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施工企业“1+N”派出纪检监督工作模式解析论文_孙争强

国有施工企业“1+N”派出纪检监督工作模式解析论文_孙争强

中交二航局 湖北武汉 430040

摘要:派出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各级派出纪检组应紧跟派出机关步伐。国有施工企业作为廉政风险高发区,显然有必要开展派出监督,由1个纪检组对N家下属单位实施派出监督(简称“1+N”派出监督保障模式),聚焦主业主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关键词:企业;检测监督;模式

一、实施派出监督的原因分析

实行派出监督,就是想通过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的变革,来推动监督理念和监督方式的创新,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一)客观原因

1.实行派出监督是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和优良传统。我们党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开始了派出监督的探索,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决定都对派出监督进行了规定。我们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派出制度,既是对党章规定派出机构职责定位的遵循,又是对党内监督好的经验做法的传承。

2.实行派出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选择。十八大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已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中央也多次强调要做到党内监督全覆盖。但由于历史原因及现实因素的制约,部分成立了党委的单位还没有成立纪委,这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实行派出监督,就是要将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观原因

1.实行派出监督是深化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和有益探索。近些年来,国企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企业控制发展风险、提升发展品质做出积极努力,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客观地讲,企业的违纪违规现象并未真正杜绝,廉洁风险事件仍有发生,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国企探索派出监督,不仅有利于破解下级监督上级、不敢监督的难题,又有利于减少“熟人熟地”、不愿监督的尴尬。

2.实行派出监督是国企监督体系构建的现实需要。由于种种原因,国企在监督体系打造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监督力量也存在配备不充分的软肋,比如一些新成立的单位认识存在偏差。对自身主体责任认识还需增强,工作中存在旧的惯性思维、被动应对等现象;工作基础薄弱,从廉政制度、领导机构、有效活动开展还比较薄弱,党风廉政工作活动多集中在总部机关。工作力量薄弱,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都不齐全,兼职为主,难以满足当前全面从严治企的严峻形势。

二、派出纪检监督主要经验做法

(一)理清思路,找准定位。

1.把重点、理思路。纪检组第一位、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监督。纪检组始终牢牢把握以“努力做到‘三个紧盯’、充分履行‘五项职责’”为重点,充分考虑派出单位的运行特点,依托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勾画出基本工作脉络:针对派出各单位和监督工作阶段性实际,紧紧围绕“抓基础、建机制、强监督”工作主线展开工作,初期整体工作从“摸清情况、加强监督、自身建设”三方面展开,在熟悉情况、理顺工作关系后,着重在“建章立制、指导协助”形成工作合力上下功夫,为实现派出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奠定了工作基础。

2.转观念、准定位。在转变观念上,纪检组从自身出发,带动影响派出单位转变观念。纪检组不是以监督者自居,动不动借派出机构“压人”,而是紧紧围绕驻在单位的工作中心,一切从服务的理念出发,将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地融合穿插于各单位的工作之中,在参与中搞好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力争服务大局有所作为。在精准定位方面,纪检组明确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纪检组既不能把自己看成是上级纪委和单位之间的“传递层”,也不能视之为各单位“一级纪委”。二是纪检组与派出单位二者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同时,纪检组又要履行好研究部署、指导协助、队伍建设等职责。三是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组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沟通。四是纪检组既不能包揽驻在单位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也不分管驻在部门的人、财、物等具体行政事项,做到了参加驻在单位重大会议但不参与业务分工,有建议权但不参与决策。

(二)加强对接,熟悉情况。

要体现“驻”的优势,发挥“探头”作用,确保监督执纪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两不误、两促进”,就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驻在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把监督融入到驻在单位的工作当中去,准确把握其权力运行的特点,排查廉洁风险,开展一些针对性强的监督活动,力争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为此,纪检组进驻以后,以摸清情况为主旋律,深入各驻在单位进行对接、沟通和调研,收集各单位重要管理制度,进一步了解了各单位基本情况,如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行政职权、领导分工、副科以上干部有关情况、内部规章制度,把部门及下属单位需监督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以及工作运行程序和制度等作为调研的重点内容,便于纪检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内控机制。

(三)创新机制,规范流程。

1.构建六项工作机制,打造支持体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一是建立网络联动组织领导机制:要求各归口监督单位在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增加一名党委班子成员协管纪检监察工作,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形成上级纪委、纪检组、派出单位监察部三维联动网络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廉洁工作例会会商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两个责任”落实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每月与各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沟通会商一次,总结工作,落实任务;三是建立重要工作通报报告列席机制:对于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事项等内容的重要工作、制度文件、工作信息和会议,要求归口单位通过OA办公系统、QQ工作群、专题报告、要情通报等形式及时告知纪检组,以便掌握情况,列席有关会议,加强监督;四是建立干部动态监督机制:落实廉政约谈制度及干部选任廉政鉴定制度,要求各单位须向纪检组征求对拟提拔干部考察人选以及评先评优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意见;五是建立问题排查机制:实行信访举报和线索集中管理,同时通过集中巡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强化问题线索的收集、调查、核实和处理;六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要按时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月报》,便于纪检组掌握情况。

2.抓好五项常态工作,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工作周期特点,认真做好“一日一日志、一周一联系、一月一巡查、一季一专题、半年一联席”工作,即每天要记工作日志,每周与各单位联系一次,每月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巡查,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纪检组专门制定了《月度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表》和《纪检监察巡查情况记录表》。每月初各派出单位根据纪检组下发的月度重点工作计划拟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对上月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月末由纪检组根据工作情况表进行巡查,形成记录,真正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

3.规范三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在每项重要监督工作中推行“一单一表一书”,即每项重要监督检查工作都需通过《监督工作联系单》发起,过程要做好《监督工作记录表》填写,活动结束要出具《监督工作建议(意见)书》,实行痕迹管理。纪检组做到单单有回复、单单有参与、单单有记录、单单有反馈。

(四)创新方法,形成合力。

在工作机制建立后,纪检组推行“1+N”监督工作模式,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一是有效落实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就是纪检组进一步回归“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的角色定位,推动N家派出单位围绕上级纪委要求实行“公转”,引领N家派出单位围绕自身实际需求实行“自传”。纪检组根据上级纪委年度工作安排,协助各单位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并推动各单位在每月落实。属于派出单位工作业务范围内的事,都应该由其内设部门履行职责,纪检组不直接插手,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

二是有效发挥派出单位的主体责任。具体到各派出单位“自传”,着力构建“1+N”监督模式,落实“一岗双责”,即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加各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能监督。纪检组引领各单位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制定两级领导班子责任清单,每月与各单位交流对接,将工作计划融入到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出现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空转”,纪检监督游离于经营管理之外。

(五)当好“四员”,尽责履职。

1.当好“引导员”。对基础较薄弱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引领各单位将上级纪委要求分解落实。每月到各单位开展工作巡查,按照制定的月度计划对布置的工作都有具体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内容要求,督促其全面完成,对延时完成或未按时上报的,进行及时提醒。

2.当好“宣教员”。纪检组与派出单位“三类人员”开展廉政和工作谈话、集体廉政谈话,宣讲、《准则》和《条例》,反复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的权威性和纪律的严肃性,加强教育警示。

3.当好“警示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执纪的重中之重,抢抓节点预警,到各派出单位开展节前走访和廉洁提醒,对党员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扯扯袖子”敲警钟,“揪揪耳朵”提个醒,督促其尽快改正,小小提醒却大有警示。

4.当好“督查员”。一是以驻在单位不出事、少出事为目标,加强监督约束。应邀参加派出单位党委会,做好过程监督,确保会议讨论议题公平公正。二是把好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廉洁关”。对拟提拔人选进行廉洁从业审查,为派出单位干部选拔任前“廉洁”关上了“双保险”。三是运用好第二种形态坚持有案必查,有过必究,有责必追。

(六)夯实基础,建设队伍,

1.注重学思践悟,提升能力水平。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将学习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坚持 “每周一学”制度,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监督单位相关业务学习,促进了纪检组成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

2.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带头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工作纪律,做到自身正,作风硬,防止“灯下黑”。坚持召开组务周例会,及时总结上周工作完成情况,计划本周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及时抓好工作落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存在的困难和解决对策

在国有施工企业实施派出监督还是新鲜事物,虽然进行了有力探索但还是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认识上存在偏差等方面因素导致在具体监督过程中不尽完美。因此,还需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保障派出纪检组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多层面多方位体现对派出纪检工作“高看一眼”,适当增强派出机构工作自主性,确保派出机构能围绕自身的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二)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派出纪检组要按照“尊重、协同、沟通、监督”的原则,主动理顺与派出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其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协助驻在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做到不越位、不失位、不错位;加强与驻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联系沟通,增进驻在单位和派出机构的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一要突出监督重点。重点监督检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重点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二要整合监督手段。针对驻在单位实际,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运用党内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落实相关监督权力,以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确保监督效果,确保派出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能够得到充分运用。

论文作者:孙争强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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