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伦理普及教育的历史经验与当代启示--兼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_儒家论文

略论儒家伦理普及教化的历史经验及当代启示——兼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儒家论文,伦理论文,启示论文,当代论文,核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儒家伦理在二千余年传承中,之所以能产生如此持久而强烈的礼治凝聚力、德治感召力与政治整合力,不仅是其作为封建社会主导价值观的逻辑结果,而且与其有效传播、普及教化的形式要素具有密切关联性。尽管儒学伦理维护帝王专制的出发点与归宿点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的宗旨相悖,也尽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儒家天地君亲师仁义礼智信伦理体系有着本质区别,但是研究儒学伦理普及教化的合理内核,特别是其形式要素方面的有效经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推展,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对此作一简略探讨。

一、儒家伦理普及教化的基本经验

1.政府弘道:国家意识形态的言传身教

儒家伦理持久发展最为重要的动因,无疑源自于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器的强力支持与弘扬。汉自武帝采纳董仲舒的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第一次为孔孟“内圣外王”的政治理想构建了一套完备的仕进选择制度。其后,经由章帝所主持白虎通会议,提炼出以“三纲六纪”为核心的儒家伦理价值观,进而固化为一种官方价值体系推广流播。到了宋明时期,经由程朱理学的承续,儒家伦理最终光大成一种强大的国家意识形态机器。通过这一过程可以看出,儒家伦理的确立与流播,主要有赖于统治阶级的政治推动。由此可见,“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必然要通过政府的大力支持,由政府颁布方针、政策、正式文件以确立核心价值观,惟其如此,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得以传承,才能真正深入人心。”①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子路》)统治者作为道德表率和伦理示范,是政府弘道的一个重要表现方式,是政府推行其意识形态的一个表达载体。比如历代帝王都极其重视皇室及贵族子弟的儒学教化,要求其接受儒家伦理教育,并严格规范约束个体的言行,从而为其稳定的政治统治提供道德保证。再如历来治国者都将儒家伦理标准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条件之一,四科取士须“德行高妙,志向清白”,“经明行修,能任博士”,举贤良须方正、孝廉、茂才等察举名号,均为典型的儒学伦理标准。②

显然,正是由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引导,统治者本身的身体力行,以及统治者的利禄诱导,促进了人们对儒家伦理的接纳与传播,使得儒家伦理从观念上升为理念,从外在的强加转化为内在自觉,从国家理论转化为个体的臣民意识。

2.“蒙以养正”:蒙童基础教育的智德并进

儒家伦理广泛流播的另一动因在于教育,尤其是以蒙学为代表的基础教育。“人君之治,莫大于道,莫盛于德,莫美于教,莫善于化。”(《潜夫论·德化》)自孔子始,儒家就极为重视教化,主张通过教育养成个体的礼性道德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达到“化民成俗”的目的。

这一点在“养蒙以正”的蒙学及其教材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古代蒙学教材内容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大到历史巨变,小到鸟兽昆虫;既有人生哲理的探讨,又有自然奥秘的窥察。但万变不离其宗,无论是低幼阶段的蒙学识字读本,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还是高级阶段的理论知识读本,如《千家诗》、《四书》、《五经》,都无不一以贯之地把道德教化与知识传播有机融合,寓伦理教育于文化教学之中。由于这些教材大都出自名人之手,内容稳中有变,表达形式精美,具有极强的渗透力和辐射力,对个体人格的生成与民族性格的形成起到了巨大的型塑作用。

事实证明,中国古代蒙学的道德教育有着极其成功的一面,儒家思想在两千多年的发展中成为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特别是读书人的立身之本,有效地起到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传统蒙学的伦理教化功能的不断强化与普及。

3.家训家规:家国二维同构的教化实践

儒家伦理薪火赓续的另一动因在于家庭教育。“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孟子·离娄上》)。儒家的立人宗旨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礼记·大学》),进而达成“家国一体”国家与社会高度重合的体制。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语链中,“齐家”是道义上通向治国与平天下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实践上走向政治参与的一个基本前提。“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礼记·大学》),因此君子必须“成教于家”,使家庭成员规范划一,进而完成个体的社会化进程。伴随着这一进程,以家训、家规及其普及教化为代表的古代家庭教育也就应运而生。

若从孔子庭训儿子孔鲤算起,中国古代家训家规流传可谓源远而流长。三国魏嵇康、西晋杜预,各有《家诫》,东晋陶潜有《责子》,南朝梁徐勉有《戒子书》,直到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家规家训教育自成一体,流播久远。就其发展史来看,历代家规家训始终与儒家伦理的发展互相呼应,成为儒家伦理在家族关系和家庭领域的具体延伸。就其功能而言,历代家规家训主要是体现儒家精神的礼法制度、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旨在规诫家族成员的治家准则、处世原则等;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历代家规家训主要是通过家书、诗文、家谱、宗祠等介质,以长辈口吻,用一定的图文形式进行世代传诫。

由于家规家训的作者大都为在朝或在野的士大夫阶层,其写作具有相当深刻的亲历性、情感性和功利性,因而较之政府说教更易接受与参与。家庭成员在前人的关爱诉求之中,通过春风化雨般地接纳“修齐治平”学说,认同儒家所崇尚的理想人格和家庭观念,从而将教化的目的落实为个体的自觉行动。这也是儒家伦理传统连绵不绝、至今仍广有影响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见,家训、家规是儒家伦理家国同构的一种成功的具体实践。

4.民俗节日:人伦共同价值的推衍积淀

儒家伦理得以大众普及的另一原由,在于习俗文化无远弗届的化育与衍展。民俗是“风习性群体心愿的综合反映和表现,是民族群体共同文化共同心理素质的集中体现”③。中国古代民众在日常生产、居住、饮食、服饰、婚丧、节庆等方面,由于共同喜好、风尚与禁忌而形成的民俗事象与民俗文化,渗透了儒家伦理原则,对整合社会人心、播衍人伦价值起到了巨大历史作用。

不妨以民俗节日文化为例。从民俗节日发生场域看,中国古代节日大多是以家庭为主的内聚性节日,充分体现了儒家以人伦价值为核心的民俗文化。“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此种“仁爱”精神功在凝聚人心和整合家族,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文化基因。从民俗节日内容载体看,中国古代的节日无不围绕着衣、食、住、行等民生物态,通过具体仪式和意象代码传达出重民生、重人伦、重和谐的价值取向,旨在形成家国一体的价值共同体。

在中国古代,底层公众获取知识经验与社会信息的主要途径在于日常生活与民俗习惯,通过习俗接受来达到与社会的同步化。如通过传统节日习俗中的祭祖、拜神、城乡交流、集体娱乐等活动和仪式,使得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得到肯定和继承,帮助非知识群体“培养伦理道德观念和伦理行为规范,并引导他们对自身社会角色目标进行正确认知,及时转变和调适角色地位,从而最终实现社会化教育目标。”④可见,以节庆为代表的民俗文化,承载着特定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行事方式与思维方式,对后继社会具有一种道德感召力与社会形塑力。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儒家伦理的有机联系

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指人们对社会主义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评价的根本看法与态度的总和,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应当承认的是,儒家伦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潜在的类同性,尤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共同理想、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基本元素,是对传统中国儒家文化中德治文化、礼治文化合理元素的一种汲取和创新。尤其应当承认的是,儒学在教化普及进程中的具体实践经验,对当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进程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1.民本与和谐思想:为华夏民族文化的共同理想提供精神支撑

“小康”理想古已有之。“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是谓小康。”(《礼记·礼运》)作为一种早期乌托邦共产主义理想,“小康”虽因悬空于现实而缺乏落地可能性,却表达了人类共同理想因而至今依然富有生命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为党在新时期宣示的一种政治理想,小康社会的终极目标在于建立自由、民主、平等、富强的现代社会主义国家。

传统“小康”社会理想中“民本”与“和谐”思想,与社会主义核价值体系的精神内核,即建立自由、民主、公正社会的共同理想,是一个有机体在不同阶段下异质同构式创新。因此,儒家伦理中建立以民为本、和谐社会的理想,是今天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传统动力和远古参照;建立自由、民主、公正的全面小康社会,是前人的社会理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全面创新与本质超越。

民本思想是儒家伦理基石之一。“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夏书》),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蕴含着朴素的人道主义内涵,无疑具有进步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策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旨归这一理念。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首次将“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由党和政府执政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上升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政治理念和价值。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传统儒学以民为本思想质的飞跃性升华。

和谐思想也是儒家伦理的精髓之一。“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鼋龟鱼鳖鱿鳝孕别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荀子·王制》),这是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这是要求人与人和谐相处。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⑤这是古代先贤们孜孜以求的梦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全面实现。

显而易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科学发展观,继承了儒家伦理的精华,又以社会发展最终目的为旨归,在由“民”到“人”,由“臣民”到“公民”的历史地位认识、价值认识、需求认识上,实现了对儒家民本与和谐思想的本质超越。

2.浩然正气与爱国情操:为新时期民族精神提供优秀范例

所谓民族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思想品格和道德规范的总和,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不竭源泉。爱国主义则是民族精神的集中表现。

爱国历来是被看作一种“大节”。孟子曰“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下》),这是一种人生最高境界的正气和节操,爱国主义则是其集中的体现。孟子所谓“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孟子·梁惠王下》),荀子所谓“成天下之大事”等(《荀子·修身》),都表现了胸怀天下的道德信念。这种信念在儒家伦理传承中不断地得到充实提高,无论是贾谊“国耳忘家,公耳忘私”,还是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抑或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都无不表现出了对国家、民族和人民命运及利益的强烈关怀和责任感。“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儒家要求人们以公义战胜私欲,关心整体利益,献身于国家、民族的共同事业,这是爱国主义民族精神的思想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在传统儒家伦理中,“爱国”与“忠君”联在一起,甚至“爱国”与“爱朝”联在一起,其指向的是某一具体的政权与统治者,有着显而易见的封闭性与排他性。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精髓的爱国主义,不是儒家伦理语境爱国主义的翻版,而是一种立基于现代法治社会理念下的爱国主义。它既不是“以党代国”的爱国主义,也不是“以党代政”的爱国主义,更不是视华夏中国为“天下中心”的爱国主义。因为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而外别无其他任何特殊利益,它所倡导的爱国主义超越了传统儒家爱国情操的狭隘性,升华为争取全体人民自由、平等,敞开胸怀接纳全球先进文化的爱国主义。其唯一的价值取向就是解放思想、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时代民族精神,与传统儒家伦理教化中的爱国主义不可同日而语。

3.明礼知耻传统: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基本价值标准

明礼,就是要懂礼貌,讲礼节。孔子提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论语·卫灵公》),“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论语·颜渊》);《尚书》主张“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尚书·伊训》)。明代大儒洪应明则在其所著《菜根谭》指出:“处事让一步为高,待人宽一分是福。”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在明礼的同时,儒家学者对“知耻”也非常重视。言行不一是耻,“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论语·里仁》),“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表里不一是耻,“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公冶长》);无理想追求也是耻,“士志于道,而耻于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里仁》)孟子认为荣辱观与人性有着密切的关联,“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荀子更是把义利观与荣辱观结合起来,提出以“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作为判断荣辱的价值尺度。

外圣必先内王,儒家伦理明礼知耻传统的精神要义,在于道德主体以自我道德规范个体,慎独自律,立“君子”而示范天下,进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但是这种道德规范是以性善论为假设前提的,在现代社会的作用极其有限,不具备广泛的大众普及作用。而且如“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式的脱离物质利益的荣辱观,由于存在着反人性的虚伪性而缺乏实际功效。

以“八荣八耻”为代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创造性地概括了了社会主义社会主导价值体系与价值目标,是在确认个体权利基础上提出的道德规范,是对儒家明礼知耻的伦理精华在新背景下的汲取与超越。首先,它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基础上的荣辱观。它从不否定个人利益的追求,是对“仓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直接承继,却又不单纯地通过物质刺激来建立个体的价值取向。其次,它是建立在公平正义基础上的荣辱观,既蕴含了社会的道德导向,也内聚了个人的道德取向;既有先进性导向,又有广泛性要求,导引人们正确处理个人、社会、国家关系,建立了按公平正义原则进行利益分配和利益调节机制,具有广泛的普适性。

三、借鉴儒家伦理教化的经验,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的途径

“新事物的形式与实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度存在的事物,并且以这些事物为出发点和方向。新事物存在于它们之前的某些东西。”⑥在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这一宏伟工程的时候,应该汲取传统儒学伦理教化中的合理元素,并结合社会主义时代背景予以创新,使之丰富发展为具有人类共同价值的理论体系与实践指导。同时,也应该借鉴传统儒学伦理教化普及的实践经验,并进行转化和创新,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地实现“大众化”,从而切实提高全民的道德素质。

1.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的公信力

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儒家思想正统与主导地位的确立告诉我们,任何道德价值的普及离不开倡导者的弘扬,更离不开道德主体的践行垂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的过程,本质上也是由外在的规范约束内化为人们的伦理自觉,从而再外化为人们理性行为的教化过程。这个过程实质上是道德公信力建立的过程。

儒家伦理历代普及教化的过程中非常重视身教的作用,即所谓“身教重于言传”,通过慎独垂范而建立儒学伦理的信用度。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代表,发挥其道德示范与典型辐射效应,进而影响公众的情感认同与社会的理性皈依,当为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大众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各级干部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倡导主体与组织主体,而且更应该是其实践主体与示范主体。如果领导干部以自身言行践行社会公共价值体系,则公众自然信服仿效,其逻辑结果就是道德公信力自然产生。

要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公信力,一是在于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道德评价标尺,由整个社会自主公开评价、监督党的领导干部伦理实践;二是在于提高自我道德评判水准,由党的干部通过自我评判、体验、反省,使个体道德水平处于较高自律水准。

由此而观,根据中国古代儒学实践经验,必须从三个方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道德践行建设。其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养成健康、理性、高尚的个体荣辱心理体验,培养合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道德情感。其二是强化伦常认知、实践,建构自律与他律合一的道德认识与道德意志,固化个体的道德自律习惯。其三是把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三者统一起来,将党员干部置于道德监督公共舆论中,督促其兑现道德承诺。

2.注重家庭教育,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的辐射面

家庭、家族是人们接受道德教化的第一场所,这种教化具有长期、稳定、持久、易接受的特点。儒家认为良好的家庭伦理道德可以推广衍化为良好的政治伦理与社会伦理。近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单位体制趋于弱化,家庭功能也在削弱。因此强化主流价值观在家庭中的渗透、扩展,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的重要途径。

青少年的道德水准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而青少年道德养成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并辔共进,其中家庭教育具有早期性、长期性、亲情性等特征。从内容上看,家庭德育的传统维度有勤俭教育、诚信教育、礼让教育、孝亲教育等;现代维度有公民教育、法制教育、权利义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由于家庭的礼仪法度植根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中的代代相传,其本质在于非制度化的家庭与社区内部的耳濡目染。

家庭德育的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点:一是充分重视父母示范的重要性。父母是儿童的道德楷模,其道德行为的知、情、意对儿童的道德成长影响不言而喻。二是创新多样化的德育方式。古人常从青少年的思维特征出发,取形象生动譬喻来传达抽象深奥的道德理念。今人更应在家庭德育中采用多种方法,如学习法、移情法、实践法等,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平台如网络、电视、电影等,培养儿童的道德认知能力与控制能力。三是建立适度的道德目标,提高青少年道德成长的成就感。如古人“修、齐、治、平”系统中,要求儿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今天的青少年尤其应该如此。

3.创新文化代码⑦,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的亲和力

中国古代儒学普及化的过程与形式虽然不无呆板僵滞之处,却终究以表达形式的感性化、多样化而充满亲和力见长。不妨以“蒙学教材”为例。古代蒙学教材句子简短,通俗易懂,注重押韵,琅琅上口;既含深邃哲理,又富形象感染,让儿童在诵读中培养语感,积累知识,沉淀伦理,生成人格。由此可见,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代码”,古代蒙学教材在传达道德理念、阐释社会规律、训练思维习惯方面具有一种效应递增的功用。

古代蒙学教材的写作风格启示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效果如何,与理论普及语言的通俗性、形象性、体验性密切相关。无须讳言,当前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还存在着教条化、抽象化、口号化等问题,不能很好地回应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生活诉求。“假如在语言旁边没有艺术的话,无论什么样的道德训诫也不能在人的心灵里培养出良好的高尚的情感来。”⑧儿童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的生成过程中,如果失去语言诵读中的体验与实践,势必事倍而功半。

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过程中,我们必须深刻领悟“大众”的真实涵义,打造本土化的通俗、生动、富有实践体验特征的“文化代码”。其一,多样化地创新平台,注重价值传播的有效性。要通过电视、网络、广播、书籍、报刊等多种载体,运用音乐、舞蹈、诗歌、民间曲艺等多样形式,潜移默化地传播现代公民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其二,有针对性地编写教材,契合接受对象的需求特征。主流价值观在普及过程中,一定要从地域、人群、文化、习俗等方面出发,根据接受对象需求,分层次进行有效传播。其三,生活化地组织活动,增强接受主体的体验性。即结合日常生活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让道德主体在实践活动中通过心灵在场方式,愉快地完成对外在理念的接受与内化过程。

4.挖掘民俗底蕴,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的民族性

儒家伦理依附于传统习俗传承至今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我国现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应该基于具体的传统习俗文化,让每个人日常生活习俗与仪式中“习得”核心价值观。传统习俗发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是中华民族的遗传基因,深蕴着独特的精神内涵和特质。通过习俗文化的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

且以人生礼仪为例。所谓人生礼仪,是指诞生礼、成年礼、婚礼、葬礼以及重要的生日礼等围绕着人的生命历程中特殊时段而形成的仪式活动,因具有丰富的道德主体自我建构功能而对人的心理成型、品格养成具有重要作用,历来受人重视。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进程中,我们完全可以利用好人生礼仪这一习俗载体,充分实现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化功能。比如在学生的毕业典礼或开学典礼中,艺术地渗透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荣辱观教育等,通过人生礼仪所带有的标记功能与心理功能,推动青少年作为道德主体的自我发展与心理成长。

总之,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进程中,我们要从正面和积极意义方面挖掘传统民俗的文化底蕴并努力传承,发挥其在道德教化方面潜移默化的作用,以达到敦风化俗,变化气质的目的。

注释:

①陈力祥:《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之经验与教训》,《道德与文明》2009年第2期,第34页。

②《二十四史·后汉书(第三册)》,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437页。

③陈勤建、周晓霞:《略论民俗与民族精神》,《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7期。

④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国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6页。

⑤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年2月19日

⑥[美]爱德华·希尔斯:《论传统》,傅铿、吕乐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页。

⑦文化代码是文化论研究方法的符号学模式的一个概念,它建立在文化符号学定义的基础上,认为文化是一种通过符号在历史上代代相传的意义模式,它将传承的观念表现于象征形式之中。通过文化的符号体系,人与人得以相互沟通、绵延传续,并发展出对人生的知识及对生命的态度,而“文化代码”则是文化这一“意义体系”的象征样式。详见Cliford Geertz: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New York)basic books 1973,转引自刘明君、郑来春:《论文化代码的创新与主流意识形态理性权威的树立》,《湖北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第6页。

⑧[苏联]苏霍姆林斯基:《公民的诞生》,黄之瑞等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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