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失能老人;长期照护;长期照护模式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失能老人
失能老人一般是采用ADL 量表进行评定。按照国际通行标准,量表中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日三餐、外出活动、起床、刷牙等指标。在评判过程中,以指标活动的完成情况为基准再进行等级细分。六项内容中有两项以内不能做到,即被视为“轻微失能”;四项以内即被视为“中度失能”;再往上就属于“严重失能”。
(二)长期护理
长期护理主要对象就是中度或严重失能的老人,根据他们的失能程度提供不同等级的服务标准。不同的服务人群有不同的服务内容,主要就是日常生活的照顾,还有医护方面的照顾,康复、情感支持以及后期的临终照顾等;长期照顾的目标就是能够一直陪伴在老人身边,照顾老人的一切生活起居,让老人晚年的生活质量不下降。
二、主要的长期照护模式介绍
从现存的比较常用的长期照护模式上看来,基本的有家庭照护、居家照护、社区照护和机构照护。需要注意的是,每种模式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
(一)家庭照护
家庭照护是指老人在自己家中接受由家庭成员、亲属、邻居和朋友提供的长期照护服务。家庭照顾的内容主要是生活、情感、精神方面的照顾,采取的方法属于非正式照护方法。在过去的较长时间内家庭照护模式一直都是老年人长期照护模式的主要形式。
(二)居家照护
居家照护是综合家庭照护和机构照护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照护模式,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传统意义上由成年子女提供的家庭照护,二是老人接受家庭以外的人员上门提供的社会专业照护服务。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来自社区、养老及医疗机构等。可以预见,居家照护在不远的将来将会成为长期照护模式的主力军。
(三)社区照护
社区照护是指依托社区,受照护者可以在社区内获得的社会性的专业照护服务,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和日间托养等。依照“就地养老”的理念,在照护服务体系构建中建立起完整的社区照护服务体系,使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延续性得到基本保证。
(四)机构照护
机构照护是指以社会机构为养老地点,由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养老照料职能的养老模式失能老人由于自理能力的部分或完全缺失,相对其他老年人对照护服务的专业性要求较高,而机构照护是主要针对失能程度高且缺乏家人照护的老年人群而设计的照护模式,是满足失能老人养老需求的最佳方案。
三、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模式分析
(一)家庭照护现状分析
家庭提供的照护主要涉及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照护失能老人是一项颇耗时间与精力的工作,家庭照护具有介入及时、工具性协助多、情感满足功能强等特点。这种模式下,失能老人主要依靠配偶和子女提供长期照护而来自政府、社会养老机构的社会支持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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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家照护现状分析
居家照护能够很好的将家庭照护和机构照护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效益最大化,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接受到专业的护理服务。这种方式具有很大的弥补性优势,能够满足长期需要照护的老人的多种需要,也是老人比较喜欢的照护方式。另一方面,老人照护的场所重返家中,有利于减轻政府在福利开支方面的负担。但是从目前状况来看,居家养老在我国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中并未成为主流趋势。
(三)社区照护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的社区照料中心基本只接收健康的老人,对失能老人来说社区照料中心难以指望。近年来,我国各地也不断加大了对社区养老的投入力度,社区养老院离家近,老人们自然也愿意入住在熟悉的社区中心里,但是这对失能老人而言只能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梦想。由于现阶段并没有将社区养老机构内的医疗纳入医保范围之内,这也让很多的患病老人不愿选择入住。同时,因为失能老人的安全风险高,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等服务单位和失能老人之间的权责关系不清晰,如果接收失能老人,可能会承担极大的责任风险和经营风险。由于有这样的后顾之忧,大多数的社区照料中心都不愿意接受失能老人。
(四)机构照护模式现状分析
总体来看,我国的养老机构仍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而民营养老机构和公立养老机构相比,在物业和场所上没有政策优势,在税收减免、医疗资源和人力资源的配比上也没有优势。失能老人照护是一项社会性事业,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消除这种现有的不平等待遇,才能够更大程度的刺激民间资本投入到养老建设当中,才能够促进公平竞争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另外,绝大多数的养老机构由于资金的制约,以及建立之初就没有将医疗问题考虑在内,他们在医疗设施和医疗人员的配备方面是空白和不足的。再者,我国现阶段并没有将养老机构内的医疗纳入医保范围之内,这不仅让很多的患病老人不愿选择在养老机构内进行治疗,也抑制了部分养老机构创办和提供医疗服务的想法。
四、健全我国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体系的政策建议
随着长期照护需求人群的扩张以及需求矛盾尖锐,更为合适的政策调整以及举措成为了当下最重要的任务。笔者根据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对应的政策建议,如下:
(一)合理制定不同等级的医养结合模式
根据不同老人的失能等级制定不同的医养结合护理模式。其中针对轻度和中度的失能老人,可以实行居家养老或者社区养老,由社区医院或者专业的医生护士定期上门检查、治疗和组织专业护理、康复知识的讲解。针对重度失能老人,就应该送入大中型养老机构养老。
(二)完善筹资机制,加快长期照护制度建设
政府应在公共财政支出中建立专项资金,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提供相对稳定持久的资金支持。其次,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和完善个人和社会组织的捐赠机制,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专项基金,完善筹资机制。
(三)完善全方位的社区照护服务系统
大力发展社区照护服务,建立将家庭照护、机构照护和社区照护整合为一体的照护服务体系。社区通过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为轻度失能或子女因工作无暇全天照护的失能老人提供日间照护服务。在街道或社区建立长期照护服务社团,以社会工作者为核心或者聘请专业的医护人员,组织为失能老人提供长期照护的家庭成员进行护理方面的专业培训。
五、结语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失能老人在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显著。面对老龄化带来的诸多问题,如何构建一个集日常照料服务、医疗康复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为一体的长期照护服务制度成为现阶段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
论文作者:刘娇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6
标签:老人论文; 机构论文; 社区论文; 模式论文; 家庭论文; 我国论文; 需求论文; 《城镇建设》2019年2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