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的演变与争论_文学论文

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的演变与争论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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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73(2015)05~0040~13

       国际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OI):10.16456/j.cnki.1001~5973.2015.05.004

       中国新时期文学理论发展,从整体上说,经历了认识论、价值论、存在论三种范式,价值论在其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价值”是经济学上一个特定的范畴,在一般意义上泛指物质或现象对人和社会的用途、作用或意义。自人类从动物界独立出来起,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逐渐形成了诸种对象性的主客体关系,人对自然、社会、自身进行评价,价值便开始出现。哲学上的价值论,是西方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的一种哲学理论,是对价值的本质界定、构成、特点等进行研究的理论学说。文学价值论,则是在价值论视野下的不同于认识论、存在论关照所形成的一种文学研究理论。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研究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中期达到高潮,目前依然余绪不断,在文学认识论与价值论的区别、文学的审美价值、社会价值与消费价值(商品价值)等方面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1),对当代中国文艺理论的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研究的源起

       针对文化大革命时期“非人的、反现代的政治文化专制,中国社会开始了新文化启蒙时期”(2)。中国新时期一波接一波的文学思潮、文学论争,如文艺与政治的关系、反思文学、伤痕文学、寻根文学、改革文学、人文主义讨论等,都与文学价值观念的转换有着密切的联系。“当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新旧交替的变革时期,从文学实践到文学理论,明显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形成多元文学价值观念的规律性问题。从上个世纪末至本世纪末的百年文论史中,不难发现,每个重要时期学术文化界围绕文学价值取向与观念嬗变所进行的论争,都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其中,始终引人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不同倾向的文学理论的分歧,往往体现人们对文学的特质、功能和美学理想的不同看法,并总是在文学价值观念上表现出来。”(3)文艺价值观念的区别,植根于人们对文艺性质、功能认识的哲学基础、美学基础的不同,与理论操持者的社会实践的差异密切相关,因而,几乎在新时期每一个社会历史的重大转折时期,都会有激烈的文艺价值问题的论争。80年代初文学价值论的出场,奠基于世界哲学的发展,与中国社会进程密切相关,符合了中国文艺理论发展的特殊境遇。

       对价值论的重视,是哲学发展的世界性的潮流,是哲学发展的必然。有了“人”便有了价值的问题,“价值问题是伴随着人类的诞生、发展而诞生、发展起来的”,“因为存在着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即:在人类从动物中分化出来之前,自然界本身虽是存在的,却无所谓美丑、善恶。这些流动不居的价值观念,是伴随着人类的诞生及人类社会的发展而诞生、发展起来的。人类学的大量研究成果雄辩地证明了:只有人类真正从动物中分化出来之后,才开始有了价值的概念及其规范”(4)。这个与“人”一起诞生、发展的问题,在哲学中占据重要的位置。被称为“价值学创始人”的德国哲学家鲁道夫·赫尔曼·洛采,在19世纪后期把此前广泛流行于经济学中的价值观念引入哲学,并把它置于哲学中的最高地位。在洛采看来,世界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现实的事物,即事实的领域;二是体现宇宙普遍规律的真的王国,即普遍规律的领域;三是对善、美和神圣思想作价值判断的世界,即价值规律。而在这三个领域中,价值规律居于最高的地位,确定事实的真实性、概念的真理性,第一和第二世界的意义都要由价值来作最终的判定,价值是目的,而其他一切只不过是手段。因此,洛采把自己的哲学观名之为“目的论唯心主义”。洛采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人,是新康德主义者,他之所以把价值的理论提高到哲学的核心地位,是要把人的尊严在自然主义和还原主义等的极力攻击、非议下解救出来,强调人是按照一定的价值观念或目的进行活动的,反对贬低人的尊严和作用。后来,西方的许多价值流派都因袭、沿用或部分地采纳了他的原则,100多年来,他的影响始终存在着。

       虽然价值论在19世纪下半叶才初步确立,但价值论的思想古已有之;哲学价值论诞生于西方,但价值论方面的思想、论述中西皆有。在《后汉书》中,已出现了“价值”这一词汇,该书列传第三十七《班勇传》中就有“北虏遂谴责诸国,备其逋租,高其价值,严以期会”。在此之前,价值的观念早已存在。西方价值论的观念源远流长:“从柏拉图起,哲学家们就一直在善、目的、正当、义务、美德、道德判断、审美判断、美、真理和合法性的标题下,探讨各种各样的问题。到了19世纪,下述看法才产生出来(或再生出来,因为从根本上说它发端于柏拉图),即:既然这些问题都与价值或应当,而不是与事实或事实的现在、过去、将来的状况有关,那么,所有这些问题都归属于一个家族。人们相信,如果把这些问题看作是囊括了经济学、伦理学、美学、法学、教育学、甚至逻辑学和认识论的一般价值和评价理论的组成部分的话,这些问题就不仅可以归列到价值和评价这样的总标题下,而且能够得到更好的处理并找到更加系统的解决办法。”(5)就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而言,生产力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持续进步,人类的创造能力不断增长,人的主体性、能动性日益显著,人们创造的价值更多,人类自身的价值也不断提高,价值问题就越来越成为时代的重要问题。在有关价值的哲学中,康德对实践理性的研究“为人们从一个新的角度观察世界,特别是观察世界与人自身的联系在主体精神领域中发现一个新天地。现代价值哲学正是借助康德的发现建立起一种新的哲学观念的”(6)。此后,新康德主义重要人物、著名哲学家文德尔班以康德的学说为起点,建立起自己的价值哲学,他认为,价值问题应在哲学研究中居于重要位置。因为任何知识都离不开价值,都要以价值为标准。而关于价值的知识则反映着评价主体与评价对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关于人与客观对象之间联系的知识。基于对价值的重视,文德尔班甚至认为一切社会历史科学都应成为关于价值的科学。文德尔班的学生,另一位新康德主义的代表人物李凯尔特继承了文德尔班的观点,赞同社会历史科学应成为一种价值科学。他认为社会历史科学所研究的都是个别问题,因而研究社会历史问题应该用“个别化”方法。他的意思是说,作为价值现象,任何一种社会历史问题都只是通过个人的兴趣、评价才会显示其价值意义,因此研究这些问题就不能像研究自然界现象那样,采用一般化的方法,并由此揭示其普遍规律。社会历史中只有个别的东西,而没有普遍的价值。价值哲学的出现在人类哲学发展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标志着人们的意识和自我意识在哲学高度上达到统一,价值作为人与客观对象的某种关系的表征而成为哲学沉思的主要对象,这本身就意味着人类思维已经将主体与客体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认识了。西方价值学的兴盛,正是基于价值关系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经过哲学的积累,价值论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同时,价值论的兴起与20世纪西方的社会思潮有关。科技的高度发展,物化自然关系的发展,极大地挤占人的精神空间,导致人的精神的空前失落,人由目的而成为手段,由此产生了严重的精神危机,对人的价值的热切呼唤,催生了价值哲学。

       在价值论哲学的背景下,审美价值论得到发展。较早运用价值理论研究美学和艺术问题的是美国自然主义哲学家、美学家乔治·桑塔耶纳。他认为美学是一种价值学说,它和伦理学一样,都是研究人类以感情为基础的判断活动的。他从主观论的角度来看待价值,认为价值发乎我们情不自禁的直接性或莫名其妙性的反应,也发乎我们本性中的难以理喻的成分。他认为,美是一种价值。因而,对美这种价值的判断就更是一种不依赖于任何理性观念的直接的感受活动了。“在想象、瞬息的直觉和赋有形式的知觉中所固有的价值,叫做审美价值。它们主要在自然界和各种生物中被发现,但也常常在人所创作的作品、语言所唤起的形象及声音的领域中被发现”。根据桑塔耶纳的论述,衡量美的价值尺度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的审美的快感:“美是在快感的客观化中形成的,美是客观化了的快感。”文学活动是一种具有强烈审美性的审美活动,与价值也发生了密切关系,甚至在许多文学价值论的主张者看来,文学活动就是一种价值活动,而不是认识活动或其他活动。

       中国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的兴起,是中国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产物。“进入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着神州大地。人们的思想解放了。体制的改革和人的观念的更新成互相促进之势。大家很自然地想到:从前苏联来的那一套僵硬的经济管理体制已阻碍着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需要改革,那么,从前苏联来的一些思想观念、理论公式、思维方式,是否都是正确的呢?许多人已经认识到,我国社会科学各个学科,在改革开放的大趋势下,都面临着方法、观念、范畴甚至学科体系更新的任务。”(7)文学价值论,是中国新时期反思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中国与前苏联的曲折的关系,价值论在此前的中国是缺席的。在相当长时期内被我们奉为导师的前苏联,价值论哲学有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前苏联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康斯坦丁诺夫在1960年他所主编的《苏联哲学百科全书》第1卷提出:“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摒弃价值哲学。”(8)在我国风靡一时的罗森塔尔的《简明哲学词典》,根本就不提及价值论。在前苏联,价值论研究开始于60年代,图加林诺夫是前苏联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有力推动者。1960年,他出版了《论生活和文化的价值》,标明着价值论研究的开始;8年后他又推出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在前苏联哲学界掀起了一个关于这一问题研究的热潮。进入70年代后,前苏联哲学界对于价值学的研究更加深入和普及,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价值论根本原则、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力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一般价值论,解决社会科学各个领域的具体问题,如审美价值、道德价值等,并开始了对西方资产阶级各种价值论流派及其理论的批判性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前苏联价值论研究从缺席到发展的这一时期,中苏关系曲曲折折。1969年3月发生的珍宝岛武装冲突,标志着中苏关系的彻底破裂。5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哲学界全面学习苏联,在这一时期苏联不提价值论。60年代末、70年代初,前苏联哲学开始深入研究价值论哲学时,中苏已开始交恶,包括哲学理论在内的前苏联的一切观念,都被视为“修正主义”,前苏联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成果与思想遂被拒之门外,不被介绍和研究了。因而,在新时期之前,中国哲学界存在价值论缺席的状况。80年代初,价值论研究在国内兴起,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要求”,改革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取得更好的效益,效益便是个价值问题;改革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利益也是个价值问题。(9)二是深刻的理论背景,这其中包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讨论,直接导致了价值问题研究:实践结果是否成功需要价值的检验,坚持真理的实践标准与实用主义划清界限,也是一个价值问题;异化、人道主义研究构成了价值论研究的重要背景,讨论中包含着价值问题,尤其是人的价值、人生价值问题。(10)自1980年起,《中国社会科学》、《光明日报》、《哲学研究》等重要期刊报纸发表了一系列价值论研究方面的文章,引起了广泛关注,在1985年到1986年的秋季形成了一次关于价值与真理的讨论,李德顺的《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袁贵仁的《价值学引论》等著作反响巨大,王玉樑主编、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的《价值和价值观》,从价值论总论、史论、价值的本质、价值与感情、价值实现过程、价值与历史观、人的价值、价值观念与改革等方面全面展示了中国价值论研究的状况。

       文学价值研究与论争是中国新时期文学理论界反思的必然产物,甚至有研究者把文学价值观的“拨乱反正”称为文学理论批评新时期“拨乱反正”的首要之务。“自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文学理论批评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门类一样,开始了真正的所谓‘拨乱反正’,关于文学价值观方面的‘拨乱反正’自然是首要之务了。因此,举凡文艺同政治之关系问题、文艺的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性质问题、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体系问题、现实主义及浪漫主义问题、‘典型’、‘写真实’概念问题、文学中的人性和人道主义问题、现代派文艺评价问题等等,都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每一个问题之核心几乎无例外地都涉及到文学价值论问题。”(11)文学理论界开始反思此前认识论哲学背景下的诸多理论,探讨在价值论基础上的文学理论问题。钱谷融在为黄海澄《艺术价值论》所写的序中透露出作者写作该书的动机和宗旨:“很早以来,他就对从苏联来的文艺理论学科体系的科学性有怀疑。他们把文学艺术当作是对现实的一种认知形式,其社会功用也是在于帮助人们认识世界。这就与科学除了形式上的差别以外,几乎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样,文艺也就成了多余的东西。从功能文化学的观点看,文学艺术必有其不同于科学的特殊本质和作用,否则,它就不可能存在。因此,海澄同志认为把文艺学仅仅建立在认识论的哲学基础上是不行的。”(12)前苏联学者在20世纪30年代批判了把艺术当作经济、政治的直接产物的庸俗社会学观点,从哲学认识论出发,吸取了19世纪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杜勃洛留波夫等人的文艺理论观点,建立了一套以认识论为哲学基础的文艺理论体系。这套文艺理论体系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逐渐传入中国,成为支配我国差不多两代人的文艺学“范式”。“文革”结束后,在积极反思的社会思潮下,中国文论界也开始反思这种认识论的文艺观。《文学评论》1986年第1期刊登了刘再复的文章《论文学主体性》(续),文章主旨是倡导文学创作与阅读(接受)中的主体性问题,这种倡导建立在对机械反映论文艺观的批评基础之上:“机械反映论只注意了自然赋予客体的固有属性,而往往忽视了人赋予客体的价值属性”;“这种机械反映论往往割裂了客体与人的联系,即忽视了客体于人有用的程度——与人的需求相适应的程度,即客体的价值程度和价值属性”;“反映论只解决了人的认识,不能解决人的价值选择和情感意志的动向”;“机械反映论从客体上强调了事物的固有属性,忽视了价值属性”,“从主体上则强调了人的认识方面,忽视了人的情感意志方面”。(13)这一观点引发了许多研究者的争论,影响深远。

       二、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研究的进展

       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研究,在文学认识论与文学价值论的区别、文学价值的多元性、文学的商品价值等方面展开,引发了一系列论争,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研究的起点,是在反思文学认识论的问题与困境中确立的。对认识论文艺观发难的先锋是刘再复。1986年他提出要建立文学价值主体论,以主体的情感意志来认识和把握文艺价值:“机械反映论……只解决了人的认识,不能解决人的价值选择和情感意志的动向。”(14)此后,程麻和黄海澄等学者明确提出文学价值论的主张。

       黄海澄对文学价值论哲学基础的论述极具建设性。他在《艺术价值论》一书中旗帜鲜明地提出:“把文学艺术当作对客观现实的一种认识形式,把整个艺术现象放在认识论的哲学来理解,是矛盾百出的”,“要想把大成殿、紫光阁、凡尔赛宫说成是对于现实生活的一种认识形式、形象的真理,从中去寻找关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律的现成答案,无异于缘木求鱼,向火索冰,所遇到的困难恐怕是无法克服的”。他对在当时中国文论界占据重要地位的蔡仪主编《文学概论》中的相关观点提出质疑。蔡仪认为,孟郊的《织妇辞》、张籍的《野老歌》、关汉卿的《窦娥冤》和梁斌的《红旗谱》这些作品的根本意义在于“告诉我们这个真理:在阶级社会中,任何时候都存在着阶级对阶级的剥削、压迫,阶级对阶级的斗争”,在于印证《共产党宣言》中所说“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它们和《共产党宣言》所说的都是同一件事情,都“正确地反映了阶级社会的普遍规律”;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对社会生活反映方式”的不同:“科学的反映是抽象的,形成概念和理论,而文学的反映则是具体的,形成形象及形象体系。”黄海澄认为,若是如此,那么,“用《共产党宣言》中的表述方式该是何等简洁,何等明了,何等痛快!又何劳这些文学家们用如此繁复、累赘、不简明的形式向人申说一个如此简明的道理?岂不是自找麻烦!而且,告诉人们一个认识成果,一个真理,讲一遍也就够了,没有必要反复啰嗦。而这些文学家却变换花样,把一条真理反复申说千余年,这又何必呢?在认识论的框子里,谁能把这些矛盾消除并令人信服?恐怕谁也做不到”(15)。由此,他提出:“把文学艺术仅仅作为认识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的观点站不住脚,把文艺理论置于哲学认识论的基础之上,可以说是找错了家门,安错了基座。要摆脱这种困境,我认为必须转向辩证唯物主义的价值论,因为在我看来,艺术从根本上来说不属于认知—真理系统,而属于价值—感情系统。”(16)他认为南帆《文学与情感认识论》中所提出的“情感认识论”的提法在文学上也不能成立。黄海澄的论证极具思辨性,对当时中国哲学界对价值论的认识进行了辨析,由此深入到文学价值论的哲学基础的研究。他指出:“人与世界的关系并不只限于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还有一种更根本的关系,即价值关系。我们人类生活在世界上,时时处处都离不开价值物,离不开对价值的追求和创造。我们的各种需要,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个体的还是群体的,都要靠相应的价值物来满足。”(17)艺术不属于认知-真理系统,而是价值-感情系统;认知作用是“眼睛”、“罗盘”、“望远镜”、“电子导航装置”,是方向性的,但不是“动力源”。当时影响很大的李德顺的《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把真理和价值并列,把价值论归入认识论,黄海澄认为这是不合适的:“任何有机主体,哪怕是最简单的有机生命,作为自控制、自调节系统,都可以是,而且必然是价值主体。”(18)同时,他对袁贵仁的价值真理说、对庞学铨的相关理论都进行了辨析。他在人作为高等有机生物层面上来理解价值:“有理由把价值与作为自控制系统的生物界、人类和人类社会各等次的群体系统的控制论目的关联起来”,“价值是事物与一定自控制系统的目的的关系的属性。凡是符合一定自控制系统的控制论目的、有助于这系统向着其控制论目的前进的事物,对于该系统来说就具有正价值,反之,凡是不符合这系统的控制论目的、妨碍它向着它的控制论目的前进的事物,对于该系统来说,就具有负价值。”(19)这些想法是黄海澄长期思考的结果,立论高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从美学、哲学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文学价值论体系性的理论建构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与黄海澄的《艺术价值论》一样,程麻的《文学价值论》也是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研究领域一部重要的理论著作。如果说《艺术价值论》以哲学的思辨性见长,为文学价值论在哲学、美学上站住脚起到了重要作用;那么,《文学价值论》则是立足于文学的本体,着力建构文学价值论体系。黄海澄认为,反映论的艺术研究是放错了“基座”,程麻则主张,文学研究与价值论的相遇是“有情人终成眷属”。黄海澄的理论可总结为摆正“基座”论,程麻的理论则可称为“终成眷属”论。新中国以来中国文论界向来主张“能动的反映论”,但因中国现代技术和生产力发展的迟缓妨碍了科学反映论思想的深化、自古以来的强烈的政治功利性观念在当代中国社会未能实现。程麻认为,文学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学说里应有之义”:“辩证唯物主义是立足于主体并能动地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哲学,同样,历史唯物论也是着眼于人并为了人的自由发展的学说。发掘马克思主义关于价值问题的观点与论述,有利于改变那种对马克思主义文学观念的浮浅和教条的理解,汲取当代文化意识,焕发其内在生机与活力。换句话说,价值理论对当代中国文坛来说,并非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而是要使‘有情人终成眷属’。”(20)其《文学价值论》一书的导论题为《文学观念从认识论到价值论的演进》,从整个人类文明史、整个文论史的角度对文学观念的进展作了细致深入的分析,指出价值是文学独特性、独立品格所在。“在人类文明史上,文学曾因自身的稚弱,不得已而依次借助于宗教、道德和科学等观念的支撑,才赢得生存于世的权利。时至今日,由于本体的成熟,它已有足够的力量和勇气站在理应据为己有的价值论哲学基础上。因此,文学观念从认识论向价值论的演进,意味着其向本性的回归。这并非是文学的狂妄或叛逆,而是实现其独立品格的切实努力。”(21)在他看来,原来我们认为摹仿论的文艺观是反映论是不正确的,摹仿论其实恰恰是价值论,应“不再把以摹仿为基本内容的文学视为人认识或反映客观事物的工具与手段,而探寻从事摹仿活动的主体心灵的精神追求、慰藉欲望,或其驾驭、超越、支配客体等对象化心理过程的内在机制,从哲学意义论和价值论的方向来揭示与界定文学性质和本义”(22)。他立足于价值论角度对游戏论文学观、符号论文学观进行了反思,发现“由原始人的摹仿一直到现代文艺符号理论,贯穿在这一文艺观念演变过程之中的,主要是关注人的命运,表现精神主体尺度及其面对外物的情感反应,以及人类的向往与追求等等的价值观念的本质”(23)。程麻把文学价值论赋予了历史的尺度,在其体系中,中国文论史上的许多重要命题,如“诗言志”等都可归于价值一维。

       与黄海澄、程麻等人全面认同、积极建构文学价值论的做法不同,也有学者执著地坚守反映论的文学认识论。王元骧激烈地批判刘再复的《论文学的主体性》一文,认为此文只不过是“掇拾了古今中外一些唯心主义的哲学观、伦理观和文艺观,机械地拼凑起来的一盘大杂烩。而且,文中所撷取的有许多都不是它们的合理内核,而恰恰是需要我们予以摒弃的东西”(24)。他也承认价值论的引入对于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有重大意义,但立场鲜明地反对用价值论来取代基于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哲学基础——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他认为,价值论割裂了文艺的认识性与审美性,忽视了主体的社会性与历史性,是“从一种极端走向了另一种极端”(25)。与王元骧的观点不同,冯宪光试图调和反映论与价值论的冲突,力图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来探讨文艺价值问题。1991年,他在《文学价值的根本来源》一文中对刘再复等人的价值论文艺观提出质疑,认为这些观点“回避了哲学关于思维与存在谁为本质的基本问题,回避了美学关于审美经验与客观对象谁为本源的基本问题,回避了文艺学关于文学与社会生活谁为本源的基本问题——在价值问题上抹煞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线”。他主张在文艺研究中不应将价值论与反映论对立起来,“文学价值论应当而且必须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有机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价值论与反映论的关系上,他主张:“只能以认识论、反映论作为基础,价值论的第一性、第二性问题也只能是认识论、反映论中第一性、第二性问题”。(26)冯宪光的文章立场持中、态度辩证,但还是引发了邵伯周、纪众等学者的质疑。邵伯周在《“文学价值”论应该有哪些内涵》一文中,强调文学价值的内核由社会生活、主体情思、语言三个方面组成,核心是作家的创作才能。(27)纪众则强调文学价值的核心内容是作家的创作才能。(28)接下来,冯宪光在《在争鸣中建设新的文学价值论》中肯定了两位学者克服机械论简单化倾向的努力,但依然坚守反映论为基础的立场:“在反映论基础上认识文学的价值,恰恰是研究这一问题的重要前提。”持续数年的价值论与反映论论争,交汇在1992年9月18日由《文艺报》召开的“文学价值论讨论会”。会上,各派集中展示了自己的观点。程代熙强调不要把反映论与价值论对立起来:“艺术创作是艺术家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或者说,是能动的反映,艺术活动同样也是一种有目的性的活动,这种活动本身就体现出了艺术家的价值取向和情感意志的动向。”(29)敏泽、党圣元认为:“文学价值问题应该受到重视”,“但要以价值论代替认识论的哲学‘基座’的观点,则是我们不敢苟同的”,“人的价值观念的形成与变移,也离不开人的实践——认识运动,绝非凭空出现的无源之水”;“应该努力把价值论的原则贯穿到实践——认识过程中,但是绝不可以以前者代替后者”,否则“只能导致误入唯心主义的歧途”。(30)

       文学价值论与文学认识论的论争,是侧重于文学价值论的“合法性”问题,文学有哪些价值,则是研究文学价值的构成。在文学价值论的研究中,文学价值的多元性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认同,其中文学的商品价值(消费价值)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在许多文学理论的教科书中,都大致认为文学只有认识、教育与娱乐(或审美)三种价值,而且基本上是三元并列。朱立元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这种看法既未注意文学价值的特殊性(突出文学的审美价值的中心地位),又把文学的多方面价值简单化了”。他提出:“文学的价值是读者与作品之间的一种审美需求与满足需求的关系,是作品对读者的有用性与意义,即一种主客体间的审美效应关系。文学价值就是这样一个以审美价值为中心的多元价值系统”,是一个“负载着以艺术(审美)为中心的多元价值的复合系统”。在他看来,文学价值包括审美价值、消遣娱乐价值、认知价值、道德价值、思想价值、宗教价值、心理平衡价值、社会干预价值、交流价值、经济价值在内的10种文学价值。(31)朱立元的这种合乎文学实际的看法,在当时得到诸多学者的认同。

       值得注意的是,在文学的多元价值中,对于文学商品价值(消费价值)的研究,引发了诸多争议,讨论也格外深入。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推进,新时期的文化构成要素,包括文学在内,都被放入到市场经济理论体系中加以考辩。1989年,李准《论商品经济与文艺发展的关系》一文在《文艺争鸣》发表,1990年又发表了《论商品经济与文艺发展的关系(续)》,这是新时期的一篇关于研讨文艺价值的重要文章。“跨入八十年代以来,很少有其他问题能够像文艺发展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这样持续地而且越来越不容置疑地成为整个中国文艺领域的热门话题,成为文艺工作者和文化部门无不为之兴奋又无不为之头疼的难题,很少有其他问题的讨论能够像这个问题的讨论如此充满尖锐分歧和困惑。特别是近年来,伴随着实践中分歧的加剧,理论讨论中的分歧也愈演愈烈,激动的言词不断升级。”对于这一重要问题,李准说自己也是“初步尝试”:“在我国现阶段,从最简单的商品定义讲,绝大多数文艺作品可以说是商品,从严格的发达的商品定义来要求,文艺作品不是商品;从其物化存在形态和流通形式讲,文艺是商品,从它作为最独特的精神创造结晶的本性讲,文艺不是商品;从其某些外在运行机制讲,文艺是商品,从其内在的创造规律讲,文艺不是商品。”李准提出,文艺作品具有“审美(广义的审美)价值和票房价值”,“本体创造阶段”主要产生的是审美价值,“物化生产阶段”创造了票房价值。(32)

       对于文学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文学的商品价值的问题,研究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一派侧重于文学就是商品,强调其商品价值。如方克强明确提出,“文艺就是商品,是一种与物质产品具有同样性质的商品,社会上关于商品的一般定义完全适用于文艺”,并将承认文艺的商品价值这种姿态作为文艺转型的重要转变:“正视现实,承认并研讨文学的商品性,是文学理论应作的明智选择。……否则,理论将继续落后于生活、脱离创作,不仅于文学无补,自身存在也会出现危机。”(33)还有研究者提出,市场经济的时代,才是真正的文学的时代,只有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才会形成推进文学的大发展;作家要进入市场,作品要进入市场,市场经济就是文学的兴衰及其价值高低的最后主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文学体制、文学创作机制、文学流通机制都在发生变化。这一派观点的思路大致相同,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而也影响、制约着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的文艺;商品经济是时代文化氛围的最深层的社会基础,因而,中国文艺的发展与进步与商品经济的基础密切相关;伴随市场经济的提倡与确立,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文化产品推向市场是必然的趋势。另一派研究者对文学的商品价值持审慎的态度。敏泽在文章中列举了文学界唯商业价值是举的观点,如认为市场经济时代,也就是真正的文学时代,才会形成壮丽的人文景观;再如,主张“走向市场是繁荣文化艺术的根本”、“作家既可上市场上推销,亦可待价而沽”,等等。他明确提出,物质生产和消费与精神生产和消费,“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生产和消费”。文学艺术的消费与物质的消费不同,表现为:文学艺术创作以个体性劳动为特点,有价值的文学艺术产品“以其独特性的创造为特性”,其根本目的在于丰富和满足人的精神需要,要摒弃并反对任何形式的拜金主义和外物的诱惑。(34)敏泽的这个观点得到陈传才的认同:“文艺创作是一种极其复杂精妙、具有高度创造性与个性化的精神劳动,需要创作主体长期的生活积累和心灵孕育,甚至还需要才气、灵感等。因此,显然与那种模式化、标准化等批量、集中的商品生产形式绝缘,核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往往极其困难。这样,作品在流通过程中的交换价值,多是由构成创作过程中的物化劳动时的物质消耗部分所决定,而与创作主体的活劳动并没有紧密、认真地挂起钩来。所以,并不与其真正的使用价值,即艺术价值相等值。”因而,“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为指导,认识到作为精神产品的艺术价值及其社会作用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而只能以作品价值内涵的丰富、深刻及其艺术魅力为标准,而且是在作用于人们精神世界的潜移默化的长期积累过程中完成的,才能正确摆正文艺价值与商品价值的关系,从而一方面促进作家、艺术家自身的文化人格建设,提高文艺(包括通俗文艺)的格调、品位;另一方面影响读者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趣味,以形成有利于文艺健康发展的社会文化氛围”。陈传才批驳了把“价值”与“有用性”简单对等的现象,指出“只关注满足个人的需求,甚至只追求自然人性需求的满足”是有问题的。(35)

       文学价值的多元性、文学价值的实现路径问题,也为许多学者所关注。李春青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考察。文学的意义与价值源于文本,文本创作出来便先验地存在着,还是被接受者所赋予?一种意见认为,文学作品一经产生,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物,它的意义与价值是恒定不变的,因此,文学研究就应是“注经式”地将作品中的微言大义揭示出来。西方精神分析学派的文学批评、神话—原型批评以及各种形式主义文学批评,我国“红学”研究中的“索隐派”,大抵持这种见解。另一种意见则刚好相反,认为作品本身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意义与价值,接受者不同,作品就呈现不同面貌。换言之,是接受者赋予作品意义和价值。李春青认为,“用马克思的价值观点来衡量,上述两种见解都具有明显的片面性。前者的错误在于离开了主客体关系来谈价值问题,将价值属性与物的自然属性混为一谈了。后者的失误则是否定了文学价值的客观规定性,从而陷入相对主义”。他认为要辩证地看待文学价值的客观规定性与相对性问题:“文学价值的客观规定性并不意味着文学价值可以离开文学活动主客体关系而独立存在,它只是表明了文学活动主客体关系本身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点。无论是创作主体,还是接受主体,他们与文学作品所建立的特定联系并不是随意的,而是由个人的和社会历史的复杂因素所决定的,因而具有某种必然性。无视这种必然性,我们就难以解释一部作品对一定范围的读者何以会发生大致相同的效果。只有将这种效果的普遍性理解为这些读者与作品关系的相近性的反映,才能进一步弄清相对于这些读者,作品何以会显现出特定的价值和意义。”(36)依据这种理论,借助物理学的概念,他认为文学价值以现实价值和价值潜能两种形式存在。不同的文本与读者关系中,一个文本所呈现的文学现实价值会截然不同;那些未呈现的价值则以价值潜能的形式存在。一部作品创作出来,其“势能”便已存在,能否做“功”转化为动能,要看文本与接受者的关系。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学者大多借鉴了当时传播广泛的接受美学理论,从中寻找理论资源。

       从文学认识论到文学价值论,带有范式革命的性质与特点,涉及到从哲学基础、范畴界定到理论架构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当代文学理论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研究的问题与反思

       文学价值论研究是对文学认识论的突破和超越,这种理论试图将文学理论的基座置换成价值论,或者说将价值论与认识论、实践论一起铸造成文学理论的基座,这一问题涉及到文学观的更新与发展。此外,文学价值论演进与论争中所表现出的强烈的问题意识、自觉的方法论意识也对当下的文学理论研究提供了借鉴。同时,这一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也值得研究者注意。

       从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的演进与论争中可以看出,科学范式的转换有着复杂的原因。从认识论到价值论,这一过程带有范式革命的特点。库恩的“范式理论”为理论界所熟知,他提出范式的转换一般经历四个阶段:常规科学;反常现象;危机状态;科学革命。四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周而复始,螺旋式上升。这一理论勾画出“革命”的历程。福柯的“话语理论”则揭示了推动范式转换的动因及其所蕴含的丰富的含义,即知识、真理与学科,它们的发展演变都不乏特定的制度化背景和权力关系基础,当然这背后又有更为深广的社会历史语境。程麻在《文学价值论》一书的前言中说:“十几年来的新时期文学,推动中国当今的美学观念以及文艺理论命题发生了引人瞩目的大变动。这种变动,或蕴涵、体现在缤纷多姿的文学创作里,或由批评家、理论家们标举与呼唤,其声势之大,影响之深广,在五四以来的中国现代文学历程中是前所未有的。”(37)在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研究的展开与中国文学价值的变换是同步的。“范式”的转换折射出丰富的问题,对其反思与研究是当代文艺理论综合创新的根基。姚文放在《价值论美学的新视界》一文中提出,价值论美学给中国美学界带来丰富的可能性(38),这种丰富的可能性在文学理论界同样存在。就目前发展来看,价值论在当代中国文艺理论建构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反思文学价值论的论争,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新时期价值论的演进与论争中,研究者表现出极强的问题意识。文学价值论的提出,是基于对当时文学理论现状的不满意,是原有的文学理论无法与文学实践相一致,这也是当时中国理论界一个共同存在问题。程麻曾描述“文革”以后中国理论界普遍存在的“反思”状态:“直到经历过长期的磨难,特别是文学濒临灭绝的‘十年动乱’之后,中国文坛逐步认识到文学反映论和文学认识论的僵化和粗劣……检讨和审视文学反映论所依赖的哲学和美学基础,谋求实现文学基本观念的深层更新和变革”(39),这其中典型者如“如实反映”、“逼真描绘”是否是衡量艺术高低优劣的共同的尺度,“文学反映现实”的创作原理是否合理,对现实主义的理解,等等。同样,研究者们关于文学艺术与商品经济关系的研究出于对现实实践的考虑,如李准所描述的:“一个巨大的热点在炽烤着当代中国文坛的几乎每一根神经,它就是文艺发展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40)强烈的问题意识,使得学者们的研究不局限于单纯的学理的、象牙塔式的讨论,为理论深入积蓄了动力,也引发了社会的关注。

       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研究的推进,得益于学者们强烈的方法论自觉。程麻在反思现实主义方法论时,便提及研究者“应有清醒的方法意识”。价值论本身,便是一种方法论。价值论的“生产力”,对中国当代文论的阐释力起到极大的增强作用。比如,价值论之下,文学与现实的关系得到重新阐释,文学语言获得了解放,等等。程麻运用价值论的方法,分析了文学语言三个方面的“自由”,即语言规范自由——最表面的掌握了语法和词汇等语言规范的运用自如,风格层面上的自由——对作家人品气度与才性格调的展示,意义层面的自由——表现描写对象对主体的价值的符码,“在文学语言的实践里,人则以全身心、调动全身感受去面对世界、体验世界。其中有认识、有理解、有自我规范,可更根本的还是人的活力和能量的展示与体现”。(41)这些见解,是只有在价值论方法之下才会取得的结论。1993年,黄海澄在反思“文学价值论”时提到,研究者在马恩全集翻检所搜集到关于“价值”的做法,“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去寻找某一句话,企图从这里发现微言大义,作为自己立论的基础,推演出一篇宏论来”,“死抠本本”,这种态度“不符合科学精神”。马克思的时代,哲学价值论还没有诞生,因而,马克思著作中的许多“价值”只能视为日常用语,而不是经过严格界定和规范的哲学范畴,因而“不能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抓住‘价值’这一名称,作为研究文学价值论的出发点”。他由此举例,“‘价值’这一普通的概念……并不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事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一些学者由此生发,认为是马克思价值论的智慧所在。黄海澄指出,细读原著,便会发现这一句是瓦格纳的观点,是马克思所批判的。(42)不以忠实于经典为借口、死抠“本本”,呼唤真正的科学精神,这一反思也是带有方法论意义的。20世纪八九十年代,研究者们执著于方法论,甚至执著到痴迷的地步。黄海澄认为:“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研究应当从其他学科,包括自然科学领域,吸取方法论的营养,以利于它向现代化的方向发展。我相信,这也是许多美学工作者的共同愿望。被称为‘横断科学’的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具有跨学科的性质,是唯物辩证法在研究自然和社会系统中的具体化与精密化,是马克思主义题中应有之义。”(43)在文学价值论研究的推进中,著名的三论(信息论、反应论、控制论)被广泛运用,研究者在分析价值之于人的重要性时,普遍使用了控制论的方法。在文学价值的实现中,接受美学理论被屡屡提及。科学的方法论,是解决问题的门径与钥匙,是接近“真理”的最佳方式。当前的文学理论研究,方法论意识减弱,致使有一些有价值的研究原地打转,无法获得深度进展。

       反思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的演进与论争,也会发现,这一过程在催生了许多研究成果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

       文学价值论研究尤其是在论争中还存在着非此即彼的一元论思维。文学认识论在中国曾经是占绝对主流位置的文艺学观点,在新时期经受了各个方面的冲击。1979年至80年代初,在“文学与政治”、“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建设两场讨论中,认识论的主导地位被质疑;80年代初期、中期的西方现代派文艺思想的引入、“方法论热”,对认识论形成极大冲击;而后,主体论、本体论、价值论、实践生产论相继与认识论产生论争。这些论争促使反映论观点的操持者反躬自省,主要表现在:反思机械反映论将文学反映与科学认识等同的局限,在厘定“反映”内涵时,强调反映的“特殊性”,提出“反映”要比“认识”更为广阔;重视反映中介——反映心理的研究,要建立马克思主义艺术心理学;强化了语言和形式参与方面的研究,将语言与形式贯穿在整个文学创作过程中而不仅是传达阶段加以研究。这些反省推进了反映论的发展。同时,研究者又屡屡提及要用价值论替代、更换反映论与认识论的提法,颇有唯价值论为尊的味道。其实,正如许多学者所认同的一样,文学具有多方面的价值,文学价值是以审美价值为核心的多元价值体系。因而,文学的丰富性也需要运用多种方法来阐释,认识论、反映论等多种理论可以与价值论并存。甚至可以说,优秀的文学作品价值无限丰富,诸种方法只能是尽可能挖掘、接近、而不可能穷尽其丰富性。

       关于文学商品价值的研究,会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状况的变化越来越丰富,尤其是在文学产业、文化产业已被广泛接受的当下,这一问题的研究有更为广阔的推进空间。李准在1989年《论商品经济与文艺发展的关系》中提及的感受在当下依然适合:“艺术生产是奇妙而又复杂的,关于艺术生产的规律究竟应当怎样表述,至今仍是争论不休的问题。商品经济同样是奥妙万千,关于商品经济规律的各种描述更是令人眼花缭乱。艺术生产与商品经济这两者连在一起,就更加复杂和难以描述了。笔者虽然努力搜集材料,进行冷静的思考,但一当进入具体论述就感到力不从心,困难太多。”(44)文学的商品价值是值得重视的。中国传统文论,要么将文学作为“经国大业”,要么将其当作修身养性的重要手段,其共同之处在于将文学与经济相分离。商品经济与文学发展有着丰富的张力关系:一方面,有研究者认为,文学的长远发展要远离市场,文学消费与一般的物质消费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又有学者认为,商品经济发展会极大促进文学发展,“商品经济的平等和自由的交换原则把人们从人身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唤醒了人的主体意识,确立了一种人与人平等的格局;商品经济的竞争性为人的创造性的自我发挥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机制,使人在不断的超越中获得自我塑造、自我选择、自我实现的自由;商品经济的利益多元强化了人的利益与需求欲望,激发了人在社会发展和进步中,对功利追求的迫切性”(45)。其实,商品经济所建构的自我主体性是有限的,过度依赖商品也会“使自我建构变得非常脆弱和虚假,会导致人们对真实与外表的混淆,甚至造成自我否定、自我丧失”(46)。在新时期文学价值研究的演进与论争中,对商品经济与文学发展关系的研究远远还未展开。

       价值与人类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文学活动带有强烈的价值属性。文学创作活动在创作主体与创作客体的价值关系中展开,文本是作家所创造的价值体系,接受活动在接受者与文本的价值关系中进行。新时期文学价值论的演进与论争,为新时期文学理论的综合创新、整体推进贡献了力量、提供了借鉴。

       注释:

       ①文学价值论研究方面的代表性著作有:程麻:《文学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1991年;黄海澄:《艺术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李春青:《文学价值引论》,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敏泽、党圣元:《文学价值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等等。代表性论文有: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5第6期、1986年第1期;孙绍振:《审美认识与认识价值、实用价值的矛盾》,《文艺争鸣》1986年第1期;肖君和:《论文艺功用系统》,《文化报》1986年8月11日;朱立元:《论文学的多元价值系统》,《益阳师专学报》1989年第2期;李准:《论商品经济与文艺发展的关系》,《文艺争鸣》1989年第6期、1990年第1期;姚文放:《文艺的价值取向及其选择》,《学习与探索》1991年第5期;姚文放:《文艺价值的功能及其实现》,《北京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纪众:《文学价值论》,《文艺争鸣》1992年第5期;姚文放:《在文艺价值与社会生活之间的中介地带上:文艺价值社会学导论》,《学术论坛》1992年第2期;程代熙:《文学价值谈》,《文艺报》1992年11月21日;黄海澄:《我的几点看法——关于“文学价值论”的讨论》,《南方文坛》1993年第2期;赖大仁:《论马克思恩格斯的文艺价值观》,《河北学刊》1993年第1期;颜翔林:《论价值与艺术价值的逻辑关系》,《南京师大学报》1994年第3期;等等。

       ②刘传霞:《中国当代文学身体政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13页。

       ③陈传才:《从百年文论史得到的启示——关于文学价值取向与观念嬗变的审思》,《文艺研究》1997年第2期。

       ④敏泽、党圣元:《文学价值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3页。

       ⑤[美]W.K.富兰克纳等著,刘继译:《价值和评价——英美价值论集萃》,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页。

       ⑥李春青:《文学价值学引论》,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页。

       ⑦黄海澄:《艺术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第22页。

       ⑧[苏联]康斯坦丁诺夫主编,译校组译:《苏联哲学百科全书》(第1卷),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第194页。

       ⑨王玉樑:《价值和价值观》,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3页。

       ⑩王玉樑:《价值和价值观》,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4页。

       (11)敏泽、党圣元:《文学价值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83页。

       (12)黄海澄:《艺术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第3~4页。

       (13)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续),《文学评论》1986年第1期。

       (14)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续),《文学评论》1986年第1期。

       (15)黄海澄:《艺术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第23~24页。

       (16)黄海澄:《艺术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第24页。

       (17)黄海澄:《艺术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第31页。

       (18)黄海澄:《艺术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第82页。

       (19)黄海澄:《艺术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第220页。

       (20)程麻:《文学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8页。

       (21)程麻:《文学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40页。

       (22)程麻:《文学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47页。

       (23)程麻:《文学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67页。

       (24)王元骧:《评〈论文学的主体性〉》,《高校理论战线》1991年第1期。

       (25)王元骧:《评〈论文学的主体性〉》,《高校理论战线》1991年第1期。

       (26)冯宪光:《文学价值的根本来源》,《文艺报》1991年12月28日。

       (27)邵伯周:《“文学价值”论应该有哪些内涵》,《文艺报》1992年8月8日。

       (28)纪众:《文学价值、价值来源与价值规定性》,《文艺报》1992年8月15日

       (29)程代熙:《文学价值谈》,《文艺报》1992年12月5日。

       (30)敏泽、党圣元:《文学价值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175~176页。

       (31)朱立元:《论文学的多元价值系统》,《益阳师专学报》1989年第2期。

       (32)李准:《论商品经济与文艺发展的关系》,《文艺争鸣》1989年第6期。

       (33)方克强:《商品性:文学理论的更新》,《文汇报》1993年2月6日。

       (34)敏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文学价值论》,中国作家协会理论批评委员会编:《走向新世纪的中国文学:理论批评文选》(上卷),北京:作家出版社,2002年,第240页。

       (35)陈传才:《“从百年文论史得到的启示”——关于文学价值取向与观念嬗变的审思》,《文艺研究》1997年第2期。

       (36)李春青:《文学价值学引论》,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5页。

       (37)程麻:《文学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3页。

       (38)姚文放:《价值论美学的新视界》,《福建论坛》1991年第1期。

       (39)程麻:《文学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9页。

       (40)李准:《论商品经济与文艺发展的关系》,《文艺争鸣》1989年第6期。

       (41)程麻:《文学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152页。

       (42)黄海澄:《我的几点看法——关于“文学价值论”的讨论》,《南方文坛》1993年第2期。

       (43)黄海澄:《艺术价值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第360页。

       (44)李准:《论商品经济与文艺发展的关系》,《文艺争鸣》1989年第6期。

       (45)陈载舸:《商品经济与文艺发展》,《理论学刊》1995年第1期。

       (46)刘传霞:《中国当代文学身体政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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