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与市场经济(笔谈)——技术全球化与我国的策略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笔谈论文,科学发展观论文,化与论文,市场经济论文,策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主持人语】要真正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解决其中的理论和政策难点。例如,生产资料公有制尤其是国有制怎样同市场经济高效率地结合?怎样在参加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实施我国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发展战略?怎样对地方政府机会主义倾向和行为进行有效的预防和匡正?基于此,我们组织了下列三篇论文,供读者研析。
程恩富、毛立言《坚定不移地科学推进国有经济调整和改革》一文,针对关于国有经济的各种理论和政策论争,阐述发展国有经济的必要性及其改革的两大任务,探讨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依据和基本功能,强调必须搞好作为国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国有控股公司,指出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离不开国有经济的发展。王中保《技术全球化与我国的策略选择》一文,强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指引统筹国内发展和改革开放,就要求在技术全球化中构建“自立主导型”的我国对外技术转移战略。指出为获取更多的国际技术转移利益,我国必须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全方位的技术引进战略,鼓励我国大型公司的跨国并购,以及利用我国较先进技术的输出,获取国际技术转移利益及更多关联国际贸易利益和国际投资利益。钟君《科学发展观对地方政府执政行为的实践指导意义》一文,认为在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执政行为,尤其是经济行为中存在机会主义倾向,并列举了当前地方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种种表现和危害,揭示了地方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根源在于政绩观的扭曲和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完善,还强调通过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并辅之以规范有效的体制机制,能够对地方政府机会主义倾向和行为进行有效的预防和匡正。
这些文章主题鲜明,观点新颖,切中时弊,具有理论价值和政策选择意义,读者亦可提出进一步完善或磋商意见。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国内发展和改革开放”是“五个统筹”的重要内容之一。而“统筹国内发展和改革开放”必然要求考察作为国际流动的重要要素——技术的转移对我国内外利益关系的影响。技术是一种“半公共物品”(semi-public goods)或者准公共物品(quasi-public goods)。而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技术作为一种商品或生产投入的要素,具有非竞争性,技术并不会随着不同国家生产者对该技术使用的增加而减少或者“磨损”,相反,技术可能会随着不同国家使用者的增加而得到改进式的“增加”①;技术之所以是一种半公共物品或者准公共物品,主要在于技术,尤其是先进技术,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首先,技术,尤其是先进技术,并不是公开的信息,对该技术没有支付价格的生产者可能得不到该技术,就更不可能使用它了。其次,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健全,对该技术没有支付价格的生产者即使掌握了该技术,如果在专利保护的法律期限内使用该技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阻止。但是技术并不具有完全的排他性,一项先进技术的所有者和知识产权制度很难排除类似技术或模仿创新的该技术的使用,尤其在另一国的使用。
由于技术具有非竞争性的特点,在商品和其他生产要素不进行跨国流动的条件下,技术的跨国转移并没有直接减少技术原有国的利益,却增加了技术引进国的利益,因为技术引进国的技术水平得到了提高,导致引进国生产效率的增加、产品质量的改进和消费者效用水平的上升。因此,在商品和其他生产要素不进行跨国流动的条件下,技术的国际转移会带来全球福利的增加。
如果放松该问题的假设条件,设定商品和其他生产要素都可以进行跨国流动,这实际也是全球经济活动的常态,技术输出国和输入国的利益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技术输出国可以不单纯进行技术输出,而是凭借技术优势生产出高质量的、有差异性的垄断型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就可以获取比单纯技术输出更多的贸易利益;或者凭借技术优势,进行跨国直接投资,把先进技术的垄断优势内部化,从而可以获取比单纯技术输出更多的投资利益。即便如此,技术输入的东道国通过对产品的模仿或模仿创新,或者国际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或者国际人力资本流动的技术提升效应等方面,取得技术进步,获取技术进步的利益。技术输出国为获取技术垄断利益限制和控制对技术的转移,与技术输入国家为获取技术进步利益吸引和促进技术转移,就形成了技术输入国与技术输出国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统筹我国国内发展与改革开放和构建“双赢”的和谐内外利益关系,并争取获得我国参与技术全球化的最大利益,就需要把我国技术国际转移的考察放在技术全球化的背景下,抓住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主要与发达国家进行技术转移的特点,以便提出我国参与技术全球化的有效策略。
一、技术全球化的特征
技术的国际转移不仅促进了全球技术进步,还推动了全球经济快速增长。正是因为技术在推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科技本身的发展又为技术的转移提供了便捷的通道,而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交往的密切和技术发展的不平衡性为技术的国际转移提供了条件,科技的国际转移在范围、领域和方式上日益扩大和深化,技术全球化的态势已经出现,并不断地加强。
第一,发达国家主导了国际技术的转移。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而且发达国家的技术的研发能力也明显强于发展中国家,这就决定了发达国家处于国际技术转移的中心地位。发达国家的研发(R&D)投入平均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左右,例如2001年美国和日本R&D投入占GDP的比例分别为2.82%、3.09%[1],而发展中国家平均不到3%的1/10,这就导致新技术主要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技术贸易也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贸易总额占世界技术贸易总额的80%以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成交的技术贸易总额只占世界技术贸易总额的10%,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贸易量比重更小,不足10%[2](P242)。在国际技术贸易市场上,形成了美、日、欧盟三足鼎立的局面,但是美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贸易国。不过,随着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亚太地区已经成为国际技术转移的新兴市场。
第二,跨国公司在国际技术转移中扮演重要角色。跨国公司为获取和保持市场竞争的优势,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加大对研发的投入,不断地开发和垄断新技术。目前全球跨国公司已有6.5万家,在全球的分支机构达到了85万家之多,控制着世界绝大部分的新技术和新工艺。首先,跨国公司对于先进技术大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方式,进行内部化的技术转移,以便获取最大的技术垄断收益。其次,跨国公司充分利用东道国的人力资本优势,在东道国设立研发中心,以便降低研发成本和开发更适合当地市场需求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因此,技术全球化不仅表现为技术转移全球化,而且表现为技术研发的全球化。最后,跨国公司不仅对外输出技术,而且通过跨国并购等方式获取国外的先进技术和专有技术。
第三,一般传统技术可以较自由地进行国际转移,而尖端和高新技术的国际转移受到限制。一国经济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取决于一国的科技水平的高低,发达国家一方面投入大量研发费用进行高端技术开发,占领先进技术的制高点;另一方面注重对高新技术的控制和保护,力争长期保持技术优势。在新一轮的信息技术革命推动下,发达国家正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把劳动密集型工业和一般传统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但是尖端高新技术转让即使是在发达国家之间也实行严格的保护主义措施。例如,10年前,美国国防部和总统咨询委员会的报告就提出,美国的科学技术要比日本保持领先5-10年,领先中国要达到10-20年。日本也有人声称,向中国的技术转让要建立在领先中国10年以上的基础上[2](P244)。
第四,技术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竞争和遏制日趋激烈。随着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各国密切关注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的能动作用。发达国家在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自身科技创新发展的同时,又在遏制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创新活动。2004年4月,中美两国政府在华盛顿宣布,中方同意美方提出的要求,不在2004年6月1日强制实施中国自主开发的无线网络安全技术标准即WAPI(WLAN Authentication and Privacy Infrastructure)技术标准,并无限期推迟实施WAPI技术标准的时间。这使得中国试图通过在无线通信领域建立自己的技术标准,促进中国电信技术进步的努力大大受挫。美国在国际贸易、国际合作中不断强化其知识产权战略,试图把其制定的相关标准强加于其他国家。2004年8月,澳大利亚在美国与澳大利亚协商的自由贸易协议中,同意接受美国式的著作权法。尽管美澳两国都宣称,这项协议会提升两国之间的贸易,创造更多工作机会,刺激经济增长,但是却受到澳大利亚民权组织和律师组织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美国作为最大的知识产权输出国,试图促使其他国家修改法律,以确保美国产品的国外市场[3]。尽管世界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健全,但是对于其国际准则的制定者来说,确保知识产权制度既能够鼓励技术创新又能促进竞争和技术扩散,仍是一个挑战。
二、国际技术转移利益的理论分析
(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技术转移的原因
技术差距理论认为,国际技术转移的原因在于国际间存在着技术差距的“势能差”[4](P91)。技术差距,是指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科学技术水平上存在的差别,是科技研究开发能力、传播扩散能力、应用生产能力上差别的总和。从全球的范围来看,技术差距既存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也存在于发达国家之间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不过,技术差距理论更关注的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的技术差距,以及其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技术转让的影响。技术差距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发达国家对技术的创新。发达国家凭借雄厚的资金、科技和人力资源的实力,在研究与开发活动中,首先取得技术的显著性进步,或在现有技术的改进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些技术创新成果或体现在专利技术中,或体现在产品生产或工艺流程的专有技术之中。进行技术创新的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拥有创新技术,并保持运用该技术进行产品生产和出口的垄断地位,从而形成了技术创新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
早期的技术差距论者认为,由于世界经济存在着二元结构,技术上也存在着二元结构,技术是从“中心”发达国家向“边缘”发展中国家转移,同时“中心”据此控制或支配了“边缘”[5](P41-46)。韩国学者金泳镐认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的技术差距是一种“技术双重差距”,包括“技术转移差距”和“技术积累差距”。技术转移差距,指发达国家所转让的技术与发展中国家所需要的技术之间的不相适应。这种不相适应,主要是由于技术创新成果生产的环境和条件所造成的,即主要是由技术提供方造成的技术差距;技术积累差距,是指发展中国家的技术人员和各类专业人员的“质”和“量”存在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发达国家转让的先进技术。这种不适应是由技术接受方造成的技术差距,也是我们常说的发展中国家对先进技术存在着消化吸收问题。技术双重差距论说明,发展中国家技术引进的成效不仅取决于引进技术的先进水平,还取决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的消化吸收能力。
克鲁格曼把技术差距和技术转移引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和投资中进行研究[6](P253-266),认为技术是由不断创新的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由于获得了发达国家的技术,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如果发达国家不再创新,或者放慢了创新速度,或者发展中国家加快了引进速度,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差距就会缩小,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福利水平就可能接近。因此,发达国家只有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并加快技术创新速度,才能保持其竞争的有利地位,维持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福利水平之间的差距。可见,发展中国家如果加快先进技术的引进速度,就促使了发达国家为保持技术差距,获取技术优势和垄断经济租金,而加快技术开发和创新的速度。但是,如果发达国家限制先进技术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来维持或扩大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虽然也会暂时获取技术优势和垄断经济租金,但是却影响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也使得应用该技术的创新产品不能获得应有的潜在市场,最终会危及发达国家获取最大化的自身利益。
综上所述,首先,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引起发达国家劳动生产率的迅速提高,推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差距的扩大。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在整体上具有绝对的技术优势,同时在高新技术密集型的商品生产上,发达国家的劳动生产率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虽然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较高,发达国家仍在高新技术密集型的商品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发达国家一方面利用比较优势获取生产和出口高新技术密集型商品的贸易收益;另一方面还从转移熟练技术及其商品的生产中,获取转让收益和投资收益以及返销的低技术密集型的廉价进口商品。
其次,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引进,提高了发展中国家的劳动生产率,推动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技术差距的缩小。中、低技术密集型的产品生产的劳动生产率虽然较低,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工资水平也较低,因此,发展中国家在中、低技术密集型商品的生产上取得了比较优势。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引进和模仿,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也促使了发达国家加快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和发达国家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从而也带来了整个世界的技术进步的加快。而发展中国家自身的技术进步、经济增长的提速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也为发达国家提供了更广阔的贸易、投资和技术转移市场,间接有利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福利提高。
(二)影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技术转移的因素
虽然并不是在所有领域、各个产业或者各种产品的生产上,发达国家的技术都比发展中国家先进,但是从整体上,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水平。正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水平的差距,为技术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提供了条件,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从国际技术转移中获取利益为国际技术转移提供了不懈的动力。虽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技术转移对于二者来说是一种双赢博弈,但是各自利益获取多少及其差异却取决于技术转移的方式、技术的转移速度和技术的先进程度等多种因素。
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发达国家凭借拥有的先进技术获取利益的方式有三种:第一,利用先进技术在国内从事生产,然后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创新产品;第二,利用先进技术到发展中国家去投资;第三,直接向发展中国家转让先进技术,获取转让收益。这三种方式的技术转移快捷程度依次递增,后两种方式中先进技术明显从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创新产品,虽然是把先进技术保持在国内,但是发展中国家仍然可以通过对创新产品的模仿,来提高技术水平,可以间接起到对先进技术的一定程度的转移;发达国家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转移先进技术,这时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技术的扩散和外溢效应,获取技术水平的提高;通过发达国家直接转让先进技术的方式,发展中国家获取先进技术最直接和最快捷。从根本上说,发达国家会从获取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决定利用技术的方式,从而也决定了技术转移的方式。发达国家获取技术转移利益的多少不仅取决于自身的技术优势,还取决于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大小以及可利用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廉价程度、该技术的衰退速度和更新技术的替代速度,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对新技术的模仿能力。
技术的衰退速度越快,技术的价值就更多地体现在技术的对外扩散速度上。技术从创新到退出市场的周期越短,技术的创新者就越希望尽快向外传播技术,以获取更多的技术转移利益。从技术和产品生命周期的角度,在产品生产周期中的成熟阶段,生产技术已经标准化,市场的竞争已从技术优势转移到成本优势,就能促使技术从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廉价的其他生产要素;同时,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不断地推动更新技术的出现,更新的技术和产品就会不断地取代原有技术和产品,原有技术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应用,就会被淘汰。因此,更新的技术对原技术的替代速度越快,原有技术转移的速度也越快。发达国家加快把相对的旧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一方面可以获取技术转移利益,另一方面可以为更新的技术的应用让出更多有限的资源;发展中国家还会对新技术和新产品进行模仿,模仿产品对发达国家的产品构成了竞争。发展中国家的模仿能力越强,模仿得就越快,模仿产品的竞争力就越强,也就促使发达国家技术更快地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自主研发;二是技术引进。加快技术的引进,不管是通过国际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和扩散效应来推动技术进步,还是通过直接技术转让的方式来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都可以增进本国的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获取技术引进的利益。但是加快技术的引进,并不是说不加强自主研发的能力,相反,发展中国家应该通过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来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首先,发展中国家的自身研发能力提高了,可以增强自身的技术模仿能力,进而促使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其次,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的提高,可以提高对引进技术的筛选能力,提高引进技术的质量;再次,自身技术研发能力的提高,可以提高对引进的先进技术的吸收能力,从而加快自身技术水平的进步;第四,只有自身技术研发能力的提高,才能不至于陷于“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循环中,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差距,真正实现赶超和“后来者居上”;最后,如前文提及的,发展中国家不可能通过技术引进获得最先进的核心和关键技术,这些技术只能靠自主研发取得。
三、技术全球化中我国内外利益关系的特点
在技术全球化的态势中,我国的技术引进额和出口额也趋于扩大。不过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主要是技术的引进国,而非输出国。我国引进的先进技术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而较先进技术主要输出到发展中国家。虽然我国与发达国家共享了国际技术转移利益。但是,首先,我国引进的技术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已是成熟技术或标准化的技术,而非先进技术,发达国家比我国获取更大比例的国际技术转移利益。其次,我国注重技术的引进,而忽视通过消化吸收提高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获取较小比例的国际技术转移利益没有明显改变。最后,随着外商投资企业中独资企业的比例增加和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技术转移中的主导地位,更大比例的国际技术转移利益被外商所获取,我国获取的国际技术转移利益的比例趋于下降。
第一,对外技术引进额远大于技术出口额,表明我国的技术水平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获取的国际技术转移利益的比例较低。我国的对外技术引进额和出口额都趋于增长,但是对外技术引进额始终大于对外技术出口额。1991年我国对外技术引进合同成交额为34.6亿美元,此后逐年增加,特别是在1995年得到了突飞猛进,2000年增长到了181.8亿美元,比1991年增长了4倍多(参见表1);而同期我国的技术出口合同成交额也从21.8亿美元增长到96.0亿美元,增长了3倍多。但是与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货物贸易几乎始终保持顺差相比,我国对外技术转移却一直保持逆差。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科技水平得到迅速提升,但仍未改变对外技术转移为逆差的现状。这说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技术总体水平还较低,对外技术转移还以引进为主。而且我国从发达国家引进的技术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已是成熟技术或标准化技术。因此,我国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获取了较低比例的国际技术转移利益。当然,我国对外技术输出也有了很大发展,不过我国主要从发达国家引进技术,而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技术。
第二,重视技术的引进,而技术的吸收和创新不足,我国获取较低比例的国际技术转移利益长期没有明显改变。首先,我国大中型企业技术引进费用较大,而消化吸收费用相对较少。从最近几年的技术引进费用与消化吸收费用之比看,2003年我国技术引进费用与消化吸收费用之比高达15:1,2005年最低也为4:1(参见表2)。但是,根据1970年的资料,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较好的日本各产业部门,从国外购买技术专利的费用总额与消化、吸收这些技术专利的研究费用总额之比为1:6~7,即平均花1美元引进的技术要花6~7美元进行消化吸收[7](P201)。对比我国,则大大相反,2003年是花15美元进行技术引进,而只花1美元进行消化吸收。其次,我国的研究和开发(R&D)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低,也说明我国投入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的经费不足。20世纪90年代我国R&D经费占GDP的比例平均为0.7%,2003年也只是达到了1.31%,而发达国家都在2%以上,以色列和瑞典甚至达到了4%以上。由于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改进创新不够,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和相当范围内还存在“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恶性循环。
第三,作为对外技术转移主体之一的外商投资企业,已在我国对外技术转移中占有重要地位,获取了大部分国际技术转移利益。虽然没有按企业类型划分的对外技术转移的统计数据,但是从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地位,可以作出初步判断。2004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商品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占我国全部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的比重已分别达到57.8%和57.0%。2004年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贸易中已经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分别占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进口和出口的77.6%和87.3%,其中外商独资企业独占鳌头,分别占有56.0%和65.0%。跨国公司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实现技术的内部转移。跨国公司通过技术的内部转移更能够控制先进技术和获取先进技术的垄断利益。但是这种先进技术的内部转移,其技术的外溢效应很弱,我国民族企业很难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技术进步。
四、我国获取最大化技术国际转移利益的策略
通过国际技术转移的理论分析,结合我国对外技术转移的特点,在技术全球化中,我国应构建自立主导型的我国对外技术转移战略[7]。
(一)增强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模仿创新能力,最终达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出口”的良性循环
由于技术引进国的消化、吸收和模仿能力的提高可以加快缩短技术生命周期,推动技术输出国加快向技术引进国家的技术转移。但是,根据前文的分析,我国重视技术的引进,轻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导致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投入的经费严重不足。这样就会造成技术“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恶性循环,不利于我国的技术进步和技术赶超,也延缓了最先进技术向我国的转移。因此,我国应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模仿创新,加大消化、吸收经费和研发经费的投入,切实提高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模仿创新能力,最终达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赶超和“后来者居上”,以便在新一轮的技术周期中拥有知识产权优势和技术优势,并利用这种优势进行高新技术和产品出口,获取高附加值的丰厚收益[8]。
(二)推进全方位的技术引进战略,利用技术引进的卖方竞争,较低成本地引进高新技术
2006年我国内地对外技术引进合同金额排在前五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欧盟(86.6亿美元)、日本(52.4亿美元)、美国(42.3亿美元)。我国内地向这前三位国家和地区引进的技术总额占全部技术引进总额的82.3%,可见,技术引进的国家还是相对比较集中。因此,我国应该强化均衡地向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的外国公司引进先进技术,这样可以避免技术引进的卖方垄断,而技术输出方的多元化可以强化竞争。通过技术引进的卖方竞争,我国可以进行引进技术的比较和选择,达到较低成本地引进先进技术,加快高新技术向我国的转移。
(三)推动本国大型公司的跨国并购,拓展国外先进技术向我国转移的渠道,获取更多先进技术
近年来,我国不再以成套设备方式为主引进先进技术,转而以技术的许可或转让等软件的形式引进先进技术。例如,2003年我国以成套设备、关键设备、生产线方式引进的技术合同金额仅占到全部技术引进金额的22.1%,而以软件形式,包括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许可或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进口、商标许可等,占到了72.9%(参见表3)。这说明我国内外的技术转移大多在跨国公司或外资公司内部进行。一般认为,以投资的方式引进先进技术就是仅仅指通过外商对华投资的方式来引进先进技术。其实,以投资的方式引进先进技术还包括我国企业通过对外投资来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主要形式就是我国大型企业通过在国外进行跨国并购来获取国外先进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从而达到技术向国内的转移和技术水平的提升。
(四)利用技术的输出,带动成套设备出口和对外投资的发展,获取技术转让利益和更多关联贸易利益和投资利益
我国对外技术转移的逆差,一方面说明我国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说明我国的对外技术输出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由于技术转移的层次性,我国对外技术输出的对象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同时由于技术发展的不平衡性,凭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在某些领域我国可以向发达国家输出技术。因此,对外技术输出是我国对外技术转移的重要方面。这就要求,我国在对外技术输出中,不要单纯靠出售技术获取技术转让利益,而应凭借技术输出带动成套设备和产品的出口,以及利用技术进行直接投资,从而获取更多的贸易利益和投资利益。
注释:
①在更新的技术出来之前,原有技术不会发生“磨损”,但是更新的技术如果是对原有技术的替代,则更新技术一旦发现和使用,原有技术就会迅速折旧或“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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