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业化对农户性别分工和福利分配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户论文,福利论文,分配论文,性别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背景:农村工业化
在中国农村工业化过程中,性别分工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一变化是如何提高和确定妇女的权力,改善了她们的待遇?在对随机抽样的河北省玉田县(Yutian)三个村的82户农户调查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被抽样调查的农户占玉田县农户总数的近10%,包括纯农业户(F)、农工兼业户(F/I)、农工个(私)兼业户(F/I/O)、非农户(注:本调查对象为在本村庄中户口登记册上,随机抽样得到的82户家庭。根据官方的标准和村庄的指标,这些农户可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家庭成员为全职的从事农业劳动者和家务劳动者, 除了家庭农业,不拥有自办和联办企业的纯农业户(F);(2)至少有一个家庭成员被非农企业雇用,至少有一个家庭成员(也许是同一人)从事家庭农业,不拥有自办或联办非农企业的工农兼业户(F/I);(3)家庭拥有自办或联办非农企业,至少有一个家庭成员在其间工作,至少有一个家庭成员(也许是同一人)从事家庭农业的工农个(私)兼业户(F/I/O);(4)家中无人从事农业劳动的非农农业户。),所有调查家庭均为农业户口。
这一调查设定的起始点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HRS )实施之时,其时间大致为1981年。近年来,通过农村工业化,大批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劳动转向非农劳动,这一农村工业化被sigurdson 称之为:真正的基层劳动的工业能力的增长,而不是城市工业的一元化。这就是所谓农村人口“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政府政策的反映。
在改革之前,玉田县就设有电器生产企业;在1979年,出现了由个体或集团承包队(村)办商店、砖窑和食品生产厂之类小企业的现象。之后,这些企业被个人或集团收购,一般来说,那些因太大,个人或集团难以收购的服务中心就成为乡办企业,并仍是玉田县经济的核心。
在乡办和村办企业(TVE )中的农民工人大多数仍与自己的村庄紧密相联。因为企业是办在村子里的,没必要流动。这导致了80年代中期的“农民工人二元性”,即他们在农闲时到工厂做工,在农忙时回田里干活。这样,就出现了一种较普遍和复杂的工作方式:每天上下班、按星期工作、季节性流动以及半永久和永久性的流动。
由于农村企业的发展(注:在进行与县、镇和村的访谈时,被访者提供了文中的数据。),玉田县经济的特点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成千上万的农业劳动者从农业劳动转向非农劳动。在1994年,玉田县的农村非农劳动力为82912人,占总劳动力数的27%(在70 年代末农村工业尚未迅速发展时,从事农业的农村劳动力占98%)。玉田县有超过5500家的乡办和村办企业,至本研究调查时,企业中的农民工人为65000人。此外,在个体和家庭联合企业中,还有从业者17900人。 收入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在70年代末,农民的收入全来自农业。至1994年,玉田县近69亿元的农民收入中(注:“元”是中国货币的计算单位。在本研究进行时期的1995年,1美元大约等于8元人民币。),非农收入超过了2/3,来自农业的收入仅为17亿元,少于农村总收入的1/4 (玉田县统计局,1996)。
许多以工业化状态下家庭经济变化为视角的经验性研究已对劳动力由农村至城市的外出流动进行了研究(Wolf 1990,1992; Todaro 1976; Oshima 1990; Williamson 1988)。通常,男性家庭成员,大多是家长外出寻找非农工作,而年轻的姑娘们也常常离开家乡,外出到工厂打几年工。已有研究注意到农村家庭成员流动到城市打工后,家庭内代际关系的变化。本研究将分析在玉田县工业化过程中的这一状况。
二、劳动力的社会性别分工
在玉田县,集体经济时期,政府鼓励妇女更多地从事家庭以外的经济活动(注:1995年访谈时,县里的被访者说,妇女对于生产的参与水平已成为当地官员能否得到提升的一个标准。)。而对妇女来说,这即意味着更多地从事大田里的劳动。重要的非正式访谈和个案研究表明,在集体经济时期,男人承担了大部分的技术性劳动和有较高报酬的管理工作:被认为是重要的工作总是由男人来承担。如,因为在那时,农家很少能拥有足够的粮食,在劳务劳动中,窖藏谷物和蔬菜以及食品加工(如磨面)就被农民家庭认为是大事,通常由男人来承担。在集体经济的农业劳动中,技术活和管理性劳动被认为更有价值,并大多由男人来承担,因此,男人的工作地位就高于女人的工作地位。女性在农业劳动中的参与率只占女性总劳动数的60%(注:来自与村里干部的访谈。),她们通常处于男人的管理之下,被认为是男劳力的助手。
为进一步考察今天社会性别劳动力分工,本研究分析了问卷的数据和调查对象的访谈资料。在调查中,每个被调查者——大多为丈夫和妻子被问及了他/她们所承担的家务劳动、大田劳动以及非农劳动。被调查者都要回答其要从事哪种劳作(注:最初的打算是我对每一职责询问谁负主要责任,但被访者难以回答。他们通常告诉我的是他们是否参与,即使是偶尔为之。他们难以界定参与的程度。因此,最后的数据是按是否参与来统计的。)。这一主业也被分为家务劳动、农业劳动、非农劳动三类。
通过对农户与兼业家庭(Ⅰ)和兼业农户(Ⅱ)的比较,本文研究了在有工业从业成员和无工业从业成员这两种家庭在劳动力分配上的差别;通过两种兼业户的比较,本研究检验了其成员仅从事非农工作和其成员是企业业主或联合业主这两种家庭在劳动力分配上的差别。与纯农户相对应,对这两种兼业户群体的分析将显示进入工业化后农户发生的变化。
妇女仍是家务劳动中的更重要的角色。在8 种家务劳动中(注:这些职责包括食物的准备,洗涤,孩子/成人的照料,照看孩子学习,饲养家禽,喂猪,喂牛羊及购物。),全都要做的妇女占50%,而男性仅占10%:不论是何种家务劳动,还是是否有工薪工作,干家务的男人都只占少数,而妇女占大多数(注:增补的家庭个案研究发现了一些本调查中显现的家务劳动的转移,这与上述的概念是一致的。在传统农业社会中,男人也承担一些诸如收稻谷和磨面之类的家务活。在本研究的个案中,我发现,如今这些活都是由妇女来干,男人已转而承担一些新的技术性家务活,尤其是在维护高价值的家用电器,如电视机、洗衣机、录像机、电话等方面。在农村工业化以前,农村家庭中是没有这些家用电器的。)。
当我们对三种家庭进行分析时,发现了一些令人感兴趣的变化。在过去,由于男人的文化程度高于妇女,孩子的家庭作业是由男人辅导的。而在作为我们的调查对象的农工兼业的农工个(私)兼业家庭之间,却出现了孩子家庭作业的辅导者由男性向女性明显转向的趋势。这也许是因为需照管自己企业的农工个(私)家庭中的男性难以有时间辅导孩子的家庭作业。
整个调查数据表明,农村工业化并未给两性家务劳动分工带来多大的变化。通常是与非农化劳动的增长相伴随,过去曾由男女一起承担的家庭职责现在更多地转而由妇女承担。
在不同类型的家庭中,男女参加农业劳动的比例是不大相同的。同预料的一样,较之工业化家庭〔兼业农户(Ⅰ)和兼业农户(Ⅱ)〕,纯农户中的男女劳动力中从事农业劳动者较多;而在农工兼业户中,由于男性劳动力常常首先转移至非农职业,其对于农业劳动的参与明显减少。不过,与农工兼业户相比,由于家庭拥有了自己的企业或联办的企业,妇女更多地转移到有更大产值的岗位,农工个(私)户中的女性劳动力对于农业劳动的参与明显减少。在农忙季节,企业主常常让企业的工人为自己干农活。在某种程度上,企业的工人成了企业主的家庭劳动力。农工个(私)户也愿选择种植不太需管理的庄稼和改进农业技术,以从另一方面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如,在那些一年只能种一季的地里,他们就种植不太需要浇灌的冬玉米。
什么是非农劳动?非农职业是多种多样的,并且在企业中,可以列出许多专门的工作。为此,本分析用的是职业而不是工作一词。被访谈者回答了其从事的是有技术的还是无技术的职业(注:在工业劳动中有技术工作和非技术工作之分。如在制造业,操作机器是技术活;而在服装厂,裁剪和缝纫是技术活。对于技术和非技术的区别,是以访谈者自己的判断为基础的。)。技术和无技术是有区别的概念,合起来在表1中便统称为“全体工人”。接下来的一个概念是“管理者”:这其中包括了专门从事管理工作者和那些既从事技术劳动,有时也参与管理的人;而工人与管理者合起来则称“全体工作者”。
表1 非农劳动力的性别与家庭类型显著性差异比较表
总数家庭类型
性别(%) 兼业农户兼业农户
(是)(Ⅰ)(%)(是) (Ⅱ)(%)(是)
技术工人
女28
12 47
男15
20 14
非技术工人 女23
26 27
男15
29
7
全体工人
女51
39 74
男30
49 21
管理者 女232 43
男41
18 67
全体工作者 女58
41 84
男69
65 84
显著性差异值
性别兼业农户(Ⅰ);女:男
兼业农户(Ⅱ)
技术工人 女 0.0000.018
男 0.384
非技术工人
女 0.9340.000
男 0.003
全体工人 女 0.0000.001
男 0.002
管理者
女 0.0000.004
男 0.000
全体工作者
女 0.0000.080
男 0.024
在不同类型的家庭中,不同的工业劳动参与如何影响了男女的非农化行动?对此,也需进行检验。
上表显示,较之兼业农户(Ⅰ),兼业农户(Ⅱ)的不论男女更多地参与了非农劳动。换句话说,如果不考虑性别,如果家中有自办的或联办的企业,那么,其家庭成员就有较多的机会进入非农劳动。
上表也表明男女承担了不同的角色:较之女人,男人更多地是管理者。而在兼业农户(Ⅰ)和(Ⅱ)中,妇女的角色也是有区别的:兼业农户(Ⅱ)中的妇女更多地成为非农企业中的管理者:占到妇女数的43%,而兼业农户(Ⅰ)中的妇女成为管理者的只占2%。
这也可以检验不同性别者在从事技术、非技术和管理工作方面的相关性。在兼业农户(Ⅱ)中,67%的男人是管理者,从事技术/非技术工作的仅占21%;妇女中的管理者的占43%,而从事技术/无技术的占到74%。这表明,男人最常做的工作就是作为管理者进行管理;而妇女,常常是技术工作/非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兼做的。
在三个村庄中,由于妇女既是工人也是管理者,所以在家庭企业中,她们承担了重要的管理者的职责。但其它因素也是存在的。如,在一个其工业主要是制衣业的村庄里(注:如,在调查总数为30户的十里砣(Shilituo)村,有20户从事服装制造业。占被调查户数的66%。在这些企业中,57%的工人是女性,女性中的56%参与管理。我认为十里砣村妇女对于管理角色承担是“做衣服是女人干的活”这一传统观念影响的一种扩展。),妇女成为管理者的原因是人们普遍认为制衣是“女人干的活”。
三、劳动分工与商定权
社会性别的劳动力的分工是如何影响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的?有一些假设认为进入工业劳动能增加妇女的商定权力,进而对她们获取利益产生一种有利的作用。
本研究首先检验了妇女对工业劳动的参与与其商定权之间的关系:进入那些较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高收入职业劳动岗位有可能给予个体显著的新钱财,使之得以强化自己在家中的商定权;而这些拥有较强商定权的个体能较好地满足自己的需求,进而更多地拥有自己的财产。
“个体商定权”在分析家庭中的社会性别关系时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概念,它受个体才能及财产、收入、技术及劳动时间等在家庭中的排序的影响与作用。对于商定权测定方法的确定是一种挑战(注:要精确测定家人在已讨论过的决策中的各自的影响力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在中国的贫困地区,要收集能提供证据的精确的数据尤为困难。这是一个尤其适合于中国农村妇女的、有关家庭事务商定权的测量方法。因为在传统社会中,她们是被排斥在家庭决策制定者之外的。)。本研究以个体对家庭事务决策的参与作为个体的家庭事务商定权,并以以下三个指标来测定某一个体的家庭事务商定权(注:家庭事务商定权的第一个指标是谁代表家庭出面与社区商讨事务。这些事务包括使用集体的机器的排序,进乡村企业就业的机会,职业培训的机会,因承包田或自留地而起的争执,及农转非的机会。在传统农村社区,家长能代表家庭与村长商讨重要事务,而传统的家长大多数总是男人。一般来说,家长要与村干部商谈,要在大庭广众之前说话,因此,这一角色代表的权威性必须得到公众和家庭认可;第二个指标是谁参与家庭重大事情的决策。这一决策包括牲畜的选购,诸如拖拉机之类的大型生产工具的购买,建房,大型家俱的购买,以及礼物和压岁钱的赠送。在传统社会中,这些决策是由家长制定的。第三个指标是谁参与家庭内部纠纷的解决。在传统社会中,家长是解决家庭纠纷的最高权威。):
(1)在村庄商讨社区事务时,该个体是否能代表家庭参加?
(2)在家庭进行重要事项的决策时,该个体能否参与?
(3)在家庭内部产生纠纷时,该个体能否参与解决?
就总体而言,数据表明,无论是在村庄事务决策还是在家庭事务决策中,丈夫一直是占据主导地位:丈夫显然更多地参与家庭重大事务的决定,更多地拥有商定权。总之,统计数据并未显著性地表明与乡村工业化相伴随,妻子的家庭事务商定权得到增强。
接着,本研究对纯农业劳动妇女和进入工业企业,尤其是参与管理的妇女进行了比较。其中,管理者包括了生产或贸易中的从事管理的工人。访谈直接询问了她们是否认为自己是管理者或从事管理工作。通过对从事家庭工作的不同变量的比较,我们对女农民和进入非企业的妇女对家庭决策的参与进行分析(表2)。
表2 参与/不参与管理的妇女在家庭中的商定权的比较
能代表家庭参与较重能参与
参与社区事要家事决纠纷解
务(%) 策(%) 决(%)
参与农业生产管理 27
69 68
不参与农业生产管理528 28
显著性差异值0.0020.000
0.000
参与非农工作管理 21
57 71
不参与非农工作管理932 32
显著性差异 0.0730.016
0.001
上表显示妇女参与管理(包括农业与非农企业)与参与家庭重大事件决策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换句话说,用家事决策参与进行测定,妇女的商定权显然是与家庭中的劳动分工相关联的:从事的工作越重要,如参与管理,妇女就越能较多地获得家庭要事的决策权。
需要思考的是这一变化过程将继续下去,而为获得更多报酬,获得社会所尊敬的工作,那些拥有较多家庭事务商定权的妇女也很有可能对女性劳动力进行新的配置,进而对劳动力的社会性别分工产生长期影响:目前劳动力的社会性别分工有可能既是妇女原先进行决策所获得的收益,亦是她们今天强化决策权的所得。
四、福利的变化
官方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十年来,这三个村庄的农户收入有了明显的增长。本调查访谈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当问到是否对近五年来的生活感到满意这一问题时,95%的男性和97%的女性回答“是”。当询问为什么感到满意时,68%的人认为是由于家庭收入的增长(注:在这方面,访谈者有不同的意愿表达,而问卷调查者的意愿则相同:增加收入。如,一些人说,他们感到满意,因为生活得到了改善;一些人说,他的花钱是愿花就花,不用担心钱不够。),30%的认为是经济上的自由度扩大,有了更多的机会。
在同一时期,农户的财产也有了戏剧性的增加。彩电、录音机、洗衣机、电话、高级家俱及摩托车之类的大多数财产就是在近几年中进入农户的。而在15年里,妇女接受学校教育的程度也有了成倍的增长。当然,由于年龄的不同,男女受学校教育的程度也大不相同。35岁以上者中,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明显低于男人,其入学年数仅男人的一半:在1980年以前,许多农户没钱让所有的孩子上学,女孩的受教育被耽误了。不过,随着收入的提高和态度的转变,女孩受教育的机会增加了:在35岁以下者中,妇女的文化水平就有了明显提高。不过,即使从3、5年跃至7、4年,妇女的在校受教育年数翻了一番,这一年数仍是低于男性的。而在25岁以下者中,妇女的文化水平已几乎与男性相同:这表明,在这一时期,男孩的在校年数虽然也增加了,但不及女孩之多(注:这一数据来自问卷调查。)。
妇女的家庭事务商定权的扩展改善了妇女福利了吗?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首先认清什么是个体“福利‘的指标体系。
从本研究目的出发,本文应用了下列福利指标(注:只对家庭中的配偶进行了检验。要估价家庭个体成员的“福利”,重要的是确定测试变化的指标。“福利”的概念是广泛的,其包括物质的指标,如住房、收入、健康关怀、营养摄入、受教育水平以及闲暇时间;也包括人的感觉,如对贡献和需求的自我尊重。本文诸如个人收入、健康关怀、营养摄入等物质性的硬数据来自本调查统计。):
(1)储蓄帐户的姓名。在中国, 家庭成员在一个储蓄帐户共同署名是少见的,因此,帐户上署谁的姓名,就往往意味着谁对这笔资金有完全的控制权。传统习俗中,储蓄帐户的署名者总是家长。当然,家中无储蓄者除外。
(2)对钱的实际掌管。本研究通过询问谁对钱有控制权:配偶、 夫妻共同,还是本人,来确认钱的掌管者。传统习俗中,家庭成员中能对钱真正实行掌管的总是丈夫。
(3)休闲时间。 这一问题问的是丈夫与妻子谁有更多的空闲时间。
(4)职业培训。 这一问题问的是丈夫与妻子是否进行过职业培训。当然,有关职业培训这一概念是在农村工业化开始之后才出现的。
(5)与客人同桌吃饭。传统习俗中,客人来家时, 妻子是不能与客人同桌吃饭的,她只能吃些剩菜剩饭。由于这一指标仅仅适用于妻子,因此比较仅在妻子间进行。
本研究对不同类型家庭的上述福利指标进行了分析。分析包括三个阶段:第一步,将纯农户家庭(F)夫妻的福利与农工兼营家庭(F /I)、农工个(私)家庭(F/I/O)夫妻的福利进行比较;第二步, 根据家庭类型,将妻子的数据与丈夫的数据进行显著性差异检定;第三步,将家庭事务商定权作为一个因素进行比较。较之无家庭事务决策权的妻子,拥有家庭事务决策权的妻子会拥有较好的福利吗?
首先,运用上述展开的福利指标,本研究对夫妻进行了比较。
表3 夫妻个体福利的比较表
存款帐户上 掌管家中钱 参加过职业
的署名(%)
的实权(%)培训(%)
妻子00 0
纯农户家庭 丈夫
12
12 33
显著性差异
0.000 0.302 0.097
妻子
18
12 8
兼业家庭丈夫
88
14 30
显著性差异比较
0.000 0.665 0.022
有更多的
闲暇时间(%)
妻子 12
纯农户家庭 丈夫 44
显著性差异 0.149
妻子 28
兼业家庭丈夫 67
显著性差异比较 0.000
上表显示,纯农户中的12%的丈夫在存款单上有自己的姓名,但妻子却无一人(丈夫中署名的较少是因为本调查对象中大多数无银行存款);12%的丈夫实际掌管家庭的钱,而无一为妻子。不过,在大多数家庭中,夫妻是共同掌管金钱的。进一步看,丈夫有更多的机会获得培训。这些农户许多是来自东跃(Dongyao)村,在那里, 丈夫从企业中接受培训,但由于企业效益不好,又回到效益不断增长的农业劳动中。
夫妻的闲暇时间也呈现出差异。较之妻子,更多的丈夫认为自己比配偶有更多的闲暇时间。不过,这一结果并没有显著性差异。进一步看,户型间的比较显示,就总体而言,至少数据显示,纯农户中的丈夫较之妻子的闲暇生活境况要好;而较之纯农户,兼业农户中的丈夫较之妻子有更多的闲暇时间。这一家庭类型间的差异虽然较小,但在统计学上有显著性意义。这表明,无论在农业户还是在工业户中,较之妻子,丈夫们都更多地享有令其满意的福利。当然,在对福利状况的测量中,闲暇作为一个指标,多多少少是具有多重含义的:一方面,与男人相比,妇女拥有的闲暇时间确实较少;另一方面,妇女的更忙碌意味着妇女对家庭的贡献更大,更有可能被认为是“家中人”,这使得妇女更看重自己。因此,与农村工业化以前相比,妇女似乎感到今天自己过的是较好的生活(注:在个案访谈中,妇女们表达了这一层意思, 如, 东跃(Dongyao)村的妇女代表李桂芝(Li Guizhi)说:“自从土地承包到户后,妇女们要拼命地干活,拼命地干活,所以,都觉得很累。因为男人们都去挣工资了,我们就不得不干双份的活。比如,在我们家,我丈夫过去是一个村办的厂长,现在是副市长,我要照看所有的农活,还得喂牲口,烧饭,打扫卫生等等。不过,我挺满意现在的生活的。我干得越多,我负的责任就越大。对大多数家庭来说,妇女确实有了决策权,妇女们互相较着劲,看谁能赶上最能干的妇女,男人再也不敢小看妻子,因为他们知道我们对他们的意义有多大”。十里砣村的妇女代表杨长林(Yang Changlin)说:“今天的妇女比起合作化那时来说, 确实是累多了。现在,妇女要跟男人竞争。妇女每天至少要干12-14小时的话,男人们只干8-12小时,我们村的妇女就象是家庭工厂的厂长, 她们对丈夫说:‘你赚钱,我也赚钱,我并不比你赚得少,所以,没什么事你能干的,我就不能干。’我想,在我们村,30%的家庭是男人当家,而70%的家庭女人当家。当然,一些重要的事仍是由男人作主的。”)。
总的来看,数据显示,在工业化家庭中,妻子的地位低于丈夫;但较之农业家庭中的妻子们,她们的地位要好得多——变化已经出现,但不是相同的,也不是在所有的家庭中。这表明,对不同类型家庭的分析将有助于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中妇女的福利状况。
分析的第二步是分别检验妇女/男人群体中,是否有一些群体的生活要好一些。表4 是对不同家庭类型中的妻子和丈夫的福利状况进行比较的结果。在仅是妻子之间进行比较时,包括了“与客人一起吃饭”这一指标,这一问题是对妻子和丈夫分别询问的。
上表显示,不同类型家庭中的妻子间与不同类型家庭的丈夫间在所有的指标上均无显著性差异,但仍然存在这一模式:较之农业家庭的妻子们,兼业家庭中的妻子们在所有的福利指标上的百分比都要高得多。
尽管在统计学上无显著性意义,但上述结果也表明:较之农业家庭,在工业化家庭中的妻子们更有可能在存款帐户上署上自己的姓名,更有可能掌握家中金钱。个案访谈再次证实了这一发现(注:在传统社会中,几乎所有的妻子都有一些私房钱,以备自己如看望父母之类的开销之需。这些钱有的是她们向丈夫或婆婆要来的,当然婆婆常常是不愿给媳妇钱的。女人之所以向丈夫或夫家要钱,是因为她们认为女人是出嫁靠夫。此外,妻子们的私房钱还来自她们陪嫁的钱或出卖她们有权处置的产品,如她们所喂的鸡下的蛋的收入。这些私房钱是秘密藏匿的,有时会缝在衣服或鞋子的夹层里。不过,即使在传统社会中,妻子,尤其是年轻的妻子藏有私房钱也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人们很清楚这种习俗流传的原因——在传统农村社会,妻子,尤其是年轻的妻子是无权掌管家中钱财的。
在本调查中,许多妇女告诉我,她们不再藏私房钱,因为没这个必要了。这一习俗变化的原因是在于妇女已能与丈夫一起掌管家中钱财,已能在家庭消费上拥有决定权。更令人感兴趣的是当地人告诉我,现在是丈夫们藏私房钱了!这是因为丈夫们通常有些社交场合的开销,另外,也会有其它一些私人开销。他们担心妻子们会抱怨他们乱花钱,就藏私房钱了。私房钱从妻子向丈夫的这一转移表明两个事实:(1 )家庭的钱财不再完全由丈夫控制;(2)妻子已经参与家庭消费的决策。);此外,工业化家庭中的妻子们似乎也更能获得较好的机会进入职业培训,并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
上表显示的妻子与客人共餐的统计数据包括了夫妻双方的回答。在纯农户中,11%的丈夫说妻子与客人共餐,但100 %的妻子说客人来了,她们不上桌。显然,对这一问题,纯农户中的夫妻各有自己的说法。相反,在兼业家庭,同为14.3%的丈夫与妻子说妻子与客人共餐。被访者不管是否肯定妻子与客人共餐,大多数丈夫和妻子都强调吃的与招待客人吃的是一样的。当地人认为,妇女不能与客人同桌进餐的习俗已经发生了变化。
表4 不同类型家庭夫妻福利状况比较
指标被调查者 家庭类型
纯农户%(是) 兼业农户%(是)
存款帐户上的署名 妻018
夫 10088
掌管家中钱的实权 妻012
夫
1214
参加过职业培训
妻0 9
夫
3330
有更多的闲暇时间 妻
1228
夫
4467
与客人共餐
妻014
夫
1114
指标被调查者 显著性差异
纯农户:兼业农户(显著值)
存款帐户上的署名 妻 0.215
夫 0.340
掌管家中钱的实权 妻 0.312
夫 0.904
参加过职业培训
妻 0.414
夫 0.859
有更多的闲暇时间 妻 0.348
夫 0.196
与客人共餐
妻 0.284
夫 0.797
分析的第三步是检验更多地拥有家庭事务商定权的个体更能获得好处这一理论假设。在此,关键的是界定家庭事务商定权与“福利”间的关系。分析的焦点尤其集中在妇女身上。测试家庭事务商定权的指标包括能在社区中代表家庭出面参与社区事务的决定、家中主要物品购买的决定以及解决纠纷的决定等三项。“家庭事务商定权”被界定为能参与上述所有的三项决定(注:对妇女是参加所有的三项决策,还是一项都未参加进行分析是令人感兴趣的。)。通过对理论假设的分析,将确认个体是否拥有家庭事务商定权。
表5 妻子的家庭事务商定权及她们获得的福利。
利益指标有左右家庭
无左右家
显著性
的权力 庭的权力差异
存款帐户上的署名62 10
0.000
掌管家中钱的实权57 50.000
参加过职业培训 33 30.080
有更多的闲暇时间44 28
0.428
与客人共餐 50 80.001
表5表明,与无家庭事务商定权的妻子相比, 拥有家庭事务商定权的妻子的福利较好。两者相比,在所有的福利指标上,拥有家庭事务商定权的妻子显然都超过了无家庭事务商定权的妻子。
这些结果证实了在理论上,个体的家庭事务商定权与其所获福利间存在着关联,并为正相关关系。
对于家庭事务商定权的测定,本研究是以对家庭关键决策的参与为指标的。分析显示,在这些决策的制定中,丈夫的角色较之妻子的更为重要。在不同类型的家庭中,丈夫都据有更牢固的左右家庭的权力地位。本研究曾假设,较之纯农户家庭中的妻子,更多地进入非农劳动的家庭中的妻子们会更多地参与家庭事务的决策,因此,她们会拥有较多的家庭事务商定权。但调查所获事实并非如此。而进一步对参与和未参与管理的妇女进行的比较表明,在农业和非农业两个领域,参与企业管理的妇女更多地参与了家庭重大决策,这表明其拥有较大的左右家庭的权力。
总之,丈夫仍在家庭决策中占据统治地位,显然有比妻子更大的左右家庭的权力。与男人相比,农村工业化似乎并未给妇女的福利地位带来较大的变化。对于不同妇女的群体的比较研究表明,一些妇女有稳定的受益——较之其它妇女,在企业中履行管理者角色的妇女明显地更多地参与了家庭重要事情的决策,更多地获得了左右家庭的权力;而通过家庭事务商定权的扩展,这些妇女利益也不断增加。
五、结 论
农村工业化改变了农村劳动力的配置,并对家庭中的男女成员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在地区经济发生多样化的转变时,无论男女,承担的责任都扩展了。今天,家庭已有了新的运行和维系的方式,就农民而言,他们正在运用新的技术,种植新的粮食品种;就非农劳动者而言,他们正在学习成为管理者、合伙人以及企业主,他们也学会了如何收集市场信息,如何做买卖。
在这一过程中,妇女承担了新的职责(农业的和非农业的),但其原有的职责(家庭的、农业的)并未减轻,而男人却是摆脱了原先所承担的一些职责(家庭的和农业的),或是将它们转到了妇女的身上。与之相联系,农村工业化所带来的家庭职责性别配置的变化,也是有限的。调查表明,在不同的家庭类型中,妇女仍要承担更多的家庭职责,而男人的参与并未增加,而在兼业家庭中,男人减少了对于农业劳动的参加;而妇女所干的农活并未相应地减少。
在非农劳动中的男人,常常参与经营管理工作,有的事实上就是经营管理者。在非农劳动中的妇女却大多从事体力的和无技术的工作。只有在那些工人与经营管理者角色混淆在一起的家庭——个人所有制企业,或被传统认为是“女人的工作”的企业中,妇女的经营管理参与率才呈现出显著性增加。
必须指出的是,较之妻子,丈夫仍是家庭决策的主要制定者。在所有类型的家庭中,丈夫都能较之妻子更多地左右家庭。
由于职责和职业选择的变化,一些妇女获得了较多的利益。但对于家庭重大事情决策参与的分析也表明,妇女进入工业劳动后,其对于家庭重大事情的决策权并未增加:仅仅是一份新财产的获得和与职业相关的工资的拥有,并不能使妇女扩展自己左右家庭的权力。
不过,妇女对于企业管理的参与却是与其家庭决策权力的增长呈正相关关系的。研究显示,家庭事务商定权表明在家庭中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本研究中的那些参与企业管理的妇女们在拥有管理企业的经验后,家庭在讨论重大决策时是很难再将她们排斥在外的。
该怎样评价一些妇女家庭事务商定权的变化?在过去的十年中,玉田人的福利已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本研究中,福利状况是从对存款的控制、掌管钱的实权、职业培训及闲暇时间这四个方面来分析的。无论纯农业还是兼业家庭,都存在这四个方面的情况。而作为本研究调查对象的兼业家庭中的夫妻们显然并未比纯农业家庭的夫妻们拥有更好的福利(注:在东跃(Dongyao)村,农业已经高度商业化; 而在西富(Xifu)村,农业则已专业化了。)。
在所有类型的家庭中,丈夫的福利状况都比妻子的好,而妻子们的福利状况却未有明显的差异。不过,较多地掌握左右家庭权力的妻子们都更多地参与家庭重大事情的决策。这表明,这些妇女左右家庭的权力的提高和福利状况的改善。
本研究取样的玉田县的三个村庄并不能代表中国所有的省份,对于中国以及其它国家的农业工业化还需作更多的研究。但是,本研究所具有的一定的代表性仍能给人们一些启迪。首先,妇女是作为家庭成员参与工业活动的。如果我们只是简单地比较不同的性别,就很难发现劳动力配置在不同性别间发生的变化。但比较分析不同类型农户中的妇女对于工业活动的参与却能以一个有效的途径更加凸现不同性别在劳动配置和福利分配方面的变化。
第二,不能简单地假设妇女只要参与非农劳动就会改善生存与发展状况。更重要的是仔细分析妇女具体参与了什么。因为有的参与并不会改善妇女的状况,反而是增加了她们的负担。要仔细研究进行么样的参与才会提升妇女的地位,改善妇女的福利。
第三,本研究运用了测量家庭事务商定权的四项指标,对妇女的福利状况进行了测定。有一些研究已指出,在家庭事务商定权和个体福利间应存在着一种关联,但如何对此进行测定却较少涉及。本研究表明,有可能通过测定一些家庭关键性决定及对于这些决定制定的参与来对家庭事务商定权进行测量。
对于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一些重要的问题,本研究尚未论及。如,在工业化较发达的地方,孩子的照料已成为成年人的一种新的负担;又如,在一些村子里,不少青年人较早地辍学进工厂:对于这一现象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一个问题是现有教育是否真的能提供青年人所需的技术,以及怎样的改革才能适应这些需求。再如,这三个村庄中有一些工厂(如废塑料加工工厂)实际上是城市工业污染的转移地,这引起了有关村庄生活质量和工人身体健康等一系列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