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国际工程;FIDIC;索赔;变更
1.工程索赔的概念
在国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索赔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采取的合同行为。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工期或费用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的性质属于补偿行为,是一种正常的、合理的经营管理业务,也是合同赋予的正当权力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也包括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通常情况下,将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称为“索赔”,而将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本文谈论的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2.工程索赔的分类
水利工程由于规模大、工期长、投资多、施工技术复杂、施工环境恶略等。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因此,涉及的索赔项目种类较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2.1.由不可抗力及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不可抗力的社会因素;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和施工中遇到地下文物和构筑物。影响施工企业生产成本而导致意外损失,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承担。
2.2.由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
变更是指承包商根据工程师签发的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表现形式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发包人由于种种原因提高或降低标准;用途发生改变,清减预算等;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修改引起的变更;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始资料有较大出入引起的变更;政府部门对工程有了新的要求。
3.索赔成功的要点
要使承包商在工程施工索赔中获得较高的收益,就必须要讲究方法和策略来提高索赔成功概率,以其获得最大收益。实践经验证明,每一项索赔的成功,都离不开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甚至可以说缺一不可。
3.1.建好工程项目。
这是索赔成功的基础。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克服了重重困难,甚至发现原设计中不合理或错误的地方,提出了改进方案并为业主和工程师采纳;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甚至是难以实现的索赔要求,或在索赔程序上的某些疏忽,都可能取得业主和工程师的理解和谅解,使索赔得到比较满意的结果。
3.2.做好合同管理。
3.3.做好成本管理。
包括定期的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工作,进行成本控制,随时发现成本超支的原因。如发现某一项直接费的支出超过计划成本时,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属于计划外的成本支出时,应提出索赔补偿。
3.4.善于进行索赔谈判。
4.案例分析
某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2.21亿m3,坝高94m,水库正常蓄水位646m,水库死水位620m;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大(2)型。大坝、泄水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大坝为常态混凝土双曲拱坝,坝顶高程649m,建基面高程555m,最大坝高94m。
4.1.由不可抗力及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
2010年该水利枢纽所在地遭遇雪灾及雪灾引起的超标洪水,事件发生后承包商积极配合业主进行雪灾的救援,同时根据FIDIC合同条款19.2款《不可抗力的通知》在14天内向工程师发出通知,一方面作为一个索赔通知,另外可以免除承包商在该不可抗力影响其履行义务期间,免于履行合同义务。在该事件影响结束后,承包商根据FIDIC合同条款20.1款《承包商的索赔》及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向工程师发出正式的索赔,该索赔得到了工程师的认可。
4.2.由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
该工程砂石料加工系统,按原招标文件提供的料场原料颗粒级配进行设计生产,设计的系统毛料处理能力260t/h,以直接筛取料为主,设2组筛分机,同时辅助布置一台反击式破碎机,适当调节各档料级配,布置洗砂机3台,清洗细骨料。系统投产后,发现特大石、大石时常满仓,要经常进行盘料处理,中小石及砂产量不足,无法满足混凝土生产的需求,经分析原因如下:
(1)2013年业主、工程师、承包商三方联合对料场进行了毛料颗粒分析试验(试验数据见下表),发现小颗粒毛料比例明显比招标文件提供的数据减少,中小骨料减少,大骨料和超径料增大。
受上述二个因素影响,承包商在2012年度就发现砂石料生产无法满足各部位混凝土浇筑的骨料用量需求。按现毛料颗粒级配和原设计加工工艺进行分析计算,除特大石富余很多外,其余各档产量严重不足,各档料缺口汇总如下表。
项目名称 单位 骨料粒径(mm) 合计
150~80 80~40 40~20 20~5 0.08~5
骨料全部用量 t 86313 254466 228085 266153 355905 1190922
原设计产出骨料量 t 402109 235221 107785 206042 169568 1120724
各档骨料缺口 t 315796 -19245 -120300 -60111 -186337
缺口比例 % 365.88% -7.56% -52.74% -22.59% -52.36%
为保证混凝土浇筑生产能够顺利进行,承包商根据实际毛料颗粒情况和骨料总需用量进行针对性的改造:新建一处喂料口,设鄂式破碎机一台,增加初碎工艺,毛料处理能力由原260T提高到330T;增设一台反击破、一台立轴破、一台圆锥破,增加中、细碎工艺,增加中、小石及人工砂的产量比例。同时,在系统改造期间,承包商采取在周边地区采购小石和砂用于混凝土生产的应急补充。
受此影响,承包商增加了大量的施工成本,严重影响其他生产事项的计划安排。为此承包商根据FIDIC合同条款20.1款《承包商的索赔》以原招标文件与实际条件不符为由向工程师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该项索赔也同样得到工程师认可。
5.总结
索赔是承包商在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运用高水平的管理,广泛的合同、法律、商务、工程技术等综合知识及行为科学知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重要方式。承包商要成功地进行索赔,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承包商必须组织专门人员从事索赔工作,具有深入施工现场担当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经验,并且,对于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比较全面、深入,全面熟悉工程,随时发现索赔机会。
2.在日常施工过程中,做好各种现场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3.制定科学的索赔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索赔申报程序,索赔文件的编制要逻辑清晰、组织严密,有理有据。
4.与业主、工程师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使他们理解、接受承包商提出的合理索赔。
论文作者: 张强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6
标签:承包商论文; 骨料论文; 合同论文; 业主论文; 毛料论文; 不可抗力论文; 工程师论文; 《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2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