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儒家伦理思想的精髓--迈向21世纪的道德观_儒家论文

弘扬儒家伦理思想的精髓--迈向21世纪的道德观_儒家论文

弘扬儒家伦理思想的精蕴——迈向二十一世纪的道德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儒家论文,二十一世纪论文,伦理论文,观念论文,道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前言

长久以来,儒家思想是安定传统社会的内在基石,而儒家思想的精华,则尤其是落实在伦理道德方面。

在先秦时代,儒家思想只是众多的学说之一,在当时,诸子并兴,百家争鸣,除了儒家学说之外,还有道家、墨家、名家、法家、阴阳家、纵横家等不同的学派,每个学派,也都以其不同的思想,相互角力,等到西汉武帝时代,听从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其他学派的学说,遂逐渐地消沉,只有儒家学说,受到帝王的提倡,在社会上,产生了广大的作用,同时,由于儒家学说,最能符合人性,切合人情,因此,在汉代以后,两千年来,儒家学说,已经成为安定传统社会的主要力量。

晚清以下,西学东渐,新潮拥至,一般社会群众,起而排斥传统思想,视为陈旧腐朽,儒家伦理道德,也多数为众人所抵拒,驯至后来,社会上旧有的伦理思想,已渐遭抛弃,而新的道德观念,又未能完整地确立,因此,在人群的内心深处,往往空虚而难于落实,在人生的价值观念上,尤其欠缺确定的目标。

个人觉得,在即将迈入二十一世纪的当前,传统的儒家学说,其伦理思想中所蕴涵的精华部分,似乎仍然是值得我们去重新评估,去加以弘扬而应用的。

二 儒家伦理思想的精蕴

儒家道德中最重要的观念是“仁”,《论语·里仁》记孔子之言说:

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注:《论语》,据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四书集注》,下引《论语》并同。)

又说:

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又说:

苟志于仁,无恶矣。

孔子以为,“仁”是儒者行为中最为重要的德目,任何时候,人的行为,都不能离开“仁”的原则,只有心怀仁德的人,才能在面对是非好恶的行事之时,作出正确的抉择,因此,在《论语》的记载中,孔子将“仁”的观念推崇得很高,他自己不敢以“仁”自许,他也从来不轻易地以“仁”去赞许别人,《论语·述而》记载:

子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

在上述的记载中,很明显地,是孔子不敢自许已经实践到“仁”的标准,《论语·公冶长》记:

孟武伯问:“子路仁乎?”子曰:“不知也。”又问,子曰:“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不知其仁也。”“求也何如?”子曰:“求也,十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赤也何如?”子曰:“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语也,不知其仁也。”

孔子对于弟子子路、冉求、公西华,虽然也都称许他们各自有其治国的才能,却并不认为他们的行为已经达到了“仁”的标准,《论语·雍也》记:

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

只有对于弟子颜回,孔子才稍为称许他能够较为长久地不违仁德,其余的弟子,就不能像颜回一样地长怀仁心了。另外,对于历史人物,孔子也只有对于管仲,才从历史文化民族大义的立场,去称许他的“仁”德。(注:《论语·宪问》记: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对于微子、箕子、比干,才从眷念故国的角度,去称许他们的“仁德”。(注:《论语·微子》:“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因此,“仁”是儒家思想中最为重要的观念,甚至是孔子思想中“统摄诸德完成人格之名”(注: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页十四,台湾商务印书馆,一九八一年台九版。)。

《说文解字》曰:“仁,亲也,以人二”。(注: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艺文印书馆,一九六五年十版。)《论语·颜渊》记“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因此,“仁”是一种慈爱的天性,是一种人类天赋的本能,同时,“仁”的精神,“仁”的实质意义,却需要经由人们亲身的实践,需要经由人与人之间相互往还的关系,才能够显现出来,才能够成为真正的道德。《论语·里仁》记: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惟。”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孔子叙述自己的思想,是“一以贯之”的,是有重心贯串其中的,孔子的思想,以“仁”为中心,而贯串其“仁”道思想的要目,实践其“仁”道思想的条件,则是“忠恕”,其实,不仅是“忠恕”二者,其他如“孝悌”、“信义”、“礼让”等等,也都是贯穿孔子“仁”道思想,实践孔子“仁”道思想的重要德目。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中,有许多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不受时代的影响,而仍然具备实践价值的伦理思想,像前述提到的“忠恕”、“孝悌”、“信义”、“礼让”等等,便都是儒家道德观念中的精华,其在今日,仍然值得我们去重视、去发扬,以下,便将上述观念,分别加以说明。

1、忠恕

“忠”与“恕”,是实践“仁”道最直接的两条途径,《论语·子路》记:

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

《论语·卫灵公》记:

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舆则见其倚于衡也,夫然后行。”子张书诸绅。

《论语·颜渊》记:

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

在以上《论语》的几章之中,孔子都提到了“忠”的重要性,朱子在《四书集注》中说:“尽己之谓忠。”又说:“中心为忠。”因此,“忠”是一种“责任心”的表现,是一种诚恳笃实、负责任、尽心力的态度,是一种有始有终、恪尽职守、表现如一的精神,因此,人们不论从事任何行业,如果能够充分地尽到自己的力量,不自欺、不自私、不苟且、不取巧,能够恪守职业道德、专业伦理,能够贡献自己的心智,将眼前的事情做得令人满意,那就是“忠”的表现。

在古代,人们往往只是将“忠”视为是对君王的效忠,其实,在现代,“忠”的对象,应该是忠于自己,对自己的身心行为负责,应该是忠于职务,对自己的工作尽心负责,达成任务,应该是忠于朋友,恪遵约定的诺言,像这些,都是“忠”的精神的表现,都是“忠”的精神的运用。

至于在“恕”的方面,《论语·卫灵公》记: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颜渊》记: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仲弓曰:“雍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在《论语》中,孔子两次提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认为那就是“恕”的精神,也认为那就是行“仁”之方,朱子在《四书集注》中说:“推己之谓恕。”又说:“如心为恕。”因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是“恕”道在推己及人方面一种比较消极的态度,另外,孔子提到“恕”时,还有一种更为积极的态度,《论语·雍也》记:

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孔子指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则是一种能近取譬,推己及人的推行“恕”道的方式,也更是一种较为积极的求仁践仁的方法。因此,“恕”是一种“宽容心”和“同理心”的表现,是一种在人与人相处时,能够心中有爱,以爱为出发点,主动地体贴对方,将心比心的态度;也是一种胸怀宽厚,设身处地为对方设想的积极精神;其实,“恕”道的实践,就是希望人们在相互交往时,不要只是顾到自己,也要顾到对方,要设身处地,为对方作出思考,将自身的角色,与对方的角色,互换互调,自己站在对方的立场去看问题,希望对方也站在自己的立场来看问题,相互去体验对方的心情,能够如此,相互为对方设想,相信人与人交往时,彼此之间,许多问题,都将迎刃而解,许多观点的矛盾,也许都能化解,不再构成纷争。这种情形,个人与个人之间是如此,扩而大之,人群与人群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也都是如此,要之,如果人们都能够以“恕”存心,推行“恕”道,则社会上的纷争,必能相对地减少,而带来更多的祥和的气氛。

2、孝悌

在儒家的伦理思想中,“孝道”是最具特色的道德之一,由于“孝”道是以敬爱父母为目的,由于“孝”道是源本于人们天赋所具本能的爱心,因此,很自然的,儒家便又提出了友爱兄弟姐妹的“悌”字,作为重要的德目之一。关于“孝”的意义与作用,《论语·学而》记: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存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仁”是儒家思想中最为重要的基本德目,而“孝悌之道”,却是实践“仁”道最为直接的方法,因此,人们对于道德的实践,应该由自身最切近的家庭作起,由敬爱父母、友爱兄弟姐妹作起,能够切实笃行,然后才能推己及人,扩大爱心,以至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将爱心广布于社会之上,所以《孝经》便曾提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以由生也。”认为“孝”道,是一切道德的根本,是一切教化推行的根源,同时,“孝悌”之道,也是由于人们天赋的本能所产生,最能符合人性,切合人情,因此,在实践的时候,也最容易推行,《孟子·尽收上》记:

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注:此引《孟子》,据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四书集注》,下引《孟子》并同。)

《孟子·离娄上》记: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

孟子以为,人们敬爱父母,友爱兄弟,是人们与生俱来的良知良能,是人性深处自然流露的禀赋,是不需要去学习思虑安排而后才能获得的知识,因此,“孝悌”之道的推行,最能符合人性,切合人情。至于实践“孝道”的方法,《论语·里仁》记: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又记: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论语·为政》记: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又记: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因此,在实践孝道方面,孔子主要是希望为人子女者,在侍奉父母时,能够发自内在,诚心诚意,颜色和婉,态度温顺,尤其是要秉持尊敬的原则,善事父母。

另外,在实践孝道方面,孟子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孟子·离娄上》记: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朱子在《四书集注》中提到,“于礼为不孝者三事,谓曲意阿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孟子所说的“不孝有三”,今人多议论其“无后为大”,其实,“无后为大”,前提为“不娶”而“无子”,孟子才以为是“不孝”之行,至于其他两种不孝,“不谏父母之非”、“不养父母之身”,似乎也是在情理上可以被视为是不孝的事情,《孟子·离娄下》记: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隋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众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孟子又提到的五种不孝的行为,前三者是“不养父母”,后两者是使父母危惧担心受辱,自然也是人情上子女不孝的行为。

“孝悌”的行为本来都是发自于人性的深处,符合人情的事项,是在任何种族国家中,都会存在的事实,但是在儒家的学说中,却特别将之理论化,同时,在人群伦理的关系上,也特别以此为教化的目标,强调其教化的功能,这不能不说是儒家伦理思想的特色。

当然,儒家的伦理思想,经过两千多年的流行,也会产生不少的弊病,像父母利用孝道去拘束子女的自由,社会上利用孝道去评论其人措施的是非,甚至君王利用孝道去奖励民众“移孝作忠”,献身朝廷,牺牲人伦的亲情,这些都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那些情形,也都是人们利用了孝道,误解了孝道,这与孝道的伦理精神,本质立场,是无关的,我们在今天所要发扬的,自然也是孝道思想的本质与精华,而不是它的流弊和糟粕。

3、信义

传统上,谈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国有所谓的“五伦”之说,五伦是指“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注:见《孟子·滕文公上》。),这五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中“父子”、“夫妇”、“长幼”、多有亲戚血统的关系,只有“君臣”和“朋友”,纯粹只是后天的结识关系,儒家的伦理学说,特别针对“君臣”以及“朋友”相互之间的关系,而提出了“义”和“信”的德目,去加以规范,《论语·学而》记: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又记: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又记: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论语·为政》记: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事无輗,小事无軏,其何以行之哉?”

《论语·卫灵公》记:

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

“信”是诚实恳切之义,是指为人之道,敦品立德,应该是有言不虚妄、说必有据的表现,在孔子的言论中,以上所见的,都只是对于个人修养品德方面的提示,在孔子的言论中,对于“信”字的应用,还有在于治国治民方面的意见,《论语·颜渊》记: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孔子以为,立国之道,首在有信于民,粮饷食物,国防武力,对于国家民众,虽然重要,但是,一个政府,如果失信于民,言不副实,对于国家民众造成的损害,将更为巨大。所以,孔子平日教导弟子,“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注:见《论语·述而》。),便是将“信实”和“信用”的美德,作为是教育弟子的重点之一。

以上是孔子对于“信”的意见,以下再谈到儒家伦理思想中对于“义”的解释,“义”在孔子思想中,也居于重要的地位,“义”字在儒家思想中,常常与“仁”字并举,“仁义”二字,也几乎就是儒家学说的代表,《论语·里仁》记: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论语·述而》记: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义”是适宜的意思,是人们在处理事情时良知上的一种判断,判断自己是否能够符合“道义”和“正义”;是在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中,使自己能够选择最为切合正轨的途径,最为适合事理的行为,《中庸》说:“义者宜也。”(注:此引《中庸》,据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四书集注》。)因此,孔子提出“义”字,作为人们行事的准则,作为人们共同遵守的一种道德。孔子也往往以“义”和“利”的对立,去分辨他心目中所厘定的“君子”和“小人”的标准,《论语·里仁》记: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努力寻求行为的正当性,才能合乎孔子所谓的“君子”的标准,反之,如果一味追求个人的私利,在孔子的心目中,便只能算是“小人”的行径了,所以,孔子勉励弟子,要“见利思义”(注:见《论语·实问》。),要警惕弟子,“见义不为,无勇也”(注:见《论语·为政》。),“放于利而行,多怨”(注:见《论语·里仁》。),因此,从孔子以后,“义利之辨”,便成为儒家思想中道德取舍的重要论题之一。

“义利之辨”不仅属于个人的道德修养,也逐渐影响到人群相处,行政措施的价值取向,因此,孟子提出了“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注:见《孟子·梁惠王上》。)的意见,董仲舒提出了“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注:见《汉书·董仲舒传》,世界书局校注本。)的看法,到了宋儒,程颐、邵雍、陆象山,都有对于分辨义利的观点。“义”在传统伦理思想中,已经根深蒂固地成为价值判断的理想标准。

4、礼让

“礼节”和“谦让”,都是中国人的美德,“礼”与“让”也是相辅相成的两种行为,在儒家思想中,“礼”本来涵摄相当多的意义,但是,在人与人相处的关系上,“礼”尤其是重要的仪节,《论语·学而》记: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论语·泰伯》记:

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

“礼”的精神,贵在调节人的外在行为,使之能够中规中矩,不致作出违反常情的怪异行径,所以,“礼”是使人实践道德伦理的基本条件,再优秀的道德伦理,如果不以守“礼”的态度实施,则一切道德伦理,也只能流于空谈而已。

另外,儒家思想中,对于能够“谦让”的行为,也往往视为是值得称许的美德,《尚书·尧典》记帝尧的德行说:

饮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注:此据艺文印书馆十三经注疏本。)

《礼记·曲礼》记:

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注:此据艺文印书馆十三经注疏本。)

也是以谦让谦卑为人生能够明礼而行的美德,在《易经》的〈谦卦〉中,儒家更是发挥了“谦谦君子,卑以自牧”的谦让要义,因此,“礼”和“让”的精神,在传统儒家的伦理思想中,是非常重要的道德观念。

要之,在孔子的思想中,在传统儒家的伦理中,“忠”、“恕”、“孝”、“悌”、“信”、“义”、“礼”、“让”,都是最为重要的伦理观念、道德德目,这些伦理观念,有其原始性的基本意义,也可以与时俱进,有其与时代相辅而行的现代化的内涵,不受时间因素的影响,不但可以实践于古代,也可以推行于当代,周虽旧邦,其命唯新,因此,瞻望未来,儒家伦理思想的精华,仍然有其重要的意义存在。

三 当前社会伦理道德衰颓的情形

当前的社会,由于科技进步,经济快速发展,传统价值观念遭受冲击,西方流行文化普遍侵袭各个层面,社会风气逐渐败坏,人们多陷溺于物欲之中,社会道德日益衰颓,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其中较为明显的现象,约有下列几种:

1、自我本位

近世以来,个人主义兴起,传统社会的群体关系逐渐解纽,青年人的自我意识强烈,行事往往以自我为本位,而罔顾及他人,一切的是非对错,往往是以自己的喜怒为取舍,这种情形,导致了当前社会上是非观念不明,价值取向失衡,社会上充斥着的,是巧辩饰非、黑白颠倒的激进言论,社会上所见到的,是损人利己、伤害他人的行径,这种情形,往往导致了朋友隔绝、夫妻反目、家庭破碎,对于社会的安宁、祥和,影响确实很大。

2、贪图享受

由于经济发达,财富集中,社会上贫富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社会上一般的人们,往往希望能够不劳而获,享受物质生活,却不愿意多付出,而冀望获得高额的报酬,从而也衍生了人们希求速利、贪得浮名、一步登天的侥幸心理,尤其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初步入社会,很容易被五光十色的繁华景象所迷惑,只顾追求眼前的享受,情欲泛滥,贪求无厌,而丝毫不顾及未来的发展,也更不容易掌握道德的方向,甚至走上作奸犯科的途径,自毁大好的前程。

3、自私自利

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日趋浮华,人与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趋尖锐,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关切的情形,也越来越加稀少,人们自私自利的心态,也越来越加严重,人们心中,社会团体、国家民族的观念,也越来越加淡薄,甚至于连自己的家人亲属,也冷漠对待,不但不讲求伦理道德,社会公义,更毫无责任之感,遇事推诿,有利争先,为了取得自身的利益,不惜泯灭人性,六亲不认,朋友隔绝,这更是当前社会上人情冷漠,人际关系愈益疏离的可忧现象。

4、人性暴戾

当前的社会上,弥漫着一股暴戾之气,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无论是在财富上、名位上,早已失去了公平合理的方式,优雅高贵的态度,表现在各方面的,往往是野蛮的作风,粗暴的态度,动轧横眉竖眼,恶言相向,机关算尽,诡计百出,人性恶毒,人们所表现出来的,不再是文明人应有的态度,反倒是一些令人痛心的原始兽行,任何事情,不论是非对错,人们多是率性而为,从不顾虑旁人立场,也不考虑道德和法律,眼前只有自己的利益存在,因此,尽管是现代化的社会,却充盈着一般野蛮互噬的暴戾行为。

总之,今日人们无论身在何处,社会风气的败坏,道德伦常的丧失,社会正义的失落,已经是极为普遍的现象,有心人士,早已忧心忡忡,也希望能够设法挽救,也希望能以传统文化中固有的优良道德,配合着现代社会中许多其他的条件,去加以整治和弥补。因此,传统儒家伦理中所蕴含的精华成分,在过去,曾经是安定社会的主要基石,瞻望未来,也可能还是使得社会人群更加和谐的主导力量,值得我们去重视、去珍惜、去藉之而重建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

四 儒家伦理思想实践的道路

儒家伦理思想,在以往的实践过程中,曾经产生了不少的流弊,像所谓的“三纲”之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注:见班固:《白虎通义·三纲六纪》。),从而导致了君王独尊、父权至上、男尊女卑等不合理的现象,但是,儒家伦理思想中也有不少的精华,值得我们去发扬、去推广、去实行,像前文中所提到的“忠恕”、“孝悌”、“信义”、“礼让”等观念,这些德目的本质和精神,仍然是具有超越时空的价值存在。

至于如何去实践儒家伦理思想中的精华部分,一方面要从教育的立场,在各级学校中,在广大的社会中,去教导每个民众都能了解,处在现代化的社会中,就需要去自我调适,认清人生正面的价值,肯定人生道德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参酌西方的伦理学说与伦理实践的作法,再配合法律制度、社会礼俗的力量,相信能够将儒家伦理思想,推行得更加理想,从而成为迈向二十一世纪国民道德观念中的主要成分。以下略为举例,加以说明。

1、忠恕精神的实践

在当前的社会中,由于人们的自我意识过强,自私自利的行径也越来越多,在各行各业之中,能够遵循职业道德,恪守专业伦理的人们,也愈来愈少,其实,各行各业,行有行规,各种专门行业之中,有些已经订有职业守则,甚至于有些学校中,也已厘订了教师伦理守则,虽然,守则的厘订,只是实践的第一步,但是各行各业,能够踏出这第一步,往后才能够推动守则的确实践行,再配合合理的考绩和奖励制度,自然更是使人们恪守职业道德的有效方法,这也是发扬“忠”的精神的有效方法。

恕道的精神,推己及人,本来是传统文化中最具有特色的美德,在人与人相处的社会中,能够彼此宽容、彼此谅解、和谐相处,但是,这种恕道的表现,在当前功利挂帅、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已经很难见到,多年前,有一位留华的外国学生狄仁华,写过一篇《人情味与公德心》,指出中国人的人情味虽然浓厚,往往只是将人情味应用在自己熟悉的朋友身上,人情味对于一般的陌生人,却并不适用,而中国人最缺乏的,则是“公德心”,近些年来,李国鼎先生于传统的“五伦”之外,提倡“第六伦”(注:见李国鼎先生:《经济发展与伦理建设——第六伦的倡立与国家现代化》,载《伦理道德的理论与实践》,中央文物供应社,一九八一年初版。),主张“第六伦就是个人与社会大众的关系”,他以为,“五伦属于私德的关系,第六伦属于公德的范围,前者的特点是亲切关系,后者的特点是公正秩序”,他主张,“新伦理的建立,不仅要靠教育的鼓吹和奖励,还要靠有效的制裁和惩罚”。但是,他也说,“群己关系之规范,不外先贤所谆谆告诫的忠与恕,尽己之谓忠,推己及人之谓恕”,因此,李国鼎先生所提倡的“第六伦”,仍然也是“恕道精神”的一种扩大,也是一种“公德心”的表现。

2、孝悌精神的实践

孝悌的精神根于人性,实践起来,本来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但是,由于社会的变革,人性的改变,小家庭制度的普遍,尊老敬长风气的淡薄,而老人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像大陆近些年推行的“一胎化”的结果,将来一对年轻夫妻,可能要照顾四位长辈,这种情形往后也可能造成老人安养问题的加速出现,因此,如何使老有所养,如何实践孝道的精神,确实是需要仔细思考的问题。

老人安养院的普遍设立,由政府或民间广泛兴建,配合各种育乐、交谊、医疗的设施,自然是解决老人问题的基本办法,只是,老人安养院的设立,并不能取代老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也不就是发挥“孝道”精神的最佳方式。

新加坡政府曾经通过立法,保障青年男女与父母亲长同居者,可以优先购买政府的住宅,可以减免适当的税捐,藉著法律的订定,去鼓励“孝道”的推行,不失为是一种可行的办法。其实,当今社会变革,都市之中,大厦连云,“三代同堂”,或许彼此不便,“三代同楼”而不同堂,也许是可以鼓励的办法之一。

3、信义精神的实践

“信”与“义”的精神,在当前的社会中,对一般民众而言,固然是基本的道德修养,理性的自律守则,可是,对于居于上位掌握经济权力或政治权力的人士而言,我们更加希望他们能够遵守信用,言而有“信”,行事作为,能够把握“义”的原则,多为社会群众的大利而奋斗,少为一己的私利而努力,因此,在实践“信”和“义的精神方面,我们希望立法者能够订定出更为明确的法律,去规范权力执行者的恪遵信义,也厘订出更加严格的法律罚则,去警惕权力执行者的必须恪守规范,谨慎从事,此外,社会上各种媒体舆论的严格监督、公正批评,也是促使社会知名人士确守“信”“义”精神的重要力量,要之,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在位者如果能够身体力行,作为表率,自然能够影响社会群众,形成为一种良好的风气。

4、礼让精神的实践

我国自古以来,便被称为礼义之邦,但是,时至今日,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上,“礼貌”已经成为一种虚伪的装饰,“谦让”也已成为一种达到竞争目的的手段,礼让的精神,早已荡然无存,令人叹息。

礼失而求诸野,今天在西方先进国家的社会上,礼貌和谦让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国民道德,庙堂之上,在位者问政时的恪守仪节,温文有礼,民间人士的轻声细语,相互尊重,礼让妇女老弱的行为,对照着我们自己朝野人士的粗鲁横暴,口出秽言,也真不免令我们感到汗颜不已。

当然,礼让精神的实践,需要各级学校教育的教导和纠正,需要社会媒体舆论的倡导和监督,也需要在位人士的良好示范,才能逐渐地加以恢复。

五 结论

在未来的岁月中,在二十一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光中,我们究竟需要哪些伦理道德,去指导人们建立自己立身处世的标准?去调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应该是我们大家亟需思考的问题。

我们觉得,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是从人类的善性作出发点,发展出一套最能符合人性、切合人情的伦理观念,这一套伦理观念,其中蕴涵着不少精华的成分,它可以不受时间的影响,而与时具进,因时变化,适应时代需要,即使在未来的社会中,仍然有其指导人生道德取向的价值,同时,针对当前社会的弊病,也仍然有其从根本上加以挽救的功能,因此,非常值得我们去重视、去加以弘扬和应用。

在经纬万端的未来社会中,儒家的伦理思想,当然不应成为人们唯一的道德观念,其他各家传统学说的优良成分,西方伦理思想中的重要学理,以及其他许多与伦理思想可以相辅相成的各种学科,都可以加以简择淬取,而共同成为未来国人足以适应新世纪的新道德新伦理,只是,个人仍然认为,儒家伦理思想中所蕴涵的精华成分,仍然将是我们迈入二十一世纪的伦理道德思想中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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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儒家伦理思想的精髓--迈向21世纪的道德观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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