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轨迹看“以史为鉴”的得失_周公论文

从历史轨迹看“以史为鉴”的得失_周公论文

从历史轨迹看“以史为鉴”的得失,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得失论文,轨迹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1)01-0026-06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也是一个传统史学昌盛的国度,这无疑是中华儿女可引以自豪的一份精神遗产。这份精神遗产的形成,固然与历代史学家秉笔直书的史德、“国可灭史不可灭”[1](p884)的历史责任感直接相关,但还有一个因素恐怕更为关键,那就是历史学的高度政治化。唐太宗“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2](p6184)的名言,宋神宗为《资治通鉴》钦定书名并作序褒奖的典故,堪称为最显著的例证。历史学受到社会的重视(有时甚至是利用),并非全然出自于历史学自身的学术价值,更多的是缘于统治者的青睐。历代论史者,对于重视历史的政治家往往也给以赞扬。自古及今,人们似乎都习惯了这样的一种思维定式:统治者懂得“以史为鉴”,就会出现政治清明、国家昌盛的局面。所以,“以史为鉴”从来是作为一个政治褒义词而使用的。

然而,当我带着一种存疑的眼光,重新审视中国古代史的发展轨迹时,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以史为鉴”可以导致两种不同的社会效用。我们必须有勇气面对“以史为鉴”确曾产生过严重的负面影响这一历史事实。我们更有责任去探讨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这正是本文写作的初衷。

一 正面效用:前车之鉴,无言之师

以史为鉴,取得明显的成效,有三个时期:商周之际、秦汉之际、隋唐之际。它们的共同特征是:新王朝的开创者,主动地、大规模地总结此前王朝兴替的历史教训,并据以全面调整统治政策及统治思想,最终建成了一个稳定、强盛的政权。似乎可以说,对“以史为鉴”的全盘肯定,主要是来自于对这三个历史时段的总结和概括。

西周初年的“以史为鉴”,是以周公为中心而展开的,主要材料集中于周初诸《诰》。

周公作为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他在这一领域的主要贡献,就是提出并论证了统治者必须“以史为鉴”。“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3](p398),是说必须以夏代和商代的经验教训为鉴戒。周公对探究商代兴衰的原因,尤为着力。《康诰》针对商末酷刑滥杀之弊,力倡“明德慎罚”之说;《立政》则用两相对照的方式,总结夏桀、商纣和周文王、周武王用人政策的得失。《无逸》更是列举商朝中宗、高宗、祖甲和周文王这四位哲王敬天、明德、勤政,最终导致政治昌明、安享长寿的事例,激励嗣王奉为楷模。他郑重叮嘱:“呜呼!嗣王其监于兹!”[3](无逸)(p445)由于周公对历史经验的成功总结,以史为鉴成为周文化中的光彩一笔。《诗经·大雅·荡》中有“咨女殷商,如蜩如螗,如沸如羹”的名句,而其点睛之笔则是“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4](p553-554)。此诗的作者,《诗序》定为西周末年的召穆公,推测作诗的动机是“伤周室大坏也。厉王无道,天下荡荡,无纲纪文章”。此说恐不足信。通观全篇,是分析商朝崩析、文王受命的史诗,与周室之衰没有半点纠葛,似乎倒与周初的背景相吻合。说它直接继承了周公的以史为鉴思想,当可成立。直到春秋之世,虽然号为礼崩乐坏,但“数典而忘其祖”[5](p1373),仍为秉持周礼者所诟病,由此可见周公以史为鉴思想影响之至深至远。王国维先生对此即有佳评:“周之君臣,于其嗣服之初反覆教戒也如是……欲知周公之圣与周之所以王,必于是乎观之矣。”[6](p143)

其次,周公的“以史为鉴”,并不局限于对历史的反思与总结,还导出了对未来的警戒,这无疑是一种早期的忧患意识。周公绝不否定商人曾得天命,甚至多次赞颂商汤、高宗等商代英明君王,他认为商代亡于后期统治者“生则逸”,“惟耽乐之从”,成了商汤事业的败家子。商朝的悲剧,周人能否得以避免?周公为此而忧心忡忡,他告诫嗣位周王,必须“先知稼穑之艰难”[3](无逸)(p440、434),其实是借农事为喻,告诫后人当知开国创基之不易,不可一日贪图安逸。他甚至警告周室大贵族召公,周人重蹈纣王亡国之路的危险性,确实存在,“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休”[3](君奭)(p446)。即不敢肯定周国根基会永远得到天命所赐福佑,这实际是“天命靡常”的经典表达。要想保住天命免于坠毁,就要重视“人”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后嗣子孙”[3](君奭)(p447),只有让文王的德泽,在子孙身上得以延续,才能避免政权易手,天命鼎革。周公的敏锐与远见,确实使人敬服。

复次,周公的“以史为鉴”,不仅着眼于立国治民的根本大计,还深入到某些重要的具体问题。关于前者,主要体现为改造商人的天命观而提出“敬天保民”之说,以及对“明德慎罚”思想的反复论证,从而成为“民为邦本”、“德主刑辅”这些中国古代重要政治理念的渊源。对此,治史者多有论及,本文无意赘述。关于后者,我愿以周公的戒酒令为例,稍加说明。在周公心目中,饮酒绝非仅是一种耽于安逸的娱乐方式,而是曾经决定着商周鼎革的重大契机,他说,商代前期的哲王,“经德秉哲”,“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其大小贵族臣工,也“罔敢湎于酒”,所以才有了几百年的商朝王业;而商纣王却贪酒失德,“惟荒腆于酒”,导致上下离心,酗酒不幸成为商人上行下效的习尚,“诞为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而西周王朝的建立,却是因为“克用文王教,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他要求周贵族以商人贪饮亡国为戒,制定法度,严禁周人饮酒,特别是对于“群饮”的荒唐行为,更须严惩,“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相映成趣的是,周公主张对那些简选进用的原殷商臣工,却不必厉行禁酒令,“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3](酒诰)(p378、383),这种宽容的态度,是出自于尊重被征服者的固有习俗、减缓对立情绪,还是有意让被征服者继续湎酒以削弱其心志?如属后者,则是一种处心积虑的统治权术了。对于周成王,周公也明加劝戒:“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3](无逸)(p445)

可以说,西周一代制度的完善及礼乐文明的昌盛,与周公的以史为鉴思想,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孔子一语可谓定谳:“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7](p56)

西汉前期的以史为鉴,从高祖刘邦统一之业告成不久即已开始。肇其端者为陆贾,他对刘邦申说《诗》《书》的文化价值,受到刘邦的叱责:“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陆贾立即反唇相讥:“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并历数前代兴亡之迹,说明逆取而顺守的道理。不学而有术的刘邦幡然醒悟,请求陆贾“试为我著秦之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及古成败之国”[8](p2113)。陆贾为此而著《新语》,成为集中探讨秦汉兴亡原因的代表之作。稍后,则有贾谊《过秦论》以及晁错、贾山等人的著名政论,反复引用秦政之失为汉家说法设譬。他们的价值取向,十分明显,即“褒周贬秦”,把周制周文化奉为成功的楷模,而把秦制秦文化视为失败的典型。此番以史为鉴的结果,就是汉初在诸多领域的大规模损益、调适。首先,在政体方面,改秦的单一郡县制为“郡国并行”之制。对这一变化的形成及其评价,本人几年前曾论及[9],不再费笔墨。其次,在统治方式上,“反秦之弊,与民休息”[10](p3623),推行了一系列缓和矛盾、稳定秩序、发展生产的治国方策。再则,在统治思想上,重新审视道德教化的作用,纠正秦人重法轻礼的偏颇。对此,我亦有专文讨论[11],此处不拟详述。

在正确总结和汲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西汉政权推行了一系列顺乎时势的新政,从而度过了开国之初的困难时期,成就了著名的文景之治。

唐初的以史为鉴,则主要体现为贞观君臣论治。具体史料集中于《魏郑公谏录》、《贞观政要》、《资治通鉴》及两《唐书》的相关纪传。唐太宗李世民是此次讨论的核心人物。他以古史、特别是隋史为治国鉴戒的意识非常鲜明,与汉高祖不同的是,他不是在被动地接受来自政论家的古史说教,而是主动地制导着这一探索过程。唐太宗于贞观二十六年,编成《帝范》一书,意在给后世嗣君提供治国为君的法则,他在书前自序中言明“自轩昊已降,迄于周隋,经天纬地之君,纂业承基之主,兴亡治乱其道焕焉。所以披镜前纵,博采史籍,取其要言,以为近诫云尔”。他指令重臣领衔撰修包括《隋书》在内的多部“近现代”史书,主要意图即在于引为治国龟鉴。尤为难得的是,他从史事中所领悟的治国之术,常能超出于他人之上,而更具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意义。如,他为了强调君臣共治天下,声称愿以历史上的明君为楷模,也希望大臣以历史上的贤臣自励。他提出“自古草创之主,至子孙多乱,何也”的问题,与大臣讨论,房玄龄答以“此为幼主,生长深宫,少居富贵,未尝识人间情伪、理国安危,所以为政多乱”。唐太宗则另有所解:“公意推过于主,朕则归罪于臣。夫功臣子弟,多无才行,籍祖父资荫,遂处大官,德义不修,奢纵是好。主既幼弱,臣又不才,颠而不扶,岂能无乱?……朕发此言,欲公等戒勖子弟,使无愆犯,即国家之庆耳。”[12](p71)他还曾提醒大臣“君失其国,臣亦不能独全其身。至如隋炀帝暴虐,臣下钳口,卒令不闻其过,遂至灭亡;虞世基等,寻亦诛死,前事不远”[12](求谏)(p51)。对于跋扈违礼的大臣,唐太宗也曾引史以明警告,收到很好的效果。开国功臣尉迟敬德恃功自傲,曾闹酒扰乱皇帝举行的庆宴,唐太宗即对敬德发出严厉的警告:“朕见汉高祖诛灭功臣,意常尤之,故欲与卿等共保富贵,令子孙不绝。然卿居功数犯法,乃知韩、彭菹醢,非高祖之罪也。”[13](p6099)敬德自此始知惧自抑,得保其君臣名份。

唐初以史为鉴的讨论,规模之大、影响之深,在古代史上当推空前绝后。贞观年间群臣对皇帝的进谏,几乎都是在引史为鉴的格局中进行的。特别是魏征、张玄素、马周等人的谏言,更是不避忌讳,常见切激。张玄素为谏阻重修洛阳宫之乾元殿,引秦、隋两代暴君之失为戒,当太宗追问“卿以我不如炀帝,何如桀纣”之时,他毅然作答:“若此殿卒兴,所谓同归于乱。”[12](纳谏)(p61)马周所论,更具历史的洞察力,也就更具有普遍意义和撼人心扉的效果:“幽、厉尝笑桀、纣矣,炀帝亦笑周、齐矣,不可使后之笑今如今之笑炀帝也!”[14](p6132)

君臣之间,引史为鉴,以古讽今,蔚成风气,所论重点则在于君臣关系、君民关系的定位与调适。关于前者,涉及君道与臣道、求谏与纳谏、选官与守法等主要内容;关于后者,则以舟水载覆之喻而广为人知。总体的认识趋向是君主的自省自戒与君臣和衷共济,是治国之本。因此,它对于造成唐初政治开明的局面,确实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周、汉、唐三朝事实,说明“以史为鉴”,确有其一定的“资治”作用,这恐怕也是人们对此津津乐道的主要历史依据。然而,历史上还存在着完全相反的事实,足以使我们必须修正对“以史为鉴”的简单化肯定。

二 负面效用:矫枉过正,防弊致弱

从以史为鉴改良政治的愿望出发,最终却走上了违背初衷的归宿。这种历史悖论与尴尬,确曾反复地在不同层同上出现。如果从开国定制即造成了一代的被动局面而言,东汉、西晋、北宋初年的“以史为鉴”过程,最具典型意义。

东汉光武中兴,政治举措颇多清明可称之处,但对政治中枢体制的调整,却成为后人讥议的重大失误。

王莽以辅政重臣的身份篡汉的教训,给光武帝刘秀投下了无法抹去的心理阴影。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局面:“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然政有不理,犹加谴责。”[15](p1657)《后汉书》的作者范晔,是颇为尊崇光武帝的,却也不得不以遗憾的笔触发为史论:“光武、明帝躬好吏事,亦以课核三公,其人或失而其礼稍薄,至有诛斥诘辱之累。”[15](朱浮传)(p1146)光武对重臣“三公”与近臣尚书之间的地位设置、权力分割,费尽心机,皆出自于防范之心。此种开国改制,对东汉一代政局之演变,影响极大,王夫之在论及宦官亡汉的原因时,就指出光武帝有不可推御的责任,“崇三公之位而削其权,大臣不相亲也;授尚书以政而卑其秩,近臣不自固也。故窦宪缘之制和帝不得与内外臣僚相亲,而唯与阉宦居,非宪能创锢蔽之法以钳天子与大臣也,其家法有旧矣……明主一怀疑而乱以十世,疑之灭德甚矣哉!”[16](p456-457)

西晋立国不久,即陷入内忧外患并作的困境,成为短命王朝之一。这一历史悲剧的成因固然很多,其中,对历史教训的片面认识,仍是最为根本的原因。西晋的宗室干政,源自对曹魏统治体制的根本调整。曹魏贬抑宗室过甚,“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无其实……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能得”[17](p591)。这正是司马氏以权臣篡国的现实凭借。但晋代魏之后,主客易势,却要极力防范他人篡夺了,于是君臣普遍认为必须改变曹魏的封王之制,其中以刘颂之言最为切直[18](p1294)。晋武帝司马炎即位不久,就大封宗室27人为王。宗室诸王以参预朝政和出镇地方的方式,控制了从朝廷到地方的军政大权。宗室干政,成为西晋政制的一大特色。如此布局,固然可以防止他姓大臣心存不轨,然而却无法弭灭宗室内争所带来的亡国之祸,“八王之乱”终于把西晋导向覆亡之途。对这一段南辕北辙的“以史为鉴”,《晋书》的作者曾大发感慨:“魏武忘经国之宏规,行忌刻之小数,功臣无立锥之地,子弟君不使之人,徒分茅社,实传虚爵,根本无所庇荫,遂乃三叶而亡。有晋思改覆车,复隆盘石,或出拥旄节,莅丘牧之荣;入践台阶,居端揆之重。然而付托失所,授任乖方……遂使昭阳兴废,有甚弈棋;乘舆幽絷,更同羑里。胡羯陵侮,宗庙丘墟,良可悲也。”[18](八王传序)(p1590)

北宋结束了五代十国的长期分裂与混战,重建一统政权。统治者最关心的就是如何避免五代的地方坐大、武夫跋扈、置君如弈棋等引发社会动荡的局面的再次出现,以保证赵宋政权国运久长。所以,宋太祖召问赵普:“天下自唐季已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赵普总结历史教训:“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19]宋初的制度建设,皆循此宗旨进行,从政权、财权、兵权等几个方面,收地方之权归于朝廷,进而收朝廷之权归于皇帝一人之手。如此改制,对内的控制确实成功了,但国家的实力却被削弱了,于是在对外兵争中,只能陷于被动。它的负面作用,到南宋已被许多有识之士所洞察无遗。叶适就明确地批评宋初立制“专务以矫失为得”[20]的做法,“国家因唐、五季之极弊,收敛藩镇,权归于上,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故人才衰乏,外削中弱,以天下之大而畏人,是一代之法度有以使之也。”[21]朱熹直言:“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入,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祸,虏骑所过,莫不溃散。”[22]文天祥亦发同感:“祖宗矫唐末五代方镇之弊,立为郡县繁密之法……然国势由此浸弱。”[23]他们的分析,可谓切中时弊。即以北宋立国者自诩为“百代之利”的养兵政策而言,也是吸取了历史上的教训,力图避免“叛民”与“叛兵”同时出现,希望能使“天下狂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24](P4799)。用心可谓良苦。然而,事与愿违,宋代兵制却成了积贫积弱的主要原因之一:国家承荷着巨额养兵费用;战事一起,素质低下的军队,根本无法履行其职责;士兵地位的低下又时常导致兵变的出现,其对政局的冲击,远过于民变[25]。

“以史为鉴”的负面影响,并不仅限于东汉、西晋、北宋三朝立国体制之失,它甚至可以被专制皇帝作为肆意作恶的依据。明太祖朱元璋,大杀功臣,不讳言是在仿效汉高祖刘邦;他废止丞相制度,使君主专制达到了绝对化,但却可以在“以史为鉴”的名义之下,说得冠冕堂皇:“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不闻设立丞相。自秦汉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虽有丞相,然其间亦多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大权一归朝廷,立法至为详善。”[26](p372)读史至此,不得不使人感慨:多少罪恶,原来可以借“以史为鉴”之名而行!

三 面对两种效用的思考

两种效用,都曾反复出现,其中原因,值得认真探讨。我认为,至少有下述几种思路可供参酌。

1.历史虽可作为借鉴的参照物,但却不能直观显示“借鉴”思路的正确与否。

历史诚然不乏智慧,但它只能是一位无言的老师;历史确实饱阅沧桑,但它无法向求索者一吐衷曲。于是,后人关注浩瀚历史的哪类问题、从中得到何种体悟,以及据以做出何种决断,全在于鉴史者的见识与机缘,历史自身是全然无力干预的;而且,鉴史者所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历史也无法立即显示评判结果,而只能由未来的结局来昭告其后人,这正是历史的无情之处。所以,我们不难看到这样两种历史现象:其一,针对同一历史问题,处于不同历史环境中的人可以得出根本不同的“历史鉴戒”。即以“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利弊得失而言,秦人、汉人、晋人、唐人各有所见,都在援史为说,似乎皆能言之成理。其二,已有定论的历史教训,后人却屡屡重蹈覆辙,似乎无法避免某种历史的宿命。晚唐诗人杜牧曾大发感慨“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27]。杜牧意在借秦警唐,用心良苦;但把后人重犯前人的过失,概称之为不知“哀之”、“鉴之”,则未免失之偏颇。即以唐代而言,贞观君臣们对暴秦暴隋之失,不是所论多多吗?看来,对于历史教训,即使是“哀之”、“鉴之”,也无法保证避免“蹈之”!历史鉴戒的时效性是如此鲜明,而“强制性”却是根本无从谈起的。

从这个意义说来,历史上每次大规模的“以史为鉴”,都难免带有“托古改制”的某种色彩。

2.鉴史者截取的历史片断不具有普遍意义。

对历史经验的大规模总结,大多是在新王朝建立之后进行的。置身其中的君臣,即使是有以此前全部历史为鉴戒对象的主观愿望,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都以所取代的前一王朝为关注对象,耳闻目睹的沧桑巨变,最易于引发他们的研究兴趣。所以,商之于周,秦之于汉,新莽之于光武,曹魏之于西晋,隋之于唐,五代之于宋,都是“前事不远”,成了当事者眼中的取法鉴戒的全部历史。这种认识的错位,把“以史为鉴”实际简化为矫正前代之失。于是朝代鼎革之际,矫枉过正就成了常见的现象。一时的得失,成为一代王朝立制防范的依据,就难以避免产生片面性。

3.鉴史者表现出“重德”与“尚术”两种不同的价值选择。

所谓“重德”,就是当政者认定前代亡国的教训,主要在于失德;作为继起者,必须注重道德教化的力量,认真协调好君臣、君民之间的关系。君主为图国家的长治久安及身后的青史定评,对个人的逞威肆志之心,不得不有所顾忌,有所克制;儒学化的官僚,则以王者之师的身份出现,以“耻君不及尧舜”的堂堂之阵,以前代典故为实例谏君匡失,可谓言出有据,底气十足,实际上是在君臣名份的约束之外,寻得了一种道义的、理念的支撑与屏障。从而使政治权力的运作实态,表现为在君主专制与君臣共治二端之间的游移变迁,由此造成一定程度的政治开明。只有在这种状态下,以顺应民心为立制宗旨,才成为“以史为鉴”后的选择。这就是古代历史学家所歌颂的“王者必因前王之礼,顺时施宜,有所损益,即民之心,稍稍制作”[28](p1029)。

所谓“尚术”,就是把对历史教训的吸取,主要归结为如何防范君权的旁落、如何避免中央对地方政府及地方势力的失控,为了达到这种“制衡”的目的,即便是国家整体实力受损和下降,亦在所不惜。其结果就是本文所称的“负面效用”。

正是这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事实决定了以史为鉴的不同结局。我认为有必要指出的是:当事者之所以选择了不同的鉴史切入点,与他们的秉赋天性并无太多关系,而主要取决于他们所直接继承的历史遗产所昭示的当务之急。如果一个朝代,是因暴政而导致君臣离心、民叛其上而亡国,其继起者,必定会表现出较多的理性总结,商周、秦汉、隋唐兴替之际,莫不如此。相反,如果一个朝代,是因外戚专横、权臣篡夺、武夫废立而亡,其继起者,则容易陷入疑忌心态之中难以自拔。这或许可称之为历史的印痕。

客观地分析历史上的“以史为鉴”,我们必须承认,其中虽也有某些史学家借以干预现实的良苦用心,而使之成为时代风云的主要推动力,还在于政治家,或称之为统治集团。我用了一定篇幅,较为详细地缕述周公的“以史为鉴”,用心之一就是揭示这样一个事实:西周初年,历史学尚未形成,而以史为鉴已有相当的规模和深度。甚至可以说,历史被充分政治化,是在系统的历史学出现之前就已存在了。这是史学家所无法回避也无力左右的既定格局。

历史,本来不外乎对往事的回忆与记载,它的本质属性是顾后而非瞻前。但自古以来,史家的主观追求,外界所赋予史家的责任,却都含有史学必须有昭示未来的功能,王夫之把它表述为“所以贵乎史者,述往以为来者师也”[29](p350)。这是一种负责的追求和善意的期许。那么,历史究竟怎样才能胜任鉴往而知来者的使命?甚至追问一句,历史究竟是否具备这样的功能?在本文所论及的范围内,恐怕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是:怎样才能避免“负面效用”的出现?我认为,解答此类问题,至少应遵循下述两个学理:其一,人们确有能力把握和揭示历史发展的真实规律,而不再局限于后人纠正前人的往复循环之中。其二,人们对历史规律的认识即使是准确的,也只有置于背景相同的历史时段之内,才会有明显的鉴戒作用。质言之,前人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在传统格局未破之时,其鉴戒作用,应该不受质疑,所以精通经史即可为王者之师,确有其一定的道理。但在大的格局既变之后,传统社会的历史鉴戒,对于现实世界的有效性,势必大打折扣。这或许正是进入现代化社会之后,历史学受到冷落的原因之一。既然以历史研究为自己所选择的人生道路,我也和许多同行一样,对所从事的专业不受社会重视的趋势,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恐惧感,如果出自于这种可以理解的“专业情结”,确实应该大讲“以史为鉴”如何重要,未来也不可或缺,等等。但是,心中的忧虑实在无法排解:如果一个民族习惯于用回顾的方式去寻求对未来的启迪,是否有智力逐代衰退之嫌?对以史为鉴的价值是否应全面评估?

【收稿日期】 2000-10-06

标签:;  ;  ;  

从历史轨迹看“以史为鉴”的得失_周公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