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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直销,就是商品的生产者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到消费者手中的一种商品营销方式。它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单层直销,由厂家或专门组建的直销公司招聘直销商,由直销商直接销售。二是多层直销,直销商除了销售商品外,还负责招聘新的直销商,组成自己的销售网络进行销售。在国外直销也被称为第三代促销方式,这是商品经济和市场激烈竞争的产物。世界上的第一家直销公司是美国商人表可尼创办的美国雅芳公司,其主要业务是走门串户推销化妆品,居然大获成功。从此直销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风行开来。到1983年,美国已有2000多家直销公司,直销商达450万人,销售额已占商品零售总额的12%。同时在日本、西欧、澳大利亚等国家直销也迅速发展。据专家估计,到本世纪末,60%以上的生活必需品将通过直销到消费者手中。
我国的直销历史较短。1990年美国雅芳公司在广州创立了第一家化妆品直销公司,开我国直销之先河。而我国自己的第一家直销公司则是1992年成立的广州至诚百货公司。仅在短短三、四年间,我国的直销活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地发展起来。据国家统计中心的一项非正式调查,全国目前有直销机构7万多家,仅上海就有上千家,从业人员10万多人。直销商品范围从书籍、化妆品、营养方便食品到小家电、个人电脑等。越来越多的厂家,特别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厂家逐渐接受直销,重视直销,聘请越来越多的人参加他们产品的直销活动。许多人谈论着直销,参加过直销或购买过直销产品。直销渐渐成为继“股票热”、“期货热”、“房地产热”之后的又一次热潮。
直销之所以能够迅速在我国“热”起来,主要是因为它是“两点间直线最短”的营销方式,既增加了企业利润,又保证了消费者利益,受到生产厂家和消费者的认同和青睐。
首先,直销对商业口岸和设施的要求较低,一般只需仓库和办公场所即可,因而突破了店面设施对零售商业的制约,减少了经营零售商业的难度。
其次,直销的销售环节较少,只需经过生产者→消费者两个环节,而一般的商品销售要经过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四个环节。由于直销的销售环节大大减少,因此直销可以加快商品流通速度,节省商业店铺和商业设施的投资费用,相应减少了商品在各个流通环节所需要的运输、仓储、服务的费用和税收负担,减少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利润,降低了销售成本,商品的销售价格也相应降低,有利于企业在竞争中取胜。
再次,对消费者而言,可以足不出户就购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特别是那些搬运困难、安装调试、复杂的商品,直销商负责送货上门,代为安装调试,给消费者带来许多方便。同时由于直销商品的销售成本较低,其价格较同类商品便宜,据调查,直销商品价格比商场价格约低10%左右,这对消费者也是一个巨大的吸引力。
最后,在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下,双职工和从事第二职业家庭倍感时间紧张,并且工余疲劳加剧,人们更加重视精神需求的满足,渴望提高业余生活质量,享受业余生活的欢乐,而(不愿)没有时间或不愿花太多的时间到购物中去。同时我国人口结构趋向老龄化,白发浪潮悄然而至,独居老人越来越多,他们大都无力购物。直销适应了上述社会变化,因而普遍受到消费者欢迎。
我们在看到直销的种种优点,为直销的快速发展而欢欣鼓舞的同时,还必须看到由于直销本身的一些缺陷和社会缺乏对直销的监督管理,我国的直销活动中还隐藏着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直销的存在和发展,必须加以彻底清除。
由于直销的销售方式较为隐蔽,一般由直销员单独推销,无固定销售场所,无固定工作时间,不利于工商、卫生、物价部门检查监督,为“三无”和伪劣产品进入市场提供了机会,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利益。如某厂生产的营养食品,未经食品卫生部门批准,本不能在市场上公开出售,但该厂利用直销手段,私下聘请了一批直销员进行直销。另外,直销商品不实行明码标价,因此商品价格常被人为“拔高”一大截,120元的瓷瓶卖到480元,一盒质量低劣的化妆品被吹得天花乱坠后竟索价180元,由于消费者不具备识别能力,最后只能吃亏上当。并且直销商品一经售出,便再也难以找到直销商的影子,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凡此种种,都给直销蒙上了一层可怕的阴影。
直销中“权销”严重。目前直销的利润率一般为20%以上,以直销图书为例,二百元左右的图书提成可达五、六十元。高利润率一方面吸引了大批人才参加直销队伍,推动了直销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直销中的“权销”现象频频发生。一些国家干部不顾规定,利用职权强行向下属单位推销直销商品,自已从中捞取直销费。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非法回扣寻到了替身,而且还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老鼠会”鱼目混珠。所谓“老鼠会”,就是通过发展会员(老鼠)来销售商品的一种组织形式。新会员以购买一定的商品为入会条件,老会员按规定从对新会员的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新会员又可以发展更多会员,就象老鼠繁衍一样。“老鼠会”一般只重传不重销,没有把产品真正销售到销费者手中,只是在本体系内流动,便销售成本越来越高,一旦崩溃,将造成很大问题。“老鼠会”在美、欧、日、台湾都曾存在过,对直销影响甚坏。我国直销刚刚兴起这种只传不销的现象也发现不少。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应积极寻找对策,促使直销这一新生的事物健康发展。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严格取得直销权资格的审查,对直销商和直销公司进行注册登记,颁发统一印制的营业执照,纳入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法人进行管理。并尽快制订有关直销的规章制度,正确界定直销范围和直销行为进而规范市场行为。
第二,各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直销商品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强化技术监督力量,严厉打击制造和直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突行明码标价制度,公开直销商品的标价签和价目表,对直销商品也要实行“五标”要求,即标明直销商品的生产厂家、品名、规格、等级、计价单位和直销价格。禁止乱抬物价,保证公平交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直销商在销售商品后,必须给消费者留下商品的使用说明,维修和退货地址。如果直销商品发现质量问题,三日内应保证消费者退货。同时消费者在购物时必须记住索要发票、保修单、信誉卡等购物凭证,当合法权益受损害时就可凭此用法律找回“上帝”的权益。
最后,要严格规定直销员的招收条件,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兼职直销。此类人员参加直销而取得的直销费可以视同非法回扣处理。同时应严格区分直销和“老鼠会”,对“老鼠会”应严厉打击,并坚持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