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儿童保健食品;发展;监管并重
引言
虽然同属于食品,但保健食品和零食在概念上有着较大的区别。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零食通常是指一日三餐之外的时间里所食用的食品,包括休闲食品、饮品等。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生产和研发更多适合儿童食用的安全、营养均衡的食品。
1儿童营养与健康现状
合理、均衡的营养,是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从联合国粮农组织的《2018年世界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报告,我们可以了解全球儿童营养与健康的现状。调查显示,尽管在全球范围内,五岁以下儿童发育迟缓的比例继续下降,但2017年全世界仍有近1.51亿(占比22%)五岁以下儿童发育迟缓。其中,非洲和亚洲的发育迟缓儿童数量之和占全球总数的90%以上,分别为39%和55%。与此同时,全世界还有5000多万名(占比7.5%)五岁以下儿童受到消瘦的困扰。根据世卫组织儿童发育标准,“消瘦”指体重身高比较低。值得注意的是,消瘦儿童的死亡风险在增加。2013年的一项分析表明,在夭折的五岁以下儿童中,消瘦儿童占12.6%,严重消瘦儿童占7.4%。尽管在生命的最初几年中由消瘦引起的死亡风险最高,但低体重身高比仍然是困扰很多儿童的营养问题,甚至是大龄儿童。而要解决消瘦负担,必须多管齐下,包括婴幼儿期预防、在出现并发症之前及早发现,以及治疗受影响的儿童。2013年的一项分析表明,通过管理急性营养不良,同时提供一揽子婴幼儿营养措施,包括保护、促进和支持适当的母乳喂养,提供良好的辅食、喂养方法以及微量营养素补充剂(将覆盖率提高到90%),可将严重消瘦发生率降低61.4%。我们再把视线从全球聚焦到中国。近年来,我国儿童营养与健康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面临诸多问题。这一点,我们可以从0~6岁儿童以及学龄儿童的营养健康状况看出来。《中国0~6岁童营养与健康状况》结果显示,我国儿童钙与维生素D缺乏仍很常见。调查发现,钙补充剂使用率最高,其次是维生素D。而且,儿童年龄越大,缺钙比例越高,以学龄组最高。此外,40%以上的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铁缺乏,但含铁补充剂使用率并不高。
2儿童保健食品发展与监管并重措施
2.1保健食品零食化趋势
零食越来越强调健康属性,而健康属性又是保健食品的核心标签。而且,既想享受美食又想减少“负罪感”的心理诉求,和如今90后“用最贵的眼霜,敷最贵的面膜,熬最晚的夜”这样的朋克养生理念颇有共通之处。那么,保健食品在发展过程中,又有着哪些零食的属性?首先,从产品形态上,保健食品有朝着零食形态发展的趋势。《知识经济》在商务部直销管理系统上查询到,自2006年以来,我国备案的保健食品一共有689款,具体包括胶囊类324款、吞服片剂类124款、咀嚼片剂和含片类70款、口服液类61款、冲剂类59款、饮品类21款、茶剂类9款、酒类8款、其他8款。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从产品形态上看,胶囊类、吞服片剂类以及口服液类比较偏向药品(当然保健食品和药品有着严格的区别),所占比例也较大;咀嚼片剂和含片类、饮品类则偏向零食,所占比例相对较小。而从近三年备案的保健食品情况来看,咀嚼片剂和含片类产品的比例有所上升。数据显示,2017年~2019年,商务部备案的保健食品有162款,其中咀嚼片剂和含片类有22款,占比14%;2018年至目前备案的保健食品有53款,其中咀嚼片剂和含片类有13款,占比25%。在直销产品之外,纤体品类产品的发展,同样体现出保健食品的零食化趋势。
2.2抽检与整治力度加大
2019年1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GB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儿童保健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指标有着严格的规定。比如,婴幼儿固态或半固态保健食品的铅≤0.3㎎/㎏,婴幼儿液态保健食品的铅≤0.02㎎/㎏,婴幼儿保健食品的总砷≤0.3㎎/㎏,婴幼儿保健食品的总汞≤0.02㎎/㎏。除了对制造过程中添加物的指标加大抽检力度,监管部门还会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处罚。具体到保健功能,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通知》,保健食品的功能分为27项。其中,与儿童有关的功能包括增强免疫力、辅助改善记忆、促进排铅、改善生长发育、改善营养性贫血、促进消化、调节肠道菌群等。不过,随着保健食品发展和监管的跟进,监管部门也开始对保健食品的功能进行调整。2019年03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征求调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部分现有保健功能声称与现行的保健食品监管定位和健康需求不契合,特别是针对少年儿童、孕妇、乳母等特殊人群的保健功能应当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与儿童相关的保健功能中,拟取消促进生长发育/改善生长发育;拟取消的过往历史时期曾批准过但现已不再受理审评审批的保健功能,包括预防青少年近视;有待进一步研究论证的保健功能包括促进排铅。在加大市场监管的同时,消费者尤其是家长也要学习和掌握儿童保健食品的科普知识。比如,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对于儿童来说,更要注意保健食品的使用。曾经有报道,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的吴女士听信一家保健咨询服务部的宣传,为8岁女儿购买保健食品并当成药品服用10个月,险致孩子失聪。所以,如果确有必要给儿童添加保健食品,建议要先咨询营养师或儿科医生,然后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结合儿童生长发育情况,并按要求使用,不能自己随意乱用。不同类型的保健食品添加的时间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以两岁以后使用较为稳妥,以免引起过敏等不良反应。
结语
复合维生素类的保健食品往往需要食物成分来帮助吸收,如维生素A、维生素D属于脂溶性维生素,如果空腹开水送服吸收率会差很多,吃饭之后服用这类产品,有利于延缓从胃中排空的速度,利于药丸的充分崩解,营养素利用好;有益菌一类的保健食品需要在饭后服用,以便保留更多的活菌通过肠道;服用铁剂时如吃一些肉类、水果等,有利于其中营养素的充分吸收。此外,进一步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儿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王思雨.儿童保健食品发展与监管并重[J].食品安全.2018.1234-1235.
[2]路韶华.保健食品“零食化”升级[J].食品安全.2018.1578-1579.
[3]李佳佳.儿童保健食品发展与监管并重[J].2019.1002-1003.
论文作者:吴洋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8
标签:保健食品论文; 儿童论文; 功能论文; 片剂论文; 消瘦论文; 营养论文; 零食论文; 《城镇建设》2019年第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