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发展模式中的五大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五大论文,发展中国家论文,模式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面对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快的现实,发展中国家应该根据过去几十年积累的经验教训,在实施新的发展模式时正确处理好以下五种关系。
一、参与全球化与维护经济安全的关系
全球化已成为历史潮流。发展中国家应该如何面对全球化?这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有一种极端的观点认为,全球化是发达国家用来打开发展中国家市场的“敲门砖”,是新殖民主义的一种形式。因此发展中国家应该抵制全球化。毫无疑问,这种做法与依附论倡导的“脱钩”是一样的道理。与此相近的一种观点认为,全球化意味着发展中国家民族经济的全球化。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受到世界市场经济引力的影响;另一方面,原来由发展中国家政府自己控制的决策进程,不断受到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机构的制约。
上述观点指出了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但忽视了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影响,因此其片面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抵制全球化是没有出路的,而迎合全球化则会带来发展的机会。尽管发达国家从全球化中获得的好处明显多于发展中国家获得的好处,但发展中国家不能将全球化拒之门外。发展中国家只有审慎,扬长避短,以积极的姿态迎合全球化,才能在这一历史潮流中为自己找到适当的位置,在参与全球化的过程中增强民族竞争力,以达到维护经济安全的目的。
那么,如何才能在参与全球化的过程中维护自身的经济安全呢?最近一二十年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以下两点有益的启示:
首先,要正确选择经济开放的速度。改革的速度不外乎“渐进式”和“急进式”两种(也有人称“急进式”为“冲击型”或“休克型”)。确定一种改革是渐进还是急进的标准,从本质上来说是有争议的。美洲开发银行提出的标准似乎既简单,又相对严格。它在论述拉美经济改革的《1996年拉美经济与社会进步报告》中指出,“冲击型”的改革必须是规模大、时间快。就贸易改革而言,“冲击型”改革的定义是在2 年时间内将平均关税至少降低50%,而且使平均关税水平降低到20%以下,同时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的限制。
“急进式”和“渐进式”孰优孰劣,难以一概而论。一般说来,采取何种方式应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1 )政府在同反对改革的力量进行较量时是否具有足够的政治力量;(2 )政府在公众心目中是否具有较高的威望;(3)改革措施会付出多大代价和带来何种不良影响。 在现实中,一个国家应该采用渐进或是急进,似乎还应该从本国现实出发。例如,墨西哥曾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就大幅度降低了关税和减少进口数量限制的范围。它之所以这样“急进”,其主要动机是为了在与美国和加拿大进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时取得较大的主动权和减少美国国内反对该协定的阻力。
其次,要正确对待开放与保护的相互影响。毋庸置疑,经济开放是迎合全球化趋势的必要条件之一。然而,在开放经济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工业必然会面临着跨国公司或进口商品的激烈竞争,许多企业会因不敌外来竞争而陷入困境或倒闭。这就向决策者提出了一个如何处理开放与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首先,在不同的国家,由于产业政策不同以及民族工业中各个部门的竞争力不同,对民族工业如何保护以及保护的程度,很难提出一个定式。其次,参与全球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缺乏竞争力的民族企业必然会陷入困境。因此,保护民族工业的最佳方法是想方设法地提高自身竞争力。
再次,发展民族经济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巩固政治独立的需要。参与全球化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个大目标,而适当的保护则有利于参与经济全球化,因而也有利于发展民族经济。
最后,保护民族工业不等于保护落后。当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于不同的部门,必须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而且,这种保护应该是在面临外来竞争的压力之下实施的一种适度的相对保护。
二、利用外资与提高国内储蓄的关系
发展中国家只有在扩大资本来源的条件下,才能使国民经济保持较高的增长率。马克思认为,生产逐年扩大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由于投入生产的资本不断增长;第二,由于资本使用的效率不断提高。统计资料表明,发展中国家在吸引外资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如从1989—1992年,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中,72%进入了10个国家(中国、墨西哥、马来西亚、阿根廷、泰国、印度尼西亚、巴西、尼日利亚、委内瑞拉和韩国)(Blanca Heredia,1997)。可见, 许多发展中国家从国际资本流动中获得的份额极为有限。
毫无疑问,发展中国家在吸引外资(尤其是外国直接投资)的过程中,其投资环境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个研究报告,以它在53个发展中国家所作的实证分析为依据,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有些发展中国家如能将其投资环境改善到类似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最佳”状态,其私人投资率在中期和近期内可提高0.5—1个百分点,其经济增长率则每年能提高0.5—1.25个百分点(Helene Poirson,1998)。
但是应该指出,利用外资并非没有副作用。正如墨西哥学者B ·埃雷迪亚所说的那样:“得益于国际金融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在获得好处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国际金融一体化使发展中国家失去了大量的政策自主性, 也使东道国更容易受外部金融动荡的影响”(BlancaHeredia,1997)。此外,大量外资的流入也使东道国的货币政策、金融体系和汇率管理面临巨大的压力。据统计,1980 年以来, 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遇到了严重的银行危机。由此可见, 在全球化趋势加速发展、国际资本大量流动的今天,过度依赖外资并非上策。换言之,发展中国家在积极引进外资的同时,还应该努力提高国内储蓄率,以减少对外资的依赖。但是,除东亚以外,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储蓄率都比较低,约在18—20%左右(世界银行,1998)。
一般说来,国内储蓄可分为两个部分,即政府或国营部门的储蓄和私人储蓄。从理论上讲,储蓄等于投资。但储蓄转化为投资尚需要两个必要的条件:一是需要较为发达的金融体系,二是需要多方面刺激投资的因素。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这两个条件是不太成熟的。
就第一个条件而言,发展中国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 )金融机构不够发达。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这与金融业长期由国家垄断不无关系。由于政府的某些限制性措施,私人金融机构未能得到长足的发展。(2)金融工具单一,储蓄者的选择余地小。(3)金融市场落后,而且不规范。正如著名的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等人所说的那样:“在总体上,发展中国家缺乏像发达国家那样的能广泛而迅速进行调整的金融市场。证券市场处于初始阶段或根本没有,长期借贷市场也是如此”(克鲁格曼,1998)。就第二个条件而言,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1)收入分配不公。(2)高收入阶层的消费模式发挥着不容忽视的“示范效应”。(3 )政府未能利用利率机制来调动储蓄者的积极性。一般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通常对信贷市场进行直接的控制,以便在较低的利率水平下使资金流向政府希望得到发展的部门。此外,政府的低利率也有助于政府为其财政赤字筹集资金。(4 )通货膨胀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的解决,从而打击了储蓄者的积极性。
但是,还必须指出,无论是来自国外的资金,还是国内积累的资金,都必须加以适当的使用。东亚国家使用外资不当是爆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大量外资被投入房地产部门和金融部门,泡沫经济随之出现,从而影响了生产能力的扩大。
三、工业化与农业发展的关系
发展中国家始终面临着如何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历史任务,因此,任何一种发展模式都与工业和农业部门有关。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正确处理这两个部门的关系,是一个至关重大的问题。然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决策者为实现工业化而采取的重工轻农政策,使农业部门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其结果是农业发展严重滞后,粮食产量得不到增长,食品自给率持续下降。此外,农业发展的滞后还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差别,使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而城市又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
在发展中国家,东亚的农业部门相比之下比较有活力。如在1965—1988年期间,东亚农业生产率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2%, 既大大高于南亚的0.6%和非洲的0.3%,也高于拉美的1.5%(世界银行,1995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较为注重农业发展。首先,农业部门所负担的直接或间接税的税赋较轻。其次,政府积极支持农业研究和推广“绿色革命”技术,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世界银行认为,就用于农村的公共投资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而言,东亚国家(地区)高于其他任何中、低收入国家(地区)(世界银行,1995)。最后,较为彻底的土地改革有效地改变了农村的土地所有制关系。这一成就的积极意义至少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 )在土改中获得土地的农民,其政治态度明显地从激进转变为温和或保守。这一转变为维系社会稳定创造了条件。(2 )较为公正的土地所有制以及由此而来的农业人口收入分配的改善和社会地位的提高,既扩大了政权的社会基础和巩固了当局的权威性与合法性,也为工业化进程提供了工业品市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农业问题能否得到解决,与以下几个因素密切相关:第一,使决策者在发展模式的指导思想上改变重工轻农的倾向;第二,政府为加快农业发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第三,提高整个农业部门的科学技术水平。
四、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各种发展模式,其目标都是为了加快经济增长。但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却未能被均衡地分配给每一个成员,从而造成两极分化。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收入分配无疑与经济增长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库兹涅茨认为,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关系随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变化。在经济发展初期,由于资本发挥的作用较大,资本的所有者处于有利地位,因此收入分配的差距随经济的增长和人均收入的提高而扩大;当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时,收入分配的差距达到最大化。此后,随着劳动力质量和劳动力相对价格的提高,国民经济中各部门之间的差距开始缩小,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趋于上升,收入分配的差距随之缩小。尽管有些实证研究认为收入分配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两者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但是,更多的研究表明,这种关系并不是必然的。例如,根据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的统计数字,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均为低收入国家,其占总人口20%的穷人占收入或消费的比重在8—10%之间, 占总人口10%的富人占收入或消费的比重在25—27%之间。两者相差十多个百分点。然而,在博茨瓦纳、巴西、墨西哥和委内瑞拉这些上中等收入国家,占总人口20%的穷人占收入或消费的比重仅在2—5%之间,占总人口10%的富人占收入或消费的比重则高达33—51%。两者相差约三四十个百分点(世界银行,1994)。
就地区而言,一般说来东亚的收入分配要好于拉美和非洲。这一状况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第一,劳动者受教育的程度不同。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教育是影响收入分配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认为,在年龄、工种和其他因素为既定的条件下,受教育程度愈高,他所获得的工资也就愈高。该报告还指出,在导致拉美收入分配不公的各个因素中,教育所占比重高达25%(World Bank,1993)。J·贝尔曼的研究表明,在拉美,没有受过文化教育的人,有56%的可能性会成为穷人,而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成为穷人的可能性只有4%。
第二,土地所有制结构不同。在拥有大量农业人口的经济中,土地改革既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也能改善收入分配。正如A ·费希罗所说的那样:“土地改革是影响收入分配的一个最为有力的因素”( AlbertFishlow,1997)。对韩国实施的各种发展计划与收入分配的关系进行分析和研究结果表明, 土地改革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最大(Jose EdgardoCampos and Hilton Root,1996)。
韩国和中国台湾通过土地改革不仅改善了收入分配,而且还促进了经济增长。(1)土地改革使农民获得了土地, 利用了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并提高了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2 )土地改革有利于稳定农村社会和政局,从而为吸引外资创造了良好的投资气候。(3)由于农民获得了土地,他们的收入得到增长。 农民收入的增长有利于提高其储蓄能力,而农民储蓄的扩大则增加了国内需求。国内需求的扩大对工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第三,工业化进程中劳动力资源的利用不同。在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因此,“与贫困作斗争最成功的国家都推行一种有效地使用劳动力的增长模式”(世界银行,1991)。但是,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的一个特点却是资本密集型。如拉美1960—1966年的资本-产出比率达4∶1,即为了使产值增长1比索,需要投入4 比索(Bela Balassa,1986)。毫无疑问, 资本密集型的工业化模式必然会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
收入分配不公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制约了国内市场的扩大,影响了国内储蓄率的提高,也使社会稳定面临着巨大的威胁。由于不同国家对促进公平的重视程度不同,政府采取的政策也有很大的差异。有些国家致力于财政手段,动用公共资金来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有些国家则把政策重点置于向高收入阶层征收高额累进税,还有一些国家担心单纯的扶贫政策会造成经济上的低效率和扭曲,因而比较喜欢采用间接的手段来改善收入分配。这一间接手段就是通过加快经济增长来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以缩小其与高收入阶层的差距。一般而言,动用公共资金来改善收入分配,如向低收入阶层提供特定的补贴和现金、对失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以及兴建公共工程等措施,比对高收入阶层征税更容易达到目的,因为这种公共支出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但是,由于政府财政收入有限,这些政策并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实施的。关于向高收入阶层征税,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体系尚不完善,偷税漏税现象十分严重。此外,政治上的限制因素也会影响这一手段的成效。可见,为了真正有效地改善收入分配,发展中国家必须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和间接的多方面手段。
五、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关系
任何一种发展模式的制定和实施,都离不开国家和市场的作用。但是,如何处理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发展中国家决策者面临的难题之一。
在20世纪下半叶,在凯恩斯理论的影响下,随着许多新独立国家的出现,在整个发展中世界,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而有力的干预成为一种“时尚”。许多国家利用政府的威力,通过国有化等手段建立了大量国有企业。与此相适应,政府的规模迅速扩大。政府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60年的约15%上升到1985年的30%,此后几年虽有下降,但在1990年仍然高达28%左右(世界银行,1997)。
然而,不同政府干预的程度(用政府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与经济增长和国民富裕程度的关系似乎并不明显。在90年代以前相当长的时期内,拉美的政府干预显然强于东亚,但其经济发展业绩却不如东亚地区。到90年代中期,非洲国家政府开支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增加到东亚国家的1.5倍,而东亚的人均收入已是非洲的5倍多(世界银行,1997)。可见,能对一国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的,不是政府干预的数量,而是其质量。
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以前,许多人将政府干预视为东亚创造经济奇迹的原因之一。但是在危机爆发后,也有不少人将政府的干预不当说成是造成危机的原因之一。应该指出,总体说来,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比,东亚政府的干预是比较成功的。尤其是在提高产业结构、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改善收入分配等方面,政府的积极作用不容忽视。然而,在对金融部门的管制和监督方面,东亚政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以金融危机来全盘否定政府干预在东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是欠妥的。例如,斯蒂格利茨指出,“华盛顿共识,认为良好的经济增长要求开放贸易、实现宏观经济稳定和确定正确的价格;一旦政府能解决这些问题,一旦政府能‘让路’,私人市场就能高效率地配置资源和创造出高速增长。上述几点固然是市场得以很好地运转的条件。……但是华盛顿共识提出的政策并不全面,有时是令人误入歧途的。市场的运转不仅需要低通货膨胀率,而且还需要稳妥的金融管制、竞争政策以及有利于技术转移和有利于增加透明度的政策。这些都是华盛顿共识忽视的根本问题(Joseph Stiglitz,1998)。”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也指出,“良好的政府不是奢侈品——它是发展所必需的。……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可能的。有效的政府(而不是小政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这已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政府的作用是补充市场,而不是替代市场”(世界银行,1997)。
总之,政府应该发挥3个方面的作用:第一, 提供一种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经济环境,使其为经济活动创造必要的激励机制。第二,提供能够促进长期投资的机构性基础设施。第三,提供基础教育、医疗保健以及经济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基础设施,并努力保护环境(世界银行,1997)。
截稿:199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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