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财政宏观管理手段探析_财政支出论文

台湾财政宏观管理手段探析_财政支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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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各种管理手段的有效运用,而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宏观决策、计划指导、经济立法、行政手段、财政手段、金融手段等等,但是,多数手段作用的发挥,须依靠财政、金融手段作后盾,因此我们认为财政、金融手段是宏观经济管理的最主要的手段,只有抓住这个重点,同时对各种管理手段加以灵活运用、协调配合,才能较顺利地达到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战后台湾对宏观经济管理较有成效,主要原因之一便是较好地运用财政手段与金融手段,使之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研究台湾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可以加深了解台湾宏观经济管理的发展趋势,同时也具有一定现实借鉴意义。

财政手段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政府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调节社会总需求,以达到总供求的平衡。战后台湾长期以“在稳定中求发展”为其经济发展总目标,财政宏观管理手段为这一目标的实现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本文拟对台湾财政宏观管理体系作较全面性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作简要评论。

一 预算政策

追求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相对平衡,从而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是各国或地区经济宏观调控的核心。预算作为国家(或地区)年度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对社会总供需的均衡,起着直接的调节作用。预算是由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所构成的。当预算收支平衡时,预算收支只是有货币支付能力的需求发生转移而已,并不影响社会总供需的平衡;当预算收入大于支出时,会使社会总供给大于总需求;当预算支出大于收入时,出现赤字,则会导致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美、英等西方国家曾长期奉行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理论,认为总供给与总需求之所以出现不平衡,是由于有效需求不足。为了弥补有效需求不足,国家必须承担起直接投资的责任。通过政府直接投资、大规模创办生产事业和修建公共设施,人为地刺激有效需求,就能实现充分就业。因此,战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这些国家的宏观财政政策的核心是利用财政赤字作为刺激总需求的手段。由此造成通货膨胀日益恶化的后果。台湾的情况不同。为避免财政赤字诱发通货膨胀, 保证经济稳定地发展, 台湾当局在1950年就确定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政策,并长期奉行这一政策。所以,台湾的年度财政收支水准主要取决于预期经常收入,而且,按其所谓“宪法”规定“立法院对于行政院所提预算案,不得为增加支出之提议”,经“立法院”审议通过的预算案往往更有利保证预算的收支平衡。50年代台湾经济因难重重,多数年份财政为赤字状态,但从60年代开始财政收支便逐渐走向平衡,自1964年度起则转为财政盈余。平衡预算政策的实行,有利于社会总供需平衡的实现,从而为台湾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宏观环境。这对战后台湾经济长期顺利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但是,迫于财政与经济发展的变化,80年代中期以后,台湾当局逐步放弃传统的平衡预算政策,改采扩张性赤字预算政策。1989年度,财政赤字高达新台币3179.79亿元,创历史最高纪录, 赤字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高达25.65%。1990年度财政赤字缩小,但1991 年度赤字又大幅回升至新台币3666.94亿元,1992、1993、1994 年度赤字更扩大到新台币4355.09亿元、4429.60亿元与4109.88亿元, 各年度赤字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5.88%、25.85%、23.82%及21.47%〔1〕。 台湾当局期望通过赤字预算的扩张性效果,加速公共投资,带动内部需求,从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就近年情况来看,台湾当局预算政策的转折性变化对其宏观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调节作用,90年代以来,台湾经济尚能继续维持6%左右的中速增长速度,经济结构也有所改善。 但是,逐年不断扩大的财政赤字,已使台湾财政的债务负担日益不堪承受,目前,台湾各级“政府”的债务余额已达新台币1.9兆元,占GNP的32%,而还本付息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14%〔2〕。 如果台湾当局继续坚持赤字预算政策,难免将陷于以债养债、通货膨胀的困境,重蹈昔日美、英等西方国家的覆辙。

二 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是通过税种、税目、税率和税收减免等税收杠杆机制来调节不同部门、单位和个人的物质利益,从而影响社会需求,改变产业结构,以达到预期的宏观管理目标。战后台湾广泛运用税收杠杆来调节经济运行。台湾的税收实行直接税与间接税并用的复税制,长期以来,台湾税制都是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直到80年代末直接税比重超过间接税,逐步建立起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直接税主要有所得税(个人综合所得税与营利事业所得税)、遗产及赠与税、土地税(地价税与土地增值税)、房屋税及证券交易税等;间接税主要有关税、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使用牌照税、娱乐税及专卖收入等。1994年度,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23.6%,为台湾第一大税源;其次是土地税比重为18.3%;第三位是营业税比重17.4%〔3〕。40多年来, 台湾进行过多次税制改革,努力改善与健全税收制度,自80年代中期起,鉴于内外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更加快税制改革步伐,以加强税收杠杆的宏观调控作用。主要内容有:降低所得税税率、简化征税手续;实施新营业税制——加值型营业税;大幅降低进口关税;加强证券税收管理等。

税收杠杆对台湾宏观经济发挥了明显的调控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其一,奖励投资,加速经济发展。以减免税收等优惠措施,鼓励投资,捉进经济发展,是战后各国各地区普遍采用的手段,台湾在这方面的成效较为显著。60年代之初,台湾当局出于保障投资利润、促进生产投资、吸引侨外投资、鼓励国民储蓄及促进外销的目的,公布实施《奖励投资条例》。其中税收奖励方式有:租税假期、纳税限额、关税减免、增资缓课、提列准备金、外销退税,后来又增加了加速折旧、投资抵减等方式。实行一系列的税收减免措施,使台湾当局损失了大量税收收入,1961—1970年,减免的税收额共计新台币66.69亿元, 占有关税目实征总数的11.5%〔4〕。但它却大大促进了投资的增加、出口的发展。 台湾经济以此为契机实现了腾飞。70年代、80年代,台湾当局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不断修订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奖励投资条例》,前后达30年。在台湾当局发挥税收杠杆宏观调控作用的过程中,出口加工区的设立与发展是个较成功的例子。 为了利用外资发展经济、 促进外销,1965年台湾在高雄设立了亚洲的第一个出口加工区,随后又在楠梓和台中两地设立了出口加工区。这些出口加工区为外资投资企业提供了比《奖励投资条件》所规定的更加优厚的税收奖励待遇,如:(1)投资企业免征下列各项税收:进口自用机器设备、原料、燃料、物料及半制品的进口税;产品及自用机器设备、原料或半制品的货物税;营业额的营业税;取得加工出口区内新建标准厂房的契税。(2)投资企业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5年,5年后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也仅18%。(3)投资企业利润用于再投资者,其数额不超过当年所得额的25%时,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出口加工区在税收奖励等各项优惠待遇政策的刺激下,发展很快,三个加工区均在设区的第二年就有较大量的出口,为台湾增加了大量外汇收入。与此同时,出口加工区在引进外资、扩大就业机会及引进先进生产技术等方面亦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二,调节资源流动,促进产业结构改善。税收杠杆可以从三个方面对产业结构进行调节:一是调节部门产业结构;二是调节地区产业结构;三是调节产业内部结构。台湾主要发挥了第一和第三方面的作用。60年代初期以前,台湾属于以农业为主的经济体系,1960年农业生产净额占省内生产净额的比重为32.8%,而工业生产净额的比重仅达24.9%。以“农业培养工业”是50、60年代台湾的一项经济发展基本战略,台湾当局在使用各种非税收方式从农业部门获取资源的同时,采取重课农业部门税收的方式转移大量农业剩余给工业。在当时台湾约20项主要税收项目中,除了营利事业所得税、营业税等少数项目,其他各税都适用于农业部门。此外,农民还得负担各种附加捐及临时捐。田赋是主要农业税收之一,1952年至1968年的17年间,台湾当局经由田赋所转移的农业剩余累计约新台币68.7亿元〔5〕。自1963年以后, 台湾主要发展进口替代工业,当局采取了强力的关税保护措施。1955年修正进口税则时,将加工及制造品的税率大幅提高,使平均实质关税率由修正前的20%以下,骤升为30%以上,其目的除增加税收外,更重要的即是对已能自行大量生产的产品以高关税率予以保护。60年代开始台湾改以大力发展加工出口工业,《奖励投资条例》及《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等为此提供了优厚的税收奖励待遇,从而刺激了台湾加工出口工业的蓬勃发展。70年代初期以后,台湾发展重点转向重化工业,当局在《奖励投资条例》中特别增列加速折旧和重要生产事业纳税限额降低3 个百分点等规定以奖励重化工业的发展。80年代以来,技术密集型工业成为台湾工业的发展方向,税收仍是主要奖励手段之一,除原有各项税收奖励措施外,又增加了技术密集工业及主要出口工业的投资给予10%至15%的投资抵减的规定。1990年,《奖励投资条例》实施期届满,台湾当局制定《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予以代替,其仍以税收奖励为主要手段,但将以往所强调的选择性奖励措施改为功能性奖励,加强对投资自动化设备或技术、研究发展、人才培训及建立国际品牌形象等产业投资的奖励,以提升产业发展的层次。

其三,调控消费需求,以利供需平衡。税收是调节消费水平的主要手段,当消费过旺时,可以增加税种、提高税率,以限制消费:在消费不足时,则可降低税率、减少税种,以刺激消费。五六十年代,台湾经济建设所需的资金较为紧缺,当局采取了一系列抑制消费、鼓励储蓄的措施,提高消费税即是其中最重要措施之一。关税、货物税是台湾的主要消费税,50年代关税平均税率高达40%以上,60年代平均税率不减反增,还提高关税附加防卫捐和港工捐,与此同时,台湾当局多次修正《货物税条例》,增加课税货物并提高部分原有税目的税率。70年代两次世界石油危机期间,为了鼓励消费、刺激景气复苏,台湾当局则多次调整关税,较普遍地降低生活必需品及原料的关税税率。

其四,调节收入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所得税累进制是西方国家防止所得分配恶化的主要办法之一。台湾当局也曾运用这一税收机制来调节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随着经济的发展,60年代末70年代初台湾出现了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台湾当局因此调整所得税税率结构,将综合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最低3%、最高52%调整为最低6%、最高60%,期望通过提高税率来改善所得分配。但实际效果不尽理想。80年代以来为了刺激投资与工作的意愿,台湾当局又采取降低所得税税率的政策。

三 财政支出政策

财政支出是构成社会总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且它能形成新的生产力。一般而言,财政支出政策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财政支出来调节社会需求,其中经常性支出可调节消费需求;资本性支出可以调节投资需求。二是通过在经济和公共基础设施上的投资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三是通过财政支出进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抑制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战后40多年来,台湾的财政支出规模趋于不断扩大,50年代,财政支出净额占国民生产总额的比重约20%,到80年代初期逐渐上升至近27%,此后有所下降,但自80年代末期起又明显上升,1994年度达30.0%〔6〕。尽管如此, 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台湾财政支出的规模并不算大。台湾的财政支出按用途别划分有:一般政务支出、“国防”支出、教育科学文化支出、经济建设及交通支出、事业基金支出、社会福利支出、债务支出、杂项支出等。战后台湾财政支出构成最突出的特点是,长期以来,军政费用支出特别庞大,50年代“国防”及一般政务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平均高达60%以上,60年代仍保留在50%以上的水平。70年代后逐步下降,但到80年代还维持于35%左右,近年降至25%〔7〕上下。 台湾财政支出这一特点主要是由战后国民党政权的军事性、专制性所造成的。庞大的军政费用支出从性质上看是属于非生产性的消费支出,再加上社会福利支出、债务支出等消费性支出,战后台湾财政用于生产性支出的数量显然是较有限的。台湾财政支出规模、构成方面的特点在相当程度上减弱了其财政支出政策对经济的宏观调节作用。

1、调节总需求,刺激经济景气。

战后以来,台湾当局运用财政支出政策来调节需求、刺激景气主要有两次。第一次是在70年代上半期,由于受到世界石油危机的冲击,台湾经济增长率由1973年的12.8%剧降为1974年的1.2%, 同时台湾经济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亦日益突出,台湾当局因此决定改变长期以来所实行的紧缩性财政政策,增加财政支出,扩大公共投资。大规模的“十大建设”、“十二大建设”先后开展实施。从70年代中期起台湾财政支出占国民生产总额的比重明显提高原因即在于此。支出政策的调节作用收到一定成效,台湾经济在较短时间内恢复了两位数增长。第二次则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内外经济环境的制约与影响,80年代末以来台湾经济增长持续下滑,1990年整个经济更陷于不景气状态。台湾当局再次大幅扩大财政支出,期望以此提高总需求,促进景气复苏。以此为背景,从1991年开始,台湾施行规模空前庞大的“国建六年计划”,其财政支出规模因此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这次大幅扩大财政支出的政策,尽管对刺激经济景气、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特别是财政支出的巨额膨胀已造成台湾财政的极大不稳定,严重威胁着台湾经济的稳定发展。为此,“国建六年计划”在施行两年后已遭大幅压缩,不久,再进一步调整为“十二项建设”。

2、加强公共投资,调整产业结构。

财政支出用于公共投资,可以引导部分社会资源按照实际需要合理配置,从而达到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70年代初期以来台湾推动一系列的公共投资项目,除了想刺激经济景气外,另外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当时台湾经济面临着两个严重问题:一是经济迅速发展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是轻纺工业的迅速发展,导致了轻工业与重工业、加工工业与原材料工业的比例失调。因此,台湾当局下决心扩大财政支出,集中财力投资交通运输、电力工业、钢铁及石油化学等重化工业。这些重点公共投资的进行,对缓解上述台湾经济的问题、调节经济结构起到较大的作用。90年代初期开始的巨大规模的“国建六年计划”,主要战略目标之一也在于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加速产业结构升级。具体做法是,提高研究发展投资比例;增设大专院校、技工职业学校;重点扶植通讯、资讯、消费性电子、半导体、精密机械与自动化、航空、高级材料、特用化学品与制药、医疗保健及污染防治等十大新兴工业等等。这些措施的陆续执行无疑有助于推动台湾产业结构升级,但是近年台湾经济受到财政困难、预算执行落后及其他社会经济方面问题的严重困扰,这使财政支出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难免要大打折扣。

3、增加社会福利支出,改善所得分配。 战后西方国家较普遍地运用社会福利制度来调节所得分配,政府通过社会福利及安全这类转移性支出提高低所得者的所得水平,从而促进所得分配的公平化。战后相当长时期内,台湾当局并未充分重视社会福利政策的运用,1970年度以前,各年度社会福利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均在10%以下,其后也仅缓慢提高。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90年代以来,各种社会问题,如人口老化、家庭功能减弱、所得差距扩大、社会治安恶化及犯罪增多等问题日益突出,尽快建立一套健全的社会福利制度已成为台湾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台湾各种政治势力为了自身的利益,也竞相把提高社会福利支出作为其策略性政策。在此背景下台湾当局陆续修正与制定了各种相关法规:《儿童福利法》、《老人福利法》、《全民健康保险法》等,出台“社会福利政策纲领”,规划农民年金、劳动者年金、国民年金等制度。财政总支出中社会福利支出的比重因此明显提高至17%左右。台湾当局这种大幅增加社会福利支出的做法,对改善所得分配的成效如何,尚待时间验证,而其对财政却已形成了日益沉重的压力。

四 公债政策

公债政策是财政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公债规模大小、发行对象、期限长短以及利率高低等,都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政府如果适当地运用公债政策,就可以降低公债的消极作用,而充分发挥公债的积极作用,以达到宏观管理的目标。战后台湾,与追求收支平衡的预算政策相适应,公债政策的运用长期以“稳健严谨”为特色,历年公债发行规模均较小,因此公债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甚为有限。80年代以来,尤其是80年代中期以来,台湾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台湾当局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越来越依靠公债杠杆。1987年,台湾当局将长期执行的“中央政府”公债发行总余额上限比率25%修正提高为40%。其后又多次修正提高,到1995年3月止, “中央政府”公债及借款未偿余额占当年度总预算及特别预算支出总额的上限比率已调高至124%。90 年代以来,台湾每年实际公债发行总额约新台币2千亿元,截止1994 年12月,台湾各级“政府”公债发行总余额高达新台币7977.58亿元〔8〕。与此同时,台湾当局对公债种类、发行对象、发行方式等亦作了较大调整。公债对台湾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弥补税收短缺,平衡预算收支。

公债作为财政收入的补充形式,可以弥补税收收入的不足,以维持预算收支的平衡。进入80年代后,台湾税收受经济增长衰退等因素的影响,增长速度放慢,税收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79年度的69.4%逐年下滑到1986年度的56.1%,长期财政收支有盈余的状态因而结束,财政出现了赤字。这时期台湾扩大公债规模,首先起到的作用便是弥补税收不足,平衡预算收支,进而促进经济稳定。1993年度台湾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进一步降至51.9%,而公债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则已升至18.0%〔9〕,台湾公债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其重要性显然已是举足轻重。应指出的是,财政收入结构中公债收入比重过大并不是一种健康的现象。1994年度台湾公债收入的比重已明显降低。

2、调节投资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运用公债杠杆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的结构,当投资需求相对过剩时,采取主要对企业发行公债的政策,可以抑制投资需求的膨胀;当消费需求过旺而投资需求相对不足时,采取主要对个人发行公债的政策,则可以转移部分消费资金到投资上来。投资需求不足是80年代以来长期困扰台湾经济的严重问题,1980年投资率33.8%,此后持续下滑至1986年的17.1%,几乎降低了一半。近年投资率缓慢上升,也仅维持在22%左右的水平〔10〕。在此背景下,台湾当局积极运用公债政策可以达到双重目的。一是通过大量发行公债,将社会上的部分消费资金与闲置资金集中起来用于投资,达到改善需求结构的目的,刺激经济增长。二是把集中起来的资金投资到公共基础设施上,解决公共建设滞后发展的问题,改善投资环境与居住环境。

3、调节货币流通,稳定金融物价。

公债既是财政政策工具,又是货币政策工具,它对货币流通的调节是财政、货币政策联合作用的结果。公债对货币流通的影响,依其发行对象的不同而不同。对个人和企业发行公债,可以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但不会影响整个社会的货币供应量;如果对银行系统发行公债,则可能扩大信贷规模,增加货币流通,引起通货膨胀压力。80年代中期以来,台湾总体经济失衡现象日益严重,一方面贸易持续出超,外汇储备剧增;另一方面内部需求不足,超额储蓄不断扩大,这种状况促使新台币大幅升值,同时导致货币供给额急增,结果是社会游资泛滥,金融与物价动荡不安。这时期台湾当局以相对较高的利率,向社会大众发行建设公债,在加强公共投资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得吸收民间游资、稳定金融与物价的效果。

尽管公债作为经济杠杆对台湾宏观经济的调节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近年公债规模膨胀速度过快,已对台湾财政造成严重冲击,财政支出中债务支出大幅上升,1991年度债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高达12.3%,近年也都维持在9%左右,而90 年代以前债务支出比重基本上都在5%以下〔11〕。显然, 台湾公债对经济的消极影响将在相当程度上限制其对经济调节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五 小结

从以上对台湾财政宏观管理手段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下面几点认识:

第一,作为台湾宏观管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财政管理手段在台湾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财政管理手段对宏观经济的各个方面,如经济的增长与稳定、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所得分配等,均产生积极的调节作用。其中,平衡预算政策、税收政策的积极作用尤为突出。

第二,大致以80年代中期为界,台湾的财政宏观管理手段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之前,财政宏观管理手段呈现谨慎、稳妥特点,主要运用平衡预算、限制支出规模、谨慎发行公债等紧缩性措施来调节总体经济的发展;之后,则逐步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以赤字预算、大量发行公债来支持日益膨胀的财政支出。这种改变是迫于经济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的一种选择,它对台湾经济在新环境下继续维持发展与稳定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新的问题和困扰。

第三,各国各地区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是多元的,西方国家一般以充分就业、稳定物价、经济增长及平衡国际收支为其主要目标,台湾宏观经济管理的总目标则为物价稳定与经济增长。而多元的目标之间往往存在着矛盾,如经济高增长通常带来物价高膨胀,而维持物价稳定则往往牺牲经济增长。所以如何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促使各项目标达到最优组合,是一门很高的艺术。而其中关键的问题就是正确把握宏观调控手段运用的时间、幅度及数量等。战后台湾长期执行平衡预算政策,“量入为出”,对总体经济的稳定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预算政策过分保守,使得公共支出的增长赶不上国民所得的增长,造成公共设施建设不足、居住环境和治安状况恶化等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从而阻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80年代中期后,台湾采取赤字预算政策,扩大财政支出,这对提高总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债务负担日益沉重,威胁财政经济稳定的问题。台湾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时也有类似情况。台湾采取税收减免优惠措施奖励投资与出口,收到较为显著的效果,但随着税收减免范围的不断扩大、奖励项目的日益增多,又产生了违背税收公平原则、侵蚀税基等问题。

第四,台湾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面临逐渐减弱的趋势。如所周知,一定的财政收入是政府调节、干预、管理经济的物质基础,财政收入愈多,使用愈得当,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便愈强,反之亦然。由于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税收制度的弊端及大量地下经济存在等原因,近年来台湾税收增长较慢,1991至1994年度,“中央政府”实质收入平均年增率仅6.7%,而支出净额平均年增率达13.2%〔12〕, “入不敷出”的状况表明台湾宏观调控能力已逐渐削弱。如果台湾当局继续依靠举债来筹集资金,则将对财政经济的发展构成日益严重的威胁。因此,台湾当局对宏观经济的调控,除了运用其它调控手段外,进行财政改革,特别是税制改革,以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乃是当务之急。

注释:

〔1〕台湾《台湾统计资料手册》1995年(英文版),第155页。

〔2〕孙克难《正视台湾的财政失灵》,台湾《经济前瞻》1995 年1月,第37期。

〔3〕同〔1〕,第164—165页。

〔4〕林振国《赋税政策与工业发展关系》, 于宗先主编《台湾的工业发展》,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

〔5〕毛育刚《台湾农业发展对工业成长之贡献》, 于宗先主编《台湾的工业发展》,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

〔6〕同〔1〕,第161页。

〔7〕同〔1〕,第160页。

〔8〕台湾“中央银行”《金融统计月报》1995年1月,第127页。

〔9〕同〔1〕,第158页。

〔10〕同〔1〕,第44页。

〔11〕同〔1〕,第160页。

〔12〕陈明春《我国财政赤字问题之研讨与其因应对策》,台湾银行《台湾经济金融月刊》1994年12月,第30卷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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