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自注的发展历程及其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书论文,发展历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史书自注是史书作者对其所撰之书作的注释,是史书体例之一。中国传统史学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严肃的学术规范,一些史家撰史唯谨,在撰述历史的同时随文或专篇为自己的著述作注,说明自己的撰史意图、材料来源及作者的思想倾向,成为良好的治史风范的一种体现。本文对史书自注的起源、发展、兴盛的过程、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自注、自注的历史编纂学价值和现实意义进行初步的探讨,以期能丰富中国史书体例研究。
一、史书自注的产生和发展
史书自注,开创于司马迁的《史记》。《史记》的许多地方有“语在某纪”、“语见某传”,属于自注,章学诚说:“太史叙例之作,其自注之权舆乎。”“权舆”即开始,司马迁以《太史公自序》“明述作之本旨,见去取之从来”[1](《史注》),体现了史家的别识心裁。章学诚认为《史记》是最早采用自注的著作,“史家自注之例,或谓始于班氏诸志,其实史迁诸表已有子注矣”[1](《史篇别录例议》)。近人杨树达指出,“古人行文,中有自注,不善读书者,疑其文气不通,而实非也”,他列举了《史记》中许多夹有自注文字的事例,如“《史记·田叔传》叙田仁事云‘月余,上迁拜为司直,数岁,坐太子事。时在丞相自将兵,令司直田仁主闭城门,坐纵太子,下吏诛死’。上文既云‘坐太子事’,下文又云‘坐太子事,下吏诛死’,‘时左丞相’四字者也。……愚以为当时太史公于此等处,必有标乙之号,后人辗转传写,遂脱之耳”[2](《文中自注例》)。班固继承了司马迁的撰述方式,在《汉书》中多次使用自注,如《地理志》每述一郡、县,在名称之后注明其建置、沿革等,《艺文志》则于所著录书名之下注明著者姓氏、书的起讫年代、所述内容、存佚情况等。《汉书·项籍传》中有“于是梁乃求楚怀王孙心,在民间为人牧羊,立以为楚怀王”,这句话读起来不通畅,杨树达认为“在民间为人牧羊”[2](《文中自注例》)是注明前段所求得之处,属于自注文字,这种分析很有道理[3]。
自注虽然在两汉时期已经出现,但当时尚处于自发的萌芽阶段,没有形成一种有章可循的体例。到了史学多途发展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史书自注在外来文化的影响下,得到了突破性的进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撰史和注史之风甚盛,有史注30余种、1000卷上下,著名的有《三国志》裴松之注、《世说新语》刘孝标注、郦道元《水经注》等。这些史注对于帮助人们理解史书内容,提高历史认识大有裨益。自注是其中非常有特色的一种,著名的有司马彪《续汉书》自注和杨衒之《洛阳伽蓝记》自注等。西晋司马彪吸收了汉代史书自注的经验,在《续汉书》中大量使用自注,刘昭在为其作注时将司马彪的自注称为“本注”,如《汉书·百官志》二:“太祝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送神。”据笔者的统计,《百官志》中“本注曰”达203条。《郡国志》继承了《汉书·地理志》的编纂方法,在郡、县名称之下以细(小)字作自注以扩充正文的内容,刘昭说:“唯郡县名为大书,其山川地名悉为细字。”
刘知几在《史通·补注》中注意到魏晋南北朝时的自注,在文中列举了这一时期自注的名作:“亦有躬为史职,手自刊补,虽志存该博,而才阙伦叙,除烦则意有所吝,毕载则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偌,列为子注(注列行中,如子从母),若萧大圜《淮海乱离志》、羊衒之《洛阳伽蓝记》、宋孝王《关东风俗传》、王劭《齐志》之类是也。”刘知几所罗列的几种,除《洛阳伽蓝记》之外大多已经亡佚,无法窥其面目。《洛阳伽蓝记》自注也在传抄中被混入正文,但从书中保留下来的“衒之按”还是可以看出其自注的一些特点,如卷五“惠生”条最后说:“衒之按,惠生《行记》文多不尽录,今依《道荣传》、《宋云家纪》,故并载之,以备缺文。”说明了前段材料的来源和引用这些材料的目的,对人们理解卷五的内容很有补益。清代学者为澄清《洛阳伽蓝记》自注的面貌花费了不少心血,吴若准的《洛阳伽蓝记集证》、唐晏《洛阳伽蓝记钩沉》等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自注的面目,使其自注内容和特色得以彰显[4]。
魏晋南北朝时期史书自注的发展,除了史学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之外,还与当时佛教译经的子注盛行有关。东汉以降,佛教东渐,佛经译本纷纷涌现,为了更好地阐发经义,注经者以一种译本作为母本,在经文中引入其他译本作为子注,以便于研寻,这种注经方法被称为“合本子注体”。支愍度在《合维摩诘经序》中说:“余是以合两令相附,以(支恭)明所出为本,以(叔)阑所出为子,分章断句,使事类相从,令寻之者瞻上视下,案彼读此,足以释乘迂之劳。”史家在作自注时汲取了合本子注的优点,结合前代的经验将大量注文融入史书中,提高了自注在史书中的地位和作用,使自注上升为一种史书体例。魏晋南北朝时期史书自注的表现形式及其在史书中的分量较汉代有很大的提高,已成为一些史家著史中的自觉行为,其成功的经验鼓舞了后来的史家,为此后史家作自注开启了可资借鉴的范式。
二、史书自注体例的完善
隋唐时期,由于私家撰史受到限制,史书撰定主要由史馆完成,经史注疏取得了许多重大成就,如司马贞《史记索隐》、张守节《史记正义》、颜师古《汉书》注、李贤《后汉书》注,但自注著作则相对寥落。然而,还是出现了一些传世佳作,如杜佑《通典》自注。杜佑在《通典》中随文作注,自注的文字很多,全书正文约170余万字,而自注有20余万字,约为正文的八分之一。自注内容非常丰富,既有传统注疏意义的内容,又有补充、考辨材料、说明、议论正文的内容;既有转引前人材料的注文,又有自撰之注。[3]《通典》自注不受正文断限的束缚,容纳了很多相关史事,表达了作者卓越的历史见解。如卷一四八“郡县之积,罄为禄秩”,自注:“开元初,每发边费约用钱二百万贯,开元末已至一千万贯,天宝末更加四五百万矣。按兵部格,破敌战功各有差等,其授官十才一二。天宝以后,边帅怙庞,便请署官,易州遂城府,坊州安台府别将果毅之类,每一制则同技千余人,其余可知。虽在行间,无白身者,关辅及朔方,河陇四十余郡,河北三十余郡,每郡官仓粟多者百万石,少不减五十万石,给充行官禄,暨天宝末无不罄矣,糜耗天下若斯之甚。”这段自注既辑录了许多宝贵的数据资料,又通过计量分析揭示了历史真相,寓历史评论于史实之中,表露了杜佑节用必须省官的政治主张。《通典》自注是对正文内容的延续和发挥,反映了作者的历史思想和编纂学思想。书中以“说”、“议”、“评”阐发作者的历史见解,卷四二的一条自注讲明了三者在书中所要表达的不同含义:“凡有经典文字其理深奥者,则于其说之后发明,皆云‘说曰’;凡义有先儒各执其理,并有通据而明者,则议之,皆云‘议曰’;凡先儒各执其义,所引据理有优劣者,则评之,皆云‘评曰’,他皆同此。”《通典》自注吸收了裴松之补史、考史之长和杨衒之自注之优长,将前代各注家的优点兼收并蓄以为己用,使自注与正文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从而使自注这一史书体例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为自注在宋元的大发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5]。
宋元时期是中国史学的辉煌时代,在通史撰述、历史文献学和当代史撰述等领域都取得了重大的成就。随着史学的大发展,史书自注在各个领域都产生了佳作,如在通史撰述领域有北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考异》,在历史文献学方面有宋末元初马端临《文献通考》自注,在当代史撰述上有南宋范冲《神宗实录考异》。
《资治通鉴考异》是司马光在编撰《资治通鉴》的同时“参考群书,评其同异,俾归一涂”[6](《进资治通鉴表》)的产物,共计30卷、2977个条目,所考多为一事众说,以存其异,内容包括对史时、史地、史事及人物的考订辨析。《资治通鉴考异》借鉴了前人的办法,阐明材料取舍和作者的见解,这种做法受到后代的称赞,梁启超说:“司马光既写定《通鉴》,即自为《考异》三十卷,亦著述家之好模范也。”[7](《过去之中国史学界》)作为《资治通鉴》的辅助读物,《资治通鉴考异》考镜源流,原原本本,“光既择可信者从之,复参考同异,别为此书,辨正谬误,以去将来之惑”[8](《通鉴考异提要》),使读者晓然于记载之得失是非,而不复有所歧惑。为读者读《通鉴》架起了一座桥梁。
《文献通考》是宋元之际史学家马端临编纂的一部历史文献学巨著,他于各部类的大小序中引用“四代史志”或其他学者著录的相关文字,然后根据正文需要用自注或按语形式阐发自己的观点。如《经籍考》史部正史类:“《汉志》:九家,四百一十一篇。”随后为自注:“元附《春秋》,今厘入史门。”然后又以按语对正文及自注作了更加详细的说明:“按,班孟坚《艺文志》七略无史类,以《世本》以下诸书附于《六艺略·春秋》之后。盖《春秋》即古史,而《春秋》之后,唯秦汉之事,编帙不多,故不必特立史部。后来传代即久,史言渐多,而述作之体亦不一,《隋志》史之类已有十三门,唐以后之志皆因之。然《汉志》所录《世本》以下九书,《隋志》以《太史公书》入正史门,而其余诸书,则后学所不尽见,无由知其合入何门矣,故姑以此九者尽置正史之首云。”这一按语堪称“注中之注”,对正文及自注作了进一步的交代,同时对史书的发展史、史书在目录学中地位的演变、史书部类的划分等问题作了简单的考察,包含着丰富的史部目录学知识。马端临将“实录”归入编年类,他在按语中说:“实录即是编年之法,唯《唐志》专立实录一门,《隋志》以实录附杂史,《宋志》以实录附编年,今从《宋志》。”对其类例安排的依据作了说明。
“实录”是由当代人奉敕修撰的各帝王的编年史,资料丰富,常为修史者所依据。宋朝史官修实录时,还撰写了自注性质的辅助著作,著名的有南宋初年范冲的《神宗实录考异》。范冲的父亲范祖禹曾参修《资治通鉴》和《神宗实录》,因而范氏有撰史家学。范冲奉命在前代的基础上四修《神宗实录》200卷,同时以朱墨黄3种墨色作《考异》5卷,以阐明撰者编次及材料取舍之意。《宋史·儒林传》记载:“冲之修《神宗实录》也,为《考异》一书,明其去取,旧文以墨书,删去者以黄书,新修者以朱书,世号朱墨史。”一般自注都是用双行小字紧附于正文之下,使正文与自注呈叠床架屋之式。范冲另辟蹊径,以3色区别旧文与新修文,既能使3种类型的文字得以区分,又显得格外醒目,这种方法受到了好评,章学诚称《神宗实录考异》与《通鉴考异》同为史书自注的良法,“宋范冲修《神宗实录》,别为考异五卷,以发明其义,是知后无可代之人,而为之解,当与《通鉴举要》、《考异》之属,同为近代之良法也”[1](《史注》)。此后的许多史家在撰写实录时采用了司马光、范冲的成例,如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都仿照通鉴考异的办法自撰注文,以存异说,“其后李焘《续通鉴长编》、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皆沿其义。虽散附各条之下,为例小殊,而考订得失则一也”[8](《通鉴考异提要》)。
三、史书自注的广泛发展
宋元以后,史书自注得到广泛的认同,史家在撰史和考史中,为了更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论的依据,往往自觉地随文夹以自注,使得自注在各种性质的史书中都得到使用。章学诚考察了史书自注的源流,从理论上概括出自注的特点和价值,同时,他在著述中也随文作自注,如《文史通义·书教下》中“或讥其位置不伦”,自注“如孟子与三邹子”;“或又摘其重复失检”,自注“如子贡已在《弟子传》又见于《货殖》”,指明了材料的出处;“然诸史皆掌记注,而未尝有撰述之官”,自注“祝史命告,未尝非撰述,然无撰史之人,如《尚书》誓、诰,出自史职,至于《帝典》诸篇,亦无应撰之官”,这段自注文字是对正文观点的进一步阐发,是正文内容的自然延伸。章学诚还注意在自注中引用别人的见解来印证自己的观点,如《永清县志·舆地图序例》“任宏录图”,自注“郑樵云:‘任宏校兵书,有书有图,其法可谓善矣。’”从而增强了正文的说服力。
明清时期,中国史学发生了许多变化。虽然没有出现自注专书,但自注已成为史家编撰史书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其使用范围更加宽阔,处理方法更加灵活,是史家表露历史观念,说明材料来源和选材依据的重要渠道。顾炎武《日知录》、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等史书中都大量地使用自注,如《日知录》卷十二《宋世风俗》条“而士大夫有‘十钻’之目”,自注“钻者,取必入之义。班固《答宾戏》:‘商鞅挟三术以钻孝公。’《邓绾传》以颂王安石得官,谓其乡人曰:‘笑骂从汝,好官须我为之。’”通过两条旁证材料使“十钻”的概念更容易理解。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利用自注的便利对历史时间、历史地理的沿革兴废、历史事件的变化进行更全面而具体的阐述,如卷八《元代形势》“忽必烈袭位开平”,自注“今宣府镇东北七百里有开平废县”;“九年,改中都曰大都”,自注“又至元五年,改开平府曰上都路,二十一年,改大兴府曰大都路”。
清朝末年,传统史学受到批评,但自注这一传统史学的产物却并未被鄙弃。章太炎《訄书》以自注来处理正文难以容纳的丰富内容,以更明白无误地表达自己的学术见解和社会改革主张,如《清儒》中“上古以史为天官,其记录有近于神话”,自注“《宗教学概论》曰:古者祭司皆僧侣,其祭祀率有定时,故因发时之计算,而兴天文之观测。至于法律组织,亦因测定岁时,以施命令。是在僧侣,则为历算之根本,教权因掌历数,于是掌纪年、历史记录之属。如犹太《列王纪略》、《民数纪略》,并列入《圣书》中。日本忌部氏亦掌古记录。印度之《富兰那》即纪年书也。且僧侣兼司教育,故学术多出其口:或称神造则以研究天然,为天然科学所自始;或因神祗以立传记;或说宇宙始终以定教旨。斯其流浸繁矣。案:此则古史多出神官,中外一也。人言‘六经皆史’,未知古史皆经也”。这段自注内容既有中国传统知识,又有域外诸国文化;既有历史学知识,又有宗教学、神话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反映了作者的视野较前代更加开阔,自注的运用也更加灵活自如。梁启超在《新史学》中指责中国旧史学的“六弊”导致史书难读、难别择、无感触的“三端”,呼吁“史界革命”,从内容到表述形式改革旧史学。然而梁启超没有轻视自注,而是用自注的办法表达别择之旨,抒发感触之情,以便于读者对其书的理解。如《史学之界说》中论及史学范围,“凡属于历史界之学”,自注“凡政治学、群学、平准学、宗教学,皆近历史界之范围”,以近代观点来划定历史学及其相关学科。又如“有客观而无主观,则其史有魄无魂,谓之非史可也”,自注“偏于主观而略于客观者,则虽有佳书,亦不过一家言,不得谓之为史”,以异于前代科学的态度对历史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自注中已涉及历史认识论的实质问题。自注这一古老的史书体例在清末被赋予新的内容,焕发出时代精神,为新史学的创立及新的历史观念的宣传和推广产生了一定的作用。
四、史书自注的意义
中国史书自注的发达,是中国史学发达的一个重要方面。研究自注,揭示其发展过程、主要成就及其特点,既有历史编纂学意义,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史书自注作为史书的羽翼可以容纳正文因体例要求而未能完全保留的材料,使史文详略有致通畅晓然。章学诚说,如果史无注例,史书就“不得不日趋于繁富”。自注可以减轻正文的压力,将有碍正文文气贯通的文字作为补助材料置于细字自注之中,“使自注之例得行,则以校正艺文著录之得失,是亦史法之一助也”。史书“翰墨省于前,而功效多于旧,孰有加于自注也哉!”[1](《史注》)以自注来补注正文可以产生事半而功倍的表述效果。在司马光之后,许多人续写《资治通鉴》,由于抛弃了自注形式的考异工作,使得其书“往往互相抵牾,不能遽定其是非。则考异之法不讲,致留遗议于本书,滋疑窦于后来者矣”[8](《通鉴考异提要》)。
其次,史书自注能够更好地反映作者的意图。“注”的本义是用水以此灌彼,引申为灌输、灌通之义,自注出自原作者之手,其文字风格,思想旨趣与正文相一致,能够准确无误地表达正文言犹未尽之处,使正文的含义更加清楚,使后人读史时可以减少因主观臆断而对史文本义的误解。正如章学诚所总结的“诚得自注以标所去取,则闻见之广狭,功力之疏密,心术之诚伪,灼然可见于开卷之顷,而风气可渐复于质古,是又为益之尤大者也”[1](《史注》)。章学诚不仅主张史书的文字内容要用自注,用文字解释文字,而且提出历史地图也要作自注,用文字注解图表,“图不详而系之以说,说不显而实之以图,互著之义也。文省而事无所晦,形著而言有所归,述作之则也。”[1](《和州志舆地图序例》)章学诚充分肯定了自注的历史编纂学价值,认为自注应当是编撰史书者应当遵循的“良法”,它能为作者表述思想以及读者理解史书提供有益的帮助。
第三,自注对于今天的历史研究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古人视撰史为神圣的事业,不仅要对历史负责,也要对读者负责,因而以自注“大纲细目之规矩”,以明其去取,彰其史识,显其心术。因此,自注能反映出作者的敬业精神和撰史态度,反映出良好的学风和文风,章学诚批评“在官修书,惟冀塞责,私门著述,苟饰浮名。或剽窃成书,或因陋就简,使其术稍黠,皆可愚一时之耳目,而著作之道益衰”[1](《史注》),认为纠正种种不良学风,使风气渐复于质古的办法便是提倡自注,自注是改变著作之道衰的一剂良药。章学诚所批评的种种坏风气不幸在我们这个时代重现。近年来中国史学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也相伴产生了种种弊端,尤其是研究者的浮躁情绪和不负责任的写作态度,自注受到轻视乃至抛弃,转引的材料和观点与自己的见解混在一起,既不尊重他人的研究,也使自己文章的可信程度大打折扣。瞿林东先生指出:“近二十年来,史文之注日渐衰落,其严重者以致于‘省去’了其文立论之所据,形成一种以他人之说为己说,以他人之发现为己之所发现的假象。这种隐瞒前代人或同代人学术成果对本人启示的做法,有愈演愈烈之势。倘不思改进,如此下去,则中国史学的诸多见解不独难以考镜源流,恐怕更有面临经不起推敲的窘境。”[9]这种忽视自注的做法干扰了学术研究的正常秩序,助长了不良学风的泛滥。认真总结古代史学自注的成就,学习和继承这一优良的“史学家法”,对于今天提高研究者的学术素养,加强学术规范建设,塑造良好的学术风气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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