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EG指数的中国旅游产业集聚研究_旅游产业论文

基于EG指数的中国旅游产业集聚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旅游论文,指数论文,产业集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旅游产业集聚是指在旅游产业链和其它动力驱动的共同作用下,在一定地域通过旅游要素的整合,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具备一定组合特征和一定旅游功能和综合经济效应的旅游区域的动态过程。在旅游产业集聚的过程中,旅游核心吸引物、旅游企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可以建立广泛的联系,旅游集聚能提高旅游服务效率,给旅游者提供更高品质的旅游体验,从而提升一定区域的旅游产业竞争力。旅游产业的集聚程度与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和趋势密切相关,分析一定区域和部门的旅游集聚程度,有利于准确把握旅游产业的发展脉络,及时调整政策和发展战略,最终促进旅游产业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国外针对旅游产业集聚的研究工作相对较早,Jackson通过对澳大利亚区域旅游集聚的研究指出了产业集群理论对于旅游产业的适应性[1];Jackson在对我国西部区域旅游发展的实证研究中指出:区域旅游集群发展模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区域旅游行业竞争力[2,3]。

国内旅游产业集聚的研究角度呈现多元化,对旅游产业集聚的概念存在一定争议。大部分学者持肯定态度,分析了旅游产业集聚的动力机制以及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例如,邓冰等围绕景点角度,研究和分析了旅游产业向集聚化发展的趋势[4];郭为等从区域角度指出了旅游产业的集聚从发散到收敛的变化趋势[5];尹贻梅等认为产业集聚是旅游产业集群形成的基础[6];冯卫红分析了旅游产业集聚的动因[7];刘春济等测算了旅游产业集聚程度的波动过程[8];聂献忠等认为追求规模经济、游客差异性偏好和要素集聚积极推动的影响促进了主题旅游集群的发展[9];刘名俭研究了武汉城市圈旅游产业空间集聚的动力机制[10];邴振华等分析研究了长三角区域旅游产业集聚水平[11];陈秀琼等提出了旅游产业集群形成的重要条件[12];刘阳等研究了中国国际旅游地域空间集聚的趋势[13];陈绍友等完成了重庆旅游产业集聚发展的研究[14]。部分学者还强调对旅游产业集聚概念本身的判断,开展相关的实证研究工作,例如:邓宏兵等指出中国旅游产业具有明显的空间集中分布与分散相结合的集聚特征[15];杨勇则进行了中国旅游产业区域集聚程度变动趋势的实证研究[16]。同时,部分学者对旅游产业集聚概念持谨慎态度。讨论产业集聚是否适用于旅游产业。例如:南瑞江等认为旅游产业集群的形成缺乏驱动力,产业集群理论不适合于旅游产业[17]。

本文在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基于EG指数法,从区域和部门两个层面分别对2000-2008年我国旅游产业集聚情况进行测算和分析,通过对旅游产业集聚程度进行定量分析,立足于旅游产业与传统制造业相比较的特殊性,将旅游产业集聚程度与区域、部门和旅游产业的发展阶段相结合,从旅游产业发展、区位条件和旅游产业的外部环境因素影响等多个角度,阐释我国旅游产业集聚程度的复杂变化趋势,为全面、深入地理解我国旅游产业的发展状态和趋势提供理论参考。

二、旅游产业集聚程度的测定方法

产业空间集聚的测量方法主要有Herfindahl指数法、区位Gini系数法、EG指数法、K函数法、L函数法、D函数法以及M函数等。通常对产业空间集聚的测量方法有以下几点要求:该方法能够描述企业规模的影响,将全行业作为比较基准,能够反映地理空间的非均质性,能够反映经济活动在不同地理尺度的分布情况,可以给出统计的显著性。由于不同测定方法有不同的侧重点,可能在具体应用中得到不同测定结果。因此,对旅游产业集聚程度的测定,需要首先确定测定方法。刘春霞深入分析了各种集聚分析方法的比较,研究指出:1997年Ellison和Glaeser提出的EG指数法弥补了早期测度方法不是源于区位选择理论模型,没有考虑企业规模影响,没有区分随机集中和源于共享外部性或自然优势集中等不足[18]。本文对我国旅游产业集聚程度的测定,采用EG指数法。

基于EG指数的分析方法由Ellison和Glaeser在1997年创建,其假设某一经济体的某一产业内的企业数为N,N个企业将该经济体在地理区域上划分为M个单元,产业集聚程度指数γ可以通过下式计算得到[19-20]:

三、旅游产业集聚程度的测算

(一)数据选取

本文的研究区域为中国内地地区,研究数据来自《中国旅游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副本》和《中国统计年鉴》①。基于所选取的研究数据,通过(1)式计算集聚程度指数γ。

(二)集聚程度的测定及结果.

为便于全面考察我国旅游产业的集聚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本文从区域和部门两个层面分别测定我国旅游产业的集聚程度。其中,在测定区域集聚程度时,本文将我国大陆地区划分为环渤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和山东),东北(辽宁、吉林和黑龙江),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和湖南),珠三角地区(福建、广东和海南),西北地区(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和宁夏)和西南地区(重庆、广西、四川贵州和云南)6个区域。在测定部门集聚程度时,分别计算了星级饭店、国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和旅游景点的集聚程度。旅游产业集聚程度的部门水平和区域水平以及我国6个区域旅游产业集聚程度部门水平分别如图1、图2和表1所示。

根据图1、图2和表1,可以得到如下基本结论:

1.旅游产业集聚程度部门水平

2000至2007年,星级饭店的集聚程度处于较高水平(超过0.04),整体呈下降趋势,集聚程度由0.04降低至约0.015,在2008年略有回升,达到2005年水平;2000至2006年,国际旅行社的集聚程度持续下降,由0.06降至约0.038,2006至2008年有所回升,基本达到2005年水平;国内旅行社的集聚程度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约0.01),变化趋势平稳;2000至2004年旅游景点的集聚程度由0.038下降至0.022,在2005年迅速升至2000年水平后,一直呈现降低的变化趋势。

2.旅游产业集聚程度区域水平

我国旅游产业集聚程度的区域水平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环渤海地区具有较高的集聚程度,集聚程度由2000年的0.3降至2007年的0.1,2008年稍有回升;东北地区的集聚程度具有较高的集聚程度,即2000年的0.02稳步上升至2008年的0.13;长三角地区的集聚程度处于较为平均水平,变化不显著,由2000年的0.09波动降至2008年的0.05;与长三角类似,珠三角地区的集聚程度由2000年的0.07波动降至2008年的0.03;西北地区的集聚程度由2000年的0.07波动降至2008年的0.02;西南地区的集聚程度除2005年超过0.1外,长期稳定地处于各地区的最低水平,在0.01至0.03范围波动。

3.我国6个区域旅游产业集聚程度部门水平

我国6个区域旅游产业集聚程度的部门水平具有较大差别,集聚程度的变化趋势也有较大差异。

(1)星级饭店

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星级饭店的集聚程度基本呈现下降趋势,其中,环渤海地区星级饭店的集聚程度具有最高水平,基本维持在0.1以上;东北地区星级饭店的集聚程度在2002年后呈现稳步上升,由2002年的0.014上升至0.075。西北和西南地区星级饭店的集聚程度一直在相对较低水平,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整体稍显下降趋势。

(2)国际旅行社

环渤海和长三角地区国际旅行社的集聚程度分别在0.4和0.07附近波动变化,其中,环渤海地区国际旅行社的集聚程度处于各地区中的最高水平;东北和珠三角地区国际旅行社的集聚程度分别呈现明显波动上升和下降;西北地区国际旅行社的集聚程度以2004年为界线,呈现先降后升的变化趋势;西南地区国际旅行社的集聚程度呈现下降、上升和再次下降的变化趋势,时间界线分别为2003年和2006年。

(3)国内旅行社

各地区国内旅行社的集聚程度水平比较接近,其中,环渤海地区、东北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以及西南地区国内旅行社的集聚程度大体呈现下降趋势,下降幅度均接近50%;西北地区国内旅行社的集聚程度则呈现较大波动。

(4)旅游景点

除东北地区略高以外,各地区旅游景点的集聚程度水平大体接近,均呈现复杂波动的变化趋势。

四、我国旅游产业集聚程度及其变化趋势的探索性阐释

以下根据图1、图2和表1,结合我国旅游产业的发展阶段和趋势、我国旅游产业集聚程度分别进行分析和阐释。

(一)旅游产业的发展路径及其特殊性对集聚程度变化趋势的阐释

我国旅游产业经过30余年的快速发展,已经从起步建设阶段进入全国各地区全面发展阶段,除了传统旅游胜地之外,各地区纷纷凭借本地优势发展旅游产业,在全面发展阶段中,相关产业和支撑产业的发展也随之体现出一定的均衡性。旅游产业的发展途径决定了现阶段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越高,地区发展越均衡,旅游资源越分散的显著特点。此外,与传统制造产业相比,旅游产业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旅游产品不具备工业资源和工业产品的自由运输特性,旅游资源具有分散和不可移动的本质属性,从而决定旅游产业通常在具有旅游资源的区域发展。星级饭店、国际旅行社以及旅游景点集聚程度的大体下降趋势,体现了随着旅游产业在各地区的全面发展;国内旅行社的集聚程度长期稳定处于较低水平,体现了旅游经营的高度分散性。

(二)区位条件对旅游产业集聚程度区域差异化的阐释

旅游产业的发展基于一定的区位条件,区位条件的差异对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和速度具有显著影响。首先,经济发达的地区,旅游资源开发较早,旅游产业基础好,发展快,发展相对全面、均衡,使得旅游产业的集聚程度明显呈现下降趋势,如环渤海地区集聚程度的显著下降。其次,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旅游产业缺乏投资以及相关行业的支撑,旅游产业的开发起步较慢,目前尚处于“以点带面”的发展阶段,在一定时期内,其集聚程度呈现升高趋势,例如东北地区的集聚程度的逐步升高。再次,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旅游资源分布均匀,旅游产业的发展长期处于地域性相对均衡的状态,从而表现出集聚程度水平较低、变化趋势不明显的特点,如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的集聚程度一直处于相对稳定的水平。最后,落后地区的旅游产业尚未全面发展,旅游资源开发不足,尚未形成明显的旅游发展极点,从而表现出集聚程度水平较低,且相对稳定的特点,如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的集聚程度长期处于稳定状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与西北、西南地区的旅游产业集聚程度数值水平接近,变化趋势类似,但其阐释意义完全不同,可见,脱离经济和社会因素影响的单纯的集聚程度不足以准确分析和判断旅游产业的发展状态和趋势。

(三)社会、文化和政策等外部环境因素对集聚程度变动的阐释

旅游产业的发展过程也会受到一定的社会、文化和政策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也会体现在集聚程度的变化趋势中。

受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影响,一方面,经济危机的压力导致旅游投资受限,限制了旅游产业的均衡发展,阻碍集聚程度下降;另一方面,奥运会有力推动了环渤海地区旅游资源的再次开发,提升了环渤海地区的旅游竞争力,促进集聚程度的提高。因此,在2008年,星级饭店和国内旅行社的集聚程度均在之前5年持续降低的基础上有所回升。

五、结论

基于对2000至2008年我国旅游产业集聚程度的测定以及对其变化趋势的阐释,本文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由于旅游产业的发展路径,旅游产业的起步阶段,集聚程度与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相关,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进入均衡和全面发展阶段,集聚程度和发展水平之间没有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同时,不能忽略经济和社会等旅游产业外部环境因素的复杂影响,单纯采用集聚程度来描述从旅游产业的发展状态和趋势。

第二,由于旅游产业的特殊性,集聚程度不是旅游产业发展的最终目标,不能将集聚程度的提升作为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应处理好阶段性集聚和扩散的关系。

第三,区位条件的差异对旅游产业的影响会体现在集聚程度变化趋势中,因此,旅游产业在布局和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本地区的具体条件,合理调控集聚与扩散,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旅游产业集聚程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和文化等旅游产业外部环境因素对旅游产业的影响。

注释:

①参看国家旅游局2001-2009年的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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