为有比获得这一知识更伟大的时刻?”(32)尽管在自称佩尔修斯之子的安德里斯库斯(Andriscus)夺取马其顿王位的尝试失败后,马其顿在公元前149年才成为一个长期的行省,而在波利比乌斯看来,罗马人对地中海东部的统治与对地中海西部更为直接的统治相差无几。

       在公元前1世纪,庞培打败本都的密特里达提六世(公元前66—前62年),之后平定东方,吞并了大片领土,凯撒在高卢征战(公元前58—前49年)也兼并了广阔领土。奥古斯都统治时期,他不仅完成了对伊比利亚半岛的征服,也增设了沿多瑙河一线的新行省莱提亚、诺里库姆、潘诺尼亚和默西亚。只是因为公元9年瓦鲁斯在日耳曼前线的惨败,才停止了进一步征服莱茵河和易北河之间的日耳曼地区的脚步。此后除了克劳狄在公元42年征服不列颠南部,惟有图拉真一人在97年—117年间开疆拓土,其继承人哈德良又回归战略守势。

       罗马帝国主义的图景十分清晰,从台伯河边的小邦逐步发展为地中海帝国和欧洲帝国,但罗马人的扩张动机却是一个聚讼纷纭的话题。自蒙森以来,人们相信罗马人的扩张目的主要是防御性的,只是偶然成了扩张主义者。现代学者则驳斥该观点,认为有其他的动机,包括对经济收益和领土扩张的期望等。(33)罗马帝国建立过程异常复杂,也许任何单一的解释都不会是全然正确的。

       就分析罗马扩张的实质而言,从扩张结果出发要比从动机出发更切合实际。譬如,公元前264年罗马入侵西西里,是罗马扩张历史中的重要转折点。不管罗马元老的预期目标如何,这都引发了罗马与迦太基的首场战争,此后,罗马迈开了建立海外帝国的步伐。罗马迈出这一步的动机难以捉摸,元老院表现得左右为难、迟疑不决。波利比乌斯的史书从该时期开始记载,整部史书都有一个先入之见,认为罗马早已把统治世界当做自己的奋斗目标。“无论统治者自身还是评论他们的人士都不会把行为的结束仅仅看作征服或使他人屈服于自己的统治,因为有识之人不会仅仅为了打败一个对手而与他的邻居为敌,就像没有人漂洋过海就只为渡过海洋。事实上甚至没有人仅仅为了学知识而从事艺术技艺的研究,所有人做事情都是为了取得快乐、好处或用途”。(34)罗马的征服举动背后一定隐藏着明确的动机。虽然,在叙述罗马犹豫是否出兵墨西拿时波利比乌斯也会犯难,但他从不怀疑罗马创建首个海外行省是入侵西西里的重要结果,罗马善于利用战争带来的丰厚收益。

       此后数世纪中,西西里行省给罗马带来诸多收益。西塞罗在状告西西里前任总督维列斯(Gaius Verres)时指明西西里行省的重要地位:“西西里是第一个成为罗马忠诚朋友的海外国家,第一个得到行省之名者,帝国王冠的第一枚宝石,第一次教会我们的祖先统治外族是件大好事”。(35)统治外族、建立世界帝国使罗马获益良多,无论第一步的动机为何,罗马抓住时机加以利用,卓有成效地取得进展,这正是西塞罗所说的好事。

       第一次布匿战争战后的3年间,罗马又攫取了撒丁岛。撒丁岛和西西里被纳入罗马掌握后,被要求每年向罗马交付贡金,接受罗马官员,容许罗马在当地建立至少一个海军基地。罗马在拓展治权行使区域和管理海外属地方面踏出了重要一步。从重组意大利所采用的同盟制度到未来的行省制度,面对局势的变化,罗马灵活应对。不管罗马是否早已预见到帝国的益处,他们在军事行动上无疑毫不妥协,当机会出现时,他们绝不放过。

       公元前264年后的两个世纪中,和平变得异常珍贵,没有超过十年的和平时期。就参战人员而言,据布伦特(P.A.Brunt)估算,从汉尼拔战争到第三次马其顿战争的半个世纪中,约有10%甚至更多的意大利成年男性年复一年地投身战场,(36)这一比率在公元前1世纪增加到每3名男性中就有1人置身战场。当时士兵入伍没有规定的服役年限,一场战事延续多久,他们就要服役多久。军队的规模也根据战事的危急程度而有变动。公元前2世纪早期,所有公民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军中平均服役7年。(37)共和国最后两个世纪战事连年,这时,罗马公民列身行伍的比例颇高,服役时间在前工业时代的所有国家中也是最长的。(38)这些都说明在对外战争的问题上,绝大多数罗马人表示赞同,文献中也鲜见反对意见,即使偶有异议,也只存在于战略战术等细枝末节上,而不是对战争的合理性存有异议,他们觉得以武力建立帝国理所应当。

       罗马史学起步于公元前3世纪末,中期共和国的文献资料相对匮乏。由于文献资料付诸阙如,无法根据同时代的相关论述分析当时罗马人的帝国观。但由全民动员、同仇敌忾视之,罗马人的扩张精神是毋庸置疑的。这些鲜活的事实比文字论述更具说服力,更利于洞察罗马人对国家扩张的支持程度。罗马社会各阶层都决心让其他国家服从罗马的统治,他们认为对周边地区的控制才是罗马图存强大的最佳途径。罗马的战事之所以旷日持久,就在于民众的坚持,在于民众对光荣的向往。(39)

       从公元前3世纪到前1世纪早期,罗马的影响力突破了意大利半岛,逐渐覆盖整个地中海地区。如公元前2世纪波利比乌斯在《通史》开篇中所言,几乎整个世界都收归罗马的统治之下。(40)这一发展首先被看作是权力的扩展,而不是占领领土的增加。的确,罗马有时把某地长期指定为行省的做法要比罗马士兵首次踏入该地区的战事要晚得多,譬如罗马在公元前241年从迦太基人那里攫取西西里岛,公元前238年攻取撒丁岛,但罗马的大法官从公元前227年才被定期派驻到那里。西班牙的情况类似,尽管公元前218年第二次布匿战争一开始西班牙便是一个provincia,但从公元前196年大法官才定期被派驻到此行省。(41)

       理查德森(J.S.Richardson)认为,从罗马人用以描述自己军事活动和政府结构的语言来看,他们所谓的统治与对其他国家或民族的兼并和殖民没有关联,他们最为关注的是如何控制其他国家或民族,或者说他们的帝国要从利用权力施加控制的角度来认识。这并不意味着元老院和罗马人民不是帝国主义者,抑或他们对其他国家或民族采取防御性政策。但,他们所看重的是罗马人的权力或统治,尤其是以将领开展战事为突破口壮大国家实力,因此帝国的形成也并非以兼并领土的方式实现的。这种帝国主义和随之产生的帝国在公元前1世纪早期这个阶段还迥异于以建立一片世界性领土为目标的帝国,或者说不同于帝制时代罗马皇帝所统治的帝国。(42)

       罗马人在很长时间里体认到的是一个权力帝国。在这个权力帝国中对其他地区和族群的统治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而控制方式又有直接与间接之分。公元前396年攻破维伊后将之归入罗马土地(ager Romanus),这属于直接统治。罗马利用公元前338年后重新组建的拉丁同盟对拉丁人进行间接统治,一些从前的同盟者并入其中,一些仍在法律上保持独立。罗马以这种拼杂的统治方式实现了对邻邦的控制,获得了所需的兵力资源,从而有能力在公元前3世纪中期征服意大利其他地方。

       以强制弱是古代国家生存竞争的通则。罗马人在对外战争问题上团结一心,这才能解释何以有如此众多的罗马人投身战争,却没有发生重大的军事哗变。恰如一名雅典使节在斯巴达人面前的讲话所言:“如果我们接受一个献给我们的帝国不放手,我们没做与人性相悖的异乎寻常的事,因为我们将受到恐惧、对尊重以及收益的期待的强力驱使。我们也不是这一做法的首创者,强者应该统治弱者,那是永恒的法则。我们理当强大,在你们看来也一样,至少在你们把私利和正义的言辞合而为一之前。”(43)

       四、余论

       罗马的治权隐含着让其他国家和人民归附罗马、将世界纳入罗马掌握的意味。罗马对外征服带来的后果不仅形成了一个地域意义上的帝国,而且罗马人也获得帝国带来的收益,他们觉得建立帝国是制服对手、维护国家安全的有效手段。尽管在领土扩张和建立行省的过程中不一定总能带来诸多的经济收益,统治成本有时远远高于来自当地的收益,不时发生的叛乱消耗掉罗马的大批兵力,罗马也不总是积极备战。但从总体上说来,罗马国家包括罗马各阶层人民都赞成罗马的扩张政策,有这样的全民支持度才能理解罗马为何能够发动取之不尽的人力资源进行对外战争。

       罗马帝国是扩张性帝国还是防御性帝国的讨论,不能仅从外在的扩张过程判断,需从帝国建立的动机来判断帝国的属性。由于缺少罗马元老院决策过程的记录、外国办事机构的档案文件以及重要人物的书信和日记,而且古代著作家没有完整的相关记载,罗马大征服的目的和动机也无法确知。除了资料所限外,还因为动机、行动和结果并非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付诸行动之前绝不可能对整个形势了如指掌,也不可能完全预见到行动的结果,做出决定后也不见得坚定不移,而且偶见的历史记述中也提及当事者的怀疑、犹豫、失算,上述种种使得理清当事者的动机更是难上加难。从结果虽不可直接推测出动机,从如何利用结果却可察明动态的动机。芬利认为,罗马帝国建立的动机即使不明,罗马帝国却无疑善用对外征服的结果,对外征服虽然不能说明罗马在每一场战争中都运筹帷幄、酝酿着征服世界的大战略,但罗马却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坚韧。(44)

       罗马元老院也曾试图避免实际的领土兼并,这也被认为是元老院在整个共和国中期对外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则。实际上,这一行为准则与罗马人想要扩张帝国的愿望并非势不两立,因为他们不把帝国看作对领土的直接兼并,而是对这些地区行使统治权。(45)理解了治权,就能懂得罗马为何有时不急于建立行省,也不急于进行经济开发,因为只要维持对其他地区的实际控制,便可巩固罗马的国家安全,兼并领土进行直接统治并非罗马急于实现的第一要务。

       罗马人的扩张并非从一开始便怀抱建立一个世界帝国的想法,但权力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他们在国内服从拥有治权的行政官员的权威,还关注拥有治权的将领在海外战区能否胜任使命。罗马人的帝国观念萌芽于罗马人的治权观念,随着治权行使范围的空间延展,罗马的帝国观念也逐渐成型,还理想化地希望将罗马的权力伸张到整个世界,把罗马帝国扩大到整个世界。罗马可在统治地区开发资源、殖民筹建、赋税征缴、司法裁判之权,但这些都不算是罗马最初采取军事行动的动机,许多地区没有如此多的回报,甚至统治成本甚高。但罗马人打心底里仍期望其他地区和族群服从罗马的统治,屈服于罗马的权力,(46)这都是罗马人的帝国观念使然。

       罗马帝国开始于共和制之下,在城邦体制下已囊括其绝大部分的帝国疆域。在帝国最终确立起一位皇帝的统治之后,罗马对其他国家行使治权的步伐放缓。称呼罗马是帝国主义者也许不甚恰当,罗马曾对其他国家和人民施加权力,进行统治,依照的却是一套极为松散的管理标准,在军事扩张中并没有建立起一套组织严密的国家体系。罗马帝国在罗马人心目中是一个权力帝国,治权是维系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至关重要的纽带。

       罗马人对帝国的自我认知充分说明了罗马帝国扩张的性质,即使没有立即兼并某地,也以统治权塑造了迎合自己的帝国,因为他们最先理解的是一个权力帝国而非领土帝国,哪里服从于罗马的治权,哪里便是罗马统治的一部分。通过还原imperium的本意,追踪官员治权向罗马人民治权的变化,再到罗马帝国的权力拓展和空间延展,我们看到罗马帝国在共和国时代蓄势崛起、蓬勃发展。罗马人服从权威,崇尚权力,他们相信以军事手段制服对手,对外族行使治权才是古代社会国际竞争的通则,也是罗马立国图强的最佳出路。帝国的收益是对外战争的结果,不能解释罗马人的扩张动机。一方面从罗马人如何利用战果能够很好地理解罗马的扩张,另一方面从他们的帝国观念也能够深入理解罗马建立帝国的动机。罗马人眼中的帝国源自军事属性突显的治权,他们的帝国观念与军事活动密切相关,帝国并非若干行省的集合体,而是治权延伸的范围,罗马人的权力观念和帝国观念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罗马帝国主义的内在动因。

       注释:

       ①J.S.Richardson,“Imperium Romanum:Empire and the Language of Power”,The Journal of Roman Studies,Vol.81(1991),pp.1~9; A.Erskine,Roman Imperialism,Edinburgh: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2010,pp.3~5.

       ②“防御性帝国主义”的论点首先在19世纪下半叶由德国学者蒙森提出,20世纪早期经法国学者奥洛(Maurice Holleaux,Rome,laGrèce et les monarchies hellénistiques au IIIe siècle avant J.-C.(273~205),Paris:E.de Boccard,1921)和美国学者腾尼·弗兰克(T.Frank,Roman Imperialism,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14)的深入论证,成为罗马史学界的主流观点。从20世纪70年代起,该观点却饱受质疑。著名古代史学者芬利和霍普金斯都驳斥了防御性帝国说,见M.I.Finley,“Empire in the Greco-Roman World”,Greece & Rome,Second Series,Vol.25,No.1(Apr.,1978),pp.1~15及E.Hopkins,Conquerors and Slaves:Sociological Studies in Roman History,Vol.1,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罗马史学者哈里斯的论述影响最为深远(W.V.Harris,War and Imperialism in Republican Rome 327~70 BC,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9)。他们强调罗马社会具有浓厚的军事氛围,通过战争追逐荣誉,通过扩张取得潜在的经济利益。此后,扩张性帝国主义的观点在学术界成为主流,几乎无人再否认罗马的扩张性。但一直有学者对这一观点进行修正,认为罗马的军事活动往往是非理性的恐惧心理作祟,或是罗马人把国家安全摆在与胜利的荣耀同等重要的地位,他们在行动上富于侵略性,同时仍坚信是以自身安全为重(J.Rich and G.Shipley eds.,War and Society in the Roman World,London & New York:Routledge,1993; S.P.Mattern,Rome and the Enemy:Imperial Strategy in the Principate,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9)。

       ③关于imperium的汉语表述素不统一:如“治权”,见[英]M.I.芬利著,晏绍祥、黄洋译:《古代世界的政治》,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谕令”、“统治权”、“号令权”等,见[德]特奥多尔·蒙森著,李稼年译,李澍泖校:《罗马史》(第一至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2014年;如“治权”、“权力”,见[意]朱塞佩·格罗索著,黄风译:《罗马法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④J.Richardson,The Language of Empire:Rome and the Idea of Empire from the Third Century BC to the Second Century A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8,p.57.

       ⑤R.Syme,The Roman Revolution,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0,pp.313~6.

       ⑥F.W.Walbank et al.eds.,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

ed.,Vol.7,Pt.2,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pp.188~189.

       ⑦H.Beck,“Consular Power and the Roman Constitution:the Case of imperium Reconsidered”,in H.Beck et al.eds.,Consuls and Respublica:Holding High Office in the Roman Republic,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1,pp.77~96.

       ⑧T.Corey Brennan,“Power and Process under the Republican Constitution”,in H.I.Flower ed.,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the Roman Republic,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pp.36~41.

       ⑨Fred K.Drogula,“Imperium,Potestas,and the Pomerium in the Roman Republic”,Historia,Bd.56,H.4(2007),pp.419~452.

       ⑩H.Beck,“Consular Power and the Roman Constitution:the Case of imperium Reconsidered”,pp.91~4.

       (11)“在53年时间里,罗马权力取得进展。罗马的权力现在已被世界接受,所有人必须服从罗马人,听从他们的命令”,见Plb.,3.4.2~3,in Polybius,Vol.II,trans.by W.R.Paton,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9,p.10。

       (12)Richardson,The Language of Empire:Rome and the Idea of Empire from the Third Century BC to the Second Century AD,p.44.

       (13)The Oxford Classical Dictionary,3rd edition,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751~752,“imperium”辞条。

       (14)Aulus Gellius,The Attic Nights,3.6.16,in Aulus Gellius,Attic Nights,Vol.I,trans.by J.C.Rolfe,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3,p.254.

       (15)Cicero,Rhetorica ad Herennium,4.13,in Cicero,Vol.I,trans.by H.Caplan,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1,p.260.

       (16)Cicero,Rhetorica ad Herennium,4.13,in Cicero,Vol.I,p.258.

       (17)Cicero,Pro Sexto Roscio Amerino,131,in Cicero,Vol.VI,trans.by J.H.Freese,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7,p.238.

       (18)Cicero,De Re Publica.,6.16,in Cicero,Vol XVI,trans.by C.W.Keyes,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7,p.268.

       (19)Richardson,The Language of Empire,p.56.

       (20)Andrew Lintott,“What was the ‘Imperium Romanum’?”,Greece & Rome,2nd Series,Vol.28,No.1(Apr.,1981),pp.53~67.

       (21)Livy,Ab Urbe Condita,36.41.5,in Livy,Vol.X,trans.by E.T.Sage,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9,p.274.

       (22)Livy,Ab Urbe Condita,38.60.5~6,in Livy,Vol.XI,trans.by E.T.Sage,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3,p.208.

       (23)Livy,Ab Urbe Condita,37.25.4~7,in Livy,Vol.X,p.362.

       (24)Pliny the Elder,Natural History,6.30.120,in Pliny,Vol.II,trans.by H.Rackham,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9,p.428.

       (25)Tacitus,Germania,29.1,in Tacitus,Vol.I,trans.by M.Hutton,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0,p.174.

       (26)Seneca,De Otio,4.1,in Seneca,Moral Essays,Vol.II,trans.by J.W.Basore,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6,p.186.

       (27)Andrew Erskine,Roman Imperialism,Edinburgh: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2010,p.6.

       (28)Richardson,The Language of Empire,p.49; J.S.Richardson,Hispaniae:Spain and Development of Roman Imperialism,218~82 BC,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pp.3~10以西班牙行省为例,从其建立过程说明provincia内涵的变迁。

       (29)Richardson,The Language of Empire,pp.15~17.

       (30)Richardson,The Language of Empire,pp.43~45.

       (31)“除非已经完成十年的服役期,否则没有人获准担任政治职务”,见Polybius,The Histories,6.19.4,in Polybius,Vol.I,trans.by W.R.Patton,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2,p.310。

       (32)Polybius,The Histories,1.1.5~6,in Polybius,Vol.I,trans.by W.R.Paton,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9,pp.2~4.

       (33)参见第14页注释①。

       (34)Polybius,The Histories,3.4.10~11,in Polybius,Vol.II,p.12.

       (35)Cicero,Against Verres,2.2,in Cicero,Vol.VII,trans.by L.H.G.Greenwood,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8,p.296.

       (36)参见P.A.Brunt,Italian Manpower 225 BC-AD 14,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1,p.425,公元前200年—前168年意大利陆海军人数图表。E.Hopkins,Conquerors and Slaves:Sociological Studies in Roman History,Vol.1,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4.

       (37)Hopkins,Conquerors and Slaves,p.30.

       (38)Hopkins,Conquerors and Slaves,p.11.

       (39)P.A.Brunt,“Laus Imperii”,in P.D.A.Garnsey and C.R.Whittaker eds.,Imperialism in the Ancient Worl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p.161~4.

       (40)Polybius,The Histories,1.1.5,in Polybius,Vol.I,pp.2~4.

       (41)Richardson,Hispaniae:Spain and Development of Roman Imperialism,218~82 BC,pp.1~2.

       (42)Richardson,The Language of Empire,pp.61~62.

       (43)Thucydides,The Peloponnesian War,1.76.2,in Thycydides,Vol.I,trans.by C.F.Smith,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8,p.164.

       (44)M.I.Finley,“Empire in the Greco-Roman World”,Greece & Rome,Second Series,Vol.25,No.1(Apr.,1978),pp.1~15.

       (45)Harris,War and Imperialism in Republican Rome 327~70 BC,pp.2~3.

       (46)Brunt,“Laus Imperii”,pp.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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