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选择》对亚洲地区一体化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亚洲地区论文,欧洲论文,启示论文,一体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恰好在中国写这篇序。透过窗户,上海的风光映入我的眼帘,这座城市因中国近年来的“经济奇迹”而日新月异。中国能有这种转变,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国人民做出了进行国内经济和政治改革的决定。但中国也很幸运,它恰好身处一个允许甚至是鼓励它“和平发展”的国际体系之中。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具有自主性的国际规范和机构,后者如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等等,都愿意帮助国家间合作来促进世界的和平与繁荣。这些制度的存在并不是偶然的,它们是世界历史趋势的一种体现。国际组织实际上是自19世纪末社会民主福利国家出现以来,唯一具有不同性质的新政治体。全球治理现在已经相当完善,它已成为广泛认可的、我们已习惯成自然的生活现实。在各类国际制度中,欧洲联盟是最雄心勃勃、也是迄今最为成功的。
欧盟的核心是商品、服务和农产品的单一市场,加上它有一个重要的共同规制权威。尽管过去十年关于欧洲《宪法条约》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歇(现在可能到了最终批准的时候),但过去这十年是欧盟被公认为最成功的一个时代。我们看到了欧洲发行单一货币(欧元),欧盟扩大到27国,过境自由的申根区也扩大了,建立了更有力的外交和防务协调制度,增加了对欧盟运作的民主控制。欧洲地区层面的机构:一个直选的议会,具有最高效力的宪法法庭,一个以多数决定制决策的理事会,以及一个技术官僚性质的委员会,都是迄今最为发达的多边国际制度,表面上看,它既像是一个民族国家,同时也像一个国际组织。
有人说欧盟在内部经济上是一个巨人,但在外交政策上则虚弱无力。他们认为美国、中国和印度将是21世纪的超级大国,欧洲会落在后面。这种观点在中国等国特别普遍,中国极为关注一些迫在眉睫的地区问题,比如台湾的地位、中日关系等,这些问题中“硬权力”能起很大的作用。但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观念,它是对时代的一种误读,其基础是19世纪俾斯麦式的对潜在军事力量的计算。一种更为现代(或者是后现代)的分析指出,欧盟不仅是21世纪潜在的超级大国,而且它实际上已经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美国之外的全球性超级大国。它是我们这个世界中一个“安静的超级大国”,它拥有美国、中国或是其他大国不具备的独特的民事力量工具,它既有共同意愿、也有很高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作保证,来运用自己的民事能力。
这是些什么样的工具呢?首先,欧盟拥有当今世界上成本效益比最高的力量投射方式,即欧盟成员国资格。自冷战结束后,许诺给以欧盟成员国资格,欧盟称之为“吸引力”,在把和平、繁荣和民主播撒到其周边的十多个国家中扮演了决定性作用,这包括12个新成员国,以及可能加入欧盟的前南斯拉夫国家、土耳其和乌克兰。我们只需将欧盟的成功和美国在伊拉克的民主化尝试作个比较,就可看出其成功之处。其次,欧盟实施共同贸易政策,它同美国一道,主宰了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同众多国家的双边经济关系。它是其每个邻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它还是中东各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它同中国的贸易额超过中国同美国的贸易额。仅德国的贸易盈余就超过中国的盈余。第三,欧盟和欧盟国家的对外援助占到世界外援总额的70%。第四,欧洲协调外交,尽管它的基础是一种“意愿联盟”,但它在很多方面都很有效,比如促进摩洛哥这样国家的改革,化解门的内哥罗这样国家的危机,扭转利比亚这样国家的政策等等。第五,欧洲是今天世界上多边组织和国际法最重要的支持者。在多边组织中,90%以上的欧洲官员都会相互协调立场。第六,在世界维持和平行动中,大多数人员来自欧洲,欧洲在第三国部署的维持和平部队就达10万人,欧盟国家联合行动(组成国家灵活不定)和多国联合行动日渐增多。刚果、黎巴嫩、斯里兰卡和科索沃,这些国家的维和行动都是欧洲领导的。第七,治理的“欧洲模式”,即市场经济、社会福利、保持各国不同文化以及遵守多边主义,越来越被认为是比美国更具吸引力的政治模式。
出于以上这些原因,理解欧盟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了解它是怎样运作的,变得非常重要。
具有“修正意义”的《欧洲的选择》
这样一个非同寻常的组织的出现,一定有非同寻常的原因,不仅是学者,对普通人来说,探询它也是一件趣味横生的事情,欧盟一定从“质上”,与那些在“正常”地点和时间发生的事情不一样。欧盟是独一无二的,这也许是因为欧洲的文化理想主义、历史的冲击,或者是地缘政治状况使然,它们让欧洲超越了狭隘的国家利益。假如没有这些极端情况出现的话,欧盟这样一种制度不可能维持这么长时间。欧洲人在文化上或者是历史上同世界其他地区人民不一样,这样激励在欧洲诞生了一个“超级国家”,他们的经验是世界其他国家人民想象不出来的,这种体验同其他国家也不相关,其他国家首先要追寻,也是最重视的,仍然是它们狭隘的“国家利益”。国际政治的传统理论,倾向于强调以国家利益为基础的理性行为,看起来,这种方法对我们理解欧洲一体化不会有什么帮助。
的确,上述看法是大多数学者和大多数欧洲派积极分子,以及大多数民族国家政治家们在庆祝“欧洲日”(称欧盟已经有了50年的历史)时演讲的说法。大多数人都强调欧盟的观念和地缘政治根源。有些人说将欧洲与其他地区相区别的,首先是它的联邦主义观念,即欧盟的目标是建立政治联盟,一个超级国家,“欧罗巴合众国”。传统欧洲一体化史一直是宏大地缘政治观的论战。20世纪60年代即“政府间主义者”与“联邦主义者”或者是“大西洋主义者”与“戴高乐主义者”对立的年代。在我们的时代,用美国前国防部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令人遗憾的用语,即“老欧洲”对“新欧洲”。其他人则认为欧洲一体化是由地缘政治事件冲击而推动的:为了避免法德间继1871年、1918年和1945年之后再次爆发战争,或者可能是二战后平衡苏联的现实主义动机起了作用。意识观念和地缘政治两种观点实际上紧密相连,欧洲对许多战后理想主义者有吸引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代表着结束战争的希望,而且可以反对左翼(和右翼)的极权主义。传统历史描述方法,即意识观念说和地缘政治说的共同点,是说经济一体化只是为走向政治结局的一种不经意确定的手段方法,而不是目的本身。
《欧洲的选择》打破了这种传统的历史解释。它认为,在各项问题上的国家利益,而不是理想主义,或者地缘政治,才是促使一体化发生的动力。欧盟并非一个理论上的特例。它也不是一个专门设计用来实现一些更大的意识观念或者地缘政治目标的工具。它自己即是目的。同现代几乎所有其他成功的国际组织一样,欧盟是设计用来协调互利的国家间政策、从而驾驭全球化的工具。如果说欧盟内的合作比其他机构更发达、更先进,那是因为欧盟成员国之间相互依赖程度大大超过世界上其他国家之间,而且还因为这种密度很高的全球化使得它们之间产生了更强的相互合作的国家利益。所以,同样的理论概念和理论,比如国家利益、理性行为、政策相互依赖、国家间博弈、国际机制理论等等,凡是能成功地用来解释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产生及其形式的,都能用来解释欧盟的发展演变。
作为一本历史书,《欧洲的选择》试图提供详细的证据,来证明上述理论的正确性,《欧洲的选择》的努力方向同阿兰·米尔沃德这样的历史学家和贾恩多米尼戈·马琼这样的政策分析学者是一致的。它检验了赋予欧洲一体化动力的“大博弈”,从《罗马条约》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在过去半个世纪,欧盟实施的大多数政策(尽管不是全部)都是经济性质的,《欧洲的选择》认为,其中大多数都是出于经济原因(该书针对每个问题做了阐释)。如果不协调政策应对全球潮流的话,欧洲国家在经济上就得不到发展,这同中国和其他东亚国家今天的情形是一样的。
《欧洲的选择》对欧盟发展的历史进行了结构性分析,认为欧洲一体化的根本原因在于过去半个世纪欧洲大陆面临一系列共同的经济挑战。在每个例子中,各国政府都是在单边和双边政策失败后,才开始寻求以多边方式应对经济挑战。第一次冲击是50、60年代欧洲的外部贸易从南北贸易(同殖民地和海外属地的贸易)向北北产业(产业内部)贸易(同其他发达国家,大多数在欧洲)转移。各国政府在单边和双边行动失败后,承认了这种贸易自由化变动。第二次是在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加上资本流动性大大上升带来的冲击,给欧洲汇率造成了压力。各国单边应对政策失败,导致它们在欧洲货币体系下开始努力协调货币。第三次是80年代跨境投资进一步增长,再加上各国产业政策面临危机,促使“单一市场”动议诞生,同样它的出台也发生在各国单方面应对失败后。第四次冲击是欧洲货币体系内资本流动性和紧张关系进一步增加,导致1991年各国签署《马约》,欧洲迈向货币联盟,发行单一货币。最后一次冲击,本书并未提及,它发生在本书出版之后,即面对柏林墙的倒塌,欧洲以扩大作为应对之策。在每个例子中,各国政府都未能逆转全球化的趋势,不过它们能在是否去适应它,以及以怎样的方式适应它上做出自己的选择。这些转变都是外生的,上述技术和经济原因基本上都是独立于欧洲一体化之外的。
换句话说,国际经济趋势是欧洲各国愿意一体化的原因,而不是其结果。下面列出几个例子来说明。想想英国:在1973年英国加入欧共体之前,其出口从几乎2/3销往英联邦变为一半销往欧洲。这使得英国的决策者不管是何种地缘政治或者意识观念信仰(这些原因都很值得怀疑),都别无选择,只能加入欧洲。或者考虑一下法国:没人比法国总统戴高乐在意识观念上更反对集中化的国际机构,他是一位前将军和保守的民族主义者。当他1958年执掌法国后,大多数观察家都认为他会从新生的欧共体中撤出来。但他却对之表示欢迎,支持强制性削减关税,确立共同对外关税和贸易政策,建立一个共同农业政策,排挤英国。所有这些,正如文件所揭示的,主要是为了保卫法国的商业利益。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法国农民的利益,是他们的选票让他当政的。法国农产品输往德国(以及后来的英国)的数量大大增加,这是以美国和其他第三国农民(从那时起,这也承受了全球贸易体系对其的非议)为代价的。同样,弗朗索瓦·密特朗,一位热情洋溢的法国社会党人,也欢迎欧洲自由化,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一位积极的英国民族主义者,也同样接受了集中强制执行单一市场规则,或者是赫尔穆特·施密特,一位忠诚的(或者是乖巧的)大西洋主义者,也欢迎欧洲货币合作。《欧洲的选择》一书证明,在每个例子中,各国经济利益都胜过了意识观念或者是地缘政治。
的确,在过去50年中,用菲利普·施密特的话来说,总体上,欧盟像是一个国家安全的“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安全问题一般都会被优先解决,然后才是经济一体化。由于德国的分裂,北约创立,以及德国被承认,萨尔区回归德国,以及后来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独裁政权的垮台,甚至再加上苏联解体,欧盟才可能出现,并有了后来的扩展。只有当这些地缘政治问题用“一次性”协议解决了,才能涌现出随后一波波的经济多边一体化浪潮。当然,未来授予欧盟成员国资格的许诺,最近已经成为推动东南欧进行民主、人权、法治和市场改革的重要力量,但对这些东南欧国家来说,这一进程仅发生在其加入欧盟之前。一旦它们加入欧盟,就像奥地利、波兰和塞浦路斯一样,可能会对来自欧盟的压力相当抵触。
尽管大多数对《欧洲的选择》的批评都集中在它提出的欧洲一体化的根本动力是经济利益,而不是地缘政治或者意识观念考虑,但本书还有另外两条同样重要的核心观点。一是各国政府根据它们的相对实力,相互进行博弈达成协议。但是,虽然我用了“权力”(power)这个词,但我的观点并非“现实主义”。这里应用的权力概念很清楚是自由主义意味的,即权力产生于“不对称相互依赖”,即从博弈中获利最多的国家政府,为了达成协议愿意放弃的越多。这一观点同经典的“新功能主义”观点截然相反,新功能主义认为欧盟博弈主要受著名的“联邦主义”超国家“实干家”如让·莫内和雅克·德洛尔等人的支配,这一观点至多只是偶尔正确而已。二是,各国政府将其特权委托或者汇集给制度和机构,用这种方法将一系列相互联系、互利的协议“锁定”,使承诺变得可靠。当然,这是一种经典的“制度主义”或者“机制理论”将主权委托给多边机构的解释,其学理基础是交易成本经济学。虽然本书的目的是验证国际层面上的情况,但随后的研究已经表明最重要的现象是在国内层面,而非国际层面上。实际上,不是欧洲法院或者布鲁塞尔的规则制定者,而是各国法庭和行政管理者遵循其国内法律,在真正实施欧盟的规定。总体上看,《欧洲的选择》一书的核心观点(经常被称为“自由政府间主义”理论)是,欧洲一体化的发展演变最好解释为三个因素分别作用的结果:(1)各专门问题上的相互依赖解释了各国的国家偏好;(2)以不对称相互依赖为基础的博弈权力解释了博弈的结果;(3)对未来承诺的可靠性的担心解释了汇集和委托主权的现象。
书中观点可普遍应用于亚洲
对《欧洲的选择》一书的批评,没有提到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其观点是否普遍适用于世界其他地区。这本是20世纪60年代一体化理论家的一个主要研究问题,但这些年来,关于此问题的研究却没有延续下来。的确,《欧洲的选择》刻意应用一般性比较政治和国际关系的理论来解释欧洲,但这些分析也潜在地适用于其他地区的经验。欧盟不断地扩大,从最初的6国,到10国、12国、15国、25国,直到现在的27国,它还能动员这些国家国内的政治联盟,这些进一步显示出它具有相当大的多元文化吸引力。现在欧盟的范围已经南到马耳他,北至北极圈地域的瑞典,西起葡萄牙,东达前苏联版图内的波罗的海三国。而且扩大还在延续,现在已到达巴尔干地区,包括该地区的几个亲穆斯林国家,同时欧盟还在同穆斯林的土耳其谈判入盟。虽然欧盟一直担心自己可能会随这一进程降低效率和凝聚度,但直到现在还没有证据表明出现这种情况。
但是,许多政策分析人士却想知道,欧洲能为各地区提供一些什么样的“教训”。本书中文版的读者可能想问,欧盟模式的制度能否或者未来是否会在东亚复制,如果不能的话,东亚地区适合何种形式的一体化。想用社会科学理论精确预测结果非常困难,因为一体化的案例总数太少了。不过,我们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当前东亚的发展与《欧洲的选择》一书所描述的理论和历史有多大的契合度呢?当然,对这一聚焦程度更高的问题,任何回答都带有推测性,因为每个地区都不一样,相关的因果关系都有所不同。不过,我们可以将各地区的背景因素混杂起来处理。
《欧洲的选择》的一个明确的结论是,对那些批评将“欧洲模式”地区一体化在东亚地区应用的,我们应该表示怀疑。大多数分析者都从文化、地缘政治或者法律文化角度出发,认为欧洲和东亚之间的区别太大。他们认为一个“欧洲模式”不适用于亚洲。由于以下三点原因,东亚不可能出现欧洲式的一体化。首先,亚洲人拒绝同质的联邦主义文化观,比如欧洲人一直持有的“欧罗巴合众国”目标。其次,亚洲人不愿意在外交决策、各国国内政治问题(比如人权或者社会政策)上受到很紧的集中控制,不想建立一个“政治联盟”。再次,亚洲人不愿意接受正式的、等级制的国际法律机构,他们有时认为像一个以布鲁塞尔为核心的“超级国家”,会大大制约国家的主权。相反,他们经常认为,在不同的亚洲文化基础上,存在着一种“亚洲”方式,即更尊重文化多样性和国家主权的制度,目标更有节制、更实用,法律程序更非正式些、更以情愿为基础。
《欧洲的选择》一书显示出,上述三种普遍意见是对欧盟及其运作方式的一种误解,结果是导致“欧洲”和“亚洲”两种地区主义模式的两分法。
第一,欧盟是以不同国家利益和文化的博弈,而不是所谓文化同质的“欧罗巴合众国”理想为基础的。亚洲许多人不认可欧洲模式的地区一体化,及与之相关的欧洲经验,他们认为欧洲人在寻求以某种“文化一致性”为基础的理想主义的“欧罗巴合众国”。亚洲人则不喜欢这样的提法,希望维持自己国家的独特个性和文化多样性。
这一看法彻底误解了欧洲,错将其说辞当作了现实。我们已经知道,从一开始,欧盟就主要是受国家物质利益的驱动,这是各国政府领导人的主要关心对象。它的主要动机是功能性的,而非出自联邦主义理想,其政策主要集中在解决由于相互依赖各国无法单独解决的实用问题。各国政府从未停止追求其国家利益,它们进行艰苦的博弈,在各项政策问题上互有得失。在最近的《宪法条约草案》问题上,欧洲人着重强调以“多样性中的统一”来代替过去的口号“日益紧密的联盟”。欧盟成员国仍不遗余力地保护自己国家的语言、教育体系、对第三国的移民法,以及有自己特色的政治遗产,在这些问题上,欧盟没有司法裁决权。事实上,这同亚洲近期地区合作的焦点问题十分相似,亚洲合作关注的也是采取实用主义步骤,促进贸易增长,增强金融稳定,克服规制困难,减少盗版问题,消除边境纠纷,避免潜在的军事冲突等等,而不是预先假设未来要实现政治和文化的统一。
第二,欧盟的主要关注对象是应对社会经济全球化,而不是规制管理地缘政治安全、国内政治问题、人权、社会政策以及其他事务。许多亚洲人拒绝接受“欧洲模式”的地区主义,是因为他们相信欧洲已经进展到对象外交政策和国内人权实践等“政治”问题实施超越自愿的强制管理的地步。在许多分析家看来,欧盟真是为消除战争和推进民主而生的。
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欧洲的选择》显示出,欧洲的多边制度建构取得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是为了实现经济自由化,并协调各国的经济市场。而解决边境争端、军事和地缘政治争执,增加国家安全是次要考虑,这些考虑促成了一次性安排,但却无法维持长久的制度构建。今天欧盟其实并非一个不断扩张的超级国家,而是某种“宪政安排”,布鲁塞尔掌握贸易、农业、一定的规制政策,对一些成员国来说,还要再加上货币政策,但同时仍有80%的政策,包括财
政、支出、福利、健康、养老、文化、教育,以及绝大多数对选民来说涉及其切身利益的政策,仍掌握在民族国家手中。
欧洲正在力图协调其外交政策,但它这方面的举动非常像典型的国际组织的行事方式,不像一个独特的“超国家”机构。下面我们可以看一看。尽管欧盟正在外交政策方面向“政治联盟”迈进,但它却很像一个经典的国际组织,有一个秘书处,而且明显是一个“意愿联盟”(唯一重要的特殊地方是,在最高级别的国际组织之下,还有进行充分协调的行为)。欧盟非正式地坚持它的成员国都必须是民主国家,是欧洲委员会的成员,但它却从未成功规制管理过成员国国内的人权活动。在其存在的头四十年中,《欧洲人权宪章》中的人权实施条款一直是自愿落实的,它只是一份可选择的法律议定书,成员国自愿批准。
这又同亚洲最近的地区发展相近,它主要也是受经济全球化驱动而出现的。东亚也出现了一些力度不大的政策协调,之所以发生这种重大政策转变,是由于过去十年中国从毛泽东时代闭关自守、排除市场的发展,转而实施更为市场导向的欢迎全球化的经济发展战略,这点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上得到了最清楚的验证。各国政府已经在为促进经济合作而扫除地缘政治导火索,而不是为了地缘政治目的而进行经济合作。大多数建设多边制度的重大步骤都与经济合作有关。这方面的例子包括:东盟最近开始强化其机制,颁布了《东盟宪章》,这即是对其最近与中国和日本经济谈判失败的反应,东盟各国力图以此加强其经济的竞争力和谈判地位。还有其他例子,包括加强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东盟和其他国家的谈判,以及20世纪90年代东亚金融危机发生后进行的金融合作。这并不是说安全领域就没有重要的多边协定,但这些协定在制度化程度上相对较低。经济合作要求有一些更为复杂的制度,因为它要监督各国社会和经济团体的复杂互动。亚洲现在第一次达到了欧洲20世纪60、70年代贸易和投资流动的高水准,它也在缓慢地向类似欧洲的政治方向发展。
第三,欧盟是一个高度分散的国际制度,比通常的看法即认为它是一个正式的法律主权差远了。亚洲很多人不愿意亚洲出现地区一体化,是因为他们以欧洲为参照物,拒绝接受“超级国家”这样的模式。他们相信欧盟是一个集中化的、等级制的法律结构,这对国家主权是一种侵犯。他们认为这同“亚洲”模式的地区主义不同,亚洲地区主义是以政府间性质超过超国家性质,过程比结果更重要,非正式胜过法制,尊奉国家主权而不是侵犯国家主权为特征的。
这一批评是对欧盟如何运作的一种误解。我们已经知道,欧盟产生的最根本原因,是各主权国家的国家利益汇聚在一起。欧盟并未打算,现在也没有向“超级国家”或者“政治联盟”的方向演变,它甚至没有超越一定的功能范畴,只是一个形式上的法律实体,其对主权的侵犯甚至没有超过通常的国际组织(比如世界贸易组织),这样的国际组织亚洲国家都已经参与其中。的确,欧盟权力集中机构的力量实际上相当弱。欧盟制度实际上相当分散。它的预算微不足道,只占欧盟公共开支的不到2%,这些钱中的大部分,布鲁塞尔官员还都没有处置权。欧盟行政官僚机构比一个小城市的市政机构还要小,这意味着执行和强制实施基本上完全要靠各国官僚机构和法庭,它只有薄弱的超国家监察权。它基本没有警察、军队或者任何其他强制力。
欧洲的立法和实施制度是极为分散的。通过立法的标准形式是:欧盟委员会提出提案,理事会中70%成员国投票赞成,欧洲议会绝对多数通过,然后各国实施。以这种方式通过立法,同大多数民族国家修改其国家宪法遇到的障碍差不多。但实际上,欧洲各国政府,像任何地方的政府一样(不只是亚洲),都希望避免彼此之间为难,所以发展出一些非正式的规则,创造出甚至更高的、非常相近的共识。各国政府几乎都在寻求包容对方的具有合法性的国内政治考虑,避免对方遇到国内政治困难,这种机制同已经讨论很多的“东盟方式”有惊人的相像之处。投票表决在欧洲实际上相当罕见,几乎只在只有一位非常难以说服的部长反对时,为压倒他一个人而使用。最后,大多数近期的欧盟政策提议,比如欧元、申根开放边境区、移民政策、社会和外交政策等,都已实际上是一种“志愿联盟”。个别欧盟成员国政府,如果它们愿意,就可以选择例外,不参加此项政策。只在货币或者竞争政策等少数几个例子里,才有一个等级制的法律体系,超国家官员、法官或者规制管理者拥有强制执行权。
总体上看,欧盟实现的是具体的国家利益,而并非涉及广泛的文化理想,它集中解决的是相对较窄范围内的社会经济事项,而非宽泛的各项政治议题,其机构制度受到精心的制约,是分散的,去中心化的,目的是给各国国内主权造成的挑战不要太大。出于这些原因,我们可以假设亚洲也可能会走上一条与欧洲相似的路。但是亚洲明显在制度上远逊于欧洲,为什么会这样呢?
对亚洲能否出现欧洲模式的地区一体化进程,也有一定的值得怀疑的地方,我相信《欧洲的选择》一书所确立的理论模型指出了三点很少被提及的原因。
第一个怀疑原因是,地区一体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实现,而亚洲开始得很晚。即使是欧洲一体化最浅的层次也需要半个世纪的时间。除却东盟经验(这一地区最大的国家都没有参加东盟)外,东亚地区一体化几乎只有十几年的时间。欧洲20世纪50、60年代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的特征和模式,在东亚只是当韩国和中国崛起之后才出现。比如,比荷卢(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二战之后马上就建立起关税同盟,而与之相似的东盟国家至今还没建起关税同盟。所以我们只能认为东亚和欧洲之间至少有三十年的差距。更重要的是,当前的时代,一些政策目标,比如贸易自由化是以不同方式实现的,而且最主要是通过全球多边制度实现,所以地区一体化可能显得不是那么必要了。
第二个怀疑理由是,经济相互依赖的具体模式在欧洲可能比在亚洲更易促进一体化。欧洲经济的核心特征是,贸易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很高,区域内贸易比重非常高,存在大量相对较小的国家,贸易形式很大程度上是对称的产业内贸易,各国同时进口和出口相似的货物。在农产品贸易中,像德国、比利时和荷兰这样的进口国和法国、意大利这样的出口国之间存在着不对称的产业内贸易流,这样就基本上代替了来自第三国的进口。亚洲贸易和投资的整体层次较低(至少直到最近还是这样),它们的地区集中度不高,而且主要是在两个大国间进行(中国和日本),产业内贸易的层次和对称度也较低。更重要的是,亚洲国家,特别是日本和韩国,已经表现出根本不愿意削减对农产品保护的态度,这样要想替代来自第三国的进口,机会就很小了。(欧洲国家很幸运,在高额补贴大大促进国内生产之前就建立起了共同农业政策)这表明,亚洲互利合作的经济潜力要低于欧洲。
第三个亚洲出现地区主义的原因是亚洲不太积极建设其国内的“法治”制度。读者可能会问:如果欧盟只在很边缘的地方削弱国家主权,那它怎么会高度遵守欧盟的法律呢?答案是每个成员国都对进行欧洲合作在国内做出了可靠性很高的法律承诺,或者是以宪政变革的方式,或者是用法律合作的办法。遵守欧盟法不仅是政治家们的政治意愿,而且也是各国规制管理者和法官们独立做出的行动。最终保障欧盟法的,不是欧洲法院的强制执行,或者其他等级制权威的命令,而是依赖每个欧洲国家国内的“法治”制度。当然,欧盟拥有的权力不是绝对的,在欧盟发展史中的大多数时候也未必总得到保证。执行欧盟的指令和规制条款同国内法规的实施一样,也是一种政治行为。不过不管是欧盟,还是成员国,都是民主的,而且所有人或多或少都遵从“法治原则”,并保持对规制权威当局一定的独立性。欧盟已经被当作一个半独立的规制权威的“网络”进行分析了。
在大多数东亚国家,规制管理权威和“法治”机构,比如法庭,还并不享有欧洲那样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在日本,一党独大,很强的国家干预,密切的政商关系,都使上述机构的独立性很难得到保证。在中国,现行体制和国家的去中心化已经阻碍了行政和司法分离。许多较穷的亚洲国家,其国家没有能力,也没有民主传统,能使该国进行有效的国际政策协调。有鉴于此,现在还不清楚是否亚洲国家政府愿意谈判自由化协定,在谈判过后是否会执行协议。
对国际关系理论的意义
换句话说,仔细阅读《欧洲的选择》,可以发现是否有理由怀疑亚洲不适用“欧洲模式”。通常的看法,比如文化不同,地缘政治情况不同,或者文化和法律上特有的“亚洲方式”,其实并不起什么作用。实际上,在文化、法律以及制度上,欧盟原本比大多数批评意见所认为的更“亚洲”。如果说对亚洲实施“欧洲模式”有疑虑的地方,那就是东亚国家自己的国内政治:时间上落后欧洲,亚洲经济发展的情况,亚洲国家内部政治制度的本质和可靠性。从自由主义理论的角度来看,国内状况是欧洲能推动地区一体化的动力,但在亚洲也恰是这些国内状况需要被克服,才能让地区一体化顺利发展。
这里我们还有最后一个更为深入的理论教训。我们发现,在当前亚洲国际关系学者中,建构主义和现实主义理论非常流行。许多学者通过这两个理论类别来观察世界:国家的行为或者是以文化观(建构主义)为基础,或者是老式的权力政治(现实主义)。两者之间的观察就很少。但在众多国际关系理论中,过于关注这两者,会让我们对世界政治的理解变得贫乏。比如,《欧洲的选择》一书,对欧洲一体化,对欧盟这一现代最成功的国际组织做出了解释,就几乎没有参考现实主义或者建构主义理论。从国际关系理论的角度来看,这本书几乎百分之百是自由主义的。经济相互依赖的模式,由相互依赖的对称性导出的博弈权力,以及通过国内机构做出承诺、进行“锁定”以获得可靠性,是解读欧洲演变的最佳方式。这些因素,经济相互依赖,不对称相互依赖,国内制度,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变量,它们有别于现实主义、建构主义或者是制度主义。如果我们相信《欧洲的选择》,仅靠它们就能很好地解释欧洲的发展变化。
但此书不仅限于欧洲。我回到本文动笔时,可瞭望上海风景的窗户前,我醒悟过去十年亚洲国际关系最大的变化就是中国外交政策偏好的改变。这些偏好不只是战略“思想”(建构主义)发生变化那么简单——即使它(也许)的确有了变化,也主要是中国社会现代化以及其与外部世界互动的结果。正像中国变得更加繁荣,同地区和世界的相互依赖程度更深一样,它不能再简单地像过去一样,单方面或者自给自足地自己实施政策,不论是经济上、安全上,还是文化上。换句话说,中国正行进在成为世界体系中一个“负责任的利益攸关者”的道路上。相互依赖的各个国家,各国国内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促使合作(在某些其他情况下,也是冲突)的直接来源,这也是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核心部分的关键变量。对中国这样一个正在现代化的国家,和欧盟这样的“后现代”多边制度一样,自由主义理论同样适用。这是自由主义理论,也是从历史重述《欧洲的选择》更深层的意义。
2008年1月于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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