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与教师的交流行为:基础与类型_体制化论文

中小学校长与教师的交流行为:基础与类型_体制化论文

中小学校长与教师的交换行为:基础及类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小学论文,校长论文,类型论文,教师论文,基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关于组织中领导者与成员之间是否存在交换关系,双方的合作是单纯命令-执行意义基础上的,还是同时具有交换行为特征,这些问题都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本文基于社会交换理论和领导-成员交换理论,探讨中小学校长与教师之间的交换行为。

一、交换行为的概念及交换理论简介

交换就是“互相以自己的给对方”,[1]是不同行为者之间彼此通过转让自己所有物而获得对方所有物的活动。行为是“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在外面的活动”。[2]领导是领导者在一定环境下,为实现既定目标,对其部属实施影响的过程。所以,领导过程中的交换行为是指参与领导活动的行动者——领导者与成员为实现领导活动的目标,相互以自己的资源给予对方的表现活动。

社会交换理论(Social Exchange)认为,人类一切社会活动都可以归结为一种交换,人们在社会交换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也是一种交换关系,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有价值的资源交换过程。当然,这里的“交换”不完全等同于商品市场中的“交易”,不完全是商品市场中买与卖的概念,也不完全是商品市场中的金钱往来。相对于“交易”来说,这里提到的“交换”具有更广泛、更丰富的意义,它包括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物质交换与精神交换、语言交流与思想碰撞等方面。

格雷恩(G.B.Graen)等在社会交换理论的基础上研究发现,组织中领导者与成员的关系表现出交换行为的特性,并提出了领导-成员交换理论(Leader-Member Exchange)。该理论认为,领导者与其组织成员虽然所处的地位不同,但关系上并不体现为前者对后者的单向操作,而是彼此之间不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交换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领导者以不同形态与成员进行交换,一种是发生在领导与下属之间的不超出雇佣合同要求范围的经济性交换;另一种则是超出了雇佣合同要求范围之外的社会性交换。

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通常与他人进行经济和社会两大内容的交换。学校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微观的社会,学校领导过程中的交换行为也涉及到经济和社会两大层面的交换。经济层面的交换是以物质利益为主要内容的交换,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实物、奖金等;社会层面的交换则是与人们的价值观、信念、信任、赞同、尊重、情感等因素有关的交换。交换可以是面对面直接进行的,也可以是通过各种中介而实施的间接交换;可以是显性的实物交换,也可以是隐性的思想、情感交换。交换的场所和时间可以发生在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之内,也可以超出这个空间和时间。当然,交换活动必须围绕领导活动的目标来进行。

二、校长与教师交换行为的基础

作为个体的人有多种需要,人的多元化需要及其社会生存与发展,单纯通过个体无法满足和实现,必须形成组织,通过组织的力量来达成。巴纳德(C.I.Barnard)的组织理论表明,作为协作系统的组织要继续存在下去,必须实现组织目标和满足个人动机需要。[3]所以说,领导活动的两大任务是实现组织目标和满足成员需要。

中小学作为社会组织之一,其领导活动也是在领导者与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换行为中展开的,也是为了实现学校组织目标和满足教师个体需要,这两大任务的完成是在参与领导活动的人员的交换中实现的,主要是在校长与教师的交换活动中实现的。这种交换行为的实现要基于双方目标达成的借助性和依赖性基础。

1.双方目标达成过程中的借助性基础

中小学是校长与教师基于共同的目标——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而形成的协作系统。校长与教师虽同属于学校这样一个组织,且在学校里构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对外具有共同利益,但就学校组织内部来说,在组织雇佣条件下,他们在利益上具有不一致性。校长作为上一层级的代理者,是雇佣方,代表的是组织,即雇佣方的利益,教师则是被雇佣的一方,代表个体的利益;校长侧重于实现组织目标、促进组织发展,教师则偏向于个体需要的满足、促进自身发展。双方目标虽然在大的方向上一致,但在具体内容、形式和实施过程方面却存在差异。要想让对方将自己的追求作为目标去努力,就必须通过领导活动的借助性。

校长实施的领导活动是借助教师的工作进行的,要通过教师的努力来完成。校长实现组织目标的有效程度,更多地体现为教师的行动效率。领导“是指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使活动完成得更有效的过程。”[4]同样,教师的个人需求也不是仅仅通过自身努力就可以直接得以满足的,与其需要相连的并不只是个人在工作中具体创造了什么,而是所完成的任务在质量、数量和效率等方面是否符合组织目标和学校提出的规范要求、是否被校长认可。

由此可见,校长与教师在达成各自目标的过程中表现出如下特点,即校长-教师-组织目标与教师-校长-个人需要。也就是说,在校长与组织目标之间、教师与个人需要之间都不存在直接联系,校长和教师都无法脱离对方独自实现各自的目标。校长必须借助教师的工作来实现组织目标,校长组织目标的实现程度既取决于自身的决策和指挥,更取决于教师的工作和努力程度。对教师来说也同样如此,教师个人需要的满足程度取决于学校组织目标的实现程度。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社会交换理论的创始人霍曼斯(G.C.Homans)认为:“个体在社会互动中得到的收益取决于个体向其他人提供的利益。为了得到利益,必须有一个交换过程。”[5]校长与教师为了达成各自目标,必须借助于同对方的交换活动,交换是双方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基础,这就是交换行为存在的根本原因。

上述分析表明,校长与教师要想实现各自目标,必须与对方实施交换行为,借助于对方的资源,那么他们需要借助对方的什么资源呢?以下试作进一步分析。

2.双方目标达成过程中的资源依赖性基础

校长与教师的交换行为都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着强烈目的性的行为。校长与教师在实现学校目标和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中,如果都能控制着使自己利益得以满足的资源,他们就不需要与对方进行交换了。但事实是,他们“对能够使其利益获得满足的各种活动无法完全控制,他们发现部分使其获利的活动处于其他行动者的控制之下。”[6]校长与教师实现各自目标的资源均由对方掌控着。

校长作为学校的最高领导者,对学校及其教师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在我国,目前中小学实行的领导体制是校长负责制,主要包括校长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个组成部分。领导体制规定了校长、党支部和教职工的各自权力,且三者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缺一不可,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校长的权力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中国特有的传统文化及其中小学校长的行政身份强化了校长的权力地位。另外,这种领导体制赋予了校长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财务权等。校长有权根据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对学校工作进行决断,按照财务制度使用学校经费;有权对教师的聘任、使用、考核、奖惩做出决定,并按照规定向下授权、授责、下达任务,且每一个学校成员都必须服从。校长的权力无疑是教师们获得自身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校长手中的权力规定着教师需求满足的条件与要求,决定着教师的努力方向和付出品质,这使得教师对这种权力的认可及其期望程度较高。教师逐渐形成了这样的认识,即要想在学校有更好的发展,必须与校长搞好关系,必须自觉地服从校长,必须对校长认可的事情有较大的贡献,这使得教师对校长的权力具有很大的资源依赖性。

校长负责制虽然赋予了校长在学校的权力地位,但学校是一个培养人的地方,广大教师是掌握教育教学知识、技能的专业人员,他们实际是教育教学的内在领导者,任何先进的教育思想都要由教师去贯彻,适切的教育内容都要由教师去体现,有效的教育方法都要由教师去实施,现代的教育手段都要由教师去操作。总之,教师是教育改革、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实践的主体和关键,校长的理念、教育措施等都要通过教师去具体实施。教师专业化发展,为提高教师地位和使其拥有更多工作控制权奠定了基础。[7]教师“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具有主宰权,因为他们掌握某一特定领域的专门学问。”[8]使得校长在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中,对教师手中的教育教学知识、技能等资源也具有依赖性。另外,教师怎样备课、如何实施课堂教学、采用什么样的方法管理班级、怎样培养学生等,一般都是由自己来选择的,教师工作的方式及特点又强化了校长对这种资源的依赖性。

校长与教师都发现对方拥有自己实现目标所需的资源。校长为了有效达成组织目标,愿意通过手中的权力资源吸引教师与之交换,“权力的行使者从他们的权力基础中汲取资源”。[9]教师也愿意通过贡献自己所拥有的教育教学知识、技能来获得更大、更好的发展。校长和教师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必然驱使他们之间进行某种交换。[10]社会交换理论的核心是互惠原则(Norm of Reciprocity)。“个体之所相互交往,是因为他们都从他们的交往中得到了某些东西。”[11]通过交换,每一方都提供给另一方所不拥有但又需要并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在给予的同时得到自己需要的东西,以此相互满足,从而占有对方的优势,也扩展自己的优势,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如此,校长与教师之间的交换行为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而且这种交换行为会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

虽然校长与教师各自的资源都对对方具有吸引力,彼此具有资源的互相依赖性。但是,由于存在体制化的角色身份和地位的差异,以及校长行政权力的强制性及其威严性,使得校长与教师之间的交换不同于其他人际交换,可以说,校长在交换过程中始终处于优势地位。

三、校长与教师交换行为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中小学领导过程中校长与教师的交换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就表现形态而言可以分为体制化交换与非体制化交换。

谈到组织中的体制,是指组织中各级各类机构和相应的制度规范的有机结合体。领导过程中的体制化交换与非体制化交换都是围绕组织目标的实现和个体需求的满足,前者指领导者与成员基于各层级横、纵的组织机构和各种制度基础上进行的交换;后者指领导活动中双方不限于正式组织及其制度范围而进行的交换。

1.校长与教师的体制化交换行为

中小学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种组织,从目前的情况看,采用的也是韦伯(M.Weber)所提到的金字塔式的“科层制”的组织结构。“学校是与科层组织有诸多相同特征的正式组织”,“科层模式成为许多学校管理者采用的管理模式之一”。[12]学校在“一些方面具有鲜明的科层组织的特点”。[13]在中小学中主要体现为校长-主任-组长-教师四个主要层次,各层次还设有不同部门,如教研组和年级组等。在这种等级化的组织中,校长占据最高位置。以校长为核心的领导者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等制订学校的各种制度,包括任务要求、工作计划、考核标准、奖惩规则等。校长按照组织原则进行决策后,各层次负责执行,同时依据教师职务岗位聘任规则分派其相应工作。当教师完成了学校交给的任务后,根据教师业绩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课时费、班主任费等经济报酬和其他不同奖励,这种奖励除了奖金等经济性的报酬之外,还包括升职、晋级、荣誉等社会性报酬。校长借助教师需求的奖酬来实现学校组织目标,所提供奖酬的数量、质量以及给予方式决定着教师的可能贡献数量和水平。而教师则是借助完成校长交给的任务来获取自身需要的奖酬,其奖酬获取水平的高低既取决于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也取决于校长对其工作过程的认可程度。双方借助交换过程中的互惠行为,同时都取得自身所期望的利益。总之,这种交换更多是限制在正式组织机构范围之内,其交换活动与关系都根据正式制度条例进行规范。

体制化交换行为具有强制性与全员性等特点。这种交换行为主要依靠校长的正式职权进行,校长与教师之间是“控制-服从”的关系,控制是校长领导行为的重要职能,在这种状况下要求教师必须按照制度要求付出相应的劳动。这种交换行为又受到政策、法律的制约,所以校长也必须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在体制化交换行为中,校长与教师之间的交换带有强制性,要求双方都必须同时付出、同时给予,且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由于这是基于正式组织机构、制度进行的交换,所以凡是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在聘任期内的教师,都要根据学校制度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付出相应劳动;同时校长也必须根据规定支付教师与其劳动相等的报酬。参与这种交换的人员是校长与全体教师,即所有教师都要与校长进行体制范围内的交换。

由于“科层化的结构和管理被设计用来解决常规化的问题”,[14]所以,科层制下的体制化交换,由于制订了一些便于操作的规范,明确双方交换的内容、交换的权利与义务等,使得这种交换更有助于解决教育教学中一些常规问题,对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校长与教师的工作等都起到了一定作用。另外,在实施这种交换时,双方均交换一些彼此需要的东西,作为具有经济人特征的校长与教师,会为了实现各自利益而尽力去付出,最终有利于双方目标的达成。

体制化交换虽有利于学校正常工作的进行和组织效率的提高,但在这种交换情况下,真实客观的信息传递到校长那里时容易失真。因为:一方面,校长位居学校组织金字塔的顶端,根据不要越级指挥的组织原则,校长的指令是通过中间层级的执行者传递给教师的,教师虽然可以就学校相关事宜与校长直接联系,但这种沟通要付出一定成本,如时间、精力,以及由于跨越中间层级领导者而使之产生心理上的问题等,所以教师一般都会避免因学校工作之事直接与校长沟通。这样一来,校长很难经常与掌握学校组织真实情况的最基层教师进行直接交流,也就难以掌握学校中的真实信息。另一方面,在体制化交换情况下,校长与教师之间进行的是正式的组织、制度范围内的交换,彼此之间是正式的工作关系。这样,教师对校长而言就只是下级而不是平等工作的同事。人们在向校长汇报工作时,往往都是经过选择的,“这是因为下属都不愿意去交流那些可能会在上司看来不利于他们的事情。事实上,可能会有这样一种倾向,即只交流那些令他们看起来优秀,或他们认为上司愿意听的事情。”[15]而且越是层级高、越是掌握重要权力的领导,往往得到的信息越是经过精心处理甚至是被策划过的。这种情况下,校长难免做出错误的判断。因为正确的判断通常来自于人们之间无拘束的自由的评价与沟通。体制化交换的另一个不足之处在于不利于双方情感的充分及时交流。这种交换基于的是人们理性付出、服从组织和遵守制度的一面,但作为具有社会属性的校长与教师还有多种社会性需要,他们在渴望物质报酬的同时还希望有其他回报,如情感、信任、尊重、自我实现等。而体制化交换行为由于过于强调组织原则、制度规范等,弱化了人们社会性需求的一面,缺乏对彼此需求随机性与灵活性的反应,不能完全满足人们多元化的社会性需要。

2.校长与教师的非体制化交换行为

非体制化交换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是部分教师与校长进行的交换。其交换内容主要限于社会层面的因素,如价值观、信念、情感、赞同等,通过交换人们获得尊重、友谊、信任等社会性需要。

非体制化交换是超出工作范围的交换行为,不受学校正式制度的约束,也不受科层制的组织原则限制,只要彼此的交换行为是在政策、法律、道德的允许范围内,双方愿意与对方进行资源互换就可以实施。这种交换行为的发生源于双方都要获取制度之外的回报,当然,根据交换的互惠原则,双方对彼此的贡献也要更多。组织成员要做某些超出他们工作范围的工作,作为回报,领导者也会为这些成员做的更多;那些不乐意承担更多新的不同工作职责的成员,则不会得到更多回报。[16]在这种交换过程中,双方的回报不一定能立即兑现,而是一种长期的投资,如感情培养、信任获得等。这种具有长期回报的行为是否会持续下去,取决于双方在交换活动中形成的某些公认的价值观念和文明规范及其多元化需求的满足程度。所以,非体制化交换行为体现的是平等和民主的关系,而不是控制和占有的关系。这种交换是让彼此之间在自然、自由的气氛中进行友好对话、诚挚交流,以及没有任何强制性的交往,在相互认可的基础上达到理解与合作。

由于校长时间、精力等有限,不可能与所有教师进行这种自愿交换,而只能与一部分教师进行。校长发现,在教师中有一部分人发挥着较他人更为重要的作用,他们可以成为自己领导学校发展的有力助手,与他们实施体制外的亲密交换活动可更有效地实现学校组织目标,这部分教师便是校长实施非体制化交换的选择对象。当然,他们是否真正成为与校长实施超出雇佣合同之外的交换行为的教师,还要取决于教师本人对校长的认同。由于教师的需求不同,对学校满足需求的期望不同,加之教师时间、精力、能力等也是有限的,只有那些对校长手中资源因此有强烈期望并认为有可能得到的教师,才会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运用更多自身资源与校长进行非体制化交换,当然,这部分成员也处于动态变化之中。

校长与教师为什么愿意实施这样的交换呢?处于组织高层的校长既是代表组织利益而工作的委托人,又是同组织签订合同并履行特定职责的成员。这种身份特征决定了校长既要向上级负责,又要向下级负责;既要设法完成学校组织目标,又要满足教师需要,因此校长必然要面对双重风险。而教师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同样面临着是否能超越组织规制而作出更多贡献的风险。在他们看来,如果在与校长交换中能提供更充分、更高质量的资源,能同校长建立良好的情感交流基础,从长远来看就可能获取较他人更为充足的发展条件和机会,就可能较他人处于更有利的发展状态。由此可见,双方都存在进一步降低风险的需求。体制内交换的实施,可有效减少双方风险,但仅有这种交换还是不够的。这是因为:学校是以保存和发展社会文化传统和价值为主要功能的组织,这使其既有科层制的一面,更有教学专业化的一面。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而人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制约,这就导致教育工作的很多方面具有不确定性。“学校被看成是目标模糊不清、技术不明确、参与者不断流动、各种互动不协调、各种结构性要素松散联系、结构对结果几乎没有什么影响的组织。”[17]不仅如此,教师的工作也充满了不确定性。台湾学者饶见维认为,教师工作有六个方面是不确定的:“教育目标、教育结果、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过程。”[18]这些都表明,并非校长与教师遇到的所有事情都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并非学校中的所有事情都可以通过双方的体制化交换来实现。另外,任何一种新的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都要通过校长与教师思想层面的碰撞和情感的交流才能得以实现,这方面的交换质量是领导过程中的一个关键要素,而这些都不是体制化交换所能涉及到的。再有,为了规避被歪曲的不透明的信息交换,也促使校长通常采取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即尽可能在自己的周围营造一种宽松的交换氛围,在这种交换氛围下,形式上保持“领导者-下级”的正式关系,实际上与教师之间建立一种不受“领导者-下级”约束的亲密交换关系。总之,为了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双方必须引入体制化之外的积极交换行为,必须与对方形成超出雇佣合同要求范围的非体制化交换关系。

非体制化交换的结果,即双方主要获得彼此的尊重、友谊和信任等。按照社会交换理论的观点,只有社会交换才能引起个人的责任、感激和信任感,那种纯粹的经济交换则不会。[19]领导-成员交换理论的研究发现:领导与成员的这种交换关系的形成,“使得群体内部人员有更好的表现和更高的工作满意度”,[20]使成员的工作态度和绩效、工作满意感、彼此之间的信息沟通效率等得以显著提高。[21]这一理论还认为,这样的交换行为有利于形成领导者与成员之间的高质量交换关系,在高质量的领导-成员交换关系中,领导者赋予成员某种角色,并提供有形或无形的补偿,以使后者满意。随之,成员也较多承担领导者赋予的角色,按领导者的期望做出绩效。利登(R.C.Liden)和乔治·格雷恩(G.B.Graen)的研究也表明,高质量的领导-成员交换关系会促进员工产生强烈的工作责任感,从而愿意付出更多努力,由此导致了较高的个人绩效、领导绩效和团队绩效。同时成员也会得到领导更多的支持、更多的工作自由度和信任,成员对领导也会更加尊敬和信任。[22]根据社会交换理论和领导-成员交换理论,我们可以推知,通过校长与教师之间这种非体制化交换行为,校长能够有效地规避一些风险,能得到比较真实的信息。而教师通过这种交换行为能得到校长的特殊关照和信任,以及由此带来的安全感和满足感。当然,在这种交换中也不排除会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消极行为,不过这些都可以通过相应措施得以消解。

标签:;  ;  ;  ;  

中小学校长与教师的交流行为:基础与类型_体制化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