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成品住宅设计一体化模式浅析论文_张弘

装配式成品住宅设计一体化模式浅析论文_张弘

摘要:近些年来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住宅产业结构的变化 ,成品住房被越来越多的购房者接受,随着国家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装配式成品住宅成为推动企业产业升级的有效手段,文本浅析装配式成品住宅一体化模式及原则,并简单概括一体化模式的优越性。

关键词:一体化模式;一体化原则;优越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装配式成品住宅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装配式成品住宅的建设有效地解决传统建筑业存在的环境污染、噪音扰民、资源浪费、结构隐患等问题;又能为业主节省大量时间;同时也推动企业产业升级,为装配式部品研发提供广阔的市场,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装配式成品住宅一体化设计核心理念是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应在设计的各个阶段协同进行,设计文件必须满足一体化审查要求。从开发企业角度来说,成品住宅一体化设计能给企业节省建造成本、缩短建造时间,彻底解决装修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噪音扰民问题,节约建造成本体现在土建施工时已将各类设备、设施及电器等合理精确定位,避免拆改,每套能节省水电改造和垃圾清运费用5000元左右,同时批量采购批量也为企业节省采购、装修成本;从业主角度来说,装配式成品住宅一体化设计为业主带来优质的生活空间,节省装修时间和装修费用,享受某些高端部品无法给的实惠价,装修质量和部品都有实实在在的保障。如业主不用把大量时间花在装修上,同时集中采购也能为业主买到高端产品的优惠价。从社会角度来说减少二次污染,杜绝出现打建筑主体结构问题引起安全事故,同时为部品研发带来广阔的市场。

一、一体化设计原则

在装配式成品住宅“一体化”的发展模式,设计是其中重要环节之一。设计一体化牵涉到: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结构设计、水暖设计、电气设计、部品设计、设备设计等,强调的是设计大平台的整合,而并非专业分工的堆砌叠加,需要的是一种能整合平台的设计能力,强调在平台上协调和平衡各专业,最终回归到各个专业分工的层面上。在装配式成品住宅设计一体化的推进中还存在诸如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相分离、缺乏连贯性和相互渗透性、设计与施工相脱节、图纸不规范等问题。一体化设计应遵信用户需求导向、内装设计前置、部品解决方案验证、内装与构件拆分协同、建筑、内装、构件、环境协调等原则,有效改善传统建筑行业中设计与施工严重脱节而造成的工期、造价、质量等问题。一体化设计模式还包括从整体的角度对工程进行规划设计,对于涉及多种专业策、功能的施工项目进行组合设计。在这种模式中,设计工作贯通于前期策划直至竣工运行,并且在设计阶段充分考虑采购、生产和施工要求,最终达到降成本、缩工期、保质量的目标。

二、设计、施工、服务一体化设计

我国目前大多采用的是设计、施工与管理三者相分离的处理办法,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管理单位分别属于不同的公司,具有独立的负责人,三者缺乏联系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采用此种设计管理模式的住宅工程容易出现工程进度迟缓,工程成本超支,工程质量差劲等问题,当工程出现工程事故时,又会出现三个部门之间推诿责任的现象。

在这种一体化管理模式中,业主提出目标定位、功能需求、设计标准等与项目相关的要求,这些要求同整个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试运行一起给承包商,由承包商负责工程的设计流程,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工期、施工造价全权负责,最终在约定的工期内向业主提交出符合合约内容,满足使用要求,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1]在整个流程中,要求总承包商一开始就具有周全的远见思想,根据以往的管理经验,集合项目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技术人员、施工方法和施工器具,在项目开始就秉着既需满足业主任务要求,又得易于项目施工,还得控制项目成本不逾额的理念。一体化管理模式促使总承包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体化管理模式所包含的工作量大,工作难度也较高决定了总承包商承担的风险也很大。因此,需要高素质且知识全面的总承包商才能采用项目一体化管理模式。

三、一体化模式的优越性

一体化模式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工程组织模式,有众多优点。以下从流程、工程、管理、市场竞争力等四个方面简单概括。

(1)设计施工深度交叉相互促进。 一体化模式下,设计与施工得以无缝衔接,遇到的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被反馈。同时,设计单位与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能协同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实效性。具体来说,施工单位通过丰富的施工经验,提前把施工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与设计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使设计单位能在设计阶段将问题解决。而且,一体化模式下,部门之间的沟通更加简单顺畅,避免了反馈慢,审核复杂的现状。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在专业上相互促进,整体提升了项目团队的业务水平。长期这样良性循环,也有益于建设设计与建筑技术的共同进步。

(2)降低工程造价和工期。在传统的平行发包模式中,设计单位往往更注重方案的功能和效果,而施工部门会将更多的关注点放在工程的完成质量及项目所获利益等方面,所以二者都不会在降低工程造价方面耗费过多的精力和资源。业主由于专业的局限性和信息的缺失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也是有心无力。而DB模式中业主可能支付的是固定的总价,所以总包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基础上,能够将工程的整体造价控制在最低的水平上。主要需要进行设计的环节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参考专业顾问合理化建议等,从而使得工程造价一定幅度降低。

此外,住宅的一体化设计与之前的住宅设计模式相比,要保证在住宅主体建造完成交于住户后,住户可采用易操作的方式对住宅室内空间进行改造,以求满足不同住户的个性化需求。因此,在对住宅进行一体化设计之初,建筑设计师应对有关住宅那些可供住户改动,那些不允许住户私自改动,哪些由建筑师设计有深刻的理解和清醒的认识。

参考文献:

[1]柴成荣 吕爱民.SI住宅体系下的建筑设计[J].住宅科技,2011年01期

论文作者:张弘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第38卷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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