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生“写作先祖”理论研究_刘德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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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017(2012)04-0048-06

唐张怀瓘《书断》是中国书法史上的名著,影响非常深远。其在论述“行书”时曰:“行书者,后汉颍川刘德升所作也,即正书之小伪。务从简易,相间流行,故谓之行书。……刘德升即行书之祖也。”①之后此几乎成为定论,人们论及行书时,无不引用此说。但史料对刘德升其人其书记载含糊种秘,有必要对其深入挖掘研究之。

一、关于“行书之祖”问题

张怀瓘《书断》在确定刘德升为“行书之祖”后,将其置于行书妙品十六家之首曰:“刘德升,字君嗣,颍川人。桓、灵之时,以造行书擅名,虽以草创,亦丰妍美,风流婉约,独步当时。胡昭、锺繇并师其法,世谓锺繇行狎书是也。而胡书体肥,锺书体瘦,亦各有君嗣之美。”②这段文字对于刘德升之祖籍、生活时期、所善书体及随学者都有记载,成为后世认识刘德升其人其书的重要依据。如后来有名的《宣和书谱》、《太平广记》、《书小史》、《书史会要》、《佩文斋书画谱》、《六艺之一录》、《书法正传》、《中华书法大辞典》等皆延用其说,今人虽有不提倡一种书体为一人所创之论者,但对刘德升为“行书”发展作出贡献则深信不疑。然而我们在梳理记载刘德升的古代文献时,发现了诸多在资料整理及运用上的失误,因此导致了严重的以讹传讹现象。

1、运用文献上的失误

在存世古代文献中,最早记载刘德升其人者是《四体书势》中之《隶势》,其在论述隶书发展时曰:

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事难成,即令隶人佐书,曰隶字。汉因用之,独符玺幡信题署用篆。隶者,篆之捷也。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梁)鹄宜为大字,邯郸淳宜为小字。鹄谓淳得次仲法,然鹄之用笔尽其势矣。鹄弟子毛弘教于秘书,今八分皆弘之法也。汉末有左子邑,小与淳、鹄不同,然亦有名。魏初有锺、胡二家,为行书法,俱学之于刘德升,而锺氏小异,然亦各有其巧,今盛行于世。作《隶势》云:……③

《四体书势》分别叙述古文、篆、隶、草四种书体起源、发展传承、书家遗事和书法特色等,然后加之以赞,形成了以“势”论书的特有文体。《隶势》为卫恒所做,专论隶书的形成、名称、用途、流变及代表性书家等。从《隶势》行文不难看出,其首先论述了“隶书”形成的原因,历数了从“王次仲始作楷法”之后的梁鹄、邯郸淳、毛弘、左子邑等善隶书者之异同,最后说到了曹魏至卫恒在世的西晋书法情况:“魏初有锺、胡二家,为行书法,俱学之于刘德升,而锺氏小异,然亦各有其巧,今盛行于世。作《隶势》云。”这段文字并不深奥,翻译成白话为:“曹魏初期,锺繇、胡昭二位书家,为了推行隶书书法,都师从过刘德升。然而锺繇与胡昭的隶书不太相同,但他们的隶书各有所长,在当今社会上非常盛行。”古人词语言简意赅,在翻译时将隐去的“隶书”名称不厌其烦的加上,目的是为了提醒人们要特别注意《隶势》之文是针对“隶书”而论,其在论述完了魏初到当时隶书情况后,紧接着以“作《隶势》云”承上启下,由历数“隶书”发展转向对“隶书”审美的赞文,自然畅顺一气呵成。

继《隶势》之后,南朝宋羊欣将历史文献中记载的善书之人摘出以成小传,编撰成《采古来能书人名》一文,其中有刘德升词条曰:“刘德升,善为行书,不详何许人。”④此文所论刘德升非常简单,并无可奈何的谓之“不详何许人”。若将《隶势》的记载与之比较,便会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

魏初有锺、胡二家,为行书法,俱学之于刘德升。(《隶势》)

刘德升,善为行书,不详何许人。(《采古来能书人名》)

对照二文不难发现,《采古来能书人名》的刘德升小传,显然是采摘于《隶势》而成。然而《隶势》并没有直接记载刘德升业绩,是从锺繇、胡昭向他学习书法间接反映其善书情况的。《采古来能书人名》采录时,首先将“刘德升”之名析出,然后把《隶势》赞扬锺、胡行动的“为行书法”改为“善为行书”移入小传。从表面上看,采摘非常忠实于原文,岂不知只一字差别,使原本锺、胡师从学习“隶书”的刘德升突变成善“行书”的书家了。

审视《采古来能书人名》出现突变的原因,关键在于对《隶势》“为行书法”的理解,为了彻底弄清此问题,有必要对这句话每个字进行分析研究,力求准确还原语句本义。王力先生指出:“古代汉语的词汇以单音为主,”这是文言简练的主要原因。“为行书法”也是如此,其四个单音词皆有独立意义:“为”读去声,常用作“为了某人的利益,站在某人的一方面”⑤,在这里当“为了”讲;“行”,在此为动词,意为“实际地做,实施,办”⑥;“书”在此为《隶势》专论的“隶书”;“法”即为“法度”、“技法”。那么“为行书法”的直译便是:“为了实施隶字书写技法”。魏晋时期由于众多书体的同步发展,隶书的书写每况日下。在这种情况下锺繇、胡昭有“天降大任于斯人”之感,他们师承前辈强大自己的目的,就是为了推行传统隶书的书写技巧法则,最终努力获得成功,他俩的隶书成为世人学习的楷模。

《采古来能书人名》将“行”“书”两个单音词连成复音词后,其失去了“实施书法”之意,而成为“行书”字体名称,《隶势》本来记载锺、胡向刘德升学习隶书也变成了学习“行书”了。若以此再去解读《隶势》之文,其末尾收结紧要处变得不伦不类:“汉末左子邑善隶书而与梁鹄、邯郸淳的书写不同。魏初有锺繇、胡昭二家,为了学习‘行书’书法,都师从于刘德升,而锺繇与胡昭有区别,但他们的‘行书’各有所长,都盛兴于当世。故作《隶势》云。”作的是《隶势》而议论的是“行书”,显然南辕北辙文不符题,从而反证了《采古来能书人名》谓“刘德升,善为行书”之论是错误的。

2、“以锺、胡之法”是隶书之法

刘德升以锺繇、胡昭向他学书而显名,那么分析一下锺、胡二家书法情况,对认识刘氏善书问题有所帮助。王僧虔《论书》曰:“锺有三体:一曰铭石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世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狎书,行书是也。”⑦所谓“铭石书”,是指专用写到石上刻成碑志的书法,郑杓《衍极》刘有定注云:“自魏晋以来,惟用简札,至铭刻必正书之。故锺繇正书谓之铭石。”⑧此处“正书”指魏晋朝廷规定的正体隶书。由于后来楷书亦称正书,容易产生误会,如清顾南原《隶辨》论曰:“锺繇《泰山铭》、《受禅表》皆铭石书也,羲之谓之八分,今见拓本,亦是八分,而谓‘铭石’为正书乎?”⑨顾氏认为称“铭石书”为“正书”不准确,而应该是八分隶书。其实二者并没有本质区别,因为当时朝廷所用的正体字为隶书。铭石者大都为重要文字,且字体颇大,书写时特别强调蚕头雁尾的装饰性,以示整饬正规美观大方。而书写到简纸上的文字,虽用隶书书写,由于字形颇小、简纸质地细腻、公文数量较多等原因,书写速度加快,只要求清楚正规便可,装饰性笔画大大减弱,故称之为“章程书”。人们自用书写时,可将章程书的法度再次减约,使书写更加自由快便,此即是“行狎书”。“铭石书”是当时最能代表书写水平的书体,锺繇特善于此,故影响最大。胡昭一生不仕,《三国志》云:“初昭善史书,与锺繇、邯郸淳、卫觊、韦诞并有名尺牍之迹,动见模楷焉。”⑩段玉裁《说文解文·注》曰:“汉人谓‘隶书’为‘史书’。”(11)裘锡圭《文字学概论》进行了多方证明亦云:“汉代人还常常把官府文书等所用的‘隶书’书体称为‘史书’”。(12)胡昭氏能留名正史,其“善史书”以致“动见模楷”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总而言之,锺繇、胡昭最善“隶书”,影响非常深远,应与执着追求传统师从前贤书法有直接关系。

由于锺、胡书法的出类拔萃,后来形成了竞相取法的现象,在古代文献中可以看到四条这方面的记载,除卫恒《隶势》之外,其他三条记载如下:

(荀勖)俄领秘书监,与中书令张华依刘向《别录》整理记籍。又立书博士,置弟子教习,以锺、胡为法。(《晋书·荀勖传》)(13)

(傅玄)举秀才,为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善于篆隶,见重时人,云得锺、胡之法,休奕(玄字)小篆、隶书入能。(《书断·下》)(14)

(左)思少学锺、胡书及鼓琴,並不成。(《晋书·左思传》)(15)

案,“立书学博士,置弟子教习”,是为培养朝廷书写政令公文人才服务的,学习的当然是朝廷通用的正体隶书。《隶势》谓“鹄弟子毛弘教于秘书,今八分(隶书)皆弘之法也”,便是有力的证明。“锺、胡”隶书“动见模楷”,故而被定为师法对象;第二则谓傅玄“善于篆隶”“得锺、胡之法”。胡昭专工隶书,锺繇三体书中没有篆书,可知傅氏所得“锺、胡”之法为隶书技法;至于左思少时曾“学锺、胡书”,显然指的是基础教育,少小所学书法当为当时通用正体隶书,这是因为掌握正体字书写是文人的本分,也为日后的吏干入仕打下基础。所谓“不成”,是指没有以此成名,或以此为才能而举荐为官吏。显而易见,三条文献所记载的“锺、胡”书法皆是正体隶书。

上面三则文献的记载,主要涉及了荀勖、张华、傅玄、左思四人,为了方便讨论问题,将他们与《隶势》作者卫恒的年龄情况比较,如表一(见文末)。

从表中可以看出,傅玄是汉末而生,经魏入晋身经三朝之人,其官至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去世时卫恒二十六岁;荀勖、张华、左思也都是由魏入晋者,他们皆比卫恒年长,与他们有关的三则习书取法“锺、胡”所指的书体皆为“隶书”,不但为《隶势》“锺繇、胡昭二家”“今盛行于世”的书法是“隶书”作了注脚,也再次证明了锺、胡师从刘德升学习的书体不是“行书”。

3、“行书”在东晋后才出现

从字体“行书”名字来看,其出现较晚。传世文献最早记载“行书”字体者,是张怀瓘《书断》所引东晋王珉《行书状》(16)。王珉(351-388)为羲之子侄辈,其在卫恒遇难后六十年才出生,由于此文不见于其他文献记载,后人提及者不多。至王僧虔《论书》谓锺书有三体,“三曰行狎书,行书是也”,才真正使用之。王愔撰《古今文字志》,有“行书”一类,谓“晋世以来,工书者多以行书著名”(17),指出了这种新兴书体备受世人关注的真实状况。

唐人张怀瓘虽然称“刘德升为行书之祖”,但在“行书”形成的问题上,还是较为忠实的记载了历史实情。《书断·上》曰:“昔锺元常善行狎书是也,尔后王羲之、献之并造其极焉。献之常白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顿异真体,合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藁行之间,于往法固殊也,大人宜改体。”(18)文中所记献之劝父改体之事,当与王羲之推进“行书”发展有关系。王羲之以前只有锺繇善“行狎书”,王羲之的“行书”当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正体书的束缚,开拓出了新的书法形式。

一种新的书体发展成熟后,会逐渐吸引众多的追习者,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此时人们为了使新书体有别于前身旧书体,会有专用名称出现。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将新生书体袭用原先书名,而旧书体用另名区别之。如“解散隶体粗书之,损隶之规矩,存字之梗概,本草创之义,谓之草书。以别今草,故谓之章草”(19);第二种是将新书体取新名,旧书体仍用原名。王羲之将锺繇的“行狎书”进一步发展成更加流动的新书体,人们为了区别以前“行狎书”,而呼之为“行书”。因为王羲之是将“行狎书”发展成“行书”的主要人物,故“行书”之名最早在东晋才出现,不会在西晋乃至东汉就有此名,这对“为行书法”中“行书”不可能为书体名称,进一步提供了佐证。

二、刘德升其人

1、神秘的刘德升

关于刘德升的生平,张怀瓘《书断》中根据《隶势》记载,以锺繇(151-230)、胡昭(161-250)为参照,推测刘氏为“恒、灵时”“颍川人”,由于罕见史料中对刘氏其人其事的直接记载,人们总感到有不踏实处。特别是后来人们对刘德升的记载出现诸多不一致,如《法书要录》中所收王僧虔《论书》书“刘德升”为“刘得升”,明解缙《书学源流详说》延用之。宋董逌《广川书跋》云:“刘景升为书家祖师,锺繇、胡昭皆受其学,然昭肥繇瘦,各得其一体。后世不谓昭不及繇者,观其笔意,他可以不论也。”(20)此处将刘德升记为刘景升,因汉末荆州刺史刘表字景升,故不少人将二者混为一谈,杨慎《升庵集》卷六十三就引用其说,设有“刘表善书”一节。杨慎为明朝正德时状元,以博闻广识著称,其尚且如此,足以说明人们对刘德升了解甚少,已经到了互乱攀附的程度。

宋朱长文《墨池编》卷一收有《宋僧梦英十八体书》,书体分别为古文、回鸾篆、雕虫篆、飞白书、薤葉篆、璎珞篆、大篆、柳叶篆、小篆、芝英篆、龙爪篆、悬针篆、籀文、云书、填篆、剪刀篆、蝌蚪篆、垂露篆,赵崡《石墨镌华》云:“今所传十八体出英公,杜撰欺世,非古实有之也。”(21)是很在道理的。且第一种书体都有创造者,或是远古帝王,或是传说神仙异人,如“古文者,黄帝仓颉所作”;“回鸾篆者,史佚所作”;“雕虫篆者,鲁秋胡妻所作”;“薤葉篆者,仙人務光所作”,光怪陆离难以实对,其第六种书体:“璎珞篆者,后汉刘德升所作,因夜观星宿而为此法,乃存古之梗概。考其规踪,体类蝌斗而不真,势同回鸾而宏远,天假其法,非学之功,虽诸家之法尽殊,而此书为之首出,后汉儒生悉皆学此。”(22)案,“璎珞”由梵语“枳由罗”音译而成,是印度贵族编缀珠玉所成的项饰。佛教虽汉时传入中土,但没得广泛传播,“璎珞”之语尚未传来。至六朝时佛教大兴译经渐多,在后秦鸠摩罗什所译的《妙法连华经》中才出现“璎珞”一词,之后其在汉文中得以使用。梦英为宋时僧人,故杜撰与佛家有联系的书体“璎珞篆”,并谓其创造于刘氏,正是因为刘德升虚无缥缈的身份,才被选择成为附会对象的。

为了方便深入研究讨论刘德升其人身份,特将古来与其有关的重要文献汇集成表,如表二(见文末)。

从表中文献可以看出,关于刘德升其人其事,是逐渐塑造丰满起来的而影响后世的。其中有几个主要环节:首先是卫恒《隶势》中所提及的锺繇、胡昭师法刘德升之事,成为刘德升其人的最早记载;最值得的注意的是,《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在给刘氏立传时,误解其“善为行书”,出现了节外生枝;影响最大的是张怀瓘《书断》根据前人的记载推理所成的刘德升小传,成为后来议论刘德升其人其书的蓝本。之后《梦英十八体》中又提到刘德升,谓其是璎珞篆的创造者,然而影响颇微。陶宗仪《书史会要》论刘氏为求全面,将张怀瓘与梦英之说总而合之。今人们已发现关于刘德升其人带有诸多神秘彩色而不可解处,但难以证明其真实身份,只能无可奈何的延续旧说。

2、关于刘胜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关注一则被人们忽视的书法文献,传唐韦续《墨薮》卷一“用笔法并口诀第八”载:“魏锺繇少师刘胜,入抱犊山学书,三年还。(23)”案,《墨薮》在宋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百九十有记载,《四库全书总目》曰:“即所见书中所记止于唐文宗柳公权事,当出于开成后人。然题为韦续,则不知其何所据也。”(24)近人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云:“是书汇辑前人论书短篇而成,或加以删节,非由自撰。……第一篇《五十六种书》或为续所自纂。”(25)可以断定的是,《墨薮》当为宋前之著作,人们一般定其为晚唐人编纂,颇有道理。其中“魏锺繇少师刘胜,入抱犊山学书”当是录之于前代文献,其涉及锺繇学书的问题,应该引起人们的注意。

在东汉末年,刘胜确有其人,汉应劭《风俗通义》曰:“蜀郡太守颍川刘胜季陵,去官在家,闭门却扫,岁时致敬郡县答问而已,无所褒贬。虽自枝叶,莫肯为力。”(26)由此可知,刘胜原为蜀郡太守,后去官归里。从“虽自枝叶”推测,其当是刘氏皇族枝流。《后汉书·杜密传》在讲述杜密个性特点时,牵扯到了刘胜其人其事,颇有史料价值:

杜密,字周甫,颍川阳城人也。……同郡刘胜,亦自蜀郡告归乡里。闭门扫轨,无所干及。太守王昱谓密曰:‘刘季陵清高士,公卿多举之者。’密知昱激己,对曰:‘刘胜位为大夫,见礼上宾,而知善不荐,闻恶无言,隐情惜己,自同寒蝉,此罪人也。今志义力行之贤而密达之,违道失节之士而密纠之,使明府赏刑得中,令问休扬,不亦万分之一乎?’昱惭服,待之弥厚。后桓帝征拜尚书令,迁河南尹,转太仆。党事既起免归本郡,与李膺俱坐,而名行相次,故时人亦称李杜焉。后太傅陈蕃辅政,复为太仆,明年坐党事,被征自杀。(27)

此段文字虽与《风俗通义》如出一辙,但使我们对刘胜有了更多的认识。除知其为颍川人曾为蜀郡太守外,还知其去官归里后隐身林野,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性格。从杜密历数刘胜之错谓其“自同寒蝉”来看,颇似年长者批评年小人的口吻。以此而论,刘胜之年龄当与杜密相仿,或稍小之。杜密与同郡李膺合称“李杜”,灵帝建宁二年(169)皆坐党事死,当时友人曾劝李膺逃走,“(其曰)‘吾年已六十,死生有命,去将安之?’乃诣诏狱考死。”(28)从而可知,“名行相次”的杜密年岁应小于李膺,其去世时应不足六十岁。由此可推,年岁更小的刘胜,建宁二年当在五十岁左右。

另外《墨薮》还提到“锺繇少师刘胜,入抱犊山学书”,为什么入抱犊山习书呢?若我们能将此搞清楚,那么对证实锺繇随刘胜习书的真实性,有非常重要的辅助作用。首先看一下抱犊山的情况,《明一统志》卷二十九云:“抱犊山,在卢氏县东南九十里,一名抱犊寨,山极高峻,昔人多避兵于此。”(29)案,汉时的卢氏县,即当今的河南省卢氏县,当时属于弘农郡。刘胜、锺繇皆为颍川人,离抱犊山较远,为什么去那里居住读书呢?回顾历史不难发现,此时期社会上发生一件大事,灵帝中平元年(184)春,巨鹿张角领导黄巾起义,起义军迅速蔓延河南,《后汉书》卷八载:朝廷急派“遣北中郎将卢植讨张角,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人讨颍川黄巾”,“朱儁为黄巾波才所败”,“汝南黄巾败太守赵谦于邵陵,广阳黄巾杀幽州刺史郭勋及太守刘卫。”(30)中原战事激烈,社会混乱不堪,于是爱清静的刘胜可能为了安全,举家避兵于抱犊山,此时刘胜约六十五岁左右,锺繇时为三十四岁。

《三国志·魏志》裴松之注引谢承《后汉书》曰:“南阳阴修为颍川太守,以旌贤擢俊为务,举五官掾张仲方正,察功曹锺繇、主簿荀彧、主记掾张礼、贼曹掾杜佑、孝廉荀攸、计吏郭图为吏,以光国朝。”(31)案,以上句子为中华书局1959年版点校本的标点,其中失误。我认为应标点为:“南阳阴修为颍川太守,以旌贤擢俊为务,举五官掾张仲方正,察功曹锺繇、主簿荀彧、主记掾张礼、贼曹掾杜佑孝廉,荀攸计吏、郭图为吏,以光国朝。”理由是:其一,荀攸在《三国志》等史书中有传,没有被举孝廉记载;其二锺繇、荀彧皆被举为孝廉,正符合此事;其三,原文举荐分为三层,即方正、孝廉、吏,按顺序述之,符合古文法则。被举荐时锺繇任职察功曹荀彧职为主簿,皆已经是郡属吏,若按中华书局本标点举吏为吏是讲不通的,而将吏举孝廉却是常理:如袁安,初为功曹,“后举孝廉,除阴平长任城令”(32);桥玄,少为功曹,“举孝廉,补洛阳左尉”(33);河南尹田歆“曰:‘今当举六孝廉,多得贵戚书命,不冝相违。欲自用一名士,以报国家尔,……即召(种)暠于庭,辩诘职事,暠辞对有序,歆甚知之。召署主簿,遂举孝廉,辟太尉府,举高第。”(34)在汉代史料中这样的例子众多,也就是说被举孝廉者,大都是郡吏属员,他们的才能有机会被上官发现。由此可将引文释为:“南阳人阴修任颍川太守,以发现推荐贤俊为自己的职责,其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将五官掾张仲荐为方正,又将锺繇、荀彧等郡吏举孝廉,还选拔荀攸、郭图为吏,让他们为国效力。”这应该是文之原意。

另外,《后汉书》载:“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35)当时的“颍川郡,十七城,户二十六万三千四百四十,口百四十三万六千五百一十三。”(36)所以锺繇等四人,可能是同时被举荐的。按汉制,“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史能笺奏乃得应选。其有茂才异行,若颜渊子奇,不拘年齿。”(37)《后汉书》卷一百又载:“南阳何颙名知人,见彧而异之曰:王佐才也。中平六年(189)举孝廉。”(38)此时荀彧(163-212)才二十七岁,而锺繇年三十九岁,都应该是以茂才异行而被举荐的。明年便是献帝初平元年,从此锺繇步入仕途,不可能再入山随刘胜习书了。因此说,若锺繇随刘胜入抱犊山习书的话,其时间当在为中平元年至六年间,此时锺繇在三十四至三十九岁之间。由此可证,《墨薮》所载锺繇随刘胜学书之事是可信的。

3、刘德升与刘胜

我们在讨论刘德升与刘胜时,会发现此二人有诸多相同处:一是皆为刘姓;二是皆颍川人;三他们皆生活在恒、灵年间;四是他们皆为锺繇的书法老师。《墨薮》记载锺繇从刘胜学书三年,《隶势》虽然没有说明其随从刘德升学习时间,从锺繇、胡昭“为行书法”的豪情壮志来看,决非一年半载的短期所成完成。由此我们不禁产生一个疑问,锺繇早年有可能在颍川同时跟随两位如此想象的刘姓老师长时间学习书法吗?刘德升、刘胜这两位书法老师能否是一个人?

当我们对锺繇的两位老师刘德升、刘胜的名字深入分析时,有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情况呈现在人们面前,那就是二者名字最后之字“胜”、“升”读音相同,似乎给我们一个暗示,二者一定有关系。宋洪适《隶释》卷二云:“东汉循王莽之禁,人无二名。”(39)就是说东汉人的名,大都是一字。后来学者研究认为事实并非绝对,在下层人群中能找到一些两字名的例外者,但皆承认东汉时以单字为尚。刘姓为当时的国姓,且在书法上有特大成就能让锺、胡为了屈身师从者刘氏,当为门第颇高家族,他们的名字当符合朝廷贵族社会的高雅时尚,不应用二字名。所以我们认为,锺繇学习书法的老师应该是在《后汉书》有记载的刘胜一人,至于“刘德升”之名,可能是由“刘胜”误写而来,很有可能是将“胜”字按音读抄录传写时衍变为“德升”造成。

古代书籍流传多凭抄写流传,故在此过程中容易出现诸多误讹现象,其中因读音而出现问题的情况非常严重。关于同音字的讹写,陈垣先生《校勘学释例》中有专节介绍,并找出了“声近而误”的原因,如“吏、例”“记、继”“程、陈”“典、点”“黄、王”等字最易讹误;程千帆《校雠广义·校勘编》亦云“字音相同或相近是书面材料致讹的主要原因之一。”(40)古籍中讹误现象非常复杂,程先生归纳为单项错误、两重错误、三重错误三种类别进行研究。每种类别又分出多种情况仔细剖析,如在“两重错误”中又分为既讹且脱、既讹且衍、即讹且倒、既脱且衍、既脱且倒、既衍且倒六种形式。“刘胜”讹误为“刘德升”,当属第二种“既讹且衍”的情况所致。

按《隶势》所载,胡昭亦师刘德升,若刘德升与刘胜是一个人的话,那么刘胜必须也要符合胡昭所师的各方面条件。《魏书》载:“颍川胡昭,字孔明亦养志不仕……嘉平二年公车特征,会卒,年八十九。”(41)从记载上看,胡昭也是颍川人,与刘胜也是同郡,胡昭比锺繇小十岁,若以其志学之年的十五岁从师刘胜学书,其时间为灵帝熹平四年(175),即杜密去世后六年;若是如同锺繇那样入抱犊山随刘胜习书的话,那当是胡昭二十三岁以后的事了。且胡昭终生不仕,有更多的时间自由支配,也完全具备其师从刘胜学书之条件。

注释:

①(唐)张怀瓘《书断》,(唐)张彦远《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236、237页。

②同上,第270页。

③(晋)卫恒《隶势》,《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065页。

④(南朝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法书要录》,第12页。

⑤王力《古代汉语》,第二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94页。

⑥王力《古代汉语》,第一册,第292、293页。

⑦王僧虔《论书》,《法书要录》,第23页。

⑧(元)郑杓《衍极》,《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第457页。

⑨(清)顾南原《隶辨》,中国书店出版社,1982年版,第1262页。

⑩《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62页。

(11)(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书店出版社,1992年版,第759页。

(12)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81页。

(13)《晋书》,第1145页。

(14)《法书要录》,第293页。

(15)《晋书》,第2376页。

(16)《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第236、237页。

(17)《法书要录》,第236页。

(18)同上。

(19)(元)郑杓《衍极》,《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第406页。

(20)(宋)董逌《广川书跋》卷7,四库全书本。

(21)(明)赵崡《石墨镌华》卷5,四库全书本。

(22)(宋)梦英《十八体》,《中国书画全书》第一册,上海书画出版社,2000年版,第215页。

(23)(唐)韦续《墨薮》,《中国书画全书》,第18页。

(24)《四库全书总目》卷112,四库全书本。

(25)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椐1932年国立北平图书馆排印本影印)卷8,第11页。

(26)(汉)应劭《风俗通义》卷5,四库全书本。

(27)《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197、2198页。

(28)《后汉书》,第2197页。

(29)《明一统志》卷29,四库全书本。

(30)《后汉书》,第348、349页。

(31)《三国志》,第392页。

(32)《三国志》,第1517页。

(33)《三国志》,第1695页。

(34)《三国志》,第1827页。

(35)《后汉书》,第1268页。

(36)《后汉书》,第3421页。

(37)《后汉书》,第261页。

(38)《后汉书》,第2281页。

(39)(宋)洪适《隶释》卷二,四库全书本。

(40)程千帆《校雠广义·校勘编》,齐鲁书社,1998年版,第106页。

(41)《三国志》,第3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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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生“写作先祖”理论研究_刘德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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