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学术评价体系建设的发展趋势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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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166(2008)05-0015-04

CLC number:C0 Document code:AArticle ID:1003-0166(2008)05-0015--04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是人们研究社会现象、探索客观世界发展规律的创造性劳动产生的产品,是一种重要的无形信息资源,它能为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提供参考依据,提高人们对事物发展趋势的预测和判断的准确性。在构建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过程中,以社会科学知识为基础的制度创新,是持续实现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保障环节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学术评估,能够有效发挥学术激励补偿机制的作用,使学者们从事学术的动机得到正向激励,从而起到促进学术发展、审核学术质量、引导学术方向的作用。

正是由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自身和广泛而复杂的人类社会,因此与自然科学相比,它具有偶然性、随机性和模糊性等复杂的特点,难以获得经典自然科学研究中所必需的条件控制,不能像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成果那样,通过精确的数量计算、反复的科学实验加以验证,从而作出科学的鉴定。所以相比之下,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价值判断问题显得十分突出,目前还无法找到一个面面俱到的万全之策,只能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评价主体、评价目的来设计相对适用的评价体系。

一、同行专家评估与数量统计评估

评估,是人们把握客体对主体的意义、价值的一种观念性活动,是对主客体相互作用关系的一种主体性描述,反映客体主体化过程的性质和程度,具有判断、预测、选择和导向等基本功能。学术成果评估,是对科学研究成果价值的评价和估量,是评估机构和人员,着眼于委托者的需求和目的,根据特定的价值定义,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运用科学方法,对学术成果的工作质量、学术水平、实际应用和成熟程度进行评定和推测,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目前较常用的人文社科成果评价方法有两种,即同行评议法和数量统计法。同行专家评议是一种由科学共同体来作出有关科学真理性评价的评价方法,它认为社会对科学发现的承认是以科学界内部的承认为依据和前提的,有函评和会议评审两种。由于价值并不是一个对象固有的属性,而是它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这就使得价值评估标准也成了一种可以由主体主观把握的标准,在同行评议过程中,偏好不同就会形成在不同评估专家心目中的价值权重的差异,这是同行评估一系列难点和疑点的发源地。价值观念影响着学术成果价值评估的“张力”和“弹性”,在评估中,评估主体经常面临相反或相冲突的评估结论,这就要求评估主体在评估中必须调节、调整这些相反或相冲突的评估结论,并且在评估过程中应具有“权衡”的能力。此外,评估需要收集、整理和分析信息,并据以作出专业判断,其可信度不仅取决于评估指标的信度和效度,而且要受到评估主体的学识、见解以及评估过程中态度、感情等心理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同行评议在评价过程中的事实认知和价值判断的这两个步骤中,都会出现偏差。一个理性的同行评议系统应具备:①不太紧张的资源;②无私利的决策群体;③较宽广的同行选择范围;④单一学科和单一的科学价值准则[1],事实上上述条件是很难保证的。

利用数量统计方法来揭示文献群内存在的数量规律,是文献计量学方法,后来被引用到科研成果和科研人才的评价中。它主要在于对成果和项目的影响进行评价,包括成果发表的刊物级别、论文收录转载情况、获奖情况、成果被引证情况等,体现为间接测量。温斯托克将科研人员的引用动机归纳为对开拓者的敬意、对有关著作给予肯定、对科研采用的方法设备的验证以及提供背景性资料等方面。论文的相互引用,说明了知识的继承、利用和发展,反映科学研究工作的连续性。数量统计法,正是建立在某篇论文被同行引用得越多,则这一研究工作意义越大,受到的“承认”度越高这一认识上的。数量统计方法并非摒弃同行专家评估法,而是作为一种补充,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再利用数量统计方法进行评价。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可量化部分,运用客观评价系统进行评价,对难以量化部分,仍采用专家讨论评价方法,但提供一定的标准,以减少非公正因素的干涉[2]。

二、学术评估系统的特征

评估活动是一个多层次的动态系统,评估主体、评估客体、评估目的、评估原则、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等基本要素构成了评估活动的有机整体。一般说来,一个现代性的、运转良好的评估系统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性:

1.客观性。客观性是评估活动的首要原则,为了给决策者提供有用的分析结果和可靠的信息,必须保证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活动的设计、实施及评估报告的完成是独立的、客观的。评估的主客体之间没有任何利害关系。评估主体依法独立评估,独立结论,独立报告不受控制,不受干预,不受报复,履行公正判断的鉴定和验证的职责。

2.征询性。评估可以看作一种中介服务,通过对评估客体进行评判,为社会、公众,尤其是委托者提供和创造他们最迫切需要了解的公正的评估信息。所以,评估的过程中评估主体、范围、标准、程序和结果应通过有关传播媒介公开,以使公众能获得相同的评估信息。

3.科学性。应包括信度和效度两个方面的要求。信度主要是评价结果的可靠性或一致性,即同样一个项目由不同专家在不同场合、时间进行评价所得到的结果的一致性程度;效度是指该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评价的准确性程度。效度的作用比信度作用更为重要[3]。

三、学术评估体系的发展趋势

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发展亟需建立公正、科学、规范的社会科学学术评估体系。如同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进步一样,学术评估体系也是不断演变和改进的,每一步是从对现有评估理念和方法的批判开始,是评估内容和形式的进一步丰富化。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科学领域的不断扩大,各种新兴交叉学科的不断产生,影响社会科学成果的因素也越来越复杂,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估体系的构建将会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

1.从专家评估走向多元主体评估

评估主体为执行评估活动并承担责任的机构或个人。评价效度的提高,关键在于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对象同评价主体的匹配。评估要依从其不同的目的而定,应分别剖析不同评价主体的评价机理以及各自的优缺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多元评价的集中组织形式以及各自的适用环境。

在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的选题越来越倾向于解决社会问题,由于这种实用性与问题驱动特点,形成大量的资金由基金会或个人捐助,政府仅仅是少部分资金的出资人的分布状况,科研机构置于民间资金的直接监督之下,由此,基金来源的多样化形成了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主要包括三类,即联邦政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学术同行)和普通民众[4]。欧洲各国政府都不直接进行科研评价,建立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进行评价是欧洲各国的普遍做法。英国大学科研评价机构——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是受官方委托的机构。意大利、斯洛伐克、法国等也都建立了评价委员会,对大学包括科研在内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价。而荷兰,则由大学的自治组织荷兰大学协会承担科研评价任务[5]。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除进一步加强隶属于科研管理部门和一些科研机构的学术评估机构建设外,还应逐步发展从事评估业务的独立管理咨询机构、研究单位、评估事务所等隶属于企业的科技评估机构、独立的中介机构,或者建立针对特定评估任务组织的临时性评估项目组等,使评估活动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与真实性。

此外,可以借鉴科学创新的认定方法,加快社会科学查新体系的构建。查新,是利用已经发表的文献,通过对社会科学文献的检索、解读、主题分析或引文分析,对研究项目的新颖程度作出判断的过程。一方面,应尽快认定一批“社科成果查新中心”,从机构上保证查新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另一方面,认真研究社会科学查新所涉及的政策、体制、工作方式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出台相关政策,如《社会科学成果查新咨询管理办法》等,为社会科学查新体系的构建提供良好的环境[6]。

2.从单维度评估走向多元标准评估

评估标准就是评估主体在评估过程中,据以对评估对象进行判断的准则。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体系是整个评估工作的基础。评估不能有一种价值主导,也并非价值中立,而应当是多元价值互动的过程。

建立人文社会科学评价体系面临诸多评价标准间的冲突,如定量标准与定性标准、学术标准与非学术标准、创新性标准与规范性标准、价值标准与科学标准等等,这些不同标准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作用,决定了必须寻求不同标准间的“合理张力度”及建立“共性标准”。评估指标的设置,应该重点考察评估对象的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具体来说,可以数量类指标来考察其受关注程度,以质量类指标来考察其创新程度,以价值类指标来考察其在经贸活动中的作用。目前,在人文社会科学评估的理论研究与具体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创新性指标,比如代表性学术论著[7]、学科积累指标、学科个性指标、学术创新价值指标[8]等,都是多年来学术界在成果评价方面积累的宝贵经验,对提高我国的社科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应当注意的是,评估除质疑目标的妥当性与适当性之外,学术成果对社会发展的贡献是必须加以判断和说明的。国外非常重视社会科学对政府决策与社会思潮的影响作用。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社会转化问题与社会影响力测评一直是国外学者讨论的热点,也是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活动的最终目的,它构成了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中的主要指标,尤其在对应用与发展性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上,是与“政策评估”密不可分的。

3.从数量技术评估走向多种方法综合评估

评估方法是评估过程中评估主体执行评估工作的途径和手段。现实是复杂多样的,如果我们要深刻理解现实就需要多种途径和手段,对学术成果进行评估同样如此。数量技术评估是传统评估的通行工具,然而过多地依赖科学手段,过多地依靠数据进行评估,不仅由数据推出结论,而且事实也以数据来表述,则是一种典型的技术决定论,不论是从方法上还是从重心上来看,技术决定论在解释现实的时候都会显得苍白无力,很难深刻真实地反映和再现现实,更不能对学术研究所针对的社会问题、带来的效果和影响等进行评估。

学术成果评估的工具应当是综合、多样和开放的,既包括定量分析,又包括定性分析;既包括社会实验,又包括心理分析。要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历史分析与前景预测相结合、专家分析与专业评估技术人员分析相结合。

由于不同的评估方法所采用的信息、切入的角度、推演的路线都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对同一目标进行评估测算,然后将结果互相比较印证,找出不同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其合理解释,可以克服方法、信息等方面带来的视野限制,同时也可以识别出评估过程中的干扰因素。例如,对于重大项目,评估机构内部可以由两个相互独立的团队平行作业,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然后交叉检验。

4.从阶段评估走向全过程评估

按时间层次划分,评估可分为事前评估、中间评估和事后评估。在学术评估活动中,事前评估主要是立项评估或项目选择,即重视该活动与资助部门战略任务和目标的关系;中间评估也称实时评估,是在项目进行中的评估,可以根据评估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和配置研究资源;事后评估是对研究成果评价验收,注重评价科研活动的影响,强调科研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在目前项目评估的发展中,以分配资源为目的而开展的事前评估最为普遍和成熟。随着学术评估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强,人们的看法也发生了变化,逐渐由重视传统的阶段评估转向了注重科研活动全过程评估。例如,目前,在各级别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中,除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立项评估,即事前评估以外,也加强了对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工作。通过中期检查及时交流相关信息,确保研究沿着一定的方向进行,起到实时纠偏的作用;科研成果的结项等级划分从无到有,逐步细化,对鉴定评为优秀的项目主持人给予奖励,鼓励科研工作者努力提高成果质量,多出精品。

5.从“理性科学观”走向整合的“艺术社会观”

学术评估的演变不仅仅是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标准、评估技术及评估逻辑等的转变这样简单,透过这些表层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更为根本的评估理念的转变,学术成果评估的观念从传统的“理性科学观”走向整合的“艺术社会观”。正是在这一评估观念的指导下,才有了上述的学术成果评估主体、标准和技术等的转化。学术成果评估应从旧有的“理性科学观”走向整合的“艺术社会观”,前者重视价值中立与“客观”评估,期待学术成果能够客观与量化;后者则反对价值中立,强调价值论证与批判。

三、对策和措施

笔者认为,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科学学术评估体系,如下几点值得努力:

1.建立公开公正的评价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的评估环境。

民主传统强调科研评价应具有民主性,良好的公众意识是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同行评议与社会公议的基础与保障。评估活动的整个过程,包括评级范围、评价标准体系、评级组织和实施程序、评估结果等都应向公众公开。公共部门有责任让公众了解公共资金的使用价值,以使公众能考察政府在资助科学方面的政策及相关措施,审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效果,充分获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2.建立责任分担的同行评议约束机制,完善自律管理。

心理学研究表明,在实行签字评估专家负责制的情况下,其他团队成员在作出判断时的责任感较小,很容易产生从众等附和现象。可以在评估组织内部构建责任分担机制,将评估结果与参与者的收入、职业声誉等挂钩,能够增强团队成员的责任感,减少因心理因素产生的偏差。其次,要完善同行专家自律管理的方式,可以借鉴目前资产评估业里的谈话提醒制度、业务报备制度、年检制度,建立诚信档案以及行业自律性惩戒制度、规则和程序。

3.建立评价意见的反馈机制和评价申诉制度。

一项成果的取得,包含了与研究者个人相关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其中的一些研究会基于个人经验,其成果便具有不可验证性。专家们评价成果,其实最清楚的还应该是成果的研究者,所以,评估结果和评价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研究者,而且,也有必要充分听取研究者对于评估结果的意见,以提高评议的透明度,也有利于有关方面汲取教训,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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