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经济合作迈向二十一世纪_深港论文

深港经济合作迈向二十一世纪_深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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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历史即将迈向21世纪的时刻,我们迎来了香港回归祖国这一国际盛事。如何充分利用人类即将走向21世纪和香港顺利回归祖国这一历史性机遇,将深港经济合作全面推向21世纪,实现两地携手并进、共同繁荣,是深港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所共同面临的迫切课题。

一、深港经济合作的定位

1、深港经济合作的时空定位

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地区)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开始,香港就隶属于南海郡的番禺县。 汉朝及三国东吴时期,香港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元年,香港始属东官郡宝安县,郡治及县治均设子冈(今深圳南头)。明万历元年(1 573)、从东莞县分置新安县,县治设于子冈(深圳南头), 香港乃属新安。可见,深港两地自古以来就属一家,不分你我,直至1942年英国殖民者割占香港。尽管后两地分属两个不同国家管辖,但两地居民同饮一江水,同操一种方言,习俗相近,血脉相通,两地交往从来没有中断过。长期以来,许多深圳农民就过界到香港去耕作、种植,他们的农副产品直接销往香港市场。新中国成立后,作为边境口岸的深圳仍然一直与香港保持密切的经济往来。

从地理位置来看,深圳与香港山水相连,是我国与香港联系最为方便的一个城市。深港两地陆上边界27.5公里,水上交界109公里, 往来的通道有九个(陆路有罗湖、文锦渡、皇岗和沙头角,水路有蛇口、东角头、赤湾、盐田和小梅沙),有火车、汽车和航班相通,在交通运输、人员往来、商品进出、资金交流等方面极其方便。同时,深圳陆地面积有2020平方公里,香港陆地面积有1092平方公里,深圳的空间优势为毗邻的香港产业发展提供了空间上扩展的余地。

总而言之,深圳与香港相互之间有别的地方无法替代的地缘人缘关系,现在香港已回归祖国,这种地缘人缘关系将得到进一步强化。深港经济合作应该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强化深港两地之间因地缘人缘优势而产生的地缘人缘效应。

2、深港经济合作的政治定位

七月一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深港之间的关系已由外部关系变为内部关系,即由原先分属于中英两国管辖变为同在中国主权管辖之下的两个相邻地区、两个特区之间的关系。在此之前,香港是在英当局的管辖治理下,深港经济合作只停留在民间和半官方的层次上,一些需要协调的问题,由于受政治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深港政府直接对话磋商尚有一定难度。一些重大经济问题,还需要由中英联络小组出面或由中央政府与港英政府通过外交途径谈判协商解决。从今以后,深港两地虽然在地域上统一在一国范围内,但制度上还属两个不同性质的范畴。香港是政治特区,其资本主义制度保持至少50年不变;深圳是经济特区,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但是,在“一国两制”下,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深圳政府之间的直接联系无疑将会大大加强。深港经济关系也将从民间、半官方的松散型伙伴关系,发展为官方、半官方和民间相结合的紧密型伙伴关系,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有可能通过两地政府间高层官员的直接磋商与协调来解决。这为深港经济合作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治上的保证。当然,我们不能因“一国”而忽视了“两制”的存在和区别,深港经济合作应该在“一国两制”的构架下进行运作。

同时,香港回归祖国后能否保护稳定与繁荣,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一国两制”战略构想的实现与实践,将为我国解决澳门和台湾问题起示范和促进作用。因此,深港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对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和发展,对于“一国两制”基本构想最终实现,对于发挥香港的作用促进内地的发展,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结果如何,不仅仅直接关系到深港两地的问题,而且将影响到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大局。正因为这样,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这个问题。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深圳除了发挥原有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外,“还要发挥一个新的作用,就是在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和保持香港稳定方面起促进作用”。这就明确了深圳在保证香港顺利回归和稳定繁荣方面具有特殊的使命。这为深港经济合作提出了政治上的要求,深港合作必须从这个战略高度来思考和筹划。

3、深港经济合作的经济定位

深港,不仅在政治上是“一国两制”的关系,而且在经济发展上已形成互为重要因素的依存关系。在一国版图内,两个不同社会制度地区的经济力量,自发而又自觉地走向协作,而且越来越紧密,这不能不说是当今世界的特殊现象,但这并没有违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深港除了存在其他经济区域合作没有的血缘关系、同一文化历史背景关系、同一民族关系和同一语言文字关系外,更重要的是存在着共同的经济利益关系。深圳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物质资源和某些高科技的优势,背靠国内大市场,地价、工资和某些原材料价格较低廉,但缺乏资金、信息、技术和国际市场网络;香港拥有资金、技术、信息和国际贸易网络的优势,但土地狭小,缺乏市场、劳动力和物质资源。这种优势互补,就是深港经济合作的内在动因,它的结果必然带来深港两地经济的联动效应,出现“双活”的经济现象。深港都是典型的城邦经济,共存于一个经济区域。深港合作,既是国际经济日益向区域化、集团化发展的要求,也是深港进一步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的必然。所以说,深港经济合作,不是某一单方面的意愿,而是两地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应该从深港两地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经济依存关系的高度来认识深港经济合作。

由于发展的历史原因,导致深港两地经济上有着很大差异。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没有剔除通胀因素)1995 年, 香港的国内生产总值为11113.9 亿港元, 深圳为740.05亿港元, 深圳是香港的6.66%(香港1978 年水平6094.9亿港元),香港工业总产值1608.19亿,深圳为1140.27亿港元,深圳是香港的70.90%(香港1988年水平1332.82 亿港元),香港的出口总额2316.57亿港元,深圳为1601.26亿港元,深圳是香港69.13%(深圳1986年水平1539.83亿港元),香港的财政收入1807.26亿港元,深圳81.83亿港元,深圳是香港的4.53%(香港1976 年—1977年水平,74.94亿港元)。其余比较如下表:

深圳与香港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表(1996)

指标 深圳(金额与数量) 香港(金额与数量) 深圳/香港(%)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2.7万元人民币 18.94万港元

13.29%

旅游收入

132亿人民币

850亿港元 15.53%

货柜码头吞吐量 58.9万标箱1340万标箱 4.40%

空运旅客吞吐量 434.6万人 2350.7万人18.49%

上市公司总市值 4364亿元 34760亿港元

11.71%

金融机构

49家 760家 6.40%

外资金融机械

54家 549家 9.83%

银行存款余额

1533亿人民币 24330亿港元5.88%

银行贷款余额

965.2亿人民币 24670亿港元3.6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42.3亿元人民币

2232亿港元14.30%

注:(1)深圳与香港比较值按1996年12月3日平均汇率(100 港币=107.23人民币)核算经济水平的这种较大差异,虽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两地经济合作向高级型转化,但却为两地经济合作提供了动力来源和需求。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香港对深圳的经济发展将继续起火车头的牵引作用。正因为这样,深港双方既要从经济发展水平落差来考虑双方的合作,又不能因为这种落差而人为地限制了两地的合作。同时从发展的观点来看,一方面,国际上区域化、集团化的经贸格局在扩展、加强,深港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深圳在80年代经济起飞所依赖的优势如土地和劳动力价格低廉等日渐消失,面临的竞争对手越来越多,香港面临着新加坡和台湾的竞争,仍有一个再发展的问题,这也给深港经济进一步合作提出了新的问题。所以,深港各自要获得发展,必须改变目前这种经济合作的低层次状况,从发展高度,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共同寻求跨世纪的经济合作。

深港两地由于现行的经济政治制度完全不同和经济水平的巨大差距而导致着巨大的经济体制和政策的差异。深圳是一个省辖单列市,其行政管理体制,既不同于七月一日前的港英政府,也有别于七月一日后享有高度自主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深圳市场经济体制才初步建立,而香港已有非常成熟的市场体制;深圳原有的经济特区政策基本上已调整,而香港则仍实行自由港政策;香港是独立的特别关税区,而深圳属中国关税区内;深圳实行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政府积极参与经济,而香港实行市场主导型发展模式,政府积极不干预经济。此外在金融、贸易、财经、口岸体制和经济法规等方面深港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虽然深港存在市场经济的共性,但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上的差异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经济合作的难度。深港之间的经贸关系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国家主体部分与其单独关税地区之间的关系,应视同对外经贸关系。两地经贸往来,应遵循国际经贸活动的法规和惯例。深圳与香港贸易仍视为对外贸易,港商在深圳的投资将继续视为外资,深资在港企业和机构,不享有任何特权。总之,我们不能把深港经济关系视为一般的国内经济关系,而仍应视为涉外经济关系,严格按照国家经济关系的规则和惯例来办事。

4、深港经济合作的功能定位

深港经济合作的前提在于两地城市功能分工与互补。因为,深港经济的载体是两个具有不同特征而又地理上相互毗邻的城市。因此我们必须研究两个城市的定位。我们认为深港经济合作,并不意味着“七一”回归后,深圳与香港完全一体化或成为香港的“附庸”和后院。80年代深港之间形成的“前店后厂”的分工是在不同层次上的分工,反映了彼此之间的经济差距。当然,这种分工无论是对香港还是对深圳,都曾产生了积极的经济影响。但随着深港两地经济的发展,如果再满足于这种“垂直分工”,势必影响两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要求我们对深港城市功能作进一步定位。

一河两岸、拥有共同腹地、相互毗邻的香港与深圳,能否突破世界城市发展的惯例,在“一河两制”下形成“一河两城”,即在两岸形成两座具有不同社会制度的国际性城市?在世界城市发展中,“两岸(河或海)一城”的现象不乏其例。香港已是国际大都会,是国际性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旅游中心和信息中心,那么深圳能否成为又一国际性城市呢?我们认为是可以的。深圳综合实力已进入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是内地唯一海、陆、空国际口岸都具备的城市和商品、资金、技术、信息等世界市场双向流动的咽喉,已初具国际性城市的雏型和规模。虽然目前深圳离一座完全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还有一定距离,但从目前的发展势头来看,深圳市提出的“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诚然,香港是一个非常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城市,但这并不能排除深圳能够跃上国际化,使城市辐射、枢纽、服务功能达到国际性城市的标准。这既是深圳独自发挥作用并与香港相互发挥作用的前提,又是深港两个城市功能分工的基础。

深圳要像香港一样,成为一个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就有一个功能定位的问题。深圳与香港是一河两岸,相互毗邻,同以华南为经济腹地。如果深圳与香港功能相同的话,就会使深港经济关系要么还是一种“前店后厂”的垂直分工关系,要么变成一种以竞争为主的排斥型关系,其发展结果不仅对深圳经济发展不利,而且对香港经济提升更为不利。所以,深圳只有与香港功能有分工,才能使深港经济关系成为一种以合作为主的互补混合型关系,深港两地才能在互补互利中共存发展。那么深港之间的功能如何定位呢?深圳建成国际性城市,既要学习借鉴香港(如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城市管理),又要形成自己的特色,与香港有所分工。首先,深圳应该在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以发展高新技术含量较高的先进工业为主,以弥补香港制造业空洞化且技术含量较低的不足。其次,深圳应该在发展中小型企业同时,重视内涵扩大再生产,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培植一批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和跨国企业集团,并适度发展重化工业,以增强深圳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扩张力,以弥补香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的弱点与不足。再次,深圳在重视和利用市场在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应该走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之路,以克服香港市场主导型(政府积极不干预)的某些不足。最后,深圳应该增强自己的内外辐射能力,尽快建成区域性国际金融、商贸、信息、运输、旅游中心,为珠三角、华南地区乃至亚太提供金融、信息、转口、仓储、商业等服务,使过去由香港转口外销的内地大部分商品直接从深圳港走向世界,使自己成为外接单、内订单、设计样品和推销产品的出口基地。

二、深港经济合作的抉择

香港回归给我们带来的积极影响是巨大的,同时,带来的挑战也是激烈的。深圳应该抓住契机,迎接挑战,作出抉择,以将深港经济合作推向更高领域和更高层次,促进两地经济繁荣发展。

1、建立指导机构和协调机制,为深港经济合作提供制度安排。 加强拓展深港经济合作,必须首先寻求双方政府的认同与合作,设立促进和协调合作的制度化机构,积极推动和扩大两地民间、半官方和官方的多层次多渠道联系与合作。从国外发展来看,地区之间的合作常常需要设立专门的促进与协调合作机构,以弥补过去经济合作中自发性和盲目性的弱点。换句话说,在深港经济合作中,两地政府应该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一要建立双方政府高级官员定期会晤制度,就合作的整体方向和构架进行磋商和协调。二要建立由双方具有决策权人士组成的经济合作委员会,对两地社会经济发展共同面临重大问题,如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产业结构、经济政策等进行磋商和协调,完成合作的具体规划和协调,并处理日常事务。三要设立深港经济合作基金,为推动两地合作提供资金保证。四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与香港贸易发展局、生产力促进局、工业及科技发展局等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协调两地微观经济方面的合作事宜。五要广泛开展企业、工商会、贸促会、科协、学术团体等行业协会的民间机构之间的联系,进行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深港经济合作奠定客观基础。 深圳要进一步搞好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必须尽快提升城市的现代化国际化水平,这是实现与香港城市功能分工与合作的前提与基础。国际性城市主要指的是城市综合实力的发展程度以及城市功能的辐射程度。深圳虽已初具大城市的规模,但离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差距还很大。所以,如何营造一个国际化现代化城市的基础环境是深圳面临的一大课题。一要加大发展力度,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城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和内外辐射力。二是加快福田中心区现代化新城区的建设,使之成为21世纪城市的象征。三要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设施(特别是国际海港和航空港的建设,不仅要实现陆运(公路、铁路)、空运、海运与内地、香港的衔接,而且要改变过去主要通过香港间接与国际接轨为主的对香港过分依赖的状况,成为通过香港间接与国际接轨和通过自己直接与国际接轨相结合。四要加快国际信息城建设,形成全国性的信息交换中心和信息集散地。五要配套发展金融、保险、商业、旅业、娱乐等行业,提高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六要学习和借鉴包括香港在内的国外先进管理方法与经验,提升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3、加强比较优势的结合,促进和协调深港产业转型与升级。 深港经济都存在结构性的弱点,一方面工业企业以轻型占绝对优势,缺乏对外扩张力;另一方面工业均以加工业为主,原材料工业薄弱,技术水平较低,缺乏国际竞争力。所以,两地都面临着一个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问题。深港经济合作的新发展,必须解决产业结构优化和产品升级换代的问题。但是,深港两地要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的目标,单靠自身的力量难以企及,只有把深圳背靠中国广阔腹地所造成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与香港的资本、信息优势结合起来,进行产业合作才能实现。深圳应在继续承接香港制造业北移的同时,加强与香港深层次的产业合作。一要共同组织科研攻关,改善科技条件,加快两地主体产业——轻型出口加工业的升级换代。二是重点发展一些产业带动系数较高的重化能源工业,如机械制造、仪器仪表、石油化工、光机电一体化等。三要共同加强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使深港两地尽快成为高新技术密集区。四要拓展产业合作的领域,把两地产业合作扩展到金融、信息、商贸、旅游、仓储等领域。

4、加大改革和立法的力度,促进深港经济运行机制的协调。 深港经济合作要向深层次发展,最重要一条就是要按照国际市场机制、经营机制和法制机制来运作、协调和配合。深圳要充分借鉴和移植香港长期通用并行之有效的经济体制、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形成按国际惯例运作的体制与法制环境。一要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形成更为灵活的市场机制,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二要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逐步形成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运行机制;三要加快宏观体制的配套改革,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要加快法制建设,学习和借鉴香港和国际的经验,完善经济立法,并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5、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 为深港经济合作营造更为开放的环境。香港经济的最大特征在于它的开放性,要把深港经济合作推向更高层次,深圳必须在扩大开放度、提高开放质量上作好文章。一要扩大对外开放的自主权,优化开放体制和开放政策,使经济活动有更大的方便度、开放度和自由度(如实行国民待遇等);二要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通过制定产业政策,提升进出口的产品和引进外资质量与档次,使对外开放从规模和数量型向水平和质量型转变;三要提高对外开放的层次,一方面应按照“境内关外”的运作模式,办好现有的保税区,使之成为与香港经济合作的桥头堡,另一方面应该考虑把邓小平“再造香港”的构想付诸实践,成为对外开放的新举措。四是提高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的能力,扶持重点产业和组织跨国公司,增强经济的对外扩张力。

6、扩大相互投资融资,促进深港之间的金融合作。 深港经济合作的纽带是金融,如何充分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加强相互之间的金融合作,是深港经济合作进一步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一要积极扩大相互直接投资,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投资质量,发挥两地企业在深经济合作中的中介桥梁作用。二要利用香港国际资本市场,扩大商业银行及银团贷款和两地证券市场的融资力度,开辟融资新渠道。三要进一步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四要进一步开放深圳的金融市场,引进更多包括香港在内的外资金融机构,把深圳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逐步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组成部分。

7、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促进深港之间的人才合作与交流。 深港经济合作离不开两地人才的交流与合作。经济合作决不是纯经济的事情,还需要科技、信息、人才及思想感情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香港之所以能走向世界,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便是拥有数量可观的中西合用人才。同样道理,深圳与香港进一步合作,一样需要既懂西方,又懂香港和深圳的人才。深港由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经济结构不同,产业分工各异,产生了互补性人才资源。香港具有外向型、城市型、国际商贸型的人才,而深圳背靠中国内地,有充分廉价劳动力和科技型人才,两地人才交流与合作能产生互补优势和效应,一要合办高科技工业园,培养和造就高科技人才,为深港两地企业补充新鲜血液;二要共同举办各种展览会、洽谈会、研讨会,促进学术技术交流和人才交流;三要“请进来”“走出去”,异地考察学习工作,增进相互了解。四要建立人才交流培训制度。五可在深圳河南侧辟“飞地”合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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