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统计行为的博弈选择_调查对象论文

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统计行为中的博弈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条件下论文,非对称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统计的生命力在于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今后我国统计改革的一条主线。现实中的市场化经济改革为我国统计事业的发展开辟了新的拓延空间,但随之出现的经济主体多元化、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加剧也对现行统计的组织体系、调查体系和制度体系提出了全新的挑战。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和束缚,我国统计改革呈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和“不均衡性”,这种与整体经济改革的不合拍所产生的负效应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突出表象就是统计数据质量的恶化和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行为的盛行。问题的日趋严重已引起了广大统计理论工作者和政府决策机构的密切注意,对它的研究已有一定程度的进展并取得了相当有意义的成果。本文将着重讨论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被调查者之间、被调查者与调查者(统计部门)之间统计行为的特征,研究利益机制驱动下的经济行为主体在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为何不能实现社会效益的同步增加。全文的分析过程采用了博弈论的思想和方法,这是由本文的写作目的决定的,运用利益矛盾分析法来揭示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统计部门与调查对象之间不能形成有效合作的机理,探求合作的条件和决定因素,并对我国统计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

二、“囚犯悖论”模型及调查对象的统计行为分析

博弈论是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在承认经济主体利益多元化的基础上,研究在一定的博弈规则下,经济主体(局中人)的行动方案(策略)选择与其利益得失(支付函数)的关系。下面将引入一个经典的博弈论模型来说明为何在现行的统计调查过程中,调查对象倾向于选择“说假话”策略而不是“说真话”。

甲乙两个盗窃嫌疑犯被警察抓获并分别关押进行审讯,两人对审判的结局都很清楚:①如果两人均坦白供认,则双方各判刑2年; ②如果两人均抵赖,则双方各判刑6个月(或许因证据不足); ③如果其中一人坦白,另一人抵赖,则坦白者释放,抵赖者加重判刑为5年。 由于甲乙两人被分别关押,之间不能互通信息,个人只能在“收益最大、损失最小”的原则下作出“招”与“不招”的选择。显然,结果是甲乙两人均选择了“招供”的策略,因为他们都不愿承担自己抵赖而别人坦白的风险。但是这种均招供的选择与双方拒不承认的策略相比并不是最优的(这里暂不考虑价值判断问题),因为在后一种情况下甲乙双方只能被判处6个月监禁。 这里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就是著名的“囚犯悖论”。“囚犯悖论”模型可用支付矩阵表示为

其中,A[,1]=A[,2]=0;B[,1]=B[,2]=-0.5;C[,1]=C[,2]=-2;D[,1]=D[,2]=-5。下标1为囚犯甲所得,下标2为囚犯乙所得,数字(连同负号)表示失去自由的时间(单位年)。矩阵第一行为囚犯甲选择抵赖策略的结果,第二行为囚犯甲选择坦白策略的结果;矩阵第一列为囚怨乙选择抵赖策略的结果,第二列为囚犯乙选择坦白策略的结果。

类似的,我们可以构造一个统计信息调查中调查对象的对策模型。设有局中人甲、乙两个企业(部门),每个企业面对调查者(统计部门)的调查时有两种策略可供选择:说真话和说假话。当一企业说真话而另一个企业说假话时,“说真话”的企业可获利益很小,“说假话”的企业则获利很大;当两个企业都说真话或都说假话时,可获利益居中。这种假设在现实中并不是没有根据的,一些企业(部门)不择手段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其目的不过是为在“创优评差”中博得上级的赞赏,或是在经济上作文章,侵蚀国家和他人的利益。“说假话”自然有一定的风险,但它的潜在利益也是巨大的,否则我们也就观察不到说假行为的蔓延之势,反过来说,当“说假话”成为普遍选择时,可获利益随之迅速扩散也就减少了。上述模型的支付矩阵可表示为

A[,1]=A[,2]=1;B[,1]=B[,2]=3;C[,1]=C[,2]=2;D[,1]=D[,2]=5

作为局中人甲进行策略选择时,如果乙说真话,则甲说假话比说真话多获利3个单位;如果乙说假话,则甲说假话比说真话多获利2个单位。无论局中人乙选择何种策略,局中人甲说假话都比说真话获利大,因此从个人理性出发,甲必然选择说假话。同理,乙的选择也是如此。结果大家都倾向于说假话,也就是统计调查中的瞒报、谎报和迟报。显然,这种策略的选择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个人理性与集体公平、公正的准则发生了矛盾,出现了前例所说的“囚犯悖论”。那么现实中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是否真的互不相容,个人利益的增加必须以集体利益的损失为代价呢?解决问题的症结须从“囚犯悖论”模型的条件入手。

三、“囚犯悖论”模型的条件与统计数据“打假”对策

通常认为,在“囚犯悖论”的支付矩阵中,如果A>B>C>D, (A+D)<2B(i=1,2),则博弈的结果以(C[,1],C[,2])为纳什均衡点。

实际上,在该模型中假如改变法院的判决规则为:若两个囚犯都不公认,则各被判处2年徒刑;若两个罪犯都坦白,则各被判罚6个月监禁(一个坦白一个抗拒的判罚情况不变)。此时的支付矩阵变为B[,1] =B[,2]=-2,C[,1]=C[,2]=-0.5,那么两个囚犯从个人理性出发, 仍然都会选择“坦白”的策略。但这时“悖论”并不存在。

因此,“悖论”存在的原因在于“判决规则不合理”,其本身存在悖论(不坦白判罚轻,坦白了反而判罚重),而不是对策导致悖论。可见,在博弈格局当中,博弈规则的制定是至关重要的,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局中的策略选择。所谓的博弈失败,也就是前面所说的“囚犯悖论”,究其根源无不与制度的设置有关。走出囚犯困境、寻求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相互统一的关键在于制度缺陷的弥补,简言之,就是制度的改进与完善。引伸到调查对象的对策模型中,企业(部门)面对统计调查时,“说假话”的选择是在一定的博弈规则下作出的,片面地否定经济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动机,对他们选择“说假话”的最优策略严加斥责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制度本身的不合理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博弈规则的设置应遵循这样的思想:说真话的企业比说假话的企业所获利益多得多,多说真话的企业所获得的利益要大于少说真话的企业所获得的利益。具体到本例就是A>B,C>D,则博弈的结果必然以(说真话,说真话)为最优策略集。

以上所讨论的只是统计调查对象之间的博弈过程,阐述了它们在统计信息调查过程中的行为特征。事实上,统计部门(调查者)对调查对象采取的不同态度也是影响他们策略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甚至是一个主要因素。“说真话”与“说假话”是否有相应的奖惩机制与之对应,统计部门对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视程度以及对统计数据“制假”行为的“严打”决心,这些都关系到调查对象心理预期的形成,进而决定了他们行动策略的选择空间。统计部门与被调查者之间的博弈过程可用如下的支付矩阵表示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矩阵中的数值是虚拟的,目的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而无其它的意义。在这种博弈格局当中,理性的被调查者应选择“说真话”的策略,因为“说假话”虽然可能获利很大,但却要冒极大的风险,碰到“严打”,损失巨大。因此,政府统计部门对统计数据“制假”活动进行严打是必须的,它对被调查者“说假话”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约束。

但是,如果政府统计部门进行“严打”的成本过高,这里的成本包括是否容易得到上级部门的有效支持、相关部门的协同难度、政府统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是否有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以及政府统计部门自身在“严打”过程中的利益得失等等,那么“严打”的力度和持续性就会大受影响。假如由于成本的制约使得政府统计部门不可能经常地进行统计数据“严打”或“严打”范围逐渐缩小,被调查者遇到严打的可能性仅有10%,此时调查对象进行策略选择时必然要比较如下两个加权值

说真话的利益=4×10%+1×0.9=1.3

说假话的利益=-7×10%+6×0.9=4.7

利益比较的结果促使被调查者仍选择了“说假话”,因此为了使调查对象说真话,就必须努力降低严打的成本以增大“严打”的概率,减少“惩罚不力”的可能性。如在本例中严打的概率就必须大于31.25 %。

博弈论的思想和方法用于分析利益得失关系是颇为有用的,正是运用了它才得以揭示了统计信息调查过程中调查对象之间、调查者与调查对象之间的行为特征,阐述了利益矛盾冲突的根源,但是要全面认知统计信息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传递的障碍,了解信息传递过程中“噪音”不断增大的内因,就必须引入信息不对称分布的内容,探求降低这种不对称程度的可能性与手段。

四、信息非对称状态的修正

信息的对称性是指行为主体为达到预定目标所需的各类信息要素以及这些信息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方式的内在规定性,不存在此性质的信息即为非对称信息。如在市场交易中,为达到公平合理这一目标,需要有关商品价格、性能等信息在买卖双方之间对称均匀分布,而实际买卖过程中买主没有卖主对商品了解的多,消费者处于信息劣势。由于客观现实中信息源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因此信息不对称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它的存在影响了经济主体的决策过程,损害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在统计信息调查过程中主要表现为统计信息的失真或是统计部门必须付出极大的成本以获得一定置信度的信息。因此研究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统计数据的收集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现代经济学家所作的一些理论性研究表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使用的统计信息调查方法付出的信息收集成本是高昂的,且统计数据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其原因在于报表式的全面调查面对的信息空间维数过大,因而信息收集和传递过程中“噪音”不断增大也就是不可避免的。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方法除了增设信息单元、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外,更主要地依赖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经济主体之间信息交流的同时,双方利益的同向增加。成功的激励机制标志有两个,一是激励相容;二是激励有效。

理论来源于实践,又用于指导我们进行更好的实践。改变我国统计发展滞后性和不均衡性的面貌,就必须对现行统计的组织体系、调查体系和制度体系进行全面的创新和改造,这些都需要有一正确的理论加以指导,依据本文所展开的论述,笔者提出以下五条统计改革建议。

1.旧有的统计调查方法已被证明是不能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它效率低下、成本高昂的缺点是有目共睹的,抽样调查方法因其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的优点理应成为我国未来统计调查体系的主体。它在理论上的解释是成功地实现了统计调查空间维数的减少,从而有效地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分布的程度。新统计调查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应成为我国统计改革的一个重点。

2.加快我国统计信息市场的建立和培育工作,大力发展民间信息中介机构,开辟多种信息收集、传播和咨询渠道,提高统计部门的技术配置水平,实现统计信息传递的电子化,达到统计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的有机统一。

3.政府统计部门应扭转服务思想,在努力满足各级政府部门决策信息需要的同时,面对社会公众,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信息服务工作。这既有益于提高统计信息的使用效率,增加社会效益;又有助于社会公众统计意识的提高,增加统计信息调查过程中统计部门与调查对象(社会公众)之间顺利合作的可能性。

4.统计部门应注意对调查对象的商业信息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私有信息的保密,如果有关企业利益的商业信息和个人隐私的私有信息得不到切实保护,泄密所产生的损失可算作说真话的一种代价,因此,加强统计信息保密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增强了调查对象说真话的信心。

5.统计数据“打假”工作的顺利展开,需要有统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作为支持,这要求从法律和制度上加以确认和保障,因为只有这样,统计数据的“打假”力度才能足够的大,严打的持续性和范围的广泛性才能得到切实保证。也只有这样,说真话的调查对象才能比说假话的调查对象所获利益多的多,多说真话的调查对象所获利益要大于少说真话的调查对象所获得的利益,从而调查对象才能形成必须说真话以免受到严惩的心理预期。

标签:;  ;  ;  ;  ;  ;  

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统计行为的博弈选择_调查对象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