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 张雄伟
(上海市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 201101)
【关键词】游泳池; 水质卫生; 卫生监测
【中图分类号】R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5)11-0214-02
游泳池的卫生状况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了加强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保证游泳者的身体健康,我们于2015年7~9月对闵行区5家游泳池水样进行了卫生监测,采集45份游泳池水进行水质分析,结果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 水样的采集
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在游泳池开放期间对游泳池水质进行监测检验。微生物检验,用500ml无菌瓶取样;理化指标检验,用3L的塑料桶取池水反复冲洗3遍后采样。每个游泳池在深水区、浅水区和中段的水面下30cm处各取1份水样,当日送检。
1.2 检验方法与项目
按(GB18204-2014)《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及按(GB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进行pH、浑浊度、尿素、游离余氯、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的检测。
1.3评价标准
按(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进行评价。
2.结果
2.1 检验结果
共监测45份游泳池水样,其中pH浑浊度、尿素、游离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的合格率分别为97.8%(44/45)、100%(45/45)、86.7%(39/45)、42.2%(19/45)、93.3%(42/45)、91.1%(41/45)。游离余氯不合格的26份水样中,游离余氯<0.3mg/L有10份,其中3份水样游离余氯<0.01mg/L,而游离余氯>0.5mg/L有16份。
2.2细菌总数合格率与游离余氯的关系
游离余氯>0.3mg/L,游泳池水中细菌总数合格率明显高于游离余氯<0.3mg/L时细菌总数合格率,两者之间差异有非常显著(χ2=11.25,P<0.001)。结果见表1。
表1 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合格情况
3.讨论
3.1 水质消毒情况
全市游泳池均采用非循环式人工操作处理水质,每晚停业前游泳池水经过沉淀-净化- 抽吸沉淀物- 补充新水-加氯消毒。游泳场的经营者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池水游离余氯量对游泳池进行加氯消毒,仅是凭经验对池水进行处理,把握不住消毒浓度,加氯量不够造成池水中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起不到杀菌作用;加氯量过大对游泳者眼结膜、皮肤、喉等器官产生刺激,给游泳者的健康造成危害,所以规范对游泳池水加氯消毒是保障其水质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
3.2 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是游泳池水质卫生的重要指标
如果游泳池水中微生物超标,会造成传染性皮肤病、急性传染性结膜炎、病毒性胃肠炎等疾病的爆发和流行[1]。本次游泳池水质监测表明,由于消毒措施不落实,部分游泳池水质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3.3 加强对游泳者的卫生宣教
尿素主要来自游泳者身上的分泌物和不自觉游泳者的小便。尿素浓度过高而超标,主要原因是由于游泳池的管理者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不及时换水或换水量不到位,另外部分游泳者的卫生意识淡薄而造成的。因此必须加强对游泳者的卫生宣传教育,敦促游泳者自觉遵守先淋浴、浸脚后入水池的原则。
4.建议
4.1 加强卫生监督监测
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和监测力度。在游泳池开放前须对游泳场内的卫生设施、设备严格审查, 符合卫生要求的发给/ 卫生许可证0。开放期间要强化水质卫生监测,进行定期监测和不定期抽样检查,从而增强游泳场管理者的卫生意识,并监督其建立健全卫生制度。
4.2 加强培训提高有关管理知识
组织各游泳场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尤其是池水净化消毒技术和余氯自测方法,监督其做好游泳池的换水工作。
4.3 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加大对游泳场所卫生的宣传报导力度,普及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广大游泳爱好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对不合格的游泳场所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促使游泳池管理者重视消毒措施的落实。
【参考文献】
[1] 徐瑛,候常春.国外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简介[J].环境与健康杂志,2001,18(3):185.
论文作者:张颖, 张雄伟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5年1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29
标签:游泳池论文; 游泳论文; 卫生论文; 池水论文; 水质论文; 细菌论文; 余氯论文; 《心理医生》2015年11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