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我国信任危机现象存在的深层原因解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当今论文,危机论文,现象论文,原因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300(2003)03-102-04
信任是除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之外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主要社会资本。在我国,由于缺乏有效性承诺而导致的人与人之间信赖的不确定性乃至不安全性的状况,使得当今中国人深深地感受到信任危机现象的客观存在。研究和回答这种信任危机现象存在的根蒂,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就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而又现实的课题。本文试图从社会转型、制度体制、人的自身存在等三个方面,揭示导致我国信任危机现象的深层次原因。
一、信任危机的产生:社会转型变革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运行方式与日常生活交往方式的转型变革时期。这种转型变革,不仅仅是一种事物、环境、制度的转化,而且几乎是所有社会规范准则的转化,更是一种发生在人自身、灵魂和精神中内在结构的本质性转化,也是一种人的实际生存方式和价值判断标准的改变。[1](P207)这种转型变革, 将会把人们“带离”传统的秩序轨道,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将人们“带入”一种新的生活状态之中。正是在这种转型变革的背景下,人们感受到了信任危机的存在。
首先,在断裂传统之初的“绝望”中引发了信任危机。由传统经济方式转化为现代经济方式,不但需要人的思想解放,更需要人在思想解放的怀疑批判否定中,重新勘定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价值坐标尺度,即在断裂传统中获得新生。传统是一种人类存在的历史文化家园和依赖,它会给人以存在的依托、精神的安慰和生命之根基。传统的价值法则与规范使传统生活充满神秘性、神圣性,令人情感上敬畏仰慕,并转化为人内心的信念与信仰,使人从中获得人存在的安全感和信任感。现在,要将人们“带离”传统并与传统断裂,使人原赖以安身立命的信任感突发断裂、塌陷,使生命存在处于无根基的悬浮空虚状态而岌岌可危,陷于“绝望”之中。[2 ]于是,人们便在对生命存在的流浪无根、无可预期的“绝望”中,孕生出信仰的危机,并演化出一种“怨恨”情绪,似乎世界上的一切都成了自己的异物,没有什么可以依赖和信任。而日常生活世界转型的不成熟性又从经验的事实上,不断证明着这种离去传统信任的感受,使人突感过去熟悉的一切生活方式不再有效,不再可借此做出合理预测,一切可亲、可信的价值规范正迅速的隐退消失。
其次,在抛弃传统的“冲动”中催生着信任危机。辩证否定性是扬弃而不是抛弃。由于人们理性能力有一个在生活实践中学习提高的过程,因而人们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初始阶段,表现出更多的是彻底否定性的冲动抛弃。在当今我国转型实践过程中,就出现过对传统的否定更多的就是一种无差别的彻底的抛弃,不分青红皂白一股脑地彻底否定的冲动行为。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传统的价值观念体系必须被打破,传统价值优先性法则也必须被否定,但传统本身却是不能被轻率地抛弃的。对传统的全盘否定,是绝对的否定,那只能导致文化价值的虚无存在与现实的无根漂泊状态。当我们弃绝了所有传统,失缺了传统之根后,看来似乎我们是彻底打破并离开了传统,但事实上则不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显得更多的是否定了传统中的一切优秀美德,反而继承了传统中的一些糟粕的东西,结果并没有真正地跳出传统、超越传统。社会成员相互信任关系建立的真正前提是:社会成员共识基础上所共享的伦理规范,是对这种伦理规范的自觉诚服。正是在这个前提之上,人们才能够合理地预期他人的行为,信任他人,并相信他人与自己一样都共享某种信任美德规范,且会认真地践履之。如果一个社会出现了普遍的不信任现象,那么至少意味着这个社会缺少有效共享的伦理规范。而如果我们现在把传统本身彻底地抛弃了,特别是将现有的隐藏在传统形式中的具有普遍效力和可公度性的伦理规范无情地抛弃了;那么,这种彻底抛弃便会导致出伦理规范的真空,从而引发出伦理规范依托的无根无据状态,引生出人们之间的信任危机。
最后,在缺失传统之后的“无根”中引致了信任危机。中华民族在向现代文明的过渡转型中,缺少西欧文明兴起之时的新教伦理的文化积淀与精神准备,也缺少一个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及人格类型与价值的精神准备,更缺少一个可以为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直接利用的社会精神资源,即缺少可以直接孕生哺育出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精神与人格类型的精神根基。相反,就在这种缺失现代市场经济精神文化准备的“无根”状态中,我们却又经历了一系列“极左”运动行为的冲击。像“文革”中那样,使得原本存在的传统信任美德资源受到了致命的摧毁。我们曾以“革命”的名义“砸烂一切”,否定了中华民族传统中原本可以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精神之根的信任美德资源,而成了一无所有的精神“无产者”。虽然,中华民族拥有极其丰富的传统信任精神资源,但我们并没有成功地将这种传统精神资源进行现代性的转换,或转换得很不理想。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中国人的信任危机感也是由于我们对传统信任美德的“极左”粗暴态度而招致的报复。[2 ]我国有着丰富的信任精神资源,信任是中国传统文化极为重要的一种道德理念。儒家把信任视为“进德修业之本”、“立人之道”和“立政之本”。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把信任提到“民无信不立”的高度,强调“言必信,行必果”、“与朋友交,言而有信”。[3 ]这些信任资源为我们建立市场经济所需的精神价值提供了根基来源。
二、信任危机的加深:人的存在困惑
信任首先是作为一种现实存在的关系,即个人如何存在于这个生活世界中并与他人呈现出何种关系的状态。它是一种共生共在的存在范型,是人与人之间相互承诺及合理地期待。在社会转型变革的背景下,人的这种存在方式也发生了转变,进而导致了人的存在危机,加剧了信任危机。
首先,“由身份关系向契约关系的转变”[4](P97)强化了人的存在的不确定性。进入市场经济社会之前,人的存在是由身份关系决定的。人的存在的被承认从不依赖于个人的承认,它通过身份地位被规定,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先验的普遍承认。而进入市场经济社会之后,人突然发现了独立自我,发现了个体自主、自由及个体价值,个体突兀地挺立于世。这就是说,每一个个体都有了自己固有的权利、尊严与价值,而且是在一种平等主义与普遍意义上来表达自己人格尊严的平等、权利资格的平等,即要求的是平等地承认,而这种平等的存在方式是由契约关系的法的形式确定的。我国正处在由身份关系向契约关系存在方式的转变过程之中。这种存在方式的转变,使得走向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国人,面临着一个新的存在方式的选择:个人是以绝对自我主体身份方式存在呢,还是以共生共在的主体方式存在呢?是以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构建共生共在主体的契约交往方式存在呢,还是仍固守于纯粹自我的身份地位方式存在呢?这是进入市场经济社会每一个社会成员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在现代社会,每个社会成员都必然会在感受他人或他物的过程中,陷入一种不可预期、不可信赖的心理袭击之中,也自然地会在对人与物的可靠性感受中,在构建自己安全感的基础上,萌发出一种普遍的信任危机感。
其次,由血缘关系向独立关系的转变打破了人的原有存在方式。我国传统社会,个人是以血缘家族为单位的方式存在,所以“家”既是个人利益的单位,又是彼此承认、认同接纳的界域。“家”是“我”,“我”是“家”,“家”里是“我”,是“自己人”;“家”外则是“非我”,是“生人”,“家”成了唯一值得信任与依赖的生存方式。因此,“我”可以、也应当对“家里人”敞开一切,但对“家外人”却是抱有深深的戒备和不信任。可见,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的社会。当人们进入市场经济社会之后,要求每个人必须从“家”中独立出来。这就等于让他们在从“家”中独立出来的同时,又陷入一种无“家”可归的境地。结果在他们的心理上就感悟到原“家”中的信任氛围没有了,原“家”中的信任依托失去了,原个体“在家”及与周围生活世界的和谐状态被毁灭了,周围的一切均成为“非我”的他在,成为“家外人”的存在,“在家”的稳定安全感为契约交往中的不确性所替代。随之带来的是原先依托血缘情感与内在信仰所维系承认接纳的信任关系,为现在依托外在契约合同与预测的约束存在所取代,本来的“熟人”社会变成了“生人”社会。市场经济社会“人”是独立的,必须独立地作出选择并独立地承担起所有选择的责任和风险,人们之间的独立关系、离散关系失去了传统的基础。“家”可依赖、可信任的基础动摇了,随之而产生的信任危机感就进一步加深。
最后,由预先给定向主动构建存在方式的转变使人的存在失去自我的外在约束。个人信任的形成直接与个人在交往实践中所获得的安全感相联系。个人存在于世,但并不是简单地“在”,而是生活并实践于这个世界上的“在”,并且是与生活的这个世界处于互动之中的“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习惯、惯例及其有效性,对一个人行为选择、安全感、期待和信任有着重要的意义。[5](P87)因为,日常惯例、习惯所表达的是一种社会交往给定的结构关系模式,它所表达的不仅仅是行为的动力定型模式,而且是给定的定型存在模式。个人可以从中获得稳定的心理情感依存,并在习惯、惯例中免受面临新境遇而可能带来的紧张不安。但是,当人们进入市场经济社会之后,面临的是一种新的生存方式,伴随着的将是由于既有生活模式存在框架的缺失而导致的畏惧和焦虑不安。此时,人们要想走出这种境况的唯一途径,只能是由预先给定的生存范式走向互竞共生的范式,由虚伪封闭变成真诚敞开心扉,主动地去构建新的生存方式,形成一种新的人格意识,重建信任关系;但市场经济社会的个人信任不是预先给定的,而只能是个体主动构建的结果。这种构建是积极的主动建构的整合性,是一种社会的积极稳定性:人们面对的不是过去既有的已然,而是面向未来的可能。然而,人在主动共建生存方式的过程中,由于个体意识的日益觉醒,人在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争取自己权利与利益时,往往首先不是运用这个权利去主动共建生存方式,反而以为自由就是无规定的为所欲为,以为为了自我利益可以不择手段,道德、承诺、信誉、信任均可置之度外,从而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理性人”,成了纯粹物的存在,成了孤独的“单面人”。市场经济社会理性的高度发达、消费主义的日益刺激又不断地强化了人的这种物的存在的“单面性”。人创造出空前富有的物质世界,但却被自己的创造物所奴役。外在的影响湮没了人的内在精神世界与情感世界,占有欲吞没了人格。在贪婪的物欲中,对生命价值的关切、对高尚的存在意义、对社会伦理的信任要求等等,均悄然崩塌,惟一所剩、且惟一可以依赖的就是物的现实存在。对物的充分感性确定只有当前,没有未来,结果使“单面人”在物欲的贪婪中,既为所欲为,又无可信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信任进一步加深危机,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证明了信任危机根本上就是人的存在危机。
三、信任危机的失控:制度体制的缺失
进入市场经济社会,社会结构与人的存在方式变得越来越复杂多变,个人对这个复杂多变的社会已显示出无法控制的困惑。个人的这种困惑,迫使着人们将目光向外寻求,希望托庇于一个公正的制度体制,并期望这个制度体制能给予自己一个存在的安全感与可预期性承诺,以便重建对这个生活世界的信心和信任。然而,又由于这个复杂多变的社会出现一些新的特质,使得人们的这个期望变得既不理想,又不现实。
首先,“在场”到“缺场”交往方式的转变及其冲突。传统社会人的日常生活总是要受到“在场”的域际性活动的支配,而进入市场经济社会后则是通过对“缺场”活动要素的培育,将人的活动日益地从地方性场景中“提离”出来,放在了一个脱域的环境之中。特别是通过人的交往手段的革命,从根本上动摇乃至否定了传统的“熟人”社会交往方式,将人们置于一个广袤无限的超越交往活动具体场所限制的、并跨越远距离时空分离基础之上的交往世界之中。在这种“缺场”的全球化背景下,社会成员普遍交往与世界互动并不要求每一个人与世界上所有他人面对面的“在场”直接交往,而是通过信息化的媒体符号标志系统的不在场进行“在场交往”。这种时空分离基础上的交往方式的转变,使得作为传统社会信任基础的“在场”承诺或当面承诺本身发生了动摇和转变。从个人主体的在场与否角度看,承诺可分当面、非当面,当面“在场”承诺表达的是“熟人”社会的有限交往关系,而非当面“缺场”承诺表达的则是超越“熟人”社会的普遍交往关系。传统社会当面“在场”承诺的可信任性是以“家”的血缘关系为依托的信任的延伸,是以血缘、个人熟悉了解为依据的信任,是以“熟人”群体的风俗、习惯为有效监督的信任,其实质是以对传统“熟人”社会性交往规范制度的信赖为基础的。而现代社会的非当面性的“缺场”交往,使人们一下子失去了原有信赖的制度规范依据,随之也就自然地引致出了信任的危机感。这种信任危机感是对媒体符号缺失抽象系统的不信任,也是对其所构成的具体监督机制和具体规章制度的不信任。这是因为,媒体符号抽象系统作用的有效发挥依赖于信任,信任在本质上又与现代性制度相关联,而转型期间现代性制度体制建设的缺失,又加深了这种信任危机感的强度。
其次,个人承诺到制度承诺的转变与制度体制的缺失。由当面“在场”承诺向非当面“缺场”承诺的转变,实际上是由个人承诺向制度性承诺的转变。对个人承诺的信任是建立在人的相互关系上,相信他人的诚实是相信个人主体对自我诚实和可靠感的一种肯定。人对制度性承诺则不然,他相信主体是以“信任被假定为相信非个人的原则”,是对非个人的制度性承诺的信任,这种信任本身是不能满足个人性承诺信任关系所提供的相互性和亲密性的需要。因为对媒体符号系统的信任要置于社会结构制度体系之中,置于社会整体秩序与功能的正常发挥之中,是一种社会制度通过其功能对社会中所有成员所做出的承诺。个人承诺以个人人格为担保,以对他的经验感觉为依据,具有主观的不确定性,而社会结构是经非人格的制度构架及客观运作机制为保证,具有客观的确定性。市场经济社会是在平等的自由权利与高度发达的信息化背景下被组织起来的,社会交往关系一方面以制度化的方式存在着,而另一方面又是以社会强制方式对承诺加以监督、制约和实施。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承诺才会具有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人们对非当面承诺的信任才会变成现实。然而,客观地说,在现实生活的世界中存在着大量背离承诺的诱惑,而对这种诱惑的抵制所做出的制度性监督互动却又十分的不力。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建设还很不完善,对制度承诺监督的社会制度运作机制还很不正常,使人们逐渐失去了对非当面制度性承诺的信任,对于社会制度体制本身的信任产生了信任危机感。
最后,人的理性选择能力与预期选择效果的矛盾及其背离。在市场经济社会,成本与收益比较原则从根本上决定了人的行为选择,决定了对于既有信誉承诺的权变性。在一个集体行为过程中,人们之间的相互信任及承诺是十分重要的,但信任与准则本身并不会自动产生出长期稳定的合作行为。因为承诺、信任是个人内在的主观因素,它难以度量,又易于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而改变,个人现实生活的交往实践本身就会改变这个主观因素。[6](P25)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对于普遍出现的个人承诺信任危机的现象做出深层次的分析。人们在对集体行动进行理性批判反思时,往往不能反映出制度变迁的渐进性与制度自主转化的本质;不能在分析内部变量如何影响规则的过程中,注意更高层次制度约束的重要性,而恰恰注重的是守信或背信行为给集体行为带来的影响,完全遵循的是成本一收益分析的权变选择策略原则。只要守信或背信能实现长期净收益大于暂时守信或背信短期策略的净收益,人们就会遵守或背弃协定准则,做出有利于自己结果的承诺。因为它是一个安全的策略。另外,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影响个人行为选择的具体选择策略的环境变量,往往是通过个人对这些环境变量因素的预期收益成本、内在规范、贴现率的评价而发生的。这也就是说,当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感觉到普遍的信任危机时,这种信任危机尽管发生在个体、个别的层面上,但实质上却是社会更高层次某种制度规则机制不合理的缺失彰显与凸现。为此,在全社会从根本上克服信任危机现象,建立普遍的信任关系,一方面当然需要社会成员个人自身人格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在于确立起一种能为社会成员普遍信任和遵守的社会制度性安排与制度性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