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统筹兼顾;后期维护
一、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简介
小区市政公用设施指的是为居民名的日常生活提供基础设施保证的公用工程,例如:道路与标志标识、室外公共照明措施、停车场、燃气、供暖等等。这些设施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居民生活的重要保证,它们为居民提供基础的物质生活资料。因此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变的尤为重要,一直以来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在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中占重要比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现状以及暴露出的问题
(一)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分工混乱、职责不清
公共设施的管理一般涉及到多个部门,从最基本的施工建设部门到居民日常的燃气、供暖、供水等后续服务部门都是小区市政公共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它们各自独立、互不干涉。可是居民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基础设施的管理往往涉及几个部门,这些部门往往以不属于自己的职权范围为借口拒绝提供相应的服务,这对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管理造成了重要障碍,甚至许多问题很长时间得不到解决,这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二)基础设施建设审查不严,标准不一
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涉及广泛,各小区建设时标准不一。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时随意性很大。如小区的道路路面结构有混凝土、沥青、道板,混凝土路面的厚度也不同;雨污水管道有的管材采用混凝土管,有的采用UPVC管,有的采用PE管等等。这使得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各种缺陷,增加了相关部门治理的难度,使政府部门很难进行整体规划。另外,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查不严,标准不一,造成了工程造价的增加,资源的浪费,更是后续的养护费用增大。
(三)住宅区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缺失
目前,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队伍大部分是房屋的建设者,一般只重视房屋的建设质量,而对市政公用工程没有足够的重视。这使得施工单位在沟槽的开挖、回填过程中质量很难达到设计要求。小区市政工程的施工监管主要靠监理,但由于我国的监理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经验不足,住宅小区的市政工程通常都是由负责房屋的土建监理工程师附带进行监理,由于思想上不够重视,专业工程师缺乏,小区住宅区的公用工程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并且很多市级公用部门不接受区级质监站管理,施工中缺少监管。另外,市政公用工程的接管单位一般为建设单位和开发商选择的物业单位,由于物业单位地位比较被动,对开发商提供的产品很难提出高的要求,只能被动接受。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只想早点将工程结束,只要没有大的问题,自然愿意尽快验收交接,今后发生问题可以由物业用公共维修基金解决。
(四)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的存在明显缺陷
1、施工建设中遗留的后期质量问题
由于的施工过程中监管的缺失,以技术工质量的不到位,往往造成后期质量问题,例如:生活中的污水不能顺利排出、供水设施不能提供持久用水、道路的积水、小区道路设计的不合理、绿化的不合理、噪音问题等等。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这些问题在施工结束后由于没有相关部门负责,一次很难得到解决,最终由于找不到负责人和维修部门往往只能由政府出面调解,这样一来加重了政府的压力,增加了原本不必要的财政支出。
2、市政公用工程的使用问题
我国的基本国情与独特的历史背景使得人们的素质有待提高,公共的基础设施一般不会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遭到蓄意破坏。由于使用的不合理也经常造成基础设施的使用周期较短,绿化带的寿命尤为突出。一些店面为了节约资金更是随意扩大房屋空间,大量占用公共地区,污染物不经处理随意排放,造成了下水道的堵塞,小区环境的恶化。停车位的争夺更是屡见不鲜,这些公共工程的不合理使用是小区管理的重点问题。
3、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养护问题
目前,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养护还没有具体而且完整的措施,传统意义上的养护只是从基础设施的表面进行维护,缺少深入护理。例如:污水管道施工时由市排水管理处负责监管,但是不负责养护。燃气、给水、供电、通讯管道由专业部门负责维护。但是消防管道完工后没有位接管,有的物业公司接手后没有纳入正常管理,特别是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系统的维修养护特别重要,否则一旦失火,消防系统发挥不了作用时后果不堪设想。防患于未然才是最好的解决措施,住宅小区中公共工程的养护已成为当前重要的问题。
三、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完善措施
(一)明确管理部门、完善制度建设
明确职责、完善相关法律建设是解决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缺陷的重要措施,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实施,确保与住宅小区同步实施、同步交付。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电力、通讯、路灯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在小区内管线工程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行业管理工作,并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对于没有确切负责单位的应及时规定负责部门,做到及时处理群众生活中的问题。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为住宅区的居民提供更多的帮助。
(二)防患于未然,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前期加强质量管理
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初期应有整体构想,统筹兼顾,加强对基础设施质量的检验。这就要做到,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实行施工招投标、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先委托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住宅小区规划总平面设计和管线综合平衡设计,设计成果须报区规划部门进行审批。由专业部门整体规划,从全局的角度确保施工的质量以及后期的使用保证。
(三)建立完整的市政工程的使用制度,定期对市政工程进行养护
对于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使用问题应加强人们的责任意识,树立公共财产的保护意识,加强人们的整体观念,树立集体感念。对于相关市政公用工程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住宅小区人民的指导,培养人们的使用意识,是人们自觉维护公共财产。另外,对于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设施应进行定期的保护,对于损坏的实施应及时更换,以免损坏的设施给人们带来不便。规定确切的维护时间与维护部门,做到分工明确、处理得当,以增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的寿命与公用资源的使用质量。
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住宅小区建设正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需要不断地完善与改进,这就需要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为住宅小区公用工程的建设提供在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在施工过程中更应加强监管力度,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加强对工程的检验。后期市政公用工程的使用应树立集体意识,加强对设施的护理。政府部门应整体把握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统筹全局,使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工程管理更加的有效,更好的为住宅小区的群众提供服务,增强人民生活的舒适度。
参考文献
[1]李立平.绿色生态小区的开发与评价.[D].重庆:重庆大学建设与管理院.2004
[2]高强.绿色物业管理之人力资源管理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06
论文作者:粟锐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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