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学”概念的内涵_科学论文

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学”概念的内涵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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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15)05~0139~06

       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有着这样一段众所周知的经典论述:“这个人的逝世,对于欧美战斗着的无产阶级,对于历史科学,都是不可估量的损失。”[1]这段话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对马克思一生的主要贡献作了高度概括。恩格斯随后对马克思的理论贡献作了两点具体阐发:其一,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一般规律①。其二,马克思还发现了资本主义的特殊运动规律②。

       由上可知,恩格斯特别强调指出,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两大重要内容“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学说”,是对“历史科学”的贡献。“历史科学”一词,是贯穿从1845年《德意志意识形态》直至1886年《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众多文本的关键性概念。因此,正如有研究者已经指出,“历史科学”对于理解马克思主义学说,是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重要概念。近些年来,国内学者围绕如何理解“历史科学”展开了热烈讨论③。

       本文拟从三方面的关系出发,分别是“历史科学”与历史学、“历史科学”与历史哲学、“历史科学”与实证科学,结合国内一些新近的讨论,试图对“历史科学”概念的意蕴作出阐释。

       一、“历史科学”与历史学

       在当代汉语语境中,不同时期学者使用“历史科学”这一术语时,通常主要指的是历史学这门学科。例如,李大钊在1924年出版的《史学要论》中写道:“今日的历史学,即是历史科学,亦可称为历史理论。史学的主要目的,本在专取历史的事实而整理之,记述之;嗣又更进一步,而为一般关于史的事实之理论的研究,于已有的记述历史之外,建立历史的一般理论。严正一点说,就是建立历史科学。”[2]1962年,刘大年在巴基斯坦历史学会第十二届年会作了题为《新中国的历史科学》的报告。在报告中,刘大年介绍了新中国历史学科的机构设置、研究队伍状况、主要研究内容和出版物。他还特别对历史科学的内涵进行了解释④。2000年,于沛在《没有理论就没有历史科学》一文中,也是将历史科学理解为历史学⑤。毫无疑问,以上不同时期几位有代表性的学者使用“历史科学”一词时,明确指的是历史学。

       与学者们通常用“历史科学”指代作为若干学科之一的历史学不同,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科学”概念有着特别的涵义。在1845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这样一段重要论述,即“我们仅仅知道一门惟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3]很显然,既然是一门“惟一”的科学,这里的“历史科学”不可能单单指历史学,而是指包括诸如数学、物理学、化学、宗教学、哲学等学科在内的一切学科组成的总和。我们可称之为广义的“历史科学”。

       在马、恩的著作中,“历史科学”还有其他表述。如恩格斯在1859年的《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明确将“历史科学”界定为“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⑥,即我们今天所理解的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相比,这里的“历史科学”范围要窄得多。我们可称之为狭义的“历史科学”。在1876年的《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将第三类科学称之为“历史科学”,也是从狭义上进行理解的。

       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语境中,无论是广义的“历史科学”还是狭义的历史科学,都不是指具体的历史学。然而问题是,正如有研究者已经指出,在18世纪中叶,德国学术界已经开始使用“Geschichtswissenschaft”(历史科学)这个专用名词,用来表示作为一个知识领域的历史学[4]。马克思与恩格斯为什么用有所区别的“Wissenschaft der Geschichte”(译文亦为“历史科学”)来表达一个容易引起误解的概念?

       在更早些时候,马克思曾已经使用过的“人的科学”(Wissenschaftvom Menschen)来说明其对历史的理解⑦。与“历史科学”的多重意义相较而言,将“人的科学”说成“惟一”的一门科学,研究“现实的人及其发展”,岂不更好?既名正言顺,同时恐怕也会引起更少的误解和争议。可是,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不继续沿用“人的科学”概念?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进入唯物史观产生的具体语境中去。

       二、“历史科学”与历史哲学

       我们知道,唯物史观的提出,是建立在对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的批判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性分析双重基础之上的。一些当代研究者往往据此,将马、恩的“历史科学(Wissenschaft der Geschichte)”与“历史哲学(Philosophie der Geschichte)”二者理解为相互对立的关系。如王南湜认为,“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对立,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思辨哲学与科学的对立;这种对立在历史领域,就是思辨的历史哲学与马克思的批判的历史科学的对立。这种对立也是只是解释世界的哲学与内在地包含着改变世界的理论兴趣的历史科学的对立。”[5]在另一篇值得关注的文章中,王南湜在引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关于唯物史观的一段著名论述后⑧,着重强调了马克思关于“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与“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之间所做的区分。作者认为,马克思正是借助于这一区分,为自己的“历史科学”划定了界线,那就是只有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变革,才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而其他领域则只能属于非“科学”对象的“意识形态”领域[6]。正是由于被“自然科学的精确性”的逻辑所牵制,作者因此认为,尽管《形态》中提出“历史科学”之概念,但只有到了《资本论》当中,才真正实现了对于历史的科学把握。

       这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问题。马克思在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特别表达了关于如何理解《资本论》的一些问题,即不能将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与历史哲学理论混同⑨。

       然而,根据《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资本论》的核心内容当属于关于资本主义的特殊运动规律,是马克思对“历史科学”的贡献之一。另一个对于“历史科学”的重要贡献,即关于人类历史发展一般规律的唯物史观,其“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在哪里?特别是社会形态演化理论如何才能获得“历史科学”的科学性?

       作者显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根据作者的理解,从“历史科学”的意义上,既然不同的历史阶段生产方式是各不相同的,是一种存在于不同历史阶段上各不相同的模式化的社会结构,其间并无一种内在的关联,那么,我们就不能在通常的意义上谈论历史发展。人们所谓的历史发展,其实不过是站在自己的时代,以一种目的论的眼光,将“过去的形式看成是向着自己发展的各个阶段”。但由于马克思早就批判过黑格尔的实在的历史目的论,这样的历史目的论是与“历史科学”完全不能相容的,因此,便不能将这种“历史发展”理解为一种实体性的变化,即一种实在的目的论,而只能理解为一种虚拟的目的论,也就是一种康德式的历史目的论[7]。

       这一论证过程的逻辑是严密的。从作者认为的“历史科学”的“科学性”前提出发,层层深入,却得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结论,共产主义是一种拟目的论,而不是具有历史必然性的客观规律。过分强调方法的科学性,导致否定唯物史观中最具革命性的内容。这恐怕不应当是马克思、恩格斯“惟一的”科学——“历史科学”的本来之意。

       退一步说,即便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刻意与历史哲学保持了距离,也不能说明马克思对历史哲学的拒斥。庞卓恒教授提供了另一种解释。他认为,马克思的人类学笔记同《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和《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的思路是互相衔接而且完全一致的。只有把它们以及《历史学笔记》联系起来,才能比较充分地理解马克思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为进一步发展、充实历史发展规律和社会形态理论体系所做工作的历史哲学意义。他认为,“我们确信,马克思晚年的确有一个心愿:要通过对世界历史的再次审读,对他提出的历史发展规律,特别是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演进的规律的共同性和发展道路的多样性理论体系做一番系统的检验和升华。”[8]换句话说,马克思的这封信是在谦虚地表达自己的思考还达不到历史哲学的要求。这种解释是站得住脚的。

       我们不妨转换一下视角,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看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是否具有历史哲学的特征:

       第一个方面,从历史哲学的起源来看。有一个人物不应当忽略,即意大利哲学家维柯(1668~1744)。或许他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的“历史科学”有所帮助。维柯致力于发现世界历史的一些原则。在《新科学》一书中,维柯提出了“新科学”的第一条“无可争辩”的原则:“这个包括所有各民族的人类世界确实是由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9]。有人认为,维柯对于历史的认识在四个方面与马克思的看法相似:(1)人类自身创造了历史。人类是历史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和决定性的因素;(2)必须把人类的历史理解为各个社会的历史。历史学家应该关心的构成单位是社会,而不是个人;(3)历史并不是人类自由活动的有意识的结果;(4)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不同阶段。在维柯那里是神的时代、英雄时代和人的时代,在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也区分出不同的阶段性[10]。关于维柯与马克思之间的更多思想联系,国内外学术界已经有诸多论述,在此不赘述⑩。尽管维柯从未曾使用过“历史哲学”这一术语,但维柯的《新科学》恰恰被后世视为历史哲学诞生的标志。可见,字面上的“科学”完全可以是历史哲学的代名词。

       第二个方面,从历史哲学的内涵来看。根据沃尔什、威廉·德雷等人的理解,历史哲学可分为思辨的历史哲学与分析的历史哲学两个方面。前者研究历史本体论问题,即历史过程发展的一般规律。后者研究历史认识论与方法论问题,即人们是否能认识与如何才能认识历史。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无疑在两方面均有关涉。在本体论方面,承认历史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进步过程,或者是“大体来说,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1],或者是“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阶段”[12]。在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坚持从现实出发(11)。同时,它还批判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3]。从以上内容看,也许我们很难将唯物史观简单归入思辨的或分析的历史哲学中的任何一种。但不论如何,它在两方面都作出了贡献。

       第三个方面,从前后跨度近四十年的文本表述中看。黑格尔历史哲学扮演着唯物史观“对手”“先锋”“灯塔”“背影”的不同角色。马克思、恩格斯多次强调唯物史观对于“历史哲学”的批判、继承和超越,恰恰说明二者是行走在同一条道路上。

       在1845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对唯心主义历史观作了如下批评,“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过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因此,历史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而“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整个这种德国历史编纂学的最终的、达到自己‘最纯粹的表现’的成果。”[14]正是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系统地提出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12)。在这里,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唯物史观的“对手”。

       在1859年的《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恩格斯写道:“他(指黑格尔)是第一个想证明历史中有一种发展、有一种内在联系的人,尽管他的历史哲学中的许多东西现在在我们看来十分古怪,如果把他的前辈,甚至把那些在他以后敢于对历史作总的思考的人同他相比,他的基本观点的宏伟,就是在今天也还值得钦佩。这个划时代的历史观是新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直接的理论前提,单单由于这种历史观,也就为逻辑方法提供了一个出发点。”[15]在这里,“划时代”的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唯物史观的“先锋”。

       在1876年的《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再次写道:“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化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至于黑格尔没有解决这个任务,在这里没有多大关系。他的划时代的功绩是提出了这个任务。”[16]在这里,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既然“划时代”地提出了任务,无异于充当了唯物史观的“灯塔”。

       在1886年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按照恩格斯的说法,由于唯物史观的提出,“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现在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不再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要从事实中发现联系了。”[17]在这里,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最终成了唯物史观的“背影”。

       不难看出,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的“划时代”性不仅在于为唯物史观提供了理论前提,而且提出了唯物史观需要解决的任务。因此,完全可以说,唯物史观是在黑格尔历史哲学开辟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段忠桥教授的看法,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可以看出,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问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历史哲学研究的问题,即有关历史过程和历史认识的哲学问题。就研究对象而言,它与其他各种历史哲学流派并无区别。所不同的只是,它对历史过程和历史知识做出的是唯物主义的说明,而其他各种历史哲学做出的大多是唯心主义的说明。[18]

       由此,本文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将“惟一的科学”用“人的科学”或“历史哲学”来概括,而是采用“历史科学”,主要用意在于表达两点:一方面,强调其对于历史的重视。“我们根本没有想到要怀疑或者轻视‘历史的启示’;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我们比任何一个哲学学派,甚至比黑格尔,都更重视历史。”(13)另一方面,强调其对于历史过程的理论解释比旧的历史哲学更具有科学性,而非否定历史哲学本身。

       三、“历史科学”与实证科学

       如果将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科学”贡献理解为历史哲学,我们还需要处理一个重要问题,即如何理解经典文本中实证科学与哲学关系的经典论述(14)。

       马、恩在文中肯定了“实证科学”、贬斥了“哲学”。近些年,国内学者围绕历史唯物主义是“哲学”还是“实证科学”展开了热烈讨论。段忠桥教授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谈到他们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时从来不认为它是‘哲学’,而认为它是‘实证科学’。”[19]而俞吾金教授则认为,根据海德格尔对哲学与实证科学的理解,哲学研究存在,实证科学研究存在物,因此,“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伟大的哲学理论,而不是实证科学知识,因为历史唯物主义正是以存在尤其是社会存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20]

       作为国内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的资深学者,两位在这个问题上的交锋对于我们思考“历史科学”的特性非常具有意义。他们各自都道出了一些合理的内容。但遗憾的是,由于一些情绪化的表达和对上段文字翻译的过度关注,导致一些本值得深入展开的内容,并未得到更为清晰和充分的讨论。此外,俞吾金教授认为的“真正的实证科学”是指“奠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历史学”,段忠桥认为的“真正的实证科学”是指“历史唯物主义的考察方法”,二者都将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形态和基本内容排除在外,不能令人信服。如果历史唯物主义属于真正的实证科学,那么其理论形态也是实证科学的一部分。

       马克思、恩格斯在运用一些常用概念时,并不是每次都在一般意义上使用的,而是常常有着特定的内涵。有时候他们添加了限定条件,有时候则没有。上述引文即如此,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加了限定用语,肯定的是“真正的实证科学”,批判的是“独立的哲学”。而并非笼统地肯定一切实证科学、批判一切哲学。将经验的实证与理论的抽象割裂开来,绝不是“历史科学”的本意。因为,“单凭观察所得的经验,是决不能充分证明必然性的”[21]。对历史过程的经验性考察是前提和基础,思想是对这种基础的抽象与提炼。“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22]本文同意张廷国教授等人的看法,从马克思自身的思想旨趣而言,历史唯物主义并没有在哲学和实证科学中形成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而是在哲学的“逻辑前提”和实证科学的“事实前提”的互动中关注着现代人的生存境况及其历史性命运[23]。

       值得注意的是,“真正的实证科学”中已经显然隐含着对实证科学的批评。要说明什么是“真正的实证科学”,必须同时要说明什么不是“真正的实证科学”,或者换种说法,马克思恩格斯“真正的实证科学”所要批评的对象是什么?不少学者讨论了马克思的“真正的实证科学”与孔德的实证主义之间的关系(15)。这种探索是有益的,但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甚至不是问题的主要方面。它所针对的,是各门科学中旧的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法。

       例如,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严厉批评了受自然科学影响的哲学中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16)。

       再如,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恩格斯特别明确指出:“旧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法,黑格尔称之为‘形而上学的’方法,主要是把事物当做一成不变的东西去研究,它的残余还牢牢地盘踞在人们的头脑中,这种方法在当时是有重大的历史根据的。必须先研究事物,而后才能研究过程。必须先知道一个事物是什么,而后才能觉察这个事物中所发生的变化。自然科学中的情形正是这样。认为事物是既成的东西的旧形而上学,是从那种把非生物和生物当做既成事物来研究的自然科学中产生的。”自然科学如此,社会历史研究中同样也是如此。恩格斯说,哲学家头脑中臆造的联系代替了应当在事变中去证实的现实的联系(17)。

       所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说:“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24]只有在唯物辩证法得到运用后,自然科学与狭义的“历史科学”才能变成“真正的实证科学”。“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本身接受了辩证法的时候,一切哲学的废物——除了纯粹的关于思维的理论以外——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25]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无论从广义上还是从狭义上看,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科学”概念不是指具体的学科,特别不是指历史学,而是指运用唯物辩证法的一切科学。“真正的实证科学”与广义的“历史科学”是等价的。当他们说“历史科学”时,强调的是其历史性;当他们说“真正的实证科学”时,强调的是其辩证性。就其马克思、恩格斯对“历史科学”的主要贡献唯物史观而言,唯物史观是一种历史哲学。事实上很多马克思主义者也是这么认为。普列汉诺夫即认为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历史哲学”[26]。李大钊也是如此认为的(18)。英国史学家巴勒克拉夫说:“今天仍保留着生命力和内在潜力的唯一的‘历史哲学’,当然是马克思主义……当代著名历史学家,甚至包括对马克思的分析抱有不同见解的历史学家,无一例外地交口称誉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对他们产生的巨大影响,启发了他们的创造力。”[27]可以说,这是对唯物史观的高度赞誉。我个人以为,当下中国的学科建制下,将历史哲学置于历史学之下,并不妥当。这样做,既妨碍了对历史哲学的理解,也妨碍了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历史哲学是需要不同学科共同思考、讨论的论题。当然,这已经是另一个需要专门讨论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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