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仿真技术在刑事案件侦查教学中的应用论文_尼玛

虚拟仿真技术在刑事案件侦查教学中的应用论文_尼玛

尼玛(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 西藏 拉萨 850000)

摘要:通过对虚拟仿真的技术优势,我们将对虚拟仿真技术相关的装配模型以及顺序规划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应用,使刑事案件侦查教学中通过虚拟仿真技术客观地反映现场多变因素,很完善地呈现现场的情况,提高了教学中的质量和水平,缩短了学生对刑事案件侦查中的理论知识的掌握及实战的需求。

关键词:虚拟仿真;刑事案件侦查;教学;应用

中图分类号:G68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0257-2826(2019)11-001-02

近年来,虚拟仿真技术始终都是大数据以及信息领域内实现开发工作以及应用研究的热点内容,并且在数字地球以及宇宙技术等相关领域内获得良好的应用成效。

虚拟仿真技术的基础是虚拟现实以及仿真模型相关技术,并且在高速网络以及计算机等技术的支持下,经由群组协同的工作方式,依靠模型对功能、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模拟与预估分析,以此达成预估产品的效果。

这些年信息技术以及大数据的持续更新发展,也推动虚拟仿真技术走向最新的发展高度。部分专家指出,新世纪是以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虚拟仿真技术最具发展前景。

一、虚拟仿真技术的研究现状

该项技术的研究方面,国外实施的研究工作更为深入,所能够获得的研究以及应用成果也更加突出。美国UNC实现的航空驾驶以及分子建模相关的仿真研究位处世界前列;Stanford大学经由非接触式三维扫描仪实现“数字米开朗基罗”项目,力求能够将文艺复兴阶段的意大利名家作品完成数字化处理;日本实现的虚拟现实重构以及可视化相关的研究成效显著,尤其是与虚拟现实相关的游戏开发一直都是遥遥领先的位置。

相较来看,国内在虚拟仿真相关的技术研究工作方面起步更晚,因为硬件等相关条件的限制,使得能够取得的研究成果方面也相对薄弱。这些年伴随国家重点项目的大力支持,国内在地里空间数据库以及图形生成等方面也获得突出的研究成果,其中浙江大学所属的实验室推出来的“虚拟故宫”项目,现已得到桌面型的虚拟建筑环境实时漫游系统。

二、虚拟现实仿真教学的制作

使用案件现场模拟复原分析系统,现场侦查技术人员可迅速使用全自动360度全景相机拍摄并保存案发现场全景图,并能把案发现场采集的物证图像以热点方式添加全景图上,执行现场汇报文件相关的导出处理。经由三维的仿真以及建模分析,完成案发现场相关的物理模拟仿真处理。针对案件完成的重现工作期间,能够实现现场模型以及环境部分的实时重建处理,而且能够针对诸多可能性方案完成快捷的动画模拟,以达到各种现场场景及人体和事件发生、过程、结果的重现,进行多种案发过程方案的分析。如:人物和车辆等模型三维动画模拟,利用案件现场模拟复原分析系统功能可以对三维人物和车辆等模型进行三维模拟动画的编辑和创建。根据学员对现场案发过程的推理进行快速的动画编辑。(操作同“实景”模式下的案发全景图与三维人物模型增强现实融合的动画编辑)。

三、传统实训教学与虚拟仿真技术教学之间的区别

(一)操作与实用性

现阶段,高校建设的实训基地只能够实现相对简单的操作处理,而大型设备往往操作相对复杂,适用性较差,因此很难满足实训要求,不仅不方便学生完成相应的操作处理,而且甚至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为此,只能听老师演示教学,抽象理解,对学生的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带来一定的难度。

实训室内的设备,很多不支持完成拆卸的位置,学生是不能够完全把握其操作的精髓与要点,仅仅依靠老师讲解以及观看操作视频等方式是不能够精准记忆。虚拟现实技术的推出,能够将那些抽象性很强的二维原理图对应转换是支持实现拆解以及翻转等操作处理的设备模型,整个学习更具动态性意义,能够实现听,观,看的操作训练,得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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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新周期

在公安高校的专业教学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特别是刑事案件侦查实验实训的教学过程中,高校实训技术与公安基层实战的发展诉求,始终都是教育界以及公众关注的内容。而高校教育体系往往很难实施更新处理,相关的实训设备能够实现的更新速度不能够与时代发展所需相同步。依托虚拟仿真技术能够让学校参照教学安排所需完成课程等的调整控制,整个课程的更新周期大幅度缩减,需要应对的经济以及设备等相关方面的压力影响也能够大幅度减弱。

(三)实训环境

鉴于实训设备自身体积等方面因素的限定,使得多数的实训课程都要在露天情况下实现,授课环境以及实训操作的条件等都相对恶劣,不能够让学生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到实训课程内,实训效果较差。虚拟仿真实训室能够把需要学生理解以及掌握的内容都转移到教室内,减少场外的实训安排,因此也不受外围恶劣环境的影响。

虚拟仿真实训室能够帮助更好地完成学生需要的操作技能相关的教学工作,是实训很关键的构成部分,但并非追求的终极目标。经由仿真实训安排,学生能够更好地把握实训处理的流程,理解更为深入,后续的实际操作也能够更加顺利地完成。

此外,当前的虚拟仿真实训室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在推广以及运用工作期间需要着重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

四、虚拟现实仿真在刑事案件侦查实训教学之中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完全重现实训教学环境。在刑事案件相关的侦查现场部分的教学期间,虚拟环境内的现场布置就是参照真是现场完成建设,能够更大程度上将现场进行还原,让学生真正感受到案件现场的氛围与环境特点,有效地处理教学场地有限而不能够让学生获得高质量实训效果的问题。

(二)参照教学所需完成教学环境构建。建设真实现场后是很难做出相应的变化,但是实现的实训教学工作期间往往需要参照市场所需而积极做出转变。现场重建的现实可行性很低,唯有在虚拟仿真的情况下,方能够方便、快捷地联系实际需要实现现场重建,教学质量获得显著的增强。

(三)优化实训考核。考虑到公安高职院校完成实训教学的核心目标就是能够对理论教学进行巩固,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工作素养,基于虚拟仿真实现的实训课程能够帮助构建与现场重合度更高的虚拟现场,让学生能够在构建的现场内实施考核工作,方便更好地展现学生具备的工作技能,达成预期的考核目标。

(四)减少实训投入成本。在实训的场地建设以及设备购置方面往往要有较多的资金头图,而且后续的维护等费用也相对较多,持续发展变化的设备以及环境要求也需要学校做好实训设备以及实训场地的更新换代,学校方面需要应对的压力巨大。而虚拟仿真实训教学能够更大程度上完成实训设备以及环境的还原,减少学校成本投入的同时,提升实训教学的质量,满足时代发展对于实训教学的最新要求。

(五)降低实训危险性。狭小空间以及悬崖峭壁等实训环境,往往会具备相应的危险性,直接安排学生在这种环境内进行实训,很大可能会因为经验不足亦或是精力不集中等而伤害到学生的身体。经由虚拟仿真创建出来的教学环境就能够很好地处理该问题,确保学生能够处在相对安全的状态顺利实施实训教学工作。

综上可知,将虚拟现实仿真技术运用到公安高职院校的实训教学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实践意义。虚拟仿真教学能够让学生处在仿真构建的环境内完成设备的操作处理,整个操作过程更具真实性,学生的操作技能以及对知识的理解程度都能够得到增强,达成的教学效果更加突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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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鑫.基于VR技术的虚拟教学应用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5(5).

论文作者:尼玛

论文发表刊物:《教学与研究》2019年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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