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正确处理论文,市场机制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引入了市场机制,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其积极的正面效应有目共睹,应予充分肯定;但是市场机制的引入,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贫富两极分化等消极的负面效应,这也是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的关系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并在分析与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处理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关系的对策。这篇文章,对此作了初步的探讨,希望能抛砖引玉,引起注意,开展有关问题的研究。
一、关于市场机制的特点
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是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调节的二种不同方式或手段。为了说明市场机制的特点,我们对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作一比较分析。市场机制以独立的市场主体(个人与企业)为基础,以市场为指令来对国民经济运行中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调节。计划机制以国家或全社会为基础,以计划为指令对国民经济运行中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调节。把这两种机制比较一下我们看到,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的不同主要有二点:
(1)基础不同:市场机制的基础是参于市场活动的多元主体, 它们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参与经济活动;计划机制的基础是单一主体——在政府统一管理下的社会整体。(2 )指令不同:市场机制的指令是市场的价格、供求、竞争等市场要素,计划机制的指令是国家的行政性计划。
由于基础及指令的不同,决定市场机制是一个竞争性的机制,而计划机制是一种非竞争性的机制。因此,我们认为市场机制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竞争性。
这种市场竞争性的特点,既可能产生积极的正面效应,也可能引起消极的负面效应。在国民经济运行时引入市场机制,应全面考虑它的正面效应与负面效应,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否则可能产生严重的失误。
二、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
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流行的是斯大林时代苏联教科书的观点,这种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把社会主义规定成一种模式:全民所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计划经济所构成的经济制度及相应的上层建筑。凡偏离这种模式的即被批判为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
这种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使社会主义运动走了许多弯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对于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并根据世界主题已从战争与革命转换为和平与发展的新形势,1992年在其南巡讲话时,给出了一个科学的回答。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
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突破了社会主义理论的传统(原苏联教科书)观点,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其内涵非常深刻、丰富。
1、关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从理想上来说,社会主义是一种比资本主义更先进、更优越的社会制度;但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现实的情况却是:社会主义均在科技、文化、经济相对落后的原殖民地、半殖地国家生根(即在这些国家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如何来解决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
正是根据这一特定历史条件,邓小平同志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或首要任务。邓小平同志指出:“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大大发展生产力,体现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24页。)。“如果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的速度比资本主义国家慢,还谈什么优越性?”(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28页。)因此,“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3页。)。正是由于上述考虑, 邓小平同志把我们建设中的社会主义描绘成:“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8页。)。
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这就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以原苏联模式为标准)脱离生产力标准、脱离生产力水平,只从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范畴来界定社会主义内涵的错误,恢复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从生产力出发来决定相应的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要求我们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各种先验设定,构成新的规章制度及经济运行法制,使被束缚的生产力(首先是人的积极性)解放出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2、关于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
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最初是针对资本主义种种社会弊端而提出的,它所追求的是一种社会公正与公平。这种公正与公平体现在经济上,就在于消除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道路,这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8页。)。我们的改革要坚持两条原则:“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有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页。)。
3、根本任务与价值目标的有机统一
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必须把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与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统一体。否则,将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或歪曲社会主义本质。
(1)如果仅强调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而不问是否发生两极分化、违背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那末,这种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有什么区别?
(2)如果仅强调共同富裕、消除两极分化原则, 不注意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高喊什么“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其结果只能“共同贫穷”,这种社会主义如何显示出它的优越性?
事实上,从根本上说,只有解放了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力,把“蛋糕做大了”,才有可能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同样,只有消除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把12亿人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才能真正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因此,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与价值目标是统一的。
4、任务、目标与手段的关系
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规定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及价值目标并要求两者的有机统一;但是,对于如何完成这些任务、如何达到这些目标并没有作硬性的规定或先验的设立。这就为我们完成任务、达到目标在手段、模式(方式、方法)的选择上留下了宽广的足够的空间。显然,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使我们可以从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计划经济、全民所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在保证社会主义根本任务及价值目标确定的前提下,对其实现手段(模式、方式或方法)作多种类型的探讨。
三、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
1、市场机制的正面效应
如上所述,市场机制的主要特点在于它的竞争性。这种竞争性将带来以下积极的正面效应。(1)市场竞争对于经济活动的个体与群体、 自然人与法人都给予动力、同时也施加压力。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个人及企业都处于被激励状态,从而使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充满活力与生气。(2)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使社会稀缺资源优化配置, 即稀缺的人才、资金、物资向有社会需求、敢于创新、善于经营、重视人才、效益上乘的企业流动。(3)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靠什么取胜? 从短期、局部的角度,手段可能多种多样,但从长远、全局的范围来说,主要是技术创新。因为“市场是一个对技术创新进行自组织的过程”(注:邓寿鹏主编《技术创新研究》,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41页。)。“市场机制是一种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的机制”(注:钱时惕:《科技经济结合论》,河北科技出版社,1992年,第233页。)。 当各个企业都把技术创新作为为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那么,整个社会或国家的生产力就将得到持续不断的健康发展。
不难看出,市场机制的积极的正面效应有利于社会主义根本任务(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完成。
2、市场机制的负面效应
市场机制竞争性的特点,除了带来积极的正面效应外,还可能带来消极的负面影响。这一点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1)市场竞争将拉大贫富差距,不注意控制将导致两极分化。 由于起始条件、边界条件的不同,在市场竞争中,必然有胜负,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竞争与体育等竞技项目的竞争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它有一个资本的积累效应。由于资本的积累效应,市场竞争将拉大贫富差距,富的愈富,穷的愈穷。被市场竞争拉大的贫富差距若不注意控制在一定界限之内,则会导致两极分化。这可能就是早期社会主义者把社会主义的目标聚焦在消灭私有制,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反对把市场机制引入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因。
(2)不规范的市场竞争,引起两极分化, 甚至导致暴富人群的产生。除了规范的市场竞争外,转型期(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在引入市场机制的时候,容易发生不规范的市场竞争。如:规则不健全的市场竞争、非法的市场交易、不合理规则下的市场竞争、不遵守规则的市场竞争等。
这些不规范的市场竞争不具有市场竞争积极的正面效应,相反,它会带来消极的负面效应,引起两极分化。这种非规范的市场竞争更为严重的影响,是它可能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从而动摇人们对改革、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党的信念。
从以上分析可知,市场机制消极的负面效应有悖于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消除两极分公,达到共同富裕)的实现。
四、正确处理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的关系
在科学哲学中有一条原理,名为对应原理。它可以表述为:一个新的更高级的理论应该包容旧的较低级的理论中已被实践检验为正确的内容,同时,又有新的发展,还能解释旧理论容纳不下的实验事实或预见更多的实验现象。
我们认为,对应原理实质上反映了事物发展的一种普遍规律性,可以应用到社会领域。把对应原理推广到社会领域,它可表述为:一个新的社会制度应容纳或接受旧社会制度业已证明有效的经验,同时,还能克服旧社会制度的缺陷并有所发展。
社会主义是一种比资本主义更优越的社会制度。从历史上来说,资本主义在先,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社会主义在后,至今还不到一百年的历史。按对应原理,社会主义应容纳或接受资本主义国家业已证明有效的经验,同时,还能克服前者的种种弊端并把社会向前推进一步。
我们认为,对应原理可以作为处理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关系的参考原则。
1、用好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其积极的正面效应。
资本主义社会四百多年的经验已经证明:市场机制对于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是一种有效的机制。资本主义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至今还没有垂死、还没有腐朽,原因之一就在于它采纳了市场机制、从而吸收了科技革命的丰富成果并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使其经济能不断地发展。按对应原理,一个新社会制度应容纳或接受旧社会制度已证明有效的经验。作为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一级的社会主义社会,当然不应抛弃业已证明有效的市场机制,而应用好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的正面效应。就这方面而言,我们反对否定市场经济、否定改革开放的成绩,留恋甚至希望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左”的错误思想。
2、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 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其消极的负面效应
社会主义是作为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种种弊端提出的一种社会制度,它应该在社会生活许多基本方面优越于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一个社会主义者,有理由要求: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不仅能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而且能够朝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以及社会公正的目标前进。为此,我们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的正面效应的同时,必须严肃正视市场机制消极的负面效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下面,我们将提出若干建议),防止两极分化的出现。就这方面而言,我们反对“无视两极分化在我国已经出现、忽视把握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方向的‘右’的错误思想”。
五、关于两极分化的界定及克服与防止两极分化的政策建议
1、两极分化的界定
目前,还没有公认的两极分化的评定标准,但我们可以根据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对两极分化作出界定。如果严格按照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的原则,超出按劳分配而形成的贫富差距,则应认定为两极分化。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央制定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原则。根据这种分配原则,控制的贫富差距可以放宽一些,但不应超过政策允许的界限。这个界限在哪里?我们提出一个判据:基于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那么,国民收入的75%应按劳分配,国民收入的25%可按生产要素分配。超出上述分配比例所形成的贫富差距,则应视为两极分化。
如果上述判据可以接受的话,占全国人口80%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国家工作人员、个体劳动者等构成的中下收入人群,他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应低于60%;占人口20%的富人阶层,他们在国民收入所占例不应高于40%。超出上述比例,则应视为出现了两极分化。
2、正视两极分化的存在
国际上,一般由基尼系数作为反映一个国家贫富差距标准。按世界银行推测1978年,我国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33,20%的最穷人口占有居民全部收入的6.28%,20%的最富人口占有居民全部收入的39.8%。1994年,我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34,20 %的最穷人口占居民全部收入的4.23%,20%的最富人口占居民全部收入的50.24%。
以上统计数据说明,90年代以来,我国已出现贫富的两极分化,其具体表现则是富人层与新贫困人群的出现(注: 参见《 新华文摘》,1998年,第1期,第189—192页。)。我们应该正视这一严重的事实。
3、两极分化的原因
为了找出两极分化之原因,我们对不同人群的收入作一下结构分析。这种分析的依据是:(1 )设定按劳分配(为主)占总收入分配的75%。(2)设定按生产要素分配(为辅)占总收入分配的25%。(3)世界银行提供的统计数据。(4)考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按生产要素分配所拉开的贫富差距不算两极分化。(5)占80 %的普通劳动者只有按劳分配收入,没有生产要素投入的收入。(6)占20 %的富裕收入人群仍保持相应的按劳分配收入。
据以上设定,我们得出中下层人群收入分析表及富裕收入人群收入分析表
中下层人群收入分析表
应有收入 实际收入 被占收入
60%
49.76% 10.24%
人口:80%
比例75%
富裕收入人群收入分析表
实际收入 合法收入40% 非规范收入
按劳分配生产要素
收入 投入收入
50.24%
15% 25% 10.24%
人口:20%
按劳分配
比例75%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见,构成两极分化之原因在于按劳分配及按生产要素分配之外的非规范收入,例如:炒批文、炒差价、炒股票、炒房地产、炒产权、走私贩毒、色情经营、权钱交易、买官卖官、制假售假、“寻租”、侵吞和瓜分国有资产、骗汇套汇等等。
4、克服与防止两极分化的建议
(1)针对两极分化主要是非规范市场竞争所引起, 首先应规范市场竞争。①市场竞争的组织者、市场竞争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竞争的裁判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即人大、党政机关、检察院、法院、军队)均应超越市场竞争,以保证竞争的公正与公平。就目前来说,以上机构及人员已参与了市场竞争的(从事工商活动),应立即全部退出。②市场竞争的规则应尽可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国家从大局出发,允许也应该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但这种倾斜应随形势而不断调整并同时考虑到社会主义根本任务及价值目标两个方面。例如,过去的各种优惠政策主要给予了沿海开放城市;现在,是否应向中、西部贫困地区转移。③市场竞争的服务机构,包括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中心、计量中心、检测中心、质量论证中心、质检站、行业协会等,为保证竞争的公平,它们也不应参与市场竞争,可办成非盈利性的企业法人。④对于目前广泛存在的非规范市场竞争,必须加大打击力度、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除党政机关等有关部门直接负责外,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建立全社会多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新闻舆论监督,群众民主监督,专门机构监督,公开、公正、公平办事原则的确立等)。⑤为克服市场竞争本身的缺陷及可能的负面效应,在宏观调控下,除市场机制外,应同时运用协同机制,计划机制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调节。⑥采用实名存款制与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使暴富者见见阳光,同时防止资金外流。
(2)对于规范市场竞争所拉开的贫富差距, 虽然有其正面的积极作用,它可能是走向共同富裕的一个步骤。但是,这种贫富差距也应该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防止由于资本过份积累而带来的两极分化。
①在制定分配原则时,我们曾经有一个指导思想,称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指导思想有二个问题:一是把效率与公平对立起来:似乎强调了效率就会失去公平;而强调了公平,就会失去效率。二是不好掌握、缺乏可操作性。我们认为,应确立另一种有关分配的指导原则:以按劳分配为主,按生产要素分配为辅,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进化程度规定主、辅的适当比例。这种指导原则既消除了效率与公平的对立又具有可操作性。就目前我国情况来说, 我们认为按劳分配占75%、按生产要素分配占25%是适当的。②上述75%与25%的比例, 应作为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指标。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以保证上述比例(即两极分化的界限)不被突破。③目前,我国在防止两极分化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放在再分配方面。即对高收入者通过所得税等进行调节;对于低收入者通过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弥补等等。这方面虽然是需要的。但是我们认为,作为世界上唯一的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在进行史无前例的经济体制改革时,仅仅注意事后的调节是不够的,而应该多方面防止并“始终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语)之出现。例如在投资或借贷政策上是否可事先向低收入地区或低收入者倾斜;扩大社会公益事业投资;加大义务教育投资;尽快建立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值得注意,目前已出现养老保险金被挪用或侵占的严重事件);限制资本过份向个人集中(例如,不支持私营公司股票上市);建构社会主义文化气氛、大力宣扬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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