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传统思想及其当代社会观的演变_社会观念论文

黎族传统思想及其当代社会观的演变_社会观念论文

傈僳族的传统思想及其当代社会观念的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傈僳族论文,当代论文,观念论文,传统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91·5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1-8913(2000)05-0039-05

傈僳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勤劳勇敢的民族,也是一个跨境而居的民族。1996年在中国境内共有625900人(人口数参见《云南少数民族概览》本279页),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怒江州(有23万余人)、丽江地区、 迪庆州、保山地区、德宏州及楚雄州的部分地区以及大理州的云龙县和宾川县。省外部分主要居于四川省的盐源、盐边、木里、西昌等地。傈僳族大多数居住在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两岸的河谷山坡台地上,故傈僳族人民自豪地称其为“三江的主人”。除怒江州的傈僳族有较大的聚居区外,分布在其他地区的傈僳族多与汉、白、彝、纳西、藏、普米、景颇、傣等民族交错杂居或小块聚居,因而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在其社会实践逐步扩大、认识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傈僳族人民对自然界及人类社会的一系列事物的发生、发展进行探索,产生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社会思想的萌芽。傈僳族传统社会思想在其发展过程中,曾受到汉、白、彝、纳西等民族的社会思想影响,傈僳族兼收并蓄,取他人之长,丰富发展了本民族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其传统思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演变有利于傈僳族人民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具有积极进步的作用。

一、传统社会思想及其特征

历史上,在长期共耕制下的经济生活中,傈僳族人民形成了原始的平均主义思想。人们在共耕地(即几户人家共有耕地)上共同劳动,互相不计较出工时间的多寡,秋后平均分配粮食,一家缺粮,全家族互助。全家族缺粮,大家一起上山采集、狩猎。家中杀鸡或吃肉的时候,不论大人、小孩每人平均分给一份,家中来了客人也同样分一份。村寨中有人家杀猪宰羊或上山打到猎物,习惯上将肉分成若干份,每户送一份。外地亲戚来访,所带礼物要平均分给本寨亲戚。氏族共有荒地卖出部分所得到的财、物,也是全氏族平分,任何人不能独占。通过共同的经济及生活,人们相互之间取得密切的联系。平均主义思想在过去生存状况恶劣、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环境中曾起到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增强民族内聚力的作用。

在过去以血缘为纽带的傈僳族社会里,人口的增殖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人口增殖是氏族战斗力增强及氏族得以存在的重要保障。家庭形成后,人口的增殖关系到一个家族、家庭的兴衰,故傈僳族传统习俗重视多子。过去,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生存不易,婴儿的死亡率较高。为了保护婴儿顺利诞生,妇女怀孕后须遵守许多禁忌,而且孩子从怀孕到出生均有一套完整的生育礼俗。

无论生男生女,傈僳族家庭都很高兴。但因家业主要靠男子继承,狩猎、犁地、开荒等均需男子承担,故习惯上重视儿子和多子。少子或无子会被人看不起,形成了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孩子生下后要给孩子取名定命,认为好的名字会给人带来福气,给命名赋予了特殊的理想藉慰,体现傈僳族生育礼俗的社会思想主要侧重于关心人口增殖方面的强烈欲望。傈僳族的婚姻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但在1949年以前,仍保留有群婚制和转房制的残余,并具有买卖婚姻的性质。

青年男女的婚姻多由父母在其年幼时就已订婚,有的甚至指腹为婚,少数通过自由恋爱,但也需经双方父母同意。无论是什么形式的婚姻都具有买卖婚姻的性质,男方送女方家的聘礼为数不等,聘礼的多少有时不完全在于女子的能干、漂亮,有的还要看这个女子有多少首饰而定价值。(注:怒江州民委、怒江州志编纂委员会编:《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志》云南民族出版社,1993年版第20~30页。)由于买卖婚姻的性质,决定了妇女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在家庭中,妇女的主要任务是烧饭、织麻、生儿育女、采集及从事某些田间生产劳动。家庭中的经济大权则掌握在父系家长手中。举凡交换、祭祀、讨论村社内的公共事务等,妇女均无权参与。

荣耀观念在傈僳族的生产生活中也有很大的影响。过去在他们古老的遗风中认为“血亲复仇”是一种神圣的义务和光荣的行为。如果本氏族成员受到伤害,大家就要挺身而出,让对方“以血还血”,这种互相打杀傈僳语称为“奢来合”。1949年以前,怒江傈僳族地区的械斗事件时有发生,仇杀使双方男子常处于敌对状态,不敢远离家门搞生产,使得田园荒芜,人们的生活受到影响。(注:《傈僳族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10~111页。)

傈僳人不论贫富均喜欢喝酒。每年秋收后,人们都喜欢煮酒(基督教徒除外)。谁家煮的酒多就表示富有。勇敢的猎人把他们射中的野兽头骨挂在屋内,成为一种荣誉的象征。村寨中谁家牛、羊及猪成群也是一种荣耀。帮助孤儿、老弱等人也能得到赞誉。荣耀就是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中通过各种努力达到成功的结果,并得到大家认可的一种精神境界。

傈僳人十分好客,即使不相识的路人来到家中,也会主动热情款待,为其安排食宿。主人不在家,客人可以自己煮饭吃,主人回来不会怪罪,但必须等主人回来后才能离开。对从外村寨搬来的不同民族的人家,人们也会一起帮助建房,并借土地、种籽、粮食给他,使其安居;凡村中人婚、丧、嫁、娶、修屋建房等,大家主动相帮不计报酬。与傈僳族社会历史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礼仪观念保留着较多的原始时代纯朴的意识,礼尚往来、互相帮助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傈僳族传统的万物有灵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举凡家里办喜事、丧事、有人生病、做恶梦,及在生产劳动中播种、收割、狩猎、建房等都要举行祭祀活动,以求得各种“尼”(神灵)的保佑,以禳除凶祸,化为福吉。由于神灵众多且无统属关系,做一件事就要祭一个特定的“尼”,故怒江傈僳族的祭祀活动十分频繁。他们认为风、雨、雷、电、森林、石头等物都附有“尼”的精灵,每当人畜生病或遭到灾祸时,便认为是得罪了“尼”,必须祭慰神灵,以求得和解,逢凶化吉。由于祭祀时大量杀牲,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很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据不完全统计,仅碧江县5000余户傈僳族,每年用于祭祀的黄牛至少100头,猪6000头,羊400只、鸡上万只,粮食10万斤以上。(注:《傈僳族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27页。 )杀牲祭祀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是造成傈僳族人民长期以来摆脱不了贫困的原因之一。同时,对人们精神思想上也造成极大的压力和束缚。

过去,怒江州境内的傈僳人还有着世代相承的习惯法,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在生产、生活中应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几百年以来,傈僳人依靠这些习惯法来维持社会秩序及处理各家族成员之间的矛盾。如用“神明裁判”的方式解决家庭纠纷、房地产买卖以及伤残或死亡事件的处罚等,“神判”有抛血酒、吃血酒、捞油锅3种形式。 神判属于原始宗教裁判性质的活动。原被告双方均希望神明验证谁是谁非,以求解决问题。实际上,这是一种“听天由命”的裁决方式。

过去,傈僳族在交易观念上没有商品经济的思想,群众之间的产品交易,大多是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换方式,大家都羞于做生意。当时无集市,亦没有统一的货币,黄牛、生铁锅、铁三角架(烧饭用)、粮食、生猪等,成为交换的基本计价单位。1912年以后,一批批汉、白等民族商人、小手工业者在碧江、福贡、泸水、贡山等地经商交易,先后形成了10多个初级市场,通过“赶集”形式,将怒江人民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如铁制农具、布匹、食盐及日用百货运入怒江,又从怒江地区运出山货、药材等。银元半开已开始流通,但不普遍。傈僳族内部出现了较少的一部分季节性的行商,将原来只是为个体家庭而生产的竹篾器、麻布、土特产、山货、药材等逐渐部分地变成为交换商品,而另一部分傈僳人则将山货、药材等物背到市场换回盐、铁农具等。在交易中,他们不太注重是否等价交换,但只要换回自己所需物品即可。商品交换的日益发展和初级市场的形成,渐渐改变了傈僳族以个体家庭及村寨物物交换的原始方式以及经济上的隔离状态。(注:《傈僳族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91页。)但大多数傈僳人仍认为做买卖是不正当的生活途径而不愿从事。

二、当代社会观念的演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傈僳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的道路,一些传统的社会思想观念逐渐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促进了傈僳族人民社会生产的发展,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改变了贫穷落后的面貌。建国初期,政府在对怒江等地傈僳族地区人民如何进行社会改造的问题上,坚持从这些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出发,采取了不同于内地的步骤和形式,逐步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并开展农业生产合作互助运动,着手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原来有牛大家犁(田)、有饭大家吃的原始共产主义、平均主义社会思想观念最先受到冲击。20世纪50年代初,传统的平均主义的劳动计酬方式,由于不利于生产的合理安排,不能充分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而被逐渐淘汰,按劳取酬的分配观念开始逐渐形成。(注: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云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编:《傈僳族简史简志合编》(初稿),1963年排印本第110页。)

傈僳族重视多子的思想观念也得到改变,如1986年从泸水县大兴地乡瓦玛地一带迁到六库镇排路坝平安寨定居的傈僳人就是典型。该社刚迁来时有12户人家,70多人;到80年代发展到33户,130余人, 过快增长的人口和有限的土地资源发生了矛盾,给人们的社会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当地社队干部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的措施,在多种场合下,采取不同方式给群众讲述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以人口不断增长、土地日趋减少的事实启发群众。几年以来,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在干部带动下,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从80年代至今,该村已连续多年实现无超生,绝大多数育龄妇女采取了节育措施,有数对夫妇领取了独子证。平安寨多次得到省、州、县有关部门的表彰。由于人口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1980年时全社人均口粮只有150多公斤,人均收入只有350余元,现在年人均口粮达到350余公斤,人均收入达到750余元,改变了过去吃粮靠返销、花钱靠救济的贫困生活。(注:普建益:《国策在傈僳山寨扎根》,载《怒江日报》1993年5月12日。)

新中国建立以后,社会主义制度下男女平等的观念改变了妇女的地位,妇女翻身做了主人,她们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尤其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到傈僳族地区,各地傈僳族妇女抓住机遇,创业开拓,涌现出不少杰出人才。

云南泸水县今称杆乡马普拉底傈僳族寨子位于高黎贡山山区,由于历史及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交通闭塞,经济文化较落后,加上过去传统观念及习俗的影响,集体夜宿的“公房制”不仅与现代文明不相适应,而且还成为早婚早恋的温床,影响青年人的身心健康,1986年在村党支部的支持下,根据傈僳人能歌善舞的特点,由该村妇女组长出面将村中12岁以上的青少年组织起来,吸引他(她)们参加,开展跳琵琶舞、口弦舞、唱山歌、民谣等活动;并在活动中给他(她)们讲述公房制的危害,分清民族优良传统及陈规陋习的界线。同时积极宣传《婚姻法》,使寨中青年人改变了结婚不办登记手续及早婚早恋、盲目生育的情况。(注:杨宏:《带头破旧的波莱妞》,载《中国青年报》1986年5 月22日。)

分布在武定县大山深处的傈僳族村寨,生存条件艰苦,属于贫困山区。改革开放以后,商品经济的观念深入人心,当地已有傈僳族妇女离开家乡,先到昆明、楚雄等地学习烹饪技术,返乡后,在村中开办餐饮业,由于服务周到,生意兴隆,成为当地妇女勤劳致富的典型,由此带动一大批妇女从事多种经营,改变了当地贫困的旧貌,并树立起扶贫济困的一代新风。(注:李绍德:《傈僳山寨的金凤凰》,载《楚雄报》1999年4月20日。)

近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傈僳族地区已出现有傈僳族妇女兴办的私营企业。如20世纪90年代泸水县大兴地乡有当地傈僳族妇女开办的服装加工店,自己设计制作的服装款式新颖,制作质量精细,价格合理。在商品经济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条件下,仍然深得用户喜爱,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并由此带动了当地一大批妇女从事此项行业,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注:丰林祥:《傈僳女能人的风采》,载《云南民族报》1998年2月7日。)另外,福贡县原来的民族服装厂多年来一直经营不善,效益低下,濒临破产。1989年由一位傈僳族妇女担任该厂服装设计师兼厂长后,不到三年的时间就彻底扭转了亏损局面,其设计和生产的服饰等系列产品,不仅畅销国内,而且还打入东南亚和日本等地市场。(注:普建益:《峡谷风流——记福贡县傈僳族女服装设计师恰路海》,载《云南日报》第3版,1993年11月16日。)

近些年,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下,福贡县傈僳族妇女逐渐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一些学会缝纫的妇女在县城街头摆摊揽活,以增加收入。在六库城郊的排路坝,全村农户分工联营开展卖猪、屠宰、销售一条龙服务。他们以热情、周到服务占领了市场。不少傈僳族妇女手拿计算器在摆摊卖肉。20世纪90年代以来,位于泸水县最西北端的中国西南边陲重镇片马口岸,搞边贸的各种大小摊点、商号内,不少傈僳族女商人在经营百货、农副土特产品、日用百货、木材、珠宝等,以她们辛勤的劳动推动着边境贸易的发展……。

建国以来,全省各地的不少傈僳族妇女在省、地、州、县、乡各级部门担任国家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在各级各类学校里,不少傈僳族妇女、儿童在接受教育,在卫生、教育、科技、文化、经济等领域里,她们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风貌,为家乡的经济建设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20世纪70年代在怒江州一些集市,傈僳人将装满山货的背箩排成行堆放在街子上,但见不到卖主。如果有人去翻看山货,才会有人出来售货。原来他们害羞,躲在远处等待顾客。进入80年代以后,一些初涉市场的傈僳人仍对这个新的环境显得手足无措。在街天,有的人背着要卖的货在市场上转来转去,知道内情的人拍他们的肩膀,他们就会放下背箩让客人挑选。他们不会夸奖自己的产品好,也不会讨价还价,只是无声地让顾客挑选。现在这种情况有了较大的变化。

傈僳人好客的礼仪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原先他们在开饭馆时沿袭古风,尽量添菜盛饭给客人吃,不管吃了几碗,仍按一碗收钱。见到了熟人更是不好意思收钱,生意全做亏了。初涉市场时,他们付出了学费、代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傈僳人投身于改革开放的商海大潮中,经过一番磨炼、学习,现在他们大多数人已善于精打细算、理财经营了。(注:刘远达:《初涉市场的傈僳人》, 载《云南日报》第 3 版,1993年12月21日。)

1992年,片马口岸被列为省级开放边贸口岸。片马电站等十几项配套设施相继动工,在有关部门组织下,一大批傈僳族农民打破了不愿出远门打工的乡土意识,在改革大潮冲击下,背上行装来到片马口岸做临时工。他们在此学会了泥、木、石工等手艺。每年还挣到一笔高于在家乡搞农业的收入。近些年,在外打工的怒江傈僳族已达3000~4000余人。(注:王嘉相:《破除乡土意识开创新生活,千余傈僳族农民赴片马打工》,载《云南日报》1993年2月9日。)他们的外出给家乡带回了新的信息,也改变了守乡土、守火塘的旧观念,走上脱贫之路。

长期以来,傈僳族人喜欢饮酒,但大多数人没有节制,而且制酒消耗了大量粮食,且对身体健康也不利。随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不少傈僳族人改变了嗜酒陋习,提倡文明消费。如丽江县高寒山区的黎明乡黎光村,由于傈僳族男人都嗜酒,长期以来生活贫困,有的甚至将领到的政府救济款、救济粮也拿去换酒喝。据统计,全村1300余人一年消耗近5万公斤白酒,人均消费17公斤。 后在村干部的带动下,全村提倡文明消费,自1992年起,全村比1988年减少消耗白酒2万公斤,节约费用2万多元。15户农民用节省下来的酒钱盖起了新瓦房。农户投入生产的钱增多了。不少农户在政府有关部门扶持下,购买了梅子、木瓜、核桃等经济林木果苗,发展多种经营,提高了生活水平,改变了缺衣少钱的现象。(注:子涛:《黎光村人省酒钱搞生产》,载《昆明日报》1992年3月29日。)近年来, 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傈僳人有病多到医院治疗,逐步改善了患病常请“尼扒”(巫师)到家中行杀牲祭祀的旧习,医疗卫生及健康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注:杨光民:《峡谷封不住的女性》,云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2页。)

傈僳族传统的刀耕火种生产方式大约保留到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耕种技术落后,大多数地区都是沿袭“种一山坡、收一背箩”的落后生产方式。还有烧荒、砍柴、毁林、打猎等,破坏了生态平衡。80年代开始,傈僳人生产、生活方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随着森林资源的保护,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被有效地控制,农民的居住地固定下来。高黎贡山等大片的坡地、谷地被开垦成为高原的梯田。大量先进的生产工具输入傈僳族地区,土地承包到户,傈僳人开始走上了多种经营、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推广科技,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的道路。如福贡县上帕镇雨水多,日照少,不适宜种蔬菜,镇上所需蔬菜过去基本靠其他地区运入。当地傈僳人中多数仍只卖自己消费不了的多余农产品,很少有专门为供应市场而生产的产品。1994年,该地傈僳人开始了用大棚技术种植蔬菜的历史,每年可为市场提供大批新鲜蔬菜,丰富了市场供应,(注:刘远达、陈明昆:《走出自然经济的傈僳人》,载《云南日报》1999年9月3日。)增强了商品经济观念。盈江县昔马乡火石沟的傈僳族农民,近年大搞科学种植,种出了质优高产的新品种洋芋(马铃薯),以供应市场,增加收入,逐步走上了科技致富的道路。据统计,自1990年以来,火石沟傈僳人年均洋芋收入在14万元以上,油菜收入6万元以上,畜牧业收入9万元以上,包谷收入10万元以上, 加上山货收入等,全村177人,年人均纯收入达2000余元,有18户盖起了价值2万余元的砖瓦房。火石沟由“贫困村”、“救济村”变成了“致富村”、“文明村”。(注:杨丽萍:《杜鹃花般火红时——记盈江县昔马乡火石沟傈僳族的社会变迁》,载《云南日报》1999年2月21日。 )丽江县黎明乡别都吾自然村的傈僳族面对气候恶劣、土地贫瘠的环境,努力钻研农业科技,试种小麦成功,改写了该地区种不出小麦的历史。由于增加了农业科技含量,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全村30户农民解决了温饱,并一举摘掉了贫困村的帽子。(注:黎建发:《傈僳山寨里的科技带头人——记优秀共产党员徐敬祥》,载《丽江日报》1993年10月25日。)剑川县金华山牛圈房的傈僳族村寨受商品经济大潮的影响,自90年代开始,全村人试行种植经济林果树业,大力发展桃、梨、苹果、李子、花椒等,经济林木及水果种植成了全村的一大脱贫产业。(注:陈燕华:《傈僳山寨的顶梁柱》,载《云南民族报》1998年1月3日。)

傈僳人逐渐认识到过去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忽视生态平衡导致了人与自然的生态失衡。现在,他们为保护生态环境做了积极的努力。腾冲县古勇乡猴桥村的傈僳族群众将槟榔江作为自己的家园,在流经该村的沿江地段内严禁用火药炸鱼,并制定禁止在产卵期捕鱼等措施。他们重视保护两岸的护堤树。这些措施已成为该地的乡规民约,在村民大会上通过,大家严格遵守。由于数年的保护,槟榔江的渔业成为村中群众的一项经济收入,由于生态环境得到保护,自然资源未遭破坏,全境山青水秀,游客络绎不绝。(注:刘应生:《猴桥傈僳族自觉保护槟榔江生态环境》,载《云南日报》1999年1月9日。)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思想逐渐深入傈僳族社会之中,民族内部多数矛盾纠纷已诉诸法律得以解决,代替了传统的习惯法。“神判”等事件已成为历史,不仅从根本上杜绝了械斗的发生,也更新了傈僳族人民的法制观念。

随着《婚姻法》的颁布及贯彻实行,傈僳族人民已意识到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以及近亲繁殖的弊端,自主婚姻及婚恋自由已在年轻人中得以普及。

综上所述,建国以来,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傈僳族人民的生产、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傈僳族人民在政治、经济、科技、文教、卫生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傈僳族同胞的思想观念得到了更新,许多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陈规陋习正在不断变革。消费观念的转变,使人们懂得了积累和扩大再生产,懂得了经商做生意,商品经济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总之,在当前新形势下,傈僳族人民无论在商品经济意识、生育观念、婚姻观念、祭仪观念、以及消费观念上均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些变化有利于促进傈僳族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精神文明程度的进一步加强,体现了时代的变革和社会的进步,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收稿日期】199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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