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释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易论文,释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贞”在《周易》的卦爻辞中出现频率极高,当前学术界对“贞”的解释却存在严重分歧,有依《易传》和《尔雅》把“贞”训“正”或“定”者,有依《说文》把“贞”训“卜问”者。如何解读“贞”关系着对《周易》性质的认识,对“贞”的正确训诂已成为当前《周易》研究中十分重要且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问题的缘起
最早对“贞”进行解释的是《易传》,《师·彖传》说:“贞,正也。”春秋时穆姜解释《随》卦卦辞“元亨利贞”说:“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合义,贞固足以干事。”《尔雅·释言》说:“贞,定也,精定不动惑也。”定即从一不变,亦即固定之义。从汉至清,儒者大都以“正”“定”“固”等含有道德意味之词来释“贞”。东汉曾出现对“贞”的另一种解释,如《周礼·春官·太卜》:“凡国大贞,卜立君,卜大封,则眂高作龟。”郑玄注引郑司农曰:“贞,问也。国有大疑,问于蓍龟。”许慎的《说文解字》也把“贞”释为“卜问也”。但其说在历史上影响极小,没有人把“贞,卜问也”应用到《周易》的注释中来。
近代以来,学界开始对以“正”“定”等释《周易》中的“贞”的传统看法提出异议。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殷墟甲骨的出土,人们发现卜辞的命辞前都有一“”字。最初,刘鹗把它释为“问”。孙诒让、罗振玉、王国维、郭沫若等大师均认为,卜辞屡见之“”为“鼎”字之简略急就形,当释为“贞”,其义当从《说文解字》释为“卜问”,“贞”所引出的命辞是需要加以决断的“疑”,当为疑问句,并进而对古文献传注中以“正”释“贞”的做法予以否定。加之从清末开始,中国兴起一股疑古之风,《周易》“世历三古,人更三圣”的说法被打破,人们不再认为《周易》和圣人有关,也不再把《周易》看做是圣人的传道之书,而认为《周易》是西周卜筮之官所作,是用来占筮的一部迷信典籍,在性质上和殷墟卜辞是一样的。因《周易》和卜辞同属卜筮的产物,殷墟卜辞中的“贞”是“卜问”的意思,那么,《周易》中的“贞”也应该释为“卜问”。易学大师李镜池说:“贞的本意,我们可以断定是‘问’的意思。甲骨卜辞中的贞,是贞之于龟,《周易》卦爻辞中的贞,是贞之于蓍。”[1] (P30)高亨先生也认为:“用龟以卜而问事,既谓之贞,则用蓍以筮而问事,自可谓之贞。故《周易》贞可训为筮问,以常用之辞释之,即占问也。”[2] (P112)因李镜池、高亨是近代的易学大师,在《周易》的研究上有很高的造诣,加之有孙诒让、王国维、罗振玉、郭沫若等文字学大师的考证为依据,所以他们的观点得到了广泛的赞同。此后,学者在注释、翻译《周易》时,大都以“卜问”训“贞”。
但随着甲骨学研究的深入,又有人对以“卜问”释“贞”的观点提出怀疑。20世纪50年代,香港学者饶宗颐认为:“贞字有取疑问语气者,有‘贞问’之义;有取肯定语气者,则为‘当值’之义;或卜事得‘正’之义。旧说于贞字下每施问号,多不可通。今参诸经典,得条析其异训如上,言卜辞者所宜详辨也。”[3] (P71)20世纪70年代,国外一些汉学家如美国的吉德炜和倪德卫、法国的舒徕、日本的高岛谦一等,相继发表文章认为,甲骨文中之命辞不是疑问句,而是一有关未来之陈述命题。这些命辞之文法,亦皆无任何问句之形式,若将其视为某种“意图”或“预见”之宣示,则有关甲骨文命辞解释上的许多困难,便可迎刃而解,并进而认为《说文》释“贞”为“卜问”乃后起之解释。卜辞和《周易》、《国语》、《周礼》等书中“贞”字的意义,比起“问”来,“正”更适合于上下文。
海外学者对命辞是否为问句和“贞”是否释“卜问”的怀疑,引起了国内学者对此问题的关注。李学勤先生在《续论西周甲骨》(《人文杂志》1986,1)一文中,通过对出土西周甲骨的研究,认为周原卜辞的命辞都不是问句,并提出了殷墟卜辞的命辞有些也不是问句的意见,进而认为西周甲骨的“贞”当训为“正”。裘锡圭先生在《关于殷墟卜辞的命辞是否问句的考察》(《中国语文》1998,1)一文中认为,卜辞的命辞确实有问句,也确实有非问句。在殷墟卜辞的全部命辞里,我们现在能确定的是问句或非问句的命辞只占一小部分,在承认问句可以不带疑问语气词的前提下,大部分命辞可以看做陈述句,也可以看做是问句。对海外学者和李学勤、裘锡圭二位学者的结论,国内大多学者持反对态度,陈炜湛在《甲骨文论集》中,张玉金在《甲骨文中的“贞”和〈周易〉中的“贞”》(《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0,1)一文中,分别进行了反驳,坚持认为命辞为问句,“贞”为“卜问”之义。
二、命辞的语气与“贞”的意义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发现,无论是认为应以“卜问”训“贞”者,还是反对者,都把命辞是否为问句作为立论的依据。认为命辞为问句者,坚持《说文》以“卜问”训“贞”的说法;而认为命辞为非问句,乃是一有关未来的陈述命题,是宣示某种意图或意见者则相信《易传》和《尔雅》的说法,以“正”、“定”训“贞”。那么,确定命辞是否为问句就成为正确训释“贞”的前提。关于命辞是否为问句,学者都把研究对象集中在殷墟卜辞上。由于卜辞语言的特殊性,目前要确定其命辞是否为问句还有许多困难。加之对卜辞文字释读和断句的意见也存在分歧,更加重了争论双方的分歧。所幸除卜辞外,还有文献资料可供我们利用,先秦古籍《仪礼》、《左传》、《国语》中都有包括命辞的完整的古人卜筮记录。现摘录如下:
(1)《左传·昭公七年》载: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嬖人婤姶生孟絷。孔成子梦康叔谓己:“立元,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史朝亦梦康叔谓己:“欲将命尔子苟与孔蒸之曾孙圉相元。”史朝见成子,告之梦,梦协。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絷之足不良,弱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遁》。又曰:“余尚立絷,尚可嘉之。”遇《遁》之《比》,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故孔成子立卫灵公(即元)。
(2)《左传·昭公十七年》载:初,(楚)灵王卜,曰:“余尚得天下。”不吉。投龟诟天而呼曰:“是区区者而不余畀,余必自取之。”
(3)《国语·晋语》载:公子亲筮之,曰:“尚得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利建候。不有晋国,以辅王室,安能建候?我命筮曰:‘尚有晋国。’筮告我曰:‘利建候’。得国之务也,吉孰大焉!”
(4)《仪礼·士丧礼》载:筮宅……命筮者在主人之右。筮者东面,抽上,兼执之,南面受命。命曰:“哀子某,为其父某甫筮宅。度兹幽宅兆基,无有后艰。”筮人许诺,不述命,右还,北面,指中封而筮。卦者在左。卒筮,执卦以示命筮者。命筮者受视,反之东面旅占,卒,进告于命筮者与主人:“占之曰从。”……若不从,筮择若初仪。
(5)《仪礼·士丧礼》又载:卜日……命曰:“哀子某,来日某,卜葬其父某甫。考降,无有近悔。”许诺,不述命。还即席,西面坐,命龟,兴。授卜人龟,负东扉。卜人坐,作龟,兴。宗人受龟,示莅卜。莅卜受视,反之。宗人退,东面旅占,卒,不释龟,告于莅卜与主人:“占曰:‘某日从。’”……若不从,卜择若初仪。
(6)《仪礼·特牲馈食礼》载:及筮日……筮人取蓍于西塾,执之,东面受命于主人。宰自主人之左赞命,命曰:“孝孙某,筮来日某,诹此谋事,适其皇祖某子,尚飨。”筮者许诺,还,即席,西面坐,卦者在左。卒筮,写卦,筮者执以示主人,主人受视,反之。筮者还,东面长占,卒,告于主人:“占之吉。”……若不从,则筮远日,如初仪。
(7)《仪礼·特牲馈食礼》又载:前期三日之朝,筮尸,如求日之仪。命筮曰:“孝孙某,诹此谋事,适其皇祖某子,筮某之某为尸,尚飨。”
(8)《仪礼·少牢馈食礼》载:日用丁、己,筮旬又一日。……史朝服,左执筮,右抽上,兼与筮执之,东面受命于主人。主人曰:“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史曰诺……遂述命曰:“假尔大筮有常。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乃释,立筮。卦者在右坐,卦以木。卒筮,乃书卦于木,筮主人,乃退占。吉,则史筮,兼执筮与卦以告于主人:“占曰从”。
(9)《仪礼·少牢馈食礼》又载:明日朝,筮尸,如筮日之礼,命曰:“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以某之某为尸,尚飨。”筮、卦、占如初。
以上九例都是先秦文献记录的卜筮材料,并且都完整地记录了卜筮时的命辞。尽管这些命辞前都没有“贞”字,但其语气和殷墟卜辞中的命辞是相同的(殷墟卜辞的命辞前也有无“贞”字者),其中(1)(2)(3)命辞均以“尚”引出;(6)(7)(8)(9)末句都冠以“尚”字。“尚”,《尔雅》训为“庶几”。杨树达、杨伯峻、李学勤等认为这些“尚”是命令副词,以命令副词“尚”开头的命辞绝不可能是问句,而且这些命辞中的“尚得天下”“无有后艰”“无有近悔”“尚飨”都是正面的,表达了命筮者的一种良好愿望,应该是陈述句。
必须注意的是,上引《仪礼》所记录卜筮中的占辞均为“占曰从”,并紧接着说“若不从,筮择若初仪”或“若不从,则筮远日”。《说文》:“从,相听也。”段玉裁注:“听者,聆也,引申为相许之称。”占辞为“从”或“不从”,即“许”与“不许”,正说明命辞是占卜者(或占筮者)将有关未来之意图向卜筮对象的陈述或宣示,希望得到卜筮对象的许可。如果把命辞看做是疑问句,那么占辞的“从”或“不从”就无法解释。
坚持命辞是疑问句者认为,从文献记载来看,卜筮的性质是决疑,是因为人遇事有疑问,自己无法决断,才通过卜筮向神灵发问,让神灵代替自己决断。命辞就是占卜者所发之问,当然应该是问句,引出命辞的“贞”顺理成章也应该训“卜问”。卜筮的性质是决疑,这一点是正确的,但它并不能说明命辞就一定是疑问句。因为当人遇事犹豫不能自决,需要通过卜筮让神灵决断时,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把自己的疑问直接提供给神灵,让神灵回答;一种是自己先有一个意见或意向,然后提交给神灵去验证,看神灵是否赞同。如果是前者,命辞就是疑问句,如果是后者,则命辞就是陈述句。那么古人卜筮活动是哪一种情况呢?从上引《仪礼》中占辞用“从”或“不从”来看,应是后者。
既然命辞是陈述句,是占卜者某种“意图”或“预见”之宣示。占卜的目的是验证这种“意图”或“预见”是否能得到神灵的支持,能否实现。那么引出命辞的“贞”就只能训“正”,即去检验,去校正。《诗·大雅·文王有声》:“考卜维王,宅是镐京。维龟正之,武王成之。”于省吾先生认为“维龟正之”就是“贞之以龟”[4] (P150-152)。可见先秦时人是以“正”训“贞”的。另外,“正”“定”也是可以互训的。《国语·齐语》有“正卒伍”,《汉书·刑法志》引作“定卒伍”;《尚书·尧典》有“以闰月定四时”,《史记》引作“以闰月正四时”。可证《尔雅》“贞,定也”也是正确的。引出命辞的“贞”应该理解为“以龟(蓍)正之”,或“以龟(蓍)定之”。《左传》的“卜以决疑”,《礼记》的“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都强调卜筮的功能在“决”嫌疑、“定”犹豫,把“贞”训“正”“定”,正好和卜筮的功能相吻合。
三、《周易》中的“贞”
李镜池、高亨等人把《周易》中“贞”和殷墟卜辞中的“贞”等同看待的前提是:殷墟卜辞是占卜活动的记录,《周易》的卦爻辞绝大部分是占筮活动的记录,卜筮在性质上是相同的。这个前提严格说来是不成立的。殷墟卜辞是占卜活动的记录,它包括前辞、命辞、占辞和验辞,记载了殷代每次占卜活动的时间、参加占卜活动的人、所卜问的事项、占卜的结果以及是否应验。《周易》则不是占筮记录,而是在占筮中筮得谋卦后,在判断吉凶时,所使用的参考书。《周易》的卦爻辞称“繇”,也称“颂”,是说明吉凶之原因,指导人如何才能趋吉避凶。《周易》卦爻辞中“贞”之后并不是命辞,和卜辞中引出命辞的“贞”在功能上是有差别的,不能把其等同起来。当然,《周易》中的“贞”和卜辞中的“贞”在字义的训释上应该是有联系的,卜辞的“贞”不能训“卜问”,则《周易》的“贞”同样不能训“筮问”,如果把《周易》的“贞”训“筮问”,则多数卦爻辞难以解通。例如:
(1)“贞吉”(出现38次)。如把“贞”训“筮问”,“贞吉”就应解释为“筮问的结果是吉”。既然已经知道这是在占筮,“吉”前面的“贞(筮问)”就显得多余。或者说,假设“贞吉”是古人占筮中的固定用语,那么所有的“吉”前都应该有“贞”。但事实上《周易》中有75例“吉”前无“贞”字,比前有“贞”字的还多,可见,“贞吉”之“贞”训“筮问”是不对的。如果把“贞”训“正”,则“贞吉”就是“守正则吉”,“贞”在这里是“吉”的前提条件,没有“守正”就不吉。这样解释,才能说明卦爻辞中为什么有的“吉”前有“贞”,而有的“吉”前没有“贞”。
(2)可贞、不可贞(出现五次)。如把“贞”训“筮问”,“可贞”就应解释为“可以筮问”,“不可贞”为“不可以筮问”。这就更加说不通了。既然已经占筮了,怎么还“不可以筮问”呢?如果依《尔雅》把“贞”训为“定也,精定不动惑也”,即“固守不变”,则“可贞”就是说“可以固守不变”,“不可贞”就是说“不能固守不变”。这样解释顺理成章。
(3)利贞(出现23次)。如把“贞”训“筮问”,“利贞”就应解释为“利于筮问”。什么是利于筮问呢?根本无法理解。占筮是一种决疑的手段,只要有疑,任何事都可以占筮,无所谓利于不利。“利贞”是说“固守正道则利”,“贞”应训“正”“固”。
(4)利于不息之贞(《升》上六爻辞)。如把“贞”训“筮问”,难道是要人不停息地进行筮问吗?这与常理不符,也与古人“筮不过三”的占筮原则相矛盾。把“贞”训“固守”,则“利于不息之贞”就是说应该长期固守。
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不再一一列举。总之,《周易》的“贞”不能训“筮问”,只能训“正”“定”。
尚秉和在《周易尚氏学》一书中指出,《周易》中的“贞”如果仅训“正”,则有的卦爻辞就无法理解;如果仅训为“卜问”,则一部分卦爻辞无法读通。建议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兼采《易传》“贞,正也”,《说文》“贞,卜问也”,《尔雅》“贞,定也”三种训诂,按具体语境选择适当的训释[5] (P15)。这种调和的做法让人难以认同。古书中字同而音义不同的例子确实有,但同字的不同训释之间应该是有联系的,要么是音同假借,要么是相互引申。而“正”“定”与“筮问”之间既没有读音方面的联系,又在词义上毫无相干,《周易》的“贞”既然训“正”“定”,就不可能同时又训“筮问”。
《周易》有时讲“贞吉”,有时讲“贞凶”;有时说“利贞”,有时说“不利君子贞”,在“不涉象数,不谈义理”、只重文字训诂者看来,确实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只能屈为之解。《周易》和其他古籍不同,它不仅有卦爻辞,而且还有六十四卦,卦爻辞和卦爻是有联系的,卦爻辞的解释,不能离开卦爻。“易”者,变易也,随时变易以从道也。《周易》认为人所处的环境是在不断变化着,人也要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随“时”而动,即要与时偕行,时止则止,时动而动。而“卦者,时也”,每一卦代表一个具体的客观环境,每一爻代表此环境下的不同时间段,卦爻辞就是根据卦爻之“时”和在此“时”下人的行动所下的吉凶断语。时止则止,就是“贞吉”(如《大壮》卦九二爻辞);时止而动,就是“征凶”(如《革》卦九三爻辞等);时动而动,就是“征吉”(如《泰》卦初九爻辞等);时动而止,就是“贞凶”(《师》六五爻辞等)、“贞厉”(如《小畜》上九爻辞等)。可见,如果考虑到《周易》的特殊性,依卦解卦爻辞,则有时“贞”则“吉”,有时“贞”则“凶”的现象就很好理解。
总之,传统上把《周易》中的“贞”训“正”或“定”是正确的,应该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