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知识:中国政治研究的可能视角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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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462X(2008)06-0098-05

一、何谓政治?

政治学家往往对作为其研究对象的“政治”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譬如,伊斯顿以“政治”为“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拉斯维尔把“政治”看做“谁获得什么,什么时候获得,如何获得”;①《政治科学新手册》的编者罗伯特·古丁和克林格曼则视“政治”为“社会权力在约束条件下的行使”[1]等等,不一而足。笔者对政治也有一个基本理解,即政治为“一定时空条件下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权威性安排”。进一步说,人(个人、人群、阶层、地方等)如何通过各种权威性安排(组织、制度、价值等)而构成一个有机的社会整体(天下、国家、中央等)。从这个角度来说,政治学的研究就在于揭示这种权威性安排的条件、可能及其现实状态。

上述“政治”定义可略作展开和解释:第一,政治的形式与内容随不同的时间条件和空间条件而改变。第二,我们不能说某项社会活动或者某个社会领域属于政治范畴,而同时断定其他社会活动或者社会领域不属于政治范畴。就好像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画线那样,期望在政治与社会之间也泾渭分明。其实,某项社会活动或者某个社会领域并不天然便是政治的内容;反之,某项社会活动或者某个社会领域并不天然一定不是政治的内容。事实上,某项社会活动或者某个社会领域可以因为被加以某种政治性理解便自然而然地进入政治系统,而已在政治领域中的某项社会活动或者某个社会领域亦可因为没有受到持续的政治性解释而无声地淡出政治系统。②因此我们认为,政治的更真实的存在是一种结构性存在,这种结构性存在决定着在何时、何种社会活动和社会领域可能被纳入政治以及以什么方式被纳入政治;另一方面,在何时、何种社会活动和社会领域可能被政治所淡忘。但是,这种结构性存在需要从喧嚣纷繁的政治活动中加以提炼。第三,关于人与社会关系。应当指出,此中所谓人与社会即分体与共同体,二者皆具有相对性:譬如家相对个人来说是共同体,相对国家来说又是分体。从这个意义来说,政治是连接人与社会、分体与共同体的一个重要纽带,因此政治具有公共性。第四,权威性安排。政治的要义在于以权威的方式协调和安排人与社会、分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当一种权威性的安排并未被人意识到时,并不一定说明政治不存在。只有当这种权威性安排的缺场——不仅仅是在人们意识中的缺场——无损于某种关系和秩序的存在与维护之时,我们才能确定地说,这里无所谓政治。

从这个定义来看,现实世界中的政治有两方面的规定性:一是时间的规定性,即处于不同时间和历史阶段的现实政治具有不同的形态;二是空间的规定性,即现实政治总是存在和发展于一定的空间形式之中。小到家庭、中至地方政权或政党组织、大至国家乃至世界,具体空间形式的存在构成现实政治的前提。政治的这两重规定性不仅对现实政治的发展有规范意义,也对学者对于现实政治的研究有规范意义。政治学学者必须从这两个规定性出发,选择适合、贴近某一具体现实政治的研究范式或研究视角方能有效解释和分析现实政治现象。显然,从事中国政治研究的学者也必须深刻理解和着力把握中国政治的这两重规定性。从时间规定性来说,有必要分清中国古典政治、近代政治与现代政治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此中任何一项研究,都必须考虑中国政治特殊的时间规定性。换句话说,任何一个阶段的中国政治都应当从其历史特性出发,应视其为既处于一个具有连续性和发展性的时间之流当中,又定位于一个彼此区别的时间节点之上。从空间规定性来说,要牢记中国作为一个特殊的政治共同体在反映人类社会一般发展规律的同时,由于社会—历史—文化条件的不同,在这个特殊的空间形式之中存在着独特的政治现象和政治规律。

二、何谓政治知识?

政治学的研究视角和研究范式的选择应以追求其对现实政治的解释力和有效性为基本标准,而政治学对中国政治研究的解释力和有效性来自于对中国政治的时间和空间两重规定性的辩证体认和整体把握。譬如,当代中国政治在时间规定性上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有几千年的历史与文化的传统,中国现代政治是由古典政治脱胎而来。这个规定性要求,在当代中国政治的研究中应力图去揭示中国古典传统的潜在影响。另外,源自异国经验的研究范式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应用于中国政治的分析,又应当怎样进行改造、限制或者发展,对这些问题的认真思考可能成为中国政治研究的新视角或新范式。

中国政治研究的新视角或新范式的提出,一方面来自对中国政治时空规定性的契合,另一方面来自对旧的研究视角和研究范式的突破。政治是一种具有鲜明时空规定性的“活的有机实践”,它或许可以区分为政治思想、政治制度、政治行为等若干部分,然而,“政治”最为精粹的含义却体现在将上述部分融会贯通为一体的实践当中。政治既不完全等同于明确表述出的各种政治思想和政治学说,也不等同于历代见诸载籍的“静止”的典章制度。当然,政治更不单纯是各种政治行为和政治事件的堆积和赘述。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治不仅仅具有诸如国家政权、政治制度、政治行为等物理层面,而且具有支撑此物理层面之精神层面,③这就是与政治同样具有鲜明之时空规定性、并且属于政治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的“政治知识”。④

所谓“政治知识”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对于人与社会关系的确定性的认知与信仰。第一,一定的时空条件是政治知识的背景。其中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地域空间有不同的政治知识;二是指这种时空条件有可能为时人所认知或者阐释,从而构成政治知识之重要组成部分。第二,人与社会关系是政治知识的对象。此中所谓“人”可指个体,亦可指阶级⑤或者其他群体;所谓“社会”,系指一囊括个体与群体及其表征单位之整体而言。国家是其一种表现形式,但不单指国家而言。以“人与社会关系”作为政治知识的对象,便意味着我们将一般的自然知识、社会学知识、哲学知识等——倘若不能从中剥离出政治知识的因子——排除在我们的研究视野之外。第三,确定性是政治知识的重要特征。所谓“确定性”是指政治知识的一种存在状态,而不是指政治知识的对象。譬如,在一定时空条件下人们对某种模糊性、或然性(比如命运)的一种确定的认知与信仰,当其涉及人与社会关系的主题时也能构成政治知识的组成部分。反之,不为人们所确证的局部范围内的认知与信仰,或者并不确定的、亦此亦彼的认知与信仰,我们在一定条件下并不认可其构成政治知识的组成部分。第四,大体而言,认知与信仰是政治知识的存在方式。政治知识包括被人们自己明白表述出来的,亦包括为人们认识到却并未明白说出的,还包括不为时人自身所意识到的确定性的认知与信仰。

从政治的逻辑来讲,政治知识构成了处于一定时空条件下的现实政治的知识基础。从政治学研究的逻辑来讲,政治知识作为一个分析性概念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它的所指仍然停留在思想、观念的精神层面,即人类的主观世界层面;二是它的所指必须同时具有“实践性”或者“实证性”,能够沟通主观世界与客观政治世界,从“精神形态”去分析“物理形态”。换句话说,政治知识必须牢牢指向一种具有现实性的能力和可能,正是这种能力和可能使得政治行动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发生,使得政治系统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变化,同样也使得政治知识的研究视角得以区别于传统的思想史、制度史和政治文化的研究视角。

三、政治知识的研究视角

“政治知识”的研究与我们熟悉的“政治思想史”的研究既有密切关系,又存在很大区别。政治思想确实可以视为政治系统中的某个组成部分,其作为研究对象可以与政治制度、政治过程相并列。但是在我看来,“政治知识”与其说是政治系统中的某个显性的成分,毋宁说是我们分析政治系统的一个视角和路径。

如上所述,一个政治系统确实有其物理形态的存在,譬如国家政权、政治制度、政治行为与事件;但同时亦有其精神形态的存在,这见之于政治思想以及“集体无意识”之中。然而,“政治思想”和“政治文化”这两个概念都无法作为“合格”的分析性概念用来阐释思想(理论)与现实政治之间的作用关系。事实上,政治思想或政治学说与现实政治的“本相”之间往往相去甚远。而在二者的作用关系之间可能还存在一个“中介”,它既属于政治系统中精神形态的存在,但与思想或理论的存在却不相同,它是真正支撑现实政治之实践的精神方面。

对“政治知识”的上述界定又带来如下问题:政治知识从何而来?我们又如何研究政治知识?上述问题提醒我们要将“社会史”、“思想史”和“政治史”的研究结合起来。当我们追问“政治知识从何而来”时最容易导向“思想史”的进路,去重视思想、学说之间的传承和作用关系。由此便生出“社会史”的思路来,以“社会史”济“思想史”之穷。“社会史”的思路重视寻求“思想”、“观念”的社会原因和社会基础,因此有可能导致“化约论”倾向——集中表现为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一言以蔽之的倾向。另外,我们既以政治知识为现实政治形态之知识基础,那么,通过对现实政治的“物理形态”的相关研究来考察“政治知识”的现实政治后果就成为研究“政治知识”的一条必然路径,而这显然依赖于“政治史”的研究成果。

思想史的研究一直是在批评和突破中取得进展的,就现代学术而言,从萧公权先生的《中国政治思想史》到葛兆光的《中国思想史》,思想史在不断改写。葛著《中国思想史》的创新和突破是显而易见的,但亦不能说达到了“一书行而百书废”的地步。同时,国外汉学家关于中国思想史的研究在方法论和体例创新方面亦不断获得进展,譬如艾尔曼关于清代常州今文学派的研究就力图贯通“社会史”和“思想史”。⑥应当说,思想史研究领域的突破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即便如此,仍不足以满足“政治知识”研究的需求。⑦同一般的思想史研究相比,“政治知识”研究并不以思想家和一家一派之政治思想的呈现和阐释为最终目的,而是着重勾画一个由各种政治理论和作为习惯或信仰的“集体无意识”等共同凝结而成的对现实政治形态发生实质影响的“政治知识形态”。

由此可见,一方面,一般的思想史研究确实构成了“政治知识”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政治知识”研究确实不等同于传统的思想史研究。我们可以说,一个卓有成效的“政治知识”研究者必须是杰出的思想史研究者,但是却不可以说,一个杰出的思想史研究者便一定是卓有成效的“政治知识”研究者。但是,无论是一般意义上的政治思想史研究,还是“政治知识”研究都必须坚持社会史、思想史、政治史三者的贯通。我认为,“政治知识”研究的突破点和着力点包括:(1)重视对中国传统社会生活形态的研究,努力揭示作为“政治知识”之主体的时人的存在状态,以理解“政治知识”之由起;(2)重视对中国传统社会典章制度、政治事件、政治过程的分析,尽可能展示中国古典政治形态的真实面貌,以理解“政治知识”之后果;(3)重视分析一种事物、事件或者社会现象如何成为知识的对象,而其他事物、事件或者社会现象如何未能成为知识的对象(被忽略或者拒斥);(4)重视分析某一“概念”在不同政治思想、理论和学说的应用分布及其意义谱系;(5)重视分析某一理论、思想、学说的命运及其边界(譬如汪中的所谓“墨学”衰微于楚汉之际[2],萧公权先生的所谓道家学说如何不能引发民主革命之潮流等问题[3]);(6)序定各家理论、思想、学说之联结关系(出入、转换、反对、并合等);(7)重视并非以学说或者理论的形式集中存在的非精英思想,以其与政治学说或政治理论互证;(8)分析政治思想、学说、理论如何凝成“政治知识”,而“政治知识”又如何表达为思想、学说和理论;(9)分析“生活形态”(譬如艾尔曼关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今学研究中“宗族”的作用)如何切实制约着“政治知识”之形成过程;(10)分析“政治知识”之于现实政治形态的作用机理;(11)重视中西文明与历史的比较。

四、中国传统政治知识与古典政治

来自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的研究成果都告诉我们:对于人类社会来说,共同的历史深刻影响和制约着当代人们的行为和选择的可能。对于政治学来说,要想真正理解中国古典政治,就必须深刻理解构成此一政治形态之基础的中国传统政治知识。

著名历史学家许倬云先生有一个为大家所熟知的论断:以“精耕细作”为特点的农业经济、以“亲亲、仁民、爱物”为特点的“差序”式社会结构和以“文官制度”为特点的政治体系构成了绵延数千年的中国文化“三元色”[4]。这种观点被当下大多数学者所认同。我们无疑应感谢许倬云先生出于历史学家的敏锐洞见,然而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精耕细作”式的农业经济和“差序”式社会结构如何影响和制约作为具体历史情境中以个体或群体面目出现的政治行动者?儒家意识形态在政治知识的意义上究竟意味着什么?仅仅官僚制度是否足以涵盖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制度?深入思考上述问题,我们可以借鉴许先生的“三元色”之说来提出另一个“三元色”,即“生活形态”、“知识形态”和“政治形态”的“三元色”,并以此来分析和阐释中国古典政治的基本原理。

“政治知识”的承载主体是存在于一定历史情境中的人,而人必然处于某种特定的“生活形态”之中。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人群的聚合方式构成了生活形态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伴随生活形态之迁化,政治知识形态也发生了连续性的突破。从早期先民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仰观俯察、辨物居方的知识体验,到以“神”的观念为基础的“神系政治知识”,再到以“比兴”思维为基础的“诗性政治知识”,最后落实为具有深刻稳定性的“理性政治知识”。“理性政治知识”代表了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知识形态的成熟形式,从结构上来说包涵四个基本内容:具有连续性和整体性的宇宙时空观;成熟的天道观;相生相成的人性论;作为一个政治秩序之论证的“明分使群”[5]。这四个内容的互为条件和相互补充使整个政治知识形态具有极强的稳定特征,由此构筑了中国中世纪或者说帝国时代政治形态的知识基础。

政治既是一种安排和建构,也是一种人的活动。因此,政治既可以体现为一种制度化、规则化的建构型式,譬如国家与政府,也可以体现为各种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作为人们对于人与社会关系的确定性的认知与信仰,政治知识为政治共同体提供存在的理由,为政治主体提供经验、价值与规范,为政治行动和政治关系提供意义与解释。中国传统政治知识形态深深地塑造了帝国政治的基本性格,这一塑造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中国传统政治知识形态的纵向结构表现为兼摄孕育、开展、转折和落实这四个阶段的连续演进。这种“连续性突破”虽然最终生长出“理性政治知识”,但“理性政治知识”中却保留和隐含了“神系政治知识”或者“诗性政治知识”的若干要素,譬如“神”的观念、“天”的观念等等。这在一定意义上限制了“理性政治知识”的进一步发展,亦因此规定了帝国政治“现代化”的限度,使真正的政治现代化难以从帝国政治中发展出来。第二,从中国传统政治知识形态的横向结构来看,“理性政治知识”中的知识元素制约了帝国政治形态的基本方面和基本性格。这种基本性格一是表现为具有连续性和整体性的宇宙时空观;二是成熟的天道观、帝国政治的“非宗教化”、“大一统”传统及“重天下轻国家”倾向;三是相生相成的“人性论”和作为政治秩序之论证的“明分使群”支持了帝国政治形态中的仁政与德治传统、礼主法辅的政治治术、尊君驭臣的官僚制度。

“家族生活形态”、传统政治知识形态和帝国政治形态三者的相互融合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三元色”。其中居于中介地位的传统政治知识形态的超稳定特征限制了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自然也限制了帝国政治形态向现代政治的转变。传统政治知识形态的超稳定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其生成过程中的“连续性”;二是其内部知识元素的结构化。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与政治的近代化过程中,从西方引进的思想与学说往往被淹没于这种“连续性”和结构化之中,造成了知识结构“吞噬”思想元素的局面。进入现代社会以来,中国传统政治知识形态的突破必须既要切断其“连续性”,又要破坏其结构化。前者表现为“民主共和”以及“社会主义”对“封建社会”之决裂,后者表现为新文化运动以降对孔子、儒教的强力批判。在这里,中国传统政治知识形态的突破构成了现代政治成长的前提条件。

五、中国政治现代性的成长:以政治知识为视角的分析

从政治知识的视角深入分析中国政治现代性的生成逻辑和成长历程是实现中国近现代政治研究突破的一个有效途径,其中包含以下三个相互联结的内在规定性:

第一,将中国近代政治史与现代政治史联为一体。从中西比较的意义上说,中国不存在一个西方意义上的从容的、自主的、以自身为目的的近世史。梁启超先生于1902年撰文指出,“泰西史家,分数千年之历史为上世、中世、近世三期。所谓近世史者,大率自十五世纪之下半以至今日也”。⑧陈旭麓先生认为,“梁启超心目中的近世史,就是世界资本主义发生发展的历史”[6]。若按西方近世史之标准,则在中国很难找到一个近世史的恰当的对应物,换言之,中国缺乏一个自觉的、内生的、自主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相反,毋宁说中国的近代史始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武力敲开中国传统时代的大门。如果按照陈旭麓先生的主张,从1840年到1949年间的110年就构成了中国近代史的主体阶段。从其所面临的危机和挑战以及历史任务和发展方向来说,与其说这110年是中国古代史的自然延续,毋宁说是面向中国现代史的过渡阶段。因此,作为政治学研究来说,分析中国现代政治性的成长必须首先澄清作为其特殊阶段的近代政治的变迁。为此,在学术研究中就有必要防止割裂二者的研究倾向和研究方法。

第二,将中国现代政治的成长聚焦为中国政治现代性的获得与成长。中国从传统政治步入现代政治并非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是自身历史发展的必然。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中国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被早期现代化国家所开启的人类现代化发展历程所带人现代化发展的。因此,中国现代政治的发展集中地体现为一个获得政治现代性的历史行程。并且,中国政治现代性的生成被置于一个较易观测和评估的相对短暂的历史时限之中。中国自近代以来获取政治现代性的历史行程——无论人们是反对或是赞同——并不表现为全盘西化,虽然并不排除向西方的学习与借鉴。虽然政治现代性在西方文明的历史发展中得以彰显,但这并不意味着政治现代性是专属于西方的。中国现代政治成长的历程表明,中国在获得其政治现代性的艰难行程中既在借鉴、解读源自西方的政治现代性,亦在丰富、修正、甚或是在创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政治现代性。那么所谓“政治现代性”所指为何呢?美国汉学家郝大维、安乐哲指出,“现代性作为一种状况和条件,使一个复杂体有多种内涵,其界限极其模糊。因此绝不能对它作精确的定义,以免我们遗漏掉一些要素……现代性并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个相互重叠、有时相互矛盾的概念群。”[7]因此,比较恰当的做法是列举“政治现代性”的结构性要素,而不是给“政治现代性”下精确定义。就中国政治现代性的成长来说,列举其结构性要素应当注意两个问题:一是从早期现代化国家那里观测到的现代政治的一般经验与一般特征;二是中国传统政治与现代政治的比照与勾连。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中国政治现代性的四个结构性要素是:现代时空观、现代政治理据、现代“政治人”和现代政治主体谱系。一方面,中国现代政治的建构必须在上述四个方面获得突破性进展以进入现代政治的门槛;另一方面,这四个方面也是考察中国传统政治与现代政治之间的否定与继承、断裂与连续、消长与转换关系的重要变量。

第三,将中国政治现代性的成长视为政治知识转换与重建的逻辑后果。政治知识为现实政治的存在与发展提供知识基础,政治知识的转换决定了现实政治转化的方向与范围、可能与限度。因此,从政治知识的视角去探求中国政治现代性成长的原因是具有可行性的。(1)中国政治现代性成长存在两个基本前提:一是突破中国传统政治所依托的平陂往复的循环史观,代之以革命进化的历史观和时代观;二是突破传统的“天下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形式,代之以民族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形式,实现国家形态的蜕变与新生。(2)任何政治形态要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一套政治理据的发明、阐释和维系。中国政治现代性的成长也必须借助一套现代政治理据来为新的政治形式提供合理性解释及合法性支持;从“儒教中国”到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代表着政治知识理论历史变迁的基本方向。(3)现代政治的基础是现代“政治人”,现代“政治人”的塑造必须突破中国古典政治对“人性论”的基本规定,代之以一种遵从不同道德准则、信奉不同价值观念和具有不同行为模式的普遍的现代政治人格。(4)任何稳定的政治形态都依托于一定的政治结构,这种政治结构由政治系统中具有不同角色地位、承担不同政治功能的行动主体基于各种政治关系而组成。在传统政治向现代政治的变迁中,政党、阶级、民族、国家以及新的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构成了中国现代政治主体的谱系结构,这种谱系结构的形成与政治知识领域的建构息息相关。(5)中国自近代以来在政治知识领域内面向“现代”的突破性进展全面支撑了中国政治现代性的历史行程。

六、结论

中国政治特殊的时空二重性要求中国政治的研究者要将开放的视界和精微、笃实的研究结合起来,而“政治知识”的研究有助于促成中国政治研究中二者的有机结合。从“政治知识”角度去探究现实政治形态的运作规律既有助于深入解读中国古典政治的本质与特征,又有利于有效分析中国现代政治的成长,并可进而实现中国古典政治研究与中国现代政治研究的有机勾连。特别是对于中国现代政治研究来说,将中国现代政治的发展聚焦于中国政治现代性生成的历史行程,并深入分析中国政治现代性生成逻辑背后的政治知识基础,有助于突破学界盛行的革命叙事和现代化叙事可能带来的割裂传统与现代的历史观念与理论模式,有助于建构具有一定创新性的政治转型理论,并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当代中国政治的基本特征。因此在中国政治研究中,“政治知识”研究应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和有价值的研究视角。

注释:

①拉斯维尔对传统政治学局限于对国家或对政府的研究提出了批评。他认为“传统的政治学词汇已经难以适应对各种有关变化的论述了”,“所以,政治学是对权势和权势人物的研究。决定权势的基础是在那些为了分析的目的而选用的价值中所占有的份额。有代表性的价值是尊重、安全和收入。”参见[美]哈罗德·D.拉斯维尔《政治学:谁得到什么?何时和如何得到?》,杨昌裕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②政治的范围并非一成不变,迈克尔·曼指出,“随着更多的社会生活被政治化……到1900年,政治涉及外交、军国主义、民族主义、政治经济、中央集权制、世俗化、大众教育、福利政策、禁酒、妇女选举权以及许多具体问题……比较之下,18世纪的政治是相对简单的。”参见[英]迈克尔·曼《社会权力的来源》[第二卷(下)],陈海宏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809页。

③曹先生关于“政治知识”的详尽阐述可参见曹沛霖《制度纵横谈》,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253-262页。

④刘建军教授明确提出了“任何一种政治形态均有与其相适应的知识类型和知识基础”的假设,并在其所著的《中国现代政治的成长》中以“中国现代政治的知识基础”作为研究主题。他对知识与政治间关系的研究多有创见。参见刘建军《中国现代政治的成长:一项对政治知识基础的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⑤此阶级并非完全是我们现在意义上的所谓“阶级”。可参阅吕思勉《中国阶级制度小史》(《吕思勉遗文集》下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273-311页)。

⑥参见[美]艾尔曼《中国文化史的新方向:一些有待讨论的意见——代中文版序》;艾尔曼《经学、政治和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赵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⑦关于“政治知识”研究与一般意义上的“思想史”、“文化史”、“哲学史”、“学术史”、“观念史”之间的关联与区别的详细论述,可参见张树平《中国传统政治知识研究评述》,载《政治学研究》2007年第2期。

⑧参见梁启超《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学说》(《饮冰室合集·饮冰室文集之十三》),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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