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亚太地区“北京+10”妇女非政府组织论坛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子孙后代论文,亚太地区论文,北京论文,创造一个论文,妇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委员会启动的“北京+10”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亚太地区“北京+10”妇女非政府组织论坛于2004年6月30日至7月3日在泰国曼谷萨拉亚(Salaya)的玛海都大学(Mahidol University)召开,来自亚太地区35个国家的800余名代表(中国大陆有20多位代表(注:这些代表部分由撰写中国《紫皮书》的各专题小组选出,部分来自外地和基层,分别得到全国妇联、香港乐施会、福特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英国救助会等的资助。))、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和泰国政府的代表,以及泰国著名妇女政治家参加了会议。
论坛的主要目标有:1.在充分参与和讨论的基础上,产生亚太地区妇女非政府组织的《紫皮书》,全面回顾和评估亚太各国政府和社会伙伴执行《行动纲领》的情况,找出现存差距、原因和面临的挑战,对未来行动提出新的建议;2.针对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委员会将于2005年3月在联合国总部召开的“北京+10”部长级会议、2004年9月在曼谷召开的亚太地区“北京+10”政府级会议,制定“游说战略”;3.从总结经验的角度,列出本地区成功并具有改革意义的经验、项目和建议清单。
会前,各国妇女非政府组织都做了积极而充分的准备,泰国、日本、韩国、印度、尼泊尔、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妇女非政府组织都向会议提交了影子报告(《紫皮书》)。(注:中国妇女研究会和全国妇联国际部邀请了在京的妇女部分非政府组织代表和专家学者,就《北京行动纲领》提出的12个战略目标进行了回顾与评估,形成了《中国非政府妇女组织对中国政府执行〈行动纲领〉和〈成果文件〉的评估报告——中国非政府妇女组织〈紫皮书〉》。)
论坛首先对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来执行北京《行动纲领》取得的进展做了整体评价。北京《行动纲领》被公认为迄今为止在妇女赋权和性别平等方面水平最高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行动纲领》实施10年为全世界带来如下变化:第一,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观念的转变,即性别平等意识的提高;第二,在联合国组织内部和多个国家建立了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第三,很多国家和地区程度不同地进行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改革;第四,很多国家采取了推进性别平等的计划和行动,并在执行过程中建立了广泛的政府与非政府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第五,从个人层面,改变了亚洲妇女内向的个性,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从组织层面,产生了广泛的妇女组织活动网络。尽管如此,各国的社会现实仍与《北京行动纲领》、《北京+5成果文件》以及《联合国新千年目标》之间存在很大差距,性别平等事业还任重而道远。
论坛十分关注全球化对可持续发展和性别平等带来的新挑战。认为,目前的全球化更多地表现为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保守主义的全球化和军国主义的全球化,以贸易为导向的国家的市场化,使社会契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损害;恐怖主义、军国主义和顽固的父权制的相互影响,使人们处于贫困、动荡和危机中;新形式的极端主义和原教旨主义,利用种族、等级和宗教特性,试图消除民主空间和妇女赋权,并限制了政府为平等、发展与和平做出有效努力的政策空间。另一方面,全球化也带来了民主和社会公正的全球化,社会运动和妇女运动更加富有建设性、创造性和团结一致,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创造新的不在超级大国与跨国公司操控之下的社会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化。
论坛重点对《北京行动纲领》12个战略目标进行全面回顾和评估,主要观点如下。
1.妇女与贫困
在这个战略目标中,共举行了5个专题研讨会,即“新保守主义的兴起、扶贫的宏观背景和妇女权利”、“东亚工业化经济中的新贫困”、“使用社会性别方法减轻城乡贫困的战略”、“亚洲的小额信贷和减贫战略:减少贫困或促进消费”、“老年妇女的地位和贫困:亚太地区的问题和政策挑战”。主要观点有:
(1)在当前全球化、市场化和私有化背景下,国际和国家管理机构进行的结构调整缺乏监督和监管债务的调控机制,缺乏对资源的利用和控制,不承认妇女的特殊社会性别需求,加剧了贫困的女性化。
(2)为了吸引外资和增加效率,公民的权利正被用来作为获得全球市场准入的交换物;逐渐减少的社会福利,对民主空间的限制,“9.11”后全球日渐上升的不安全感,都对贫因妇女产生了不利影响。
(3)在工业化经济中出现了新的贫困,贫富差距普遍增加,包括:新移民妇女、难民妇女、老年妇女、残障妇女、感染艾滋病病毒/患艾滋病的妇女、失业青年妇女、单亲家庭妇女、从事家庭劳动无报酬的妇女、农村贫困妇女,以及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妇女。
(4)作为扶贫机制的小额贷款,一方面增加了妇女的收入,提高了她们的生活水平和社会认同;另一方面,由于其建立在传统性别角色之上,在不减少妇女传统责任的同时加重了劳动负担,增加了妇女的脆弱性。
建议:(1)以基本人权和社会公正为基础,建立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将全球社会契约重新整合到性别平等战略上来;同各种进步社会运动和非政府组织通力合作,共同制定扶贫目标和宏观政策框架,提高对弱势群体的认识和可见性,并为她们提供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支持。(2)政府制定以权利为基础而不是以收入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方法,增加公共支出,反对社会服务的私有化。(3)加强以社区基础的支持系统,采取就业促进措施,创建女户主就业项目,为低收入妇女提供小额贷款;认可女农民对家庭和经济的贡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的投入,减轻妇女家庭负担;将城市就业培训体系扩展到农村,促进流出的劳动力尽快适应城市生活并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权利。(4)政府应对小额信贷的影响、效果和扶贫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防止小额信贷的支持者成为跨国公司的代理人;在小额信贷的实施中改变社会性别结构,赋予妇女权力;防止妇女被迫从事传统的低收入活动,小额信贷必须得到营销机构、市场信息、技术和法律服务的支持。
2.妇女和教育培训
在这个战略目标中,共举行了4个专题研讨会,即“可持续发展的妇女高等教育”、“学校系统中的青年性态度:研究分享”、“台湾地区社会性别平等教育法的倡导”、“教育和儿童抚养的实践:男子和男孩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中的角色”。主要观点有:
(1)妇女接受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机会仍旧有限,农村妇女更少有教育机会;大多数年轻女性和男性倾向于选择传统角色定型的学习领域,限制了女生改善社会经济状况的选择范围;传统的角色期待和父权意识在教育中仍然盛行,社会性别研究课程太少,只有少数精英们对此进行研究。
(2)现存的教育结构缺乏解决青年关于社会性别和性的基本问题的能力:女孩在校园里遭受性骚扰,男女同性恋学生遭受歧视,许多年轻人没有采取安全性行为,导致较高的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性传播疾病发病率和青少年怀孕率。
(3)青年男女将因特网作为了解有关性别和性的主要来源,大量因特网色情制品再现了父权制的、陈规定型的社会性别意识;在日本,网络中女孩和妇女的商品化成为新问题,这种“虚拟犯罪”很隐蔽很难监控。
(4)在许多亚洲国家,对男性的偏爱是一种普遍的习俗;男性气质的教育使男性面临一系列问题,包括“过劳死”、自杀以及无家可归。
建议:(1)教育问题的中心应从基本的识字能力转移到高等教育上,教育必须应成为所有可持续发展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急需挑战父权制与男性气质的性别平等教育,建立专业化的社会性别研究机构和教学计划,这些计划应吸引更多的男生参与。(2)性教育应包含在所有社会性别敏感的课程中,制定和实施不受宗教和传统道德规范约束的性别平等的性教育计划,建立性和社会性别的国家及地区资料库;鼓励男女青年健康和安全的性行为,对教师、辅导员、临床医生和咨询人员进行专业培训。(3)实施专门针对女童和女性的性别平等教育,质疑社会偏见的范例,提升她们的能力,教育女孩和男孩为社会做出同等重要的贡献;提供男性性别平等需求的信息和教育培训,倡导男性在孩子抚养和家庭角色中的责任和作用。
3.妇女和健康
在这个战略目标中,共举行了3个专题研讨会,即:“是什么造成了在包括安全堕胎在内的孕产妇死亡率和发病率问题上的裹足不前?”、“从青年的视角看北京”、“妇女健康保健的可负担性和可获得性问题:卫生部门的改革”。主要观点有:
(1)孕产妇的高死亡率和发病率,是现有孕产妇保健与堕胎的法律和政策得不到有效的实施、社会不公正、社会文化障碍和对女性生活权利的侵犯、缺乏有关性与生殖健康及权利的信息和服务导致的。
(2)年轻人,特别是年轻女性,更容易受到下列行为的伤害:身体、性及语言暴力,被迫早婚,不安全堕胎,卖淫,被拐卖以及感染上性传播疾病、艾滋病病毒和艾滋病;在对青年赋权方面,还存在着文化、社会、政治和经济的障碍,社会发展政策和健康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缺少年轻人的参与和视角。
(3)卫生部门的改革,意味着政府总体上减少对卫生资源的分配,特别是初级卫生保健以及性和生殖健康资源的分配,收费服务的做法使贫困和低收入妇女在医疗服务面前望而却步;改革还缺乏对私营部门的管理,缺乏具有社会性别敏感的卫生政策及保健服务监督,妇女卫生保健的可负担性和可获得性因此变得困难。
建议:(1)政府必须履行承诺,把孕产妇保健当作公共卫生制度的头等大事来抓,有效实施相关法律、政策和计划,以减少孕产妇的死亡率;为贫穷和处于边缘地位的妇女提供免费的孕产妇保健服务;动员社会力量,扩大满足常规和紧急孕产妇保健服务需求的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使妇女在社区内就能够获取这些服务。(2)地方和中央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应制定并实施社会性别敏感的计划和政策,支持青年人创立并开展她/他们的生殖健康议程;小学、中学和大学都应向所有的学生,无论男生还是女生,提供有关人权、女权、《北京行动纲领》、对女性的暴力行为、性表达、预防艾滋病以及性和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3)用基于权利的方法开展卫生体制改革,以抵制市场化对卫生领域改革的负面影响;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的基于权利的性和生殖健康框架,确保民间社会和贫困女性参与决策;增加对卫生领域的预算分配。
4.妇女与暴力
在这个战略目标中,共举行了5个专题讨论会,即“在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实施危机干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停止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审查成绩与问题的挑战并规划今后战略”、“新的拐卖人口趋势和干预行动”、“中亚妇女遭受的暴力”、“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活动论坛”,此外,中国妇女网络也组织了“中国妇女反家暴”专题研讨会。主要观点有:
(1)武装冲突、贫困女性化的升级、传统文化和宗教教义的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匮乏、对人权公约缺乏了解以及缺乏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的标准和法律机制,使得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更为复杂和持久,并限制了她们行使人权公约的能力。
(2)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展了针对暴力受害者的服务,但服务资源的分配非常保守,没有保证服务政策得到持久施行的机制,有关工作人员缺乏社会性别敏感性,司法系统和程序还存在缺陷。
(3)拐卖妇女呈现出跨国、跨境的趋势,这是全球化和市场化中对妇女暴力的新的表现形式;有关卖淫的立法存在很大缺陷,一些原本非法的行业由于法律的许可而蓬勃发展起来。
建议:(1)把人权框架作为对妇女运动和暴力幸存者赋权的一种工具,纳入各种社会政策范围,并引入解决针对妇女暴力的全过程;通过监督政府报告、起草影子报告、争取国家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下简称《消歧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等方式,进一步参与《消歧公约》的进程。(2)政府应制定并资助增强妇女权利意识的计划,以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赋权妇女;加强反对对妇女暴力的立法力度和监督机制,对立法和司法部门进行社会性别培训,采取措施以保证妇女了解其所有的权利以及享有司法制度保护;政府应提供满足受害者多方面需求的干预计划,增加对受害者服务的资助,向受害者庇护所提供基础设施;政府应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对施暴者(包括国家施暴者在内)追究责任。(3)各国政府制定和施行相关法律和政策,严厉打击、惩罚那些贩卖妇女的人及其团伙;有关政府应联合采取行动,制定长期的预防性举措,制止拐卖妇女;进行经济赋权,加强教育培训,以解决贩卖妇女的根本性问题;将贩卖妇女问题纳入整个妇女议程,协调多部门合作,并保证这些做法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
5.妇女与武装冲突
在这个战略目标中,共举行了5个专题讨论会,即“赔偿武装冲突期间遭受暴力的妇女幸存者”、“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以及国际保护的失败”、“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对妇女的有组织暴力行为”、“武装冲突中妇女面临的安全和生计问题”和“冲突后局势中的社会性别问题”。主要观点有:
(1)亚太地区的战争日益呈现出以下特点:冲突在国内进行,平民流离失所并被作为打击目标,整个社会遭到破坏;冲突中,更广泛的国家和国际的政治经济利益及其对冲突升级的影响,随时对该地区妇女人权造成损害。
(2)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流离失所、边缘化和军事化对亚太地区数百万妇女产生了消极影响。生活在武装冲突局势下的妇女,常常遭到武装力量的军事侵犯和性暴力,包括强奸、性奴役、强迫卖淫、强迫“婚姻”、强迫怀孕以及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采取的强迫绝育。
(3)日本二战期间的军队性奴役制度违反了国际人权法,但日本政府拒绝承担法律责任,没有对施暴者进行起诉或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教科书也未涉及慰安妇问题,无视幸存者的存在。
建议:(1)启动相关程序赋权民间社会,提高意识,以防止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建立社区成员和专业人员的网络,以便与冲突局势下的女性受害者合作;建立妇女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以监督国家实施《难民公约》、《消歧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国际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以及其它联合国人权公约;对难民营中和紧急情况下的医疗人员进行有关性暴力和生殖健康问题的培训。(2)推进妇女参与武装冲突问题的谈判,对妇女进行培训保证她们更多地参与社区和平以及社区发展项目;妇女非政府组织应对政府施压,拒绝武器交易,为妇女提供有效保护;同时,发挥妇女在地区管理、恢复和平、建设家园方面的积极作用。
6.妇女和经济
在这个战略目标中,共举行了7个专题研讨会,即“非正规经济中的妇女”、“女工的危机:亚洲非正规经济的趋势”、“赋权于亚洲移徙女工”、“妇女、世界社会论坛和探索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替代物”、“国际母乳喂养行动联盟(WABA)工作进展评审:支持在职母亲母乳喂养,并制定销售母乳替代品的国际规范”、“将范例从反对人口拐卖转移到流动权利上”。主要观点有:
(1)全球化带来的影响之一是随着技术的进步,新型机器的广泛应用代替了妇女的工作,导致妇女失业率和贫困率增长;贸易全球化和市场竞争,使生产正在转移到低成本的国家,造成当地女工失业。
(2)政府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而发展非正规经济,妇女集中在非正规部门中,尽管她们的劳动对东道国和原籍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非正规经济中的妇女是不可见的;非正规经济中的强迫性劳动和奴隶般劳动条件特别伤害妇女,而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政府和服务提供者足够的重视;非正规经济体中妇女的负担是双重的,但她们的家务劳动没有被充分考虑。
(3)全球化导致了劳动力的流动,因为非法民工的地位和对所在打工国家的法律缺乏了解,非正规部门的私有化和分散性,老板的控制力和对老板的依赖,使移民妇女缺乏争取权利和组织工会的主动性,阻碍了妇女人权的实现;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保护和赋权移民女工的政策和计划持续存在缺陷,缺乏对招聘代理机构、非法中介和商贩的有效规范,东道国和来源国之间缺乏沟通、双边协议和监督,尤其是按性别、年龄和其它变量分列的汇款数据。
建议:(1)政府应从市场驱动的经济转向以人为本的经济,制定以人为本的法律和政策,防止私有化对妇女和家庭造成的消极影响;对受到贸易协定和全球化影响的基层人员提供信息,提高他们的应对和控制能力;在决策过程中采用社会性别视角,引入政策的社会性别审查机制,支持并鼓励妇女参加经济自给自足的项目。(2)政府各部门应通力合作,保证强迫劳动、奴役行为不在非正规经济部门中发生;政府应鼓励并推动非正规部门的女工加强能力建设,争取自己的权利,组织自己的工会;政府应将国际人权和国际劳工法纳入国内法律中,扩充现有的劳工法、职业健康法、安全法及社会保障法,使之涵盖非正规经济部门;制定女工投诉程序,为妇女争取合法的移民机会,监督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对非正规部门工人权利和地位的影响。(3)政府应将同贩卖人口和移民有关的法律重点转移到人权框架上,采取以下措施:承认妇女的移民权利尤其是劳动移民的权利,制定关于劳工移民的立法和国家行动计划,保护所有移民和移民女工的人权;扩展合法移民和工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教育权、活动权、自由结社权、文化活动权、安全权、卫生保健权和劳动权;通过进行出发前培训,东道国的信息传播,反贩卖人口的宣传,提高妇女对保护自身权利和贩卖人口的认识;促进原籍国和东道国之间制定双边协定;通过教给妇女新技能给妇女提供除劳动移民外的其它选择。(4)政府应承认母乳喂养是妇女生殖健康方面的人权,批准第83号和第191号国际劳动公约,为在职妇女提供母乳喂养间歇时间和儿童照顾时间,对跨国公司有关母乳代用品销售的自定规则进行监督和审查。
7.妇女参政
在这个战略目标中,共举行了4个专题讨论会。即“以增加妇女参政和参与决策的配额为目的的平权措施”、“增加妇女参政的策略——哪些切实可行?哪些无实际价值?”、“当权妇女的案例研究——她们带来了什么影响?”、“组织妇女运动:基层经验”。主要观点有:
(1)虽然许多国家规定了关于妇女配额的倾斜政策,但配额很少,违反政策的没有惩罚措施,不能保证妇女在决策机构中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妇女即使当选或被任命,也无法得到足够的支持去解决性别平等的重要议题。
(2)妇女参与决策人数有限的状况仍在继续。一些国家,尽管妇女在地方政府的参与增加了,但在国家一级的人数很少,且没有影响力;选举过程中的暴力和腐败,不公平的资源分配,缺乏政治意愿及对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的支持,导致政治领域中持续的性别不平等。
(3)妇女参政的深层挑战是父权制。妇女在私人领域的照顾者的性别角色,通过女童的社会化过程得以巩固和强化,增加了妇女在公共领域的不可见性,削弱了妇女的领导能力。
建议:(1)政府应根据男女参政地位平等原则制定平权措施,确保至少33%的妇女参政率;鼓励每一个政党采取措施吸纳女性入党,确保内部民主程序,避免妇女被任命到象征性的职位;制定从小培养女性领导才能的战略,支持和鼓励女候选人的参与,将妇女议题写入宪章。(2)鼓励和培训妇女参加各级政治活动和决策工作,确保配额制得到切实并充分地执行;对男女决策者们进行监督,确保他们的行动和决定都具有社会性别敏感;对公众开展妇女参与决策重要性的教育,改变妇女没有能力成为领导人、决策者的传统观念;同媒体合作加大宣传力度,表现妇女的政治关注和女性决策者的政绩,树立女性政治家雷厉风行和积极进取的形象。(3)非政府组织和妇女组织应团结一致,形成整体力量,与地方和国家媒体机构、女性官员建立伙伴关系和网络机制,以增加妇女在决策机构中的发言权,并为有兴趣参政的妇女设计和启动培训及支持项目。
8.提高妇女地位机制
在这个战略目标中,共举行了3个专题讨论会,即“国家机制的效用如何?”、“分享本地区国家机制运作的经验”、“使政府管理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社会性别预算”。主要观点:
(1)由于缺乏政治意愿、社会性别敏感以及在政府结构内的边缘化,缺乏公民社会行动者、地方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的有效参与,本地区大多数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在社会性别主流化方面都没有获得成功。
(2)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制的影响力、权威性和作用有限。近来,有些部门被降级,缺少权威性和权力,职能不明确,无法协调和监督其它政府部门执行政策与计划;这些部门处理日益增加且要求苛刻的工作量,但专业人员有限;社会性别主流化政策和计划没有区分优先次序,没有满足妇女的不同需求,不能提供足够的资金;而其它部委不重视妇女问题更进一步阻碍了妇女事业的发展。
(3)没有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的预算机制,缺乏关于社会性别预算的界定和实施方针,预算不足并缺乏与政策制定的联系。
建议:(1)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应该是权威性的、有效的、完整的和多部门的,负责的部委必须有权协调与监督其它部门执行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计划和行动,并加强内外部的制度和文化建设;必须支持妇女在国家机制内部的领导地位,加强与非政府组织和学术界的合作伙伴关系,增加非政府组织的代表权;男性和女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政治和技术培训来加强他们的社会性别敏感和能力;国家机制还应进行媒体宣传。(2)制定覆盖面更广的社会性别平等的政策和计划,所有计划和政策的效益与结果,必须以社会性别敏感的方式进行评估,国家机制自身也应该受到监督和评估。(3)政府应为社会性别预算提供更加清晰的定义及实施方针,增加总体预算和工作人员数量;政府应制定使用预算基金的政策,监控和评估预算执行的实际效力;政府应加强社会性别预算的培训,建立社会性别分列的数据,并进行社会性别审计;同时指导妇女团体建立资金循环以从国家机制获得最大限度的收益。
9.妇女与人权
在这个战略目标中,共举行了两个专题讨论会,即“妇女人权卫士”和“在提高妇女人权方面的好做法”。主要观点有:
(1)在亚太地区,对妇女人权的新威胁正在形成。由于国家军事化、恐怖主义、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以及保守主义的强烈反对,妇女运动内部凝聚力的缺乏,以及国家服务和法律的不健全,使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愈演愈烈。
(2)妇女缺乏人权保护方面的知识或技能,在寻求解决侵犯人权的方法时,呈现出不可见性、无力性和依赖性;提高妇女人权的主要障碍,既有正式的不平等,即法律执行中或违法性的各种做法,又有非正式的不平等,即文化和社会不愿或忽视对妇女的一些特殊问题的关注。
(3)到目前为止,还有许多国家没有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或其《任择议定书》;许多国家在批准加入后,没有相应的措施和法律跟进实施,仍存在着有效保护妇女人权的问题。
建议:(1)政府应制定妇女赋权计划和维护所有妇女的人权的政策和法律,并关注各种处于不利地位的妇女群体的愿望和需求;政府应为安全力量提供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的人权培训,并对妇女进行科技、健康、人权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使她们了解人权的基本内容以及有效利用人权框架的策略,加强边缘群体的人权意识;政府应建立责任机制,以评估法律、政策对所有妇女的影响,提供资金支持和资源。(2)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到妇女人权正在遭到侵犯的国家进行考察,对这些国家施加压力,通过国际程序起诉强奸和性虐待肇事者;各国应对否定和侵犯妇女人权的行为负责任,弥补现有法律的缺陷以保证妇女人权得到更好的保护。(3)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应推动政府加入《消歧公约》,利用人权框架促进有关人权方面的决策和服务,监督侵犯人权的行为并提供文件证明,把妇女运动与更广泛的社会发展事务连接起来,为各种处于边缘群体的妇女提供支持和服务。
10.妇女和媒体
在这个战略目标中,共举行了4个专题研讨会:即“关于媒体和信息通信技术同经济全球化、原教旨主义和军国主义相联系的新的女性主义观点”、“女性媒体从业者”、“全球媒体监测项目”、“社会性别和信息通信技术政策倡导研讨会:对妇女运动的影响”,此外,中国妇女网络也举行了“中国妇女和媒体”的研讨会。主要观点有:
(1)信息通信技术导致社会性别的差异和妇女中的等级差异,特别是在南半球的贫困妇女中;数字化的发展并没有带来女性对信息通信技术工具的有效利用以及妇女权力的提高;原教旨主义势力通过信息通信技术已开始对文化进行重新解释,他们在控制妇女的活动空间和限制信息传播方面依然如故;妇女和女童接受科技教育和从事科技工作的比例偏低,语言和文盲进一步妨碍了她们接触因特网,女性在使用互联网(公共场所)时面临的性骚扰也阻碍了互联网在女性中的普及。
(2)全球化正在改变媒体的性质和结构,将媒体从一个公共服务机构转变为一个跨国的商业企业;文化的多样性和不同的妇女生活现实仍旧缺少媒体表现,在2000年,只有17%的报道主题是有关妇女的,陈规定型的妇女角色和形象进一步持久。
(3)媒体中女性从业人员仍旧较少,在决策过程中也缺少发言权,女记者的薪水较低而且缺乏工作保障;女记者在她们日常工作中要遭遇各种各样不必要的麻烦,包括家庭的、氏族的、文化的、宗教的或社会的偏见对女性产生的限制。
建议:(1)抵制全球化的媒体和信息通信技术体系的垄断。政府应建立具有社会性别敏感的媒体和电子管理机制,制定全面的政策框架和战略,政策决策者和国家行动者应当接受培训,以便意识到信息通信技术对男女产生不同影响相关的具体问题;确保南部国家的知识产权及其在全球信息体系中的合法地位,制定全面的政策框架和战略;非政府组织应促进替代性的、独立的社区媒体建立和使用,加强对主流媒体的监督。(2)促进妇女参与媒体管理机构和决策。确保和增加女性在媒体和通信机构政策制定和决策中的代表权,促进女性在媒体和通信行业中的全面参与。(3)促进妇女接触媒体和因特网。政府应通过科技教育推动女性接触和参与新的通信技术,确保女性在通信技术行业中安全和公平就业,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人人皆可上网的政策,向农村贫困妇女提供服务。(4)推进媒体反映妇女正面形象。政府应制定职业指导方针和行为准则来提升传媒中积极的妇女形象,大量收集有关媒体中女性的定性和定量信息,广泛征求妇女组织和其它民间社会活动家的意见,确保国家和国际层面的所有媒体管理机制本着公正、多样和言论自由的原则,对女性进行客观和多样性的宣传;非政府组织应和主流媒体中的有识之士建立伙伴关系,同媒体歪曲女性形象所作的斗争,提升年轻女性和儿童在媒体中的正面形象。
11.妇女和环境
在这个战略目标中,共举行了两个专题讨论会,即“妇女与环境:审查执行情况及其挑战”和“妇女和粮食主权”。主要观点有:
(1)公共资源持续商品化和市场化并被跨国公司垄断,人们被迫无条件地为此支付更高的价格,阻碍人们获得安全和民主的生活;跨国公司的运营倾向不受当地习惯和法律的约束,侵犯了妇女在粮食主权、洁净水饮用权、生命权以及健康权方面的基本人权,使妇女无法享有并控制资源。
(2)妇女在各个层面的环境决策和管理中,缺乏民主参与,其结果常常缺乏平衡的社会性别视角,无法重新定义可持续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大规模生产、过度消费的非持续性生活方式得以继续,环境继续受到破坏。
(3)极为严重的环境恶化,对妇女的健康造成了不利影响,但却缺乏衡量污染对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性别统计数据。
建议:(1)收集按社会性别分列的健康数据,使政府认识到环境恶化对特定妇女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的环境管理政策,建立相关环境保护机构。(2)政府和联合国必须明确阐明享有和控制自然资源是人的基本权利,同时制定法律和政策以保护公民和社区的权利;通过实施由联合国协调的规范机制和环境规定,限制跨国公司的力量,停止对自然资源的污染和商品化。(3)鼓励和加强妇女参与环境政策决策的力量。执行配额制,保障妇女的参与权威和代表权;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建立网络,为参与到环境决策中的妇女提供资源和支持。(4)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社会运动、社区和民间团体之间建立联盟,制定环境教育、农业实践的教育、可持续性生活方式的教育计划,尤其是在健康行为方面的社会性别意识。
12.女童
在这个战略目标中,只举行了1个专题讨论会,即“湄公河次区域的女童和媒体”,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对女童的忽视。主要观点是:色情网站、色情制品对女童的影响越来越大,媒体将年轻女性和女童描绘成受害者、罪犯或性对象,无视隐私和受害者保护法,侵犯了女童的权利;媒体鼓励年轻女性,尤其是农村易受伤害的年轻女性进城寻求财富,而不强调她们的权利,容易使她们成为城市中被剥削的童工。
建议:(1)禁止色情网站,禁止色情杂志、DVD和VCD的销售;在媒体中宣传积极的年轻女性和女童形象,制作宣传妇女和儿童权利的电视节目,出版有关的书籍,建立网站以及编辑各种适龄材料。(2)开展维护年轻女性和女童的就业、教育、保健、人身等权利的同伴教育和社区教育项目,制定促进移居到城市的年轻女性和女童的安全计划;制定和执行教育改革和义务教育法。
遗憾的是,虽然亚洲国家的童妓、女童工、出生婴儿性别比、拐卖等问题非常严重,但却没有讨论这些问题的专门议题。
此外,来自不同群体的与会者还发表了“青年宣言”、“残障妇女的宣言”、“布干维尔岛妇女决议”、“无薪工作核心小组报告”等特别声明和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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