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论体系的新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发展论文,管理体制改革论文,理论体系论文,行政论文,十六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六大以来,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体系也有了新的发展。这些新发展既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需要,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自身规律发展演变的必然结果。这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从注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到更加注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都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一个阶段、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的,体现了自觉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特点。1982年的改革,主要是适应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心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重大转变,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问题。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8年行政体制改革自觉地与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体现了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相互适应,相互促进。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使改革后的机构能够比较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的机构改革,把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作为改革的总目标,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1998年,为改变政府部门管理体制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状况,提出了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更加强调了行政体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着重解决当时面临的突出问题。
十六大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期、新阶段,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一方面,要抓住本世纪头20年这一重要的战略机遇期,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另一方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题中应有之义。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任务,强调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通过改革,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轨道。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也有了新的发展变化,正逐步从注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到更加注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体现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党和国家一个时期中心工作的更加自觉的适应。同时对行政体制改革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要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理念、思路、目标和任务切实转变到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胡锦涛同志在2006年12月5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成果,从而成为我们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① 党中央也一再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并体现到具体工作中,真正落到实处。做到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事情就全力以赴地去做,不符合的就毫不迟疑地去改,真正使促进发展的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行政管理体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自觉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刻总结反思历次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经验教训,科学分析当前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统筹规划改革,明确改革的长远目标和近期任务,并把是否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了体制保障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
其次,要着力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各项社会事业虽然取得明显进步,但总体上看,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存在着‘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2003)去年非典疫情的蔓延,集中暴露出这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②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除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矛盾,经济整体素质不高和竞争力不强外,还突出地体现在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加,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背后都有深刻的体制机制根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认真分析这些体制机制因素,不断加大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力度,为解决当前突出的矛盾与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从这一点出发,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把着力点放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最后,要准确把握政府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如何看待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政府是积极地、还是消极地介入经济社会生活,在不同体制、不同发展道路的国家以及在同一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时期都是不一样的。关于这个问题,也存在不同的理论体系,比如“守夜人”说、“小政府、大社会”说等等,但准确把握政府的作用,与其说取决于理论的推演,不如说取决于各国的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从我国历次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经验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看,对政府作用的把握,已经越来越集中到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政府上来,政府应该管什么、怎样管以及管的效果如何,也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政府是否有效和有能力的重要标准。我国是实行赶超战略的发展中大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轨时期,而且各地的情况差异很大,这样的国情就决定了政府必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国际上不同发展道路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③ 的任务,实际上是从不同方面来强调建设一个强有力的政府。
建设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在当前最关键的就是要强化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责任。这就要求政府的组织结构、运转机制、管理方式以及效率效能等各方面都要围绕着这一根本任务来考虑。要清晰界定政府治理的边界,该政府管的事情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要管,增强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能力;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在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面,保持一个适当的规模,以满足政府管理与服务的需要;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责权一致的原则,确保政府运转协调、务实为民、廉洁高效。
二、从政府注重“转变职能”到更加注重“全面履行职能”
转变职能,是历次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点。转变职能是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提出的,最初是指“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针对当时政企不分的状况,从一开始就把政企职责分开作为了转变职能的根本途径。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过去由于长期政企职责不分,企业实际上成了行政机构的附属物,中央和地方政府包揽了许多本来不应该由他们管的事,而许多必须由他们管的事又未能管好。”“必须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改革。”十三大提出,必须紧紧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要求,合并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部的专业机构,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到间接管理为主。按照十二届三中全会和十三大的要求,1988年机构改革的重点就是同经济体制改革关系极为密切的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的专业机构。
1993年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把一部分专业经济部门转化为经济实体和行业协会,同时把综合经济部门的工作重点转到加强宏观调控上来。1998年的机构改革对宏观调控部门与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做了进一步明确。此次改革,国务院共划转出的职能有280多项,交给了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地方。2003年的机构改革虽然变动不大,但明显加强了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和对市场的监管。
经过这些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应当说政府转变职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根本改变了以计划为龙头,由综合部门管理专业部门、专业部门管专业局、专业局管国有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二是撤销了直接管理企业的绝大部分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原来的综合部门也逐步改造成为宏观调控部门,初步建立了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并先后组建了市场、质量和金融监管等一批机构,形成了市场经济新的管理格局;三是政企分开迈出了实质性步伐,特别是2003年机构改革成立了国资委,完成了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历史性任务。政府职能的转变在推动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和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尽管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体制还不完善,有效发挥作用还需要一个过程,但应当说,以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任务已基本完成。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逐步推进,职能转变的内涵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最初的经济管理职能发展为政府的四项主要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随着这一根本内涵的变化以及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任务的初步完成,特别是随着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和根本指导方针的提出,“转变职能”这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也进一步得以深化,有了新的发展,即更加注重政府如何全面履行职能。特别是非典疫情,暴露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薄弱,引起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胡锦涛同志在多次讲话中提到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紧紧围绕保证政府履行好这些职能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继续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加强和改进政府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建设服务型政府。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也明确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可以说,政府全面履行职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需要,是历次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历史进程的必然结果,也是改革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政府全面履行职能,重点是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要加快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的改革步伐,从强化责任、改革体制、完善机制、加大投入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进和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对于经济管理部门的改革来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的改革是一个新的课题。考虑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当前要重点关注:一是要着力解决一些重点问题,特别是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问题。比如强化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收入分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职能;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矛盾疏导调处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全面推进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二是尽快建立与公共服务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划清中央与地方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权范围,明确各自的支出责任。全国性的公共服务属于中央政府的专有职责,地方性的公共服务属于地方政府的专有职责,跨区域的公共服务属于中央和地方共有的职责。三是建立有效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如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要明确政府的责任。同时,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或提供公共服务。四是切实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为的监管,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五是完善社会管理体制,逐步实现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行政手段与法律、经济手段的有机结合,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六是要及时总结近些年来各地在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方面的创新和有益经验,成熟的予以推广。
三、从注重“明确职能”到更加注重“责权一致”
明确职能的工作是从198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开始的,其最重要的改革措施就是“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所谓“三定”,是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政府职能总体配置的要求和各个部门的具体情况,首先确定各部门的职能,然后再根据职能确定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做法。就当时来讲,“三定”是一项新的改革设计,是以往历次机构改革所没有的。在“三定”方案的制订过程中,要求各部门首先做好职能的分析和分解工作,即对本单位现行的职能,明确哪些应当下放,哪些应当保留,哪些应当强化,哪些应当弱化,哪些应当分离或转移,进而逐步向基层和企业下放权力。通过“三定”,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政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源头上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部门间职能不清、推诿扯皮的问题。
但也应当看到,近些年来政府部门之间关系不顺、配合不协调的问题又有越来越突出的趋势,影响到政府协调高效运转,影响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究其原因,既有客观方面的,更有主观方面的。从客观上看,随着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的不断推进,新的机构设置模式在逐步建立,职能的重新设计、重新分配还需要一个过程;同时,通过“三定”规定明确职能也是一个新的探索,有些问题的暴露也有一个过程;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轨时期,随着形势的变化,新的经济社会事务不断涌现,部门的职能和任务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出现,这是难以避免的。从主观上看,主要是我们面对迅速发展的形势和政府职能的变化,没有及时设计出与之相适应的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没有新办法,甚至还在沿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的协调运转、政府的执行力、政府的效能,应当更多地由其内部产生的动力机制和制约机制来保证,而不能过于依靠外部力量的协调。从各方面的经验看,这种内在机制应当是强化政府的责任。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提出了建设责任政府的要求,而建设责任政府的根本途径就是建立政府责任体系,做到责权一致。可见,从注重“明确职能”到更加注重“责权一致”是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自身的客观要求。
各国政府及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界对责任问题一直就非常重视。英国学者詹姆斯·布赖斯通过对各国不同政治体制的比较,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衡量一种制度优劣的最好标准,就是看这种制度是否有利于明确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并是否有利于追究其责任。不同的组织结构及其体制机制设计会直接影响到责任是否明确,只有有利于明确责任的组织结构才是有效的、有能力的。他还认为,责任是任何一个好政府必不可少的,只有明确了政府机构及其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责任,才是政府获得效率的唯一保障。④
建立责任政府,就要求我们既要重视政府执行过程中的责任,更要重视政府一般意义上的、最基本的、与全面履行职能相对应的责任,这才是政府责任体系的完整内涵。我们当前突出存在的责任不清、权责不一致的问题,实际上更多的是对后者重视不够导致的。所以,建立责任政府体系,实现责权一致,就要牢固树立责任政府的理念,从强化政府责任出发,把责任的要求体现在职能的配置、机构的调整、运行机制的优化、人员编制的管理以及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处理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各个重要方面中。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深入细致地研究。
从目前来看,责权一致是解决我们体制机制中面临的一些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关键。
首先,政府全面履行职能问题。当前,在政府全面履行职能方面,既有进一步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问题,更需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宏观调控部门既管宏观政策的制定,又管具体经济的运行,既管总体统筹,又管具体行业,把相当多的精力放到了具体批项目、分资金上;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是一些执法部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却出现政府的缺位,很多该政府履行的职能没有履行。政府职能之所以没有得到全面地履行,根本原因在于责任的缺失,有效的解决办法就在于在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能时,首先明确责任,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其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职能。
其次,不同层级政府的职权划分问题。在当前不同层级政府的关系方面,目前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政府纵向间的职权划分不合理,不同层级的政府究竟应当重点履行什么样的职能、相应有什么样权力,不是很清晰,这也是当前中央与地方博弈的症结所在。从表面看,这是职能问题,其深层次的原因是责任不清的问题。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凡是中央与地方关系处理地比较好的国家,其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责任都是非常清晰的。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如何从国情出发,在保证当前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局面的前提下,充分调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构建中国特色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解决当前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存在的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相协调的问题,明确责任是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是中央政府的责任,中央政府就要负责到底,直接行政;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中央政府就不要过多地干预,但要履行好监督的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责任,要分清各自承担责任的范围。赋予了地方政府责任,就要给予地方相应的权力;反过来,拥有权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职责交叉和部门利益问题。如上所述,当前部门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有愈来愈严重的趋势,除上面所分析到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部门利益问题。在决策和履行职能过程中,有些部门过多地从本部门利益出发,过于强调、维护和谋取本部门的利益,有权力、有利益的事情都想揽,出了问题、需要追究责任时却争相推卸。有些部门利用政策资源优势,在制定有关法律草案时,将部门利益法制化,用法律来巩固部门利益,进而获得相应的机构设置权和财权。部门利益的存在,增加了运行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助长了行政腐败,影响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⑤ 部门利益膨胀的最深层原因,在于没有责任的制约,权力失去责任的制约,就会导致无限的膨胀。
第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问题。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实际上是要正确、有效地使用权力,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程度和信任程度;更有效地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⑥ 当前突出存在的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中央的政策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执行中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对政策是替换性执行、选择性执行、象征性执行。政府的执行力不强,宏观调控政策就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有些有利于民的改革政策和措施在执行中很可能被扭曲,从而导致投资盲目扩张、重复建设严重,乱占耕地、破坏矿产资源现象屡禁不止,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只有强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才能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做到令行禁止。
四、从注重“政府自身改革”到更加注重“改革对社会各方面需求的回应”
十六大以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发展还主要体现在,逐渐从注重“政府自身改革”到更加注重“改革对社会各方面需求的回应”,改革更为关注企业、基层和群众的需求,让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民。
首先,改革进入新阶段,面临新问题。特别是当前改革要解决的大都是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难度非常大;同时改革越往深度发展,其面临的阻力也就越大,需要构建改革新的动力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改革。更为重要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着力解决突出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其他各项改革提供支持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责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和重点。这一系列因素就决定了改革发生转变是必然的,而改革只有更加关注企业、基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让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民,才能获得源源不绝的强大动力。
其次,近些年来地方在政府管理创新方面探索的推动。近些年来,地方在改进政府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加便民利民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创造了不少有益的做法和经验,比如创新审批办法,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程办事代理、告知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开展效能监察、推行对公共服务部门的绩效评估;开展网上信息化服务,方便群众网上办事和查询,建立网上民意反映渠道,了解民意等。这些探索和创新,其共同点都是由重视内部改革转向重视政府与社会交界面的改革,并且始终从现实存在的问题入手,解决的都是企业、基层和社会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这给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再次,改革更加呼应社会各方面的需求也是当今世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趋势。比如从上个世纪80年代在西方国家开始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就特别强调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要树立“顾客导向”和“服务意识”。英国布莱尔政府的公共服务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选择与公众打交道比较多、且容易激发社会矛盾的领域,像教育、医疗、就业、退休金及养老、房屋和社会治安等,这样公众很容易就可以分享到改革的成果,政府也能够获得公众的支持和理解。⑦
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要适应这一新的发展要求,取得明显成效,要注意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依法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应当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根本出发点。
二是规范政府的行为,严禁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的发生。在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中,要有效地实施对经济与社会的管理,保证公平竞争、维护社会秩序,避免和防止行政越权、行政侵权、滥用职权、适法错误、程序不当等不负责任的表现。在抽象行政行为中,要把如何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放在第一位,不要从强化行政管理出发去设置条款,甚至利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去扩大部门的权力,谋求部门的利益。同时,着重围绕综合执法的权限和范围、综合执法的机构设置形式、综合执法机构与政府部门的关系等方面,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重执法以及执法扰民的问题,实现执政为民、执法为民。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使权力的监督。推行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加大公民参与的力度,既是改革和发展更多地关注人民群众利益的前提,也是其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保障对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基础。在这方面,国外有一些不错的经验,比如美国制定实施了《情报自由法》、《阳光下的政府法》等;近些年来,各地在规范政府运行流程,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等方面也有一些非常好的做法,这些都值得借鉴与推广。
四是下大力气抓好“窗口机构”的改革。所谓“窗口机构”,就是指各级政府设在“第一线”的机构,这些机构直接与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打交道,是他们直接了解和认识政府的“窗口”。这些机构执行政策与为人民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影响到政府公信力。所以,抓好“窗口机构”的改革,既是密切政群关系、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和谐互动、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渠道,也是使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手段,应当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中予以重点关注的问题。要通过“窗口机构”的改革,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规范“窗口”机构的办事制度,明确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规定办事时限,切实解决企业和社会公众普遍反映的一些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注释:
①《人民日报》,2006年12月8日。
②温家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04年2月21日),资料来源:人民网。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56页,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④参看英国学者詹姆斯·布赖斯:《现代民治政体》(下卷)第70章,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⑤关于部门利益的分析,可参阅江涌:《警惕部门利益膨胀》一文。《瞭望新闻周刊》,2006年第41期。
⑥温家宝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9月4日),资料来源:人民网。
⑦参见雷昆:《英国布莱尔政府公共服务改革模式分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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